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明歌-第12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功钉刚好具备这样的功能,一名北京武学毕业的青年军官,虽然领着参将军职,但因为其名下的功钉甚至少于普通士兵,他必然要在血的洗礼面前,低下他高傲的头颅。因为功钉,是做不得假的,相反,很多人的功钉,仅仅是其辉煌战绩中的一小部分。因为不是每仗,你都有时间或者精力,去收割自己的战绩。战后的时间,往往都是勇士伤重不起的时候。因此,一个盾牌上镶铆四颗铜钉的老兵,国家叙功系统承认的数目是28人,但事实上,经其手亲自斩杀的敌人,往往要多个0。8~1。6倍。

将骁兵勇,主将如果不再骄横跋扈,作战效果势必良好。

经济上,将全国各地的金、银、铁、铜、铅诸矿,交给工部柴炭司统一管理、开采。皇商曾经想承包,但被小朱否了,这可是不可再生性资源,让私人开采的后果,就是掠夺性开采。

然后听从温体仁的建议,下旨撤免山东、河南、陕西、山西、甘肃等五省五年以前逋赋(地方欠国家的税赋)。

铁山那边,最近也消停了不少。后金那边好像也没什么力气折腾了,这些年的多次‘交流’,他们没讨得半点便宜。

鸭绿江以南包括铁山在内,已经重归朝鲜的怀抱了,唯一令小朱小小不安的,是朝鲜王弟凤坪君李觉,这老先生很有一种功高盖主的趋势。要知道保持朝鲜稳定,可是重要一环。

李觉本人对大明的态度倒是不错,但毕竟是朝鲜王室的远房偏支,他要想得到王位,只有一个途径,杀人。

而李?对大明同样持友善态度,本身又有正朔的号召力,如果被李觉给搅乱了大好局面,是大明政治所不愿意看到的。

水不来,先筑坝,小朱让毛文龙借着去朝鲜过年的机会,去找李?商量赐赏世子的事情,只要以大明的名义,赏赐这个世子一些东西,就变相的宣告:大明认可了这个朝鲜王位继承人。有了这样的姿态,足以打消李觉的念想。当然,也不能对不起李觉,人家这些年转战南北,现在又有了一支百战之军,总不能太简单粗暴了。

于是约定,如果你们愿意,可以封地的形式,回头替他找快地界,划到李觉的名下,爵位为公。但至于具体地点,等等再说。

写完发给毛文龙的圣旨,小朱又考量了一下自己家门口的这点破事儿。

辽东南部,包括金复二州在内,形势一片大好。毛文龙的水步两军,于今,已经彻底战稳脚跟。后金的铁骑甚至都很少有骚扰的现象了,从后金逃散过来的汉民也越来越多,甚至出现了有组织,有预谋的趋势。

内地的汉民,也开始了移民屯田。当然规模不敢太大而已。但唯一令小朱遗憾的是,刘家这几个混蛋兄弟,竟然修起了长城。

他们修的长城更像是墙,当然不能与真正的长城划等号,但规模和作用却很类似。为这小朱没少跟内阁吵架。因为内阁认为构筑防线是很有必要的,但小朱想的是,将来这都是口实。人家会以长墙为证据,来论证被长墙所隔离的土地,究竟是不是大明的国土。越想越堵的慌。

济雪堡那边就没有这么多的事儿,济雪连星堡,现如今可是牛大发了,有了朵颜西十九家的帮衬,整个连星堡范围内,甚至出现游牧民族定居的景象。

并且这片区域,彻底的成为辽西南部的军事缓冲地带。其屯田的数量和规模,已经大大超过了国家之前的设计方案。

这样,后金所掌控的范围虽说还是不小,但他向南、向西的两条路都被堵死,如果马背上的民族,被固定在特定的区域,等待他们的,就只有自我毁灭。

***

呵呵,小朱又开始溜号了,底下的大臣们,忧心忡忡的对视几眼之后,由温体仁,这个在皇上面前最有面子,在群臣面前最没面子的内阁首辅大臣出面了。

“启奏万岁,臣有本要奏。”

