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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火-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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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后几秒钟内所发生的事情,我至今想来,仍觉得十分痛快,两枚钥匙,重重的弹在他们两人的额上,胖子从椅上直跳了起来,伸手摸向额上,当他看到自己的掌心满是鲜血之际,那种神情,令我忽不住哈哈大笑。

然而就在我笑声中,那胖子怒吼一声,已经拔出了手枪来。

那面目阴森的人正在以手巾接住额上的伤处,我立即向他以本地话道:“大只古呢?我要见他!”

那胖子的手枪本来已经瞄准了我,可是我这句话一出口,简直比七字真言还灵,那面目阴森的人立即叫道:“别开枪!”

那胖子愣了一愣,道:“为什么?”

那人向我一指,道:“他认得老板。”

我口中的“大只古”,就是上面提到过的那位“名流”。“大只古”是他未发迹时的浑名,如今,已知者甚少了,我能直呼出来,自然要令得他们吃惊!

那面目阴森的望著我,道:“你识得老板么?”我道:“你立即打一个电话给他,说你已将卫斯理置身网中了,看看他有什么反应。”

那人面上神色,惊疑不定,和那胖子望了一眼,又向那位小姐招了招手,三人一齐走了出去。我在网中,一点也不挣扎,反而伸长了腿,将网当作吊床,优哉游哉地躺了下来。

不到五分钟,那面目阴森的人,面如土包,满头大汗地走了进来,他一进门后,连话都头不得说,便按动了墙上的一个按钮,那张网跌了下来,他手儿发抖,替我将网拨了开来,我冷冷地道:“怎么样?”

那人道:“老板说他……马上来……这里,向……你赔罪。”

这是我意料中的事,大只古可能敢得罪皇帝,但是却绝不敢碰一碰我。那人又道:“我……叫刘森,这实在不是我的主意。”

我一面站起来,一面道:“我早已看出你是本地人,你却还装著外国人的同路来吓我,太可恶了!”刘森点头屈腰,连声道:“是!是!”

我在沙发上大模大样坐了下来,道:“等一会,大只古来了,我该怎么说?”刘森面上的汗,简直围成了几条小溪!

大只古以手狠心辣著名,刘森显然是知道的,所以他才会这样害怕,他连汗也顾不得抹,突然双腿一曲,向我跪了下来!

我倒也不妨他有此一著,道:“你起来,如果你肯和我合作的话,我可以将一切事情,都推在那外国胖子身上,不提你半句。”

刘森道:“恩同再造,恩同再造!”

我又缓缓地道:“如果你不肯合作的话,我就……”我话还没有讲完,他便道:“一定,一定。”我见得他害怕成这样,心知这次“失手被擒”,反倒使我有了极大的收获!

刘森战战兢兢地在我对面,坐了下来,面上这才开始,有点人色,我问道:“这个外国胖子是甚么人?”刘森侧耳听了听,细声道:“卫先生,我明天到府上来,和你详谈。”

我点了点头,这里既是那走私集团的总部,各种科学上的装置,自然应有尽有,刘森不敢在此详谈,可能有他的道理。

我等了没有多久,大只古便气急败坏地奔了进来,一进来,不待我说话,便给了刘森两巴掌!刘森捱了两巴掌,眼泪汪汪地望著我,我道:“不关他事,是那个外国胖子!”

大只古虽然做了“名流”,他那件衬衫的所值,在二十年前,便可以使得他去拼命了,但是,满脸横肉,不是金钱所能消灭的。

他转过头来,顿足骂道:“那贼胖子,他是我过去……事业上的一个朋友,这次来,说是有重要的事,最好由我派给他一个助手,借给他一点地方,我便答应了他,怎知他弄出这样的事来!这家伙,听说他在巴西也是第一流富豪了,不知竟还充军到这里来干甚么!”

