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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我喜欢的是*男人,那这*男人的代表,首当其冲的是他。
只有他,我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都能用发自内心的微笑去面对,将我修炼无数次的温柔妩媚,转变成刻意的诱惑,频下杀手,让他难以招架,不过是让他心甘情愿拜倒在我石榴裙下。
他喜欢我,我毫不怀疑他喜欢我,喜欢到能纵容我任何有理无理的要求,面对我的撒娇卖痴,他有始终如一的心痛和疼惜。我常常似孔雀开屏,生涩地展示自己的万种风情;更不会含蓄伪装,喜欢他,就表现的总是那么执着坚定。
我真实的温柔,和若有若无的依赖,他时常也招架不住,会似笑非笑地问,“真要喜欢我,就索性跟我走。”
真听到这句话,我却直摇头,“那怎么行!我怕给你添负担。”
“养你,还总是养得起。”
“真的?”我眼睛亮晶晶地,却忽闪着狡洁的光,“那你离婚好了。”
但我总是输了。
——他绝对不会为了我,背叛他的妻子和家庭。
他是个生意人,永远有着忙不完的酒局,也不会放弃每次欢场的逢场作戏。
没碰到我之前,我不知道他是否也是这样过的:三五天,必须要来歌厅疯一下,否则,就像浑身长了虱子一般不对劲。
刚开始,还曾对我不放弃坐台,也总是在旁人面前卖弄风情耿耿于怀。甚至装作不理我,漠视我。
而我,学会察言观色,恰到好处地,半是好笑,半是认真地上前抚慰他受伤的心,“哥哥,别生气了啊?我不过想玩玩而已,你干嘛这么介意?”
他双目放光,被我说中了要害,却又对我恨不起来。慢慢地却让我了解他的心事:他并不强求独占我的美丽,却也的确不愿看见我这般妩媚地在人前展现。
爱吃醋,但又把醋吃得胸襟坦荡。一个男人对一个小女孩,那样纯粹却又不含欲念的喜欢,一清二白。
这个年纪的男人,在那个现实或者残酷的社会,是被压力逼垮了吧。我总是能从那放声嘶叫的歌声中,体味到一丝无奈和挣扎。可是当我睁着亮晶晶、却无知不世故的眼睛,想从他的表情中挖掘出点什么,或想深入他的内心一探究竟,却总看到他摇头嘲笑我,“别看了,再看,你也什么都不懂。”
二十九章 极品男人2
常常地,他会携我的手去歌台,唱个痛快。
我再也不是他当初嘲笑的那个不称职的小姐,我把他爱唱的歌,都混了个音熟。别管多有挑战的高音低音,我都来者不惧。
唱《知音》,仿佛高山流水下,我与他绝世独立,真的是有那般超凡脱俗的默契;唱情歌,总能眉目传情,嫣然一副彼此能深情相许的痴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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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桃报李。我除了能从他的目光中,看到真心的喜欢和欣喜,似乎没有更深的感情。所以,我也想用我的真心,去回报他一直以来给我的温暖。
我有时侯在想:如果我早遇他10年,那么我和他之间,是否会有别的故事?
答案我不可求证,因为时光不可更改、岁月不能倒回。我与他,毕竟在之前的年纪,生活和喜好并无交集。在这个前提面前,我认命,对梦想别无悬念。
在我的道德观里,尚不存在第三者的罪恶感。我并不懂得自己就是那时价值观动荡的年代里,最危险的道德侵犯者。小姐中有多少人,不经意间演变成了别人家庭生活中的第三者,而她们的初衷,不过是为了挣点钱而假意扮作男人的红颜知己。一旦假戏真唱,入主东宫,是否又得到了她们梦想的稳定和幸福?
没有人告诉过我她们的故事,我亦难猜。
但吕延春,却是男人中的男人。面对红颜的诱惑他异常冷静,面对美色的变化多端他保持默然。他游戏人生的态度,却并不沉醉于虚无缥缈的感情,即使面对的是红粉知己,却能始终保持着自己对婚姻的笃定和坚持。
这就是我眼中的*男人。
他对我惟命是从。
只不过我要吃份冰淇淋,他二话不说起身便走,争取在它融化之前买来给我。却会在我略带顽皮的吃相面前,投入、迷惑地痴看。
那样子,傻得可爱。
除了小费,他变着花样博我欢心。知道我喜欢金首饰,不顾当时价格不菲,戒指、脚环,各种样式地送了我好几个。没看见我带,就生气,跟我约定:每次戴一种,小费发100。要是敢不戴,在他那里白坐台,没小费。
于是我索性把所有首饰穿挂在身,象极了印度的黄金女郎。大摇大摆地出现在朦胧的灯光里。他盯着我纤细的脚踝看,目光夸张地令我难堪。
“哪天我非得把它们这样戴出门去。”我恨恨地,“若被人抢了,看你来给我收尸!”
他忙不迭上来捂住我的嘴,“别说死啊死的!你死了,我怎么办?”