温体仁的本子,是关于金钱石子断命判案的。

小朱当年用铜钱和石头来解救了一名犯妇的性命,时至今日,刑部的相关规程已经出来了,由主审官员来定命案的性质,一旦主官认为该案件可以套用‘铜钱石子’案例,便逐级上报,请得监察御史或是巡抚的首肯,便可以自民间乡里,抽调四十名老百姓,一同进行投票定案,因为当年小朱是第五十一人,所以,主审官员将成为第四十一人,一般来说,这样行事的结果会非常客观,很多案件的审理,都异乎寻常的顺利。

可是温体仁禀奏的这个案子却出现了偏差!');

第十章:衣不重采

当小朱听到温体仁想让他审判一个刑事案件的时候,心中很是腻歪。‘娘的,我又不是神仙!我他妈是皇上!整天还判案子了不成?’

但小朱也知道,正是因为温体仁他们感觉到皇上最近的精神状态很差,所以一直在找能让自己振奋的事务,来帮助皇上恢复正常。既然人家好心一片,小朱只好强迫自己仔细听温体仁絮叨。

其实客观的说,老温汇报的事情,很简单,但非常有趣。加上老温口才好,言简意赅的就将事情的大概眉目给描述出来。

一名小偷,大半夜的去一家大户偷东西,结果被大户发觉,大户多牛啊?在这个时代,能在官方文件中,被明文称作大户的,基本跟豪强也没什么区别了。

于是,这个很牛的,比起军阀也没啥区别的大户,顺手就把小偷给打死了。

这案子其实很简单,杀人偿命,乃汉高祖约定的三章之一。古来任何时代都是如此办理。但别忘了,三章之中,还有一个偷盗相抵的约定呢,小偷犯错在先,大户犯错在后,所以,这个案子的标准判法,应该是大户赔钱,再接受起码‘流刑’的处罚。

但大户那里肯束手就擒?延请当地官员行使‘铜钱石子’的方法,偏偏这个大户的名声太臭,投票结果,竟然是1:40,判定大户一命偿一命。

大户当然不服了,而且‘铜钱石子法’的结果,也是头一次出现了‘借法杀人’的结果,于是,大户家人就往上级政府反应。呵呵,这个时代的上述行为,其最高表现形式,就是告御状。

温体仁他们哪敢不做调查就让告御状的人惊了圣驾?于是就有了早朝的一景。

小朱第一个反应:难为温体仁他们了,看来自己是该振奋疲惫的精神,拍拍身上的灰尘,向着更远大的目标前进了。虽说究竟什么目标还没眉目,但总不能就这么抑郁症下去,否则对不起温体仁和内宫家人的这番苦心啊!

小朱的第二个反应:大户理应该杀,杀了之后抄家,钱财归内帑,房子、田地归地方。家里的女人如果有漂亮的,收进宫里,最近这些天咱不是抑郁了嘛,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尝荤腥了,正好找个犯妇来解决,这事儿咱还有很冠冕的借口不是?

小朱的第三个反应:大户不应该杀,不是因为其地主阶级的身份,而是这里面有个私有物权的问题。况且,‘票决制度’是小朱一手创立的,小朱不能因为这件事,而在‘中华票决制度’的发展史上涂抹污点。

有了这三个反应,小朱立刻来了点精神,三天后的下午,就把内阁纠集在文华殿的暖阁中,刑部的堂官熊明遇,大理寺卿毕自肃也过来陪着,因为他要说的事情很重要,也跟刑法有关:

“皇帝又称天子,但不过是代天掌管苍生而已。无论官宦小民,其财,乃天道与之,即便朕这个皇上,也不能私相索取!那王大户杀人,固然不对,但朕亦知古法有‘不告,夜入私宅,主人,杀之无罪’之语,说到此案,王大户杀人,理当受罚,但不能轻言偿命。赔偿白银千两,也就算了。”

“臣等遵旨!”