关于那胖子的详细身份,我明天尽可以问刘森,我只是急于离去,因此我挥手道:“别说了,你管你去吧。”

大只古道:“老兄,你……不见怪吧?”

我笑道:“我知道有一家办得很好的中学,因为没有经费,快要停办了,如果你肯化一笔钱,维持下去,那我就不见怪了!”

大只古忙道:“一定,一定!”

我笑道:“我会通知那家中学的负责人去找你的。”

大只古道:“是,我去赶走那贼胖子!”

刘森道:“老板,觉度士先生和他的女秘书,一知道卫先生认识你,他就走了!”大只古连声道:“走了最好,走了最好!”

他命令刘森,送我出去,又匆匆地走了。

刘森带著我,走出了这间密室,经过了一条长长的走廊。那走廊高低不平,叫人在感觉上,像是走在石块上一样,然后,才从一扇门中,走了出来。那一扇门,通出来之后,便是旷野了,再回头看那扇门时,那门由外面看来,和石块一模一样,门一关上,绝不知道山壁上有这样的一道暗门。

我出来之后,便道:“你立即送我到顿士泼道去!”因为我还急于要弄明白罗勃杨的秘密,所以我仍要连夜到那边去。

刘森答应了一声,我们在旷野中步行了大约十分钟,便到了一辆汽车的旁边。那一辆汽车,就是将我从顿士泼道载来此处的那辆。

我上了车,觉得有刘森在身边,行动反而不方便,因此便挥了挥手,道:“你去吧,明天上午十时,你到我寓所来见我,如果我不在,你可以等。”

刘森点了点头。在那一瞬间,他面上忽现出了一丝忧郁的神色来,嘴唇掀动,像是想对我讲些甚么,但是随即又苦笑一下,道:“好。”

我虽然看出他有些话要对我说而未曾说出来,心中疑惑了一下。

但这时我因为急于要赶到顿士泼道去,所以并没有在意,见他已答应了,我便驶著车子,向前疾驰了开去。等到我将车子,停在顿士泼道口上时,我看了看手表,已是清晨两时了。

我下了车,一直来到了六十九号的门口,上了电梯,不到五分钟,我便站在那所空屋的门前了。我心中转念著,如果我用百合钥匙,开门进去,那是十分容易的事情。但是这幢房子,我已经进去过一次了,那是一间空屋子而已。

我不是需要再去查空屋了,我是要见到罗勃杨其人!因此,我按动了电铃。

电铃不断地响著,足足响了七八分钟之久,还没有人来应门。是没有人么?我可以肯定不是,因为,当我一站在门口之际,便看到门缝处有亮光隐隐地透露出来,可知这幢空屋之中有人,虽然那人未必一定是罗勃杨,但总应该有人来应门的。

我继续地按著门铃,又持续了近五分钟。门内仍是一点反应也没有。

我知道一定有了甚么蹊跷,贴耳在门上,仔细地听了一会,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我的百合钥匙,轻轻地打开了门锁,慢慢地推了大门。

然而,我才推开了五六寸,便听得门内“砰”地一声响,传来了一下重物堕地之声!

我绝未曾料到忽然间会有这样的一下声响传出,一时之间,也不禁为之吓了一大跳,定了定神,向内看去。一看之下,我更是呆了半晌。手推门进去,顺手便将门关上。

屋子内仍是空荡荡地,没有家俬。

但是,在一幅墙壁上,却有著一扇半开著的暗门,从那扇暗门中望过去,里面是一个大客厅。陈设得十分华贵。那一望之间,已将我的疑团,完全消除了,罗勃杨出现又失踪,自然都是这一扇暗门在作怪。而那扇暗门,却是通到顿士泼道七十一号去的。六十九号和七十一号,本来就只是一墙之隔!

由此可见,罗勃杨这个人身份,一定是十分神秘的了,他住在七十一号,但是他却同时租下了六十九号,以六十九号作为他的通信地址,但如有甚么人,像我那样,想偷入六十九号,侦查他的行踪的话,其结果却只能看到一幢空屋!