“是吗?”我愁肠百转,柔情如水,却依向他,在他的白衬衣上狠狠印下火红的唇印。这一招原本是为了制住那些河东狮吼的不安分客人,但对他这样,却多少含了几分亲昵和快意。
而后,看见他慌忙到处找纸巾,想把那唇印擦去,却终于意识到是徒劳。面对我阴谋得逞的得意,最终不过是无奈地笑笑。
他还有一大爱好,就是跟我谈论吃喝玩乐。凡是我没吃过的,都要带我一尝为快。末了还不忘约下一次:这个怎么不好不好?下次还要带我见识哪里哪里。
我开了眼界,也起了馋心。原来不过粗茶淡饭即可打发的食欲,在满场酒色面前被渐渐腐蚀。欲望慢慢升级,却尚未尝到欲求而得不到的苦,只因为那个男人,从来不曾让我那他那里受半点委屈。
所以令我更加肆无忌惮,同时视觉失去平衡:对这个黑暗世界,只认定它的脱俗、自由和完美,对它所有的黑暗、罪恶之处都丝毫不见。
这里的生活是甜的——耳边永远响彻着,男人违心或真心的甜言蜜语;这里的生活是真的——每当灯光亮起、掌声响起,你所有的缺点都将不自知,所有的弱点都将隐藏不见,让你不知不觉地自高自大、自认为自己是女神。
千篇一律的逢场作戏,让你沉醉在欲念似假似真的满足里,不可自拔。
我始终不能明白:一个男人,如此纯粹的对一个女人好,费尽心机地讨她欢心,却不求任何回报,不介意不能和她厮守一生、独占她的身心,究竟需要多大的定力和包容力?
我也始终不明白:为何我对这种无以为报,反而一直心存歉疚,不能释怀。人生必须要经历多少个魔界,才算完结?书包网 qi70。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三十章 沉沦黑暗1
三十章 沉沦黑暗
在黑暗世界里,若只看到了真善美,却看不见罪恶与丑陋。那么,这双眼只属于佛。
只有佛,才会从那些欲念苍生挣扎、重生的喜怒哀乐里,用悲悯的目光,展示无限慈悲的爱意。在他的眼中,恶即是善,善即是恶。善恶轮回的世界,是他心中笃定不疑的因果。
而我是人。
并且是一个渺小的,但却认为自己伟大的人。
我不知道——我已经把这个世界看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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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障目。我单纯地以为自己:从身到心,都已经融入了黑暗世界,但不知,我仅仅是在外围。真正的黑暗有着庞大的羽翼,还尚未轻触到我不知天高地厚的沾沾自喜;还不曾让我的重装笑意黯然失色。
华天遇见我,与我到华天,完全是机缘的巧合。在华天相对的淳朴世界里,如蔡平样的妈咪,即使为利益满腹心机,却并不曾恃强凌弱,害人害己。她与军哥的心里,对我们重情重义,并不曾逼我们做任何不情愿的事。甚至,会放任我们做自己想展示的自己。
这种做法难能可贵。
但没有比较,我焉有这种结论?我尚且不知,漂泊人生的苦难阴影,已悄然剥离去我自以为是的得意。黑暗世界的真实面目,正在我的面前,打开那扇神秘的门。
华天不过是个小酒店而已,除了餐厅卡厅,并不是规模宏大的夜总会。能提供给小姐固定的宿舍已是难得,象很多同类型的小酒店,小姐们向来是在外租房另居,独来独往。所有那些走台的小姐,都在外有自己自由的住处,无论坐台早晚,都有自己的窝。
岳惠是习惯了宿舍做大本营,她相当本分地在一棵树上吊死,除了住宿舍哪里都不去。
我问她为什么?
她叹口气,“我一直想能骗过我妈,被学校开除的时候,还跟那些同事说我下海去酒店。再怎么样,我住在这里,好歹能让人以为我是在正经上班。”
我欲揭露她是自欺欺人,但不忍看到她双眼再现水雾,重又转向绝望的心情。她和我现在是一丘之貉,打击她,就是打击我自己。
于是,我也下定决心陪她。虽然跟一、两个走台的小姐也混个脸熟,人家对我百般恭维,将我当成密友一个,将所谓的交情渲染得天花乱坠。但假假真真,那点虚伪和做作我好歹能看清。不过是为了彼此熟悉,坐台时有麻烦彼此照应。但我心中初初的冰雪莲花,还是岳惠一个。我有心硺它山之玉,但又实在放不下这份友谊。
16岁,我却尚未从青青校园里得到过我梦想的友情。那些高分低能成绩好的女生,总自以为自己高人一等。或者风言风语说人是非,或者浅薄无知目中无人。她们喜欢不知不觉地拉帮结派,把气氛搞得乌烟瘴气,却在学校里,因为老师的偏爱纵容、被默许呼风得雨,好不得意。乖乖女的伪装下,充斥着自私和得意,骄纵的性情慢慢膨胀,只因为学习好就被家庭和社会肯定一切。
而象我这样的怪胎,以物喜以己悲,根本进不了那些人的圈子。我从来都不敢沾惹那样的友情,不想也不情愿。
而对岳惠,这种友情的渴望变得热烈而绝对。为了让她开心,我愿意改变曾经的孤僻和孤高,将自己降低,低到可以成为她的知己。
三十章 沉沦黑暗2
白天总闲来无事,我和岳惠最统一的爱好,是去消费。
小女孩子爱的,不过都是童趣的玩意。我的上铺床上,早已堆满了毛绒玩具,挂着飘渺轻忽的纱帘,将舞女的床铺生生铺成了公主帷帐,引得蔡平注目,其他人争相围观。
岳惠受我畸形爱好的影响,也要返璞归真,破天荒要我陪她去新华书店买书,打算重新研究一下歌舞技艺。做小姐本不食人间烟火,要避世般地发掘自己的精神和心灵里的病态美,从而更加符合夜生活颓废、沮丧、堕落的气氛。但我与她不经意间,居然变成了如此健康向上、积极活泼的异类。
从那次在鹊桥打架后,不过短短几天,头皮上的伤见好,轻触能感觉到有新结的血痂。虽是夏日,但因为有伤,所以一直不敢洗头发。岳惠为了让我一如既往地飘逸灵透,曾给我发明了一种发型,将鬓角头发编成小辫,轻夹在头顶发梢,看上去古灵精怪。这点新鲜的变化,在熟客的眼里,竟也为寒暄落下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