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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的爱恋_萧瑟流光-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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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的爱恋:萧瑟流光》


萧瑟流光 自序 萧瑟流光 自序

    很小的时候,看武侠片,就曾经梦想自己有朝一日能够飞檐走壁,能够仗剑江湖。懵懵懂懂的少不经事,遇到一个心仪的男子。

    他一定要是穿白衣的。他的武器如果不是剑,那么就只能是折扇或者箫。他必须潇洒倜傥,风度翩翩,就算没有楚留香的机智,也要如李寻欢那么情深。至于我叫他楚大哥也好李大哥也好,总之就要是什么大哥,喊起来轻飘飘软绵绵的,心里惬意得很。而最后的结局不是我和他在一起隐退江湖,执手偕老。是我终于死在他的怀里,胸口插着为他挡下的那支飞剑或毒针。并且,断断续续的,跟他说一些缠绵的话,哭一场,约定三生,再含泪又含笑的死去。

    呵呵,一生就用那样固定的模式安排了。那个时候,甚至还有提笔成文的冲动,想把这故事写下来送给自己。无奈,学艺不精。

    现在想一想,虽然不免有些好笑,但真真是美好。

    萧瑟,流光,这都是我喜欢的词语,组合到一起,成就了这篇我喜欢的文字。

    我时常都想,我这样小家碧玉式的文字,即便是给出一个大的叫做武侠或者江湖的背景,她也是不能入正轨的吧。

    她到底还是一出爱情戏。

    英雄气太短,儿女情太长。

    但我珍爱她,犹如珍爱自己的生命,她是心头掉下的一块肉,是指尖开出的一朵花,真真假假的故事,绵绵密密的心情。

    她是我的一座城堡。

    我的王国。

    长着我所喜欢的模样。

    不过,心里总是忐忑的。因为今次第一次写长篇,太过仓促,难免粗糙,也许未能尽如人意。但我爱它,像爱我自己一样,固执的深切的爱着,亦爱它的软弱,瑕疵。我不求看见这本书的所有的人都能如我一般盲目的热爱着它,只愿,得包容,或者,一个理解的笑容。

    或许我们都曾有过,那些年少痴妄的梦。

第一部分 时空 楔子

    一直都有一个地方,叫江湖。

    在那里,无论是耕地的农夫,打渔的儿郎,又或者是倚楼卖笑的歌妓,穿针引线的绣娘,都知道何谓刀,何谓剑,何谓情仇恩怨。

    在那里,有大大小小的门派,彼此间的纠葛复杂,堪比天上的银河。若把江湖比作一盘棋,在唐朝末年的时候,少林,武当,昆仑,峨眉,崆峒,点苍,华山,天山,八大门派,则是此局中最为关键的八颗棋。

    但颇为讽刺的,在三年前,一个月之内,八大门派最为上乘的武功秘籍悉数被盗。据闻偷盗秘籍者,是想以此为炫耀的资本,在江湖中谋得一块名号。

    他做到了。

    后来大家都知道神偷六尾。谜一样的传奇。虽然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但他在半个月前去世的消息却比闪电还快,瞬间弥漫了整个江湖。

    因为大家关心的,是被六尾盗取的那八本武功秘籍藏在了哪里。倘若谁得到,不仅能习得出神入化的武功,还能以此为饵,钳制住八大门派,听其号令。这似乎比当年的盟主令牌还要管用,毕竟谁都害怕自己的独门武功像蔬菜一样在街头任人叫卖。

    所以,六尾的死,以及这八本武功秘籍,成了近期最为风靡的话题。有人说,六尾将这八本秘籍藏在一个黑檀木的匣子里,有人说,也许六尾把它们带进了棺材,还有人给这个匣子起了个名字,叫八珍盒,林林总总,江湖就这样沸腾起来。

    与此同时,朝廷的争权夺位亦是沸腾。

    籓镇之祸,宦官之乱,黄巢起义,朋党之争。光辉灿烂的大唐李家王朝,经过此一番折腾,已然岌岌可危。

    时,昭宗李晔在位。

    为大唐天复二年。

第一部分 时空 时空(1)