我心中的一个旧的疑团消除了。

但是同时,我却又产生了一个新的疑团。

罗勃杨在我一跨进屋子之后,就在我的身边,他本来是伏在门上的,因为我一推门,他才跌倒在地上,而他跌倒在地上之后,便连动也没有动过,睁著大而无光的眼睛望著我。

他不是不想动,而是根本不能动了!他的那种面色神情,任何人一看到就可以知道,这个人已经死了!

我呆了半晌,不听得有甚么特别的动静,但是我仍不能肯定这两层房子中。除了我以外,便没有他人了。所以,我由暗门中向七十一号走去,化了三分钟的时间,搜索了那三间房间,确定了没有人之后,我才又回到了罗勃杨的身边。

罗勃杨仍然穿著那件睡袍,从他尸体的柔软度来看,他的死亡,只不过是半小时之内的事情,我很快地便发现了他的死因:在他右手的手腕上,钉著几枚尖刺,其中有一枚,恰好刺进了他的静脉。

那种尖刺,正是我在张小龙的实验室前,曾经捡到过,交给老蔡,又给人偷去的那种。我又小心地将这几枚尖刺,拔了下来。罗勃杨当然是在一开门时,便被人以尖刺射死的,所以他的尸体,才会压在门上。

接下来,我便想在罗勃杨的身上,和他的房间中发现些甚么,但是却一无所获。

我不知道害死罗勃杨的人是谁,但是我却可以肯定,害死罗勃杨的人,和张小龙的失踪,有著极其密切的关系。

从杰加、罗勃杨这一条路,追寻张小龙下落的线索,已经断了,但是我却并不感到灰心,因为我还有刘森,他可以供给我更多的线索。

我想就此退出,但是一转念间,我便改变了主意。我至少要让杀死罗勃杨的凶手,吃上一惊才行!

因此,我拖著罗勃杨的尸体,走进了暗门,又将暗门小心合上,一直将罗勃杨拖到了厨房,将他的面部,压在煤气灶上面,打开了煤气,关上了厨房门,这才由大门退了出去,上了车,回到了家中。

我知道,明天或者后天,当凶手由报上看到罗勃杨死在厨房中,而且是由于煤气中毒而死,那么凶手一定会大大地吃上一惊的!

虽然,这可能对我,没有甚么好处,但能够扰乱一下敌人的心神,总是不错的。

我到了家中,已经五点多了,忙了将近一夜,仍然说不上有甚么收获来。我专心一意,等著刘森来到之后再说,可是,第二天早上,当我看到早报上的消息之际,我不禁呆了。

罗勃杨的死讯,还未曾登出来。但是,刘森的死讯,却已在报上了,刘森的身份“╳╳行高级职员”,这家“╳╳行”,就是那位走私专家的大本营,他是死于“被人狙击”,“警方正严密注视”云云。

我颓然地放下了早报,又死了一个!

我想起,如果昨天,我和刘森一起到顿士泼道去的话,那么刘森可能不会死了,我又想起,如果昨晚,我能及早发现那扇暗门的话,那么,罗勃杨也可能不会死了!

罗勃杨和刘森之死,自然不会给我以甚么负疚,但是,刚有了一点头绪的事,又堕入五里雾中,陷于一片黑暗的境地之中了!

我放下报纸,呆了许久,才又拿起了报纸来,细细地读著那段新闻。

报上的记载,非常空泛,但是有一点,却引起了我的怀疑,那便是刘森死亡的地点。

刘森死在一家著名的大酒店旁边的一条冷巷之中,死亡的时间,是在和我分手后的半小时,而刘森必曾在和我分手之后,一刻不停,还要以极快的速度,方始能赶到那地方去。由此可知,他到那地方去,一定是有目的的。因为刘森之死,曾有人目击,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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