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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裁判-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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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不是你的?”我不太相信的问。

“事实是这样,事发的当天,我不小心摔了一交。”林美珍说。

“真是不小心?”我心里暗想。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法官大人!证据要是只有眼镜的话,那我也没话说。”亚内检察官突然大笑起来。

“哦?那可太好了。”法官说。

“还有更决定性的证据呀!”亚内检察官说。

“很好!那么,有关证据的部分,请证人开始做证吧!”法官说。

“警方发现了比尸体下面的眼镜更强有力的证据。被害人在约会时,从公园长凳附近被突然推了下去。而且……被害人当时在地上写下了犯人的名字。死者清楚的写下了被告人的名字‘美真’两个字。根据眼镜和这个证据,警方才把她做为嫌犯逮捕了。”张警官说。

“法官大人!这就是当时的照片。”亚内检察官又提交了一张照片。是被害人写下被告人名字的特写。上面可以清楚的看见‘美真’两个字。

“这个……确实写着‘美真’两个字啊!”法官说。

“检控方希望这张照片,能够做为成堂证物。”亚内检察官说。

“知道了,法庭受理此证物。”法官说。

“光是眼镜,看起来就很可疑了……被害人居然连你的名字都写下来了。”我说。

“哎呀,我不是说过了吗?那副眼镜不是我的呀!”林美珍对我说。

“那名字呢?”我问。

“………………是陷阱!这肯定是阴谋!”林美珍激动的对我说。

“那么,律师,请开始询问吧!”法官说。

“询、询问?”我问。

“终于到了询问的时候啦!哎呀呀,我好期待呀!”林美珍兴奋的说。

“话虽如此,但我该怎么办啊?”我问。

“一点也不像你呀!要是平日的陈成堂,现在已经毫不犹豫的质问证人了啊!”林美珍说。

“质问?怎么质问啊?”我问。

“真拿你没办法啊!那我就鼎立相助解决你的苦恼吧!检控方的证人在作证的时候,都会隐瞒一些事实,有时更会说谎!”林美珍说。

“说谎?可是……那个警官,不正是你的上司吗?”我不解的问。

“就算他本人无意说谎,也可能会有记错了的情况啊!”林美珍说。

“啊啊,原来如此。那个警官,看起来冒冒失失的。”我点点头。

“不管是谎言还是记忆错误,在这里都是一样的。总之,要通过询问,在证词里揪出谎言来!”林美珍说。

“律师,请尽快询问!”法官等的不耐烦了,大声提醒我。

“好,好的!”我忙回答。怎么觉得突然间走投无路了。总之,揪出谎言来就是关键吧!稍微考虑了一下,又翻了翻法庭记录,我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证人,你刚才说被害人在地上写下了被告人的名字是吗?”我问。

“是的。”张警官点点头。

“你能肯定吗?”我又问了一句。

“是的,我很肯定。从照片来看,怎么看写的都是‘美真’。”张警官说。

“法官大人!”我大叫一声。这种感觉……好象似曾相识一样。而且身体里好象充满了力量。

“……怎么了?律师?”法官问我。

“律师要求证人重复被告人的名字!”我说。

“反对!这……没有任何意义!”亚内检察官高声反对。

“正好相反!这点的意义非常重要!那,检察官也可以,请说出被告人的姓名。”我说。

“怎,怎么回事?怎么会有压迫感呢?被、被告的名字?不是林美真吗?”亚内检察官问。

“不是要你读出来,而是要你按部首拼写!”我说。

“部、部首?那当然是两点,王,大——美;直,两点——真(编者按:对不起诸位看官,这里确实有点牵强,不过也只好这样了。勉强还是可以说得通的。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办法。希望大家原谅)。啊?”亚内检察官突然大叫起来。

“正是这样,您好象明白过来了啊。”我微笑着说。

“怎、怎么回事啊?”法官问。

“我一点也没明白!”张警官也说。

“听好了!被害人死前写的名字,‘真’是直字下面加了两点的那个。但是,被告人的名字确实,王字旁珍珠的珍。这是明显的破绽!”我大声说。

“啊?”法官大吃一惊。

“之前完全没有注意到!”张警官也说。

“反对!但,但是,也有可能被害人碰巧不知道被告人正确的姓名吧!”亚内检察官满头大汗强辩着。

“反对!记得检控方刚才已经说过了。‘控诉被告谋杀男朋友’这样的话,作为男女朋友不可能不知道对方的姓名!”我说。

全场哗然!

“确实如此!亚内检察官!那么,被告人和被害人丁伟真的是恋爱关系吗?”法官问。

“应、应该……应该没错。据说在派出所里,还是有名的一对…………”亚内检察官说。

“那么,张警官。请就被害人和被告人两人的关系作证!”法官说。

“明白了,丁伟和林美珍大概已经交往了半年。结婚的传言也一点一点传了出来。案发当天刚好是被害人的生日。林美珍还特地准备了礼物……那礼物从2个月之前就开始准备了。…………因为她找我商量过,所以我才会知道这事。”张警官说。