    耕烟时常对人讲,我的名字,那可是大有学问。

    这学问归根结底来自于窦爸爸,因为窦爸爸喜欢看李汝珍的《镜花缘》,恰好得了一个女儿,索性就借用了“司荼蘼花仙子第五十八名才女‘鸳鸯带’窦耕烟”,来为自己的宝贝女儿命名。

    幼时耕烟还觉得自己的名字拗口,长大了反倒有些沾沾自喜。

    荼蘼,多浪漫的字眼啊。

    难得心思细腻的小小女子生就与此有关。

    耕烟觉得,仿佛是命。

    例如她遇到陆茗骏,喜欢上陆茗骏,跟陆茗骏在一起,等等,她为他收敛了傲气霸气,为他放低了姿态暖言好语,她也觉得,就是注定。

    春意微暖,残冬的气息已然阑珊的时候,陆茗骏约了耕烟一同去爬山。并不晦涩的山,因了一季酷寒,绿荫还稀少。山路简洁,都是或圆或方的石块拼接,放眼望去,绵延到了林子的最深处。耕烟和陆茗骏,各自背着一个小小的旅行袋,里面装一些琐碎的登山用品,尤其是耕烟,连保湿水防晒霜什么的,全都扛在肩上,第一个小时结束,她就已经两腿发软,满脑子都是家里酥软的大床了。

    “喂,茗骏!”

    男生回头,皱起眉,问道:“这么快就走不动啦?”

    耕烟一脸的委屈:“你还要走多久啊,咱们回去吧?”

    陆茗骏折回两步,站到耕烟面前影子就像指示塔一样覆盖下来。他笑眯眯的牵起耕烟的手,说:“总不能要我背你吧,现在还不到中午呢,这么快回去,实在没意思。”

    耕烟扁着嘴,拽着陆茗骏的胳膊:“起码让我歇会儿吧?”

    陆茗骏这才想起来,自己要充当的不是野外生存训练里冷酷的教练,而是耕烟的男朋友,只好不情愿的,找了一块冰凉的大石头坐下。

    山林很静,可以听到耕烟急促的呼吸。偶尔还有鸟群飞过,扑啦啦的一阵,干枯的树杈晃动,抬头只觉这天也是张牙舞爪的。

    “歇够了没有,我们继续上路了哦。”陆茗骏依然兴致蓬勃。

    耕烟不是不了解,倘若用一种美好的希冀的标准去衡量,陆茗骏的为人不够细心,对她不够温柔体谅,他大大咧咧的性子在很多女生看来都是不可以被宽恕和原谅的,惟有耕烟,虽然看似娇纵,却清楚的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她希望,时间能让自己爱的人软化,懂得她对他的好。

    于是耕烟鼓足了劲,站起来,拍拍手掌上的灰尘,说:“休息好了,走吧。”心里勉强,但笑得疏朗。爱情就是这样吧,耕烟想,爱情就是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连委屈也看成蜜糖。

    再走得深一点,出现了一道小溪。虽然在南方,少有冰雪,但潺潺的流水声音依旧让耕烟想到了春雪消融的惬意。她蹲下去,伸出手指,可立马就缩了回来。

    真冷。

    陆茗骏在一旁笑她:“笨蛋,山里的水,哪有不凉的。”

    耕烟刚要反驳,陆茗骏就把她的手像一件伟大的艺术品那样捧了起来,然后细细的给她搓着,还不断呵气。

    耕烟感动得都要哭了。盯着陆茗骏,愣了好久。她想她的爱神原是眷顾她的,不会让她所有的付出都像这溪水一样枉自奔流。

    这个时候她又发现就在他们站的地方,陆茗骏的背后,大约离地面三四米的崖壁上,有一处黑糊糊的洞穴。她说茗骏你看那是什么,说了以后才晓得后悔,因为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险精神的陆茗骏一下子就丢开了她的手,转而研究起那个洞穴来。

    “耕烟,我们进去看看吧?”