几位大佬,来之前都猜到小朱对这个案子的看法了。何况小朱还找了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接下来的话,就叫他们犯难了。

“朕于五年时,曾用‘铜钱石子’之法,开恩赦免过一名犯妇。但时至今日,竟然有人会借法杀人,这实在是可恼。‘铜钱石子’之法,不可废除,只是需要细化条文,来做补救才是。几位先生,你们看呢?”

“呃,皇上,‘铜钱石子’之法,以人伦断生死,却也有道理在其中,只是,国法、人伦,似乎总是有矛盾相杂,皇上的意思,是否要将这‘铜钱石子’之法,收归到天子手中?”

得,熊明遇误会了。

“非也非也,熊先生说的哪里话来,朕不是要收回此法,朕是要通过完善的补救措施,将此法定为成法。”

见他们几位都有些恍然大悟的神情,小朱连忙借机会喝点水。

这事儿小朱想过了,正因为这个‘票决法’是小朱最先提出来的,所以他们不好轻言废止,况且人类的法制史,一直就是‘情’与‘法’的交锋史。

作为这个时代的权臣们,对皇上利用适当的人情来规避法律,其实是非常赞同的。今天小朱提出要完善条款,来推行此法,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名垂千古的机会。

以前的判罚,都是看审案人的心情,心情好的时候,判的就松一些,心情不好,就判的重一些,一直就没有什么严格的标准在里面。现在,借助社会的道德水准,来减轻审案人的责任,绝对是露脸的机会。

看他们都很兴奋,但又都不敢抢先发言,小朱也就来个抛砖引玉。

“这样吧,朕先提一条,然后你们几位,每人都再想一条,你我君臣,集思广益,推行新法,必将是千古佳话,怎么样啊?”

“臣等恭聆吾皇圣谕!”

“那好,朕就先加一条,异地抽调。王大户的为人确实有问题,但罪不至死,而同乡抽选‘铜钱石子’的民众,弊端太盛。因此,朕就先提这一条,以后再有此事,抽选的民众,必须是异地他乡的民众。即便因地制宜,也要选那些互相不认识的乡民。”

“?,有理,好,不错,妙哉。”

一连串的恭维声。小朱颇有些得意的摸了摸自己不多的胡须。然后,很有气势的用手一指温体仁。

“温先生,你是朕的首辅,你再来一条。”

“臣遵旨,臣提一条,乡官首肯。抽调他乡民众,异地判案,应征得他乡的乡官首肯方可。县州之间的抽调,县令知州即可应允。两省之间的抽调,应经得布政使的首肯,方可成事。”

“好,说的好,大明按户籍理民,的确不可任意调民。而且有了这条,还增加了一道监察的手续!很好!”

“谢皇上!”

温体仁得意的冲一旁纪录的曹化淳一笑,曹化淳挤鼻子弄眼睛的,回了一个暧昧的鬼脸。呃,看着真是很恶心。

闲话少说,其他的几位大佬,每人都提了一条:

周延儒:单数三等。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计为27、45、63人三个层次,每人都必须做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罚。只有单数,才能避免平票的尴尬。同时,投票时,需要三司监察。

郑三俊:罪者纳银。民众无论是抽调异乡,还是当地抽选,都要发生费用的。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属于历史规律。但同时,需要各地政府储备一定的法律援助资金,好应对犯人如果没钱的情况。

贺逢圣:以罪定刑,以刑定法。这条就出现中国特色了,族、绞+斩、流、徒、杖、罚,是现在的六级刑罚,而中国人数又太多了,因此,徒刑以下(含徒刑)的案例,不适用‘票决法’。而世界的通行做法,应该是包含徒刑的。但欧洲刑罚中,其实是不包括族诛的。并且,流放罪,在西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