“呵呵,两个人居然到了那种关系。”法官说。

“正因为如此,才发生了悲剧啊。”亚内检察官说。

“恩,原来如此,那么请律师询问!”法官说。

“证人,什么礼物需要2个月前就开始准备?”我问。

“啊,是手套,林美珍真是个细心的女孩子。”张警官说。

“是手套是吗?”法官问。看来他也不相信一副手套要准备2个月。

“不是,不是。是棒球手套!”亚内检察官忙解释。

“啊,知道了。是棒球手套啊。”法官点点头。

“被害人丁伟非常喜欢棒球!”张警官说。

“就算是棒球手套也不用准备2个月呀。”我心里想,于是我决定继续追问。“买一个棒球手套需要花两个月时间吗?”我问。

“当然不需要!”张警官说。

“那么,为什么要准备2个月这么长时间?”我问。

“因为是让商店现去订做的……特制手套!”张警官说。

“特制?特制手套?”我问。

“没错,特制手套!”张警官说。

“恩,原来是特制的手套!”法官点点头。

“反对!生日礼物与本案无关。”亚内检察官说。

“好象确实与本案无关啊,你是怎么认为的,律师?那个特制手套,与本案有什么关系吗?”法官问我。

“当然有关系!那个棒球手套,正是本案的关键!”虽然我还不是十分肯定。

“出现了!没有依据却底气十足的反驳!终于有平时的陈成堂律师的气魄了!美珍我好高兴!好兴奋!好感动!”林美珍在旁边高兴的说。

“明白了。既然这样说的话,就请证人解释一下。”法官说。

“其实那个手套,我带来了。”张警官说。

“啊?”我吃了一惊。

“那怎么不早说,请赶快拿出来。”法官说。

“我以为和本案没什么关系……就是这个!”张警官拿出个外表像一串香蕉的黄色手套。只是这手套怎么有点怪呢?到底哪里怪呢?

“……不错,非常醒目的黄色手套啊!”法官说。

“被害人丁伟非常喜欢黄颜色……”张警官说。

“……所以特地跑去订制?”我问。

“恩,没错!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林美珍刚想说,被法官打断了。

“……到此为止,案情很清楚了。被害人和被告人果然是恋人关系啊。”法官说。

“正是这样!”亚内检察官点点头。

“但是,那样的话,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法官说:“这个‘美真’的字……真的是被害人写的吗?”

“明白了。那就请证人就那留下的文字,做出详细的证词吧。”亚内检察官说。

“明白,我们首先调查了地上的文字的笔迹。遗憾的是无法判定是否是被害人的笔迹。然后,我们又调查了被害人的食指,结果在指甲缝中有发现沙粒。食指指腹上,也有写字时留下的擦痕。根据以上可以判断字是死者用右手写的!”张警官说。

“恩恩…………确实如此,那么想是很自然的!那么,请辩护律师询问。”法官说。

“是的,法官大人!”我对法官点点头:“证人,写在沙子上的字也能断定出笔迹吗?”我问。

“哈!就是因为这样,我才讨厌你这种门外汉!可别小看我们啊,本国的科学调查在国际上都是一流的。”张警官说。

“恩,这个是自然的。”法官点点头。这一点我也承认。

“那为什么结果还是无法判定呢?”我问。

“你说什么?可别小看我们!作不到的事情,自然无能为力……这就是科学!”张警官说。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法官说。

“我也是。”亚内检察官也这么说。

“我也是!”我说。

“没在警察学校学习过自然不知道。”林美珍说。

“总之,这是我的个人观点。”张警官说。

“那么证人,你说字是被害人用右手写的?”我问。他无聊的翻阅着法庭记录。突然…………我看到那个棒球手套的资料…………我想我知道了为什么觉得它有些怪了。我露出了一丝微笑。

“是的!”张警官回答。

“那么证人,请看看这个!”我拿出那棒球手套的资料。

“那个是……棒球手套?”张警官不知道我想干什么。

“能说明一下,它的特征吗?”我问。

“特征?想都不用想。醒目的黄颜色,就这一点,哈哈!”张警官笑着说。

“没错,确实是黄颜色。不过,这只是其中一点。”我说。

“其中一点?”张警官问我。

“其实,还有一点特征!”我说。

“什么啊?还有特征吗?”法官也问我。

“很简单,这手套,是给左撇子用的。”我说。

“左撇子?”张警官吃了一惊,他以前一定没有注意到。

“恩……的确!这是带在右手上的手套。”法官拿起了棒球手套,仔细看了看,点点头同意我的观点。

“所以才需要特制。因为商店里并没有卖过黄颜色的左撇子用手套!”我说。

“啊……啊啊!确实如此!”张警官点点头说。

“对了,证人。你说过,被害人是用哪只手写的字?”我问。

“这还用问吗?从照片上来看的话,当然是…………啊……啊啊?”看来张警官也反应过来了。

“请不要忘了。被害人可是左撇子啊!”我说。

“反对!这……这个,那个……总、总而言之,我反对!”亚内检察官出汗了。

“反对无效!律师你是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法官问。

“结论只有一个!左撇子的人不可能用右手留下文字!所以说,写下‘美真’这两个字的,并不是被害者本人!”我说。

全场哗然!

“肃……肃静!肃静!的,的确!的确是那样啊!这两个字,不是被害人写的!”法官同意了我的说法。

“那么,那么林美珍小姐…………”张警官似乎很高兴。

“这…………这不可能!”亚内检察官大叫。

“亚内检察官!检控方的证据并不能证明被告有罪!不仅如此,这些证据不是反而证明了被告无罪吗?”法官说。

“干得好!陈律师!太棒了!我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林美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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