    耕烟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就是一个山洞而已,难道还会有宝藏不成?我看里面黑漆漆的,肯定又脏又臭,说不定还有蝙蝠或者老鼠。”

    陆茗骏屈着食指敲耕烟的额头:“丫头,你平时不就爱看那些鬼灵精怪的小说么,你的想象力到哪儿去了?这么好的机会,要是错过了,你以后想来我也不陪你了哦。”

第一部分 时空 时空(2)

    “还不如说你自己想去,是我在陪你。”耕烟嘀咕着,眼皮往上翻。可是陆茗骏说一她也不舍得说二,干脆把心一横,踩着陆茗骏的肩膀就爬上了洞口。

    两个人,像擅入民宅的窃匪,靠着钥匙串上小电筒微弱的光,一步一步弓着身子往里走。

    果然什么都没有。

    连老鼠蝙蝠都没有。

    “喂,够啦,别再往里走了。”耕烟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小拖油瓶,这一路上都是她在不断的扯陆茗骏的后腿,不断的说,回去吧,回去吧。

    这爱情还真艰涩。

    耕烟叹了口气。

    陆茗骏刚想说好,但突然看见山洞的壁上有一处在闪着微弱的荧光。他嘿嘿的笑着问耕烟:“你有没有看见过萤火虫?”

    耕烟说:“没有。”

    陆茗骏于是蹑手蹑脚走过去,摆出一个扑蝶的姿势,伸手去抓壁上的荧光。

    那荧光一动不动。

    手碰到了,才晓得是一块冰凉的夜光石。

    但耕烟依旧很高兴:“茗骏,这石头真漂亮,你要送给我吗?”

    陆茗骏把石头托在掌心,仔细端详了,又揣进口袋里,说:“先出去,这石头我放着再琢磨琢磨。”

    耕烟的欢喜一落千丈。

    “芙蓉石,产于福州寿山村东南之月洋乡加良山,质优者与玉质极相似,光润而凝细,微透明晶莹可爱,色彩有白、黄、红、青、花等多种。其价值在清朝仅次于田黄石,200余年来享有极高声誉。据典籍记载,乾隆时与田黄等价,清末时与田黄、昌化鸡血被誉为‘印石三宝’。有名的慈禧太后用印‘同道堂’和‘慈禧皇太后之宝’就是用芙蓉石所雕。据说芙蓉石价值高还有一个原因,即其有‘似玉而非玉’的特征,而文人素来有‘贵石而贱玉’之癖,因为文人喜欢亲自动手治印,以反映心境,而芙蓉石正好符合这种审美口味,自然倍受文人喜爱。可谓‘马之似鹿者,贵也,真鹿则不贵矣。印石之似玉者佳也,真玉则不佳矣’。”

    当陆茗骏拿着石头去找学院里资深稳重的老教授,老教授便洋洋洒洒的,做了以上陈述。可是,会发光的芙蓉石,老教授说,他不仅是生平第一次见到,连听也未曾听说过。

    后来,陆茗骏在和耕烟聊到这个话题的时候,说:“老教授对芙蓉石尤为感兴趣,要求我把石头转让给他。”

    耕烟心里不乐意,那块石头,从第一缕光射入她的眼睛里,她就有了莫名的渴求。她将石头捏在手里,细细的把玩,一边喃喃的说:“你把它送给我好不好?”

    陆茗骏没有听清楚,问:“你说什么?”

    耕烟又重复了一次:“你把它送给我好不好?”

    陆茗骏跳起来:“不行,我已经答应教授了。再说,送给你有什么好,你顶多就是当一件摆设给贡起来,教授拿着却不一样,兴许还能对地质勘察或者历史研究有突破性的贡献呢。”

    说着,伸手要夺过耕烟手里的石头。

    耕烟有千万个不乐意,却知道不能使性子坏了自己在陆茗骏心目中的形象,于是就半开玩笑的,将手一抬,说,不给,然后退开了。

    这一推一搡间,耕烟没注意到地上有一个空的玻璃瓶,左脚刚踏上去,身体就没了重心,摇摇晃晃的,往一旁的老槐树底下跌去。握着石头的手撞在树的根茎上,石头的棱角刺破了手心细腻的皮肤。

    “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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