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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漩涡-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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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泪流满面,但并没对他有丝毫影响。他紧压着我,不停地抽动着,一边吻我的脸颊,抱紧我的腰。然后,一切都静止了,他疲惫地由我身上爬起来,毫无表情地站稳,客气地伸出两手,作势要拉我。我把裙子放下,抚平,拉着他的手站起来。他盯了我一眼,似乎想知道我此刻的心情。

“我没有弄痛你吧?”

“嗯,还好,只要你满足就好了。”

“是的,我是很满足。”

他弯身拾起地上的衣服,看了看手表,“糟了,离火车开车的时间只有十五分钟了,看样子我们得快一点,不然就赶不上了。”我们连忙从原路回去。我一边走,一边用梳子整理好头发,又用手拍拍裙上的灰尘。德立克则一心向前,沉默不语。月光下,我悄悄侧头偷看他的脸。他的脸冷冰冰的,象一座石膏像。我伸手挽住他的手臂,他也没有任何热烈的反应。我真希望他能对我讲一些安慰的话,就象以前一样,或者提一些下次约会的事,这样我也许会比较好过一点。可是他满脸的冷漠,好象要刻意疏远我似的。难道说男人达到目的后,都会摆出这副嘴脸来吗?我不知道。可我确实听说过,只要男人达到了目的,他们的态度就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由热变冷。这难道是真的吗?德立克,德立克……我心一恸,忍不住低泣起来。

我们终于回到停车的地方,开车直奔车站。到了车站门口,我要他停车。

静悄悄的站台笼罩在黄昏朦胧的灯光里,显得有点儿凄凉。他抬头看看天色,然后将目光停留在我身上。我说:“别送了,我自己会坐车,下星期六怎么办?我想我可以去牛津看你,不过当然你得先安顿一下,安顿好了再通知我,好吗?”

他避开我的眼光,迟疑地说:“葳芙,嗯,我看我们这么做不太妥当,因为,只要你一到牛津,我们的事很容易就会给别人知道。你刚刚也说,我什么事都没安顿好。这样吧,暂时看情形好了,反正我会写信跟你联络。”

我怀疑这是藉口。我紧盯着他,很想从他脸上的表情看出些什么,但我什么也看不出。我感到他的态度和以往不一样,有点怪异,含含糊糊的。不过,我想这也许是他太疲劳的缘故吧!因为我自己也觉得很累了,于是我只好说:“好吧,我等你的信。不过要早点写,好不好?我想知道你回去之后的情形。”说完,我垫起脚尖在他唇上吻了一下。他的唇冷冰冰的,我的心不由得往下一沉。

他点点头,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语气生硬地说:“谢谢你,那么以后再见了,葳芙。”然后他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接到德立克的来信是在分别后的第三个星期。在过去的这两个星期里,我连续寄出了两封信,但毫无回音。后来我终于按捺不住,打电话给他。接电话的人总是说:“哦,你等一下,我进去看看。”然后很快回来告诉我说:“他不在。”他信中的第一句是这样的:“可爱的葳芙!虽然这封信对我来说很难下笔,但我还是不得不告诉你。”看到这里,我拿着信飞奔回自己的房间,赶紧把门锁好,坐在床沿上,我抓着信纸,双手紧张得要沁出汗来。

接下去他写道:“今年暑假,我们俩在一起,玩得很开心,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可是,回去之后,生活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处理的事情也多如牛毛,每天忙来忙去,忙得连和女孩子约会的时间都没有了。我们的事,我已和父母商量过了,可是遭到他们彻底的反对,而且还责备我,为何婚前就做出这种越轨的事情。很遗憾我的双亲都是古板保守的人,这方面的观念很狭隘,尤其对外国人,成见更深。你在我心中,一直是最美好的。我一直把你当作普通的英国女孩看待,没有一点歧视的念头,你那加拿大腔的语调,听在我耳里,反而更柔美动听,这点,相信你也很清楚。现在,我父母逼我和邻近的某小姐结婚。这事情以前就曾提出来讨论过的,我一直瞒住你没说,是因为不想伤害你,这是我不对。事实上,我跟某小姐的感情已很深了,深得都可以订婚了。现在回忆起那段和你在一起的甜蜜时光,真是太令人怀念了。那草坪、那特别座,一切的一切,都是这般美好,我会一辈子记在心里,永世难忘。你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希望将来还有再见你的一日。”最后,他写道:“为了纪念我们的这段情,我特别邮寄了上好的香槟酒给你,不久就会收到的。葳芙,看完这封信后,不要过分地惊讶。我真的觉得,能和你这种了不起的女孩交往,是我的幸运。怀抱着浓情蜜意和往日快乐的回忆……

德立克敬上。”

沉重的打击来得太快了,快得令人来不及思想,可是要从这场打击中重新站立起来,寻回往日的自己,却足足花了我半年的时间。人生在世,谁也抛不开一个“情”字,只是深情与薄情的差别而已。以前常听别人诉说关于感情的痛苦,说的人涕泪纵横,听的人则是隔靴搔痒。做梦也没想到,一个晴天霹雳,这样的事情就落在我自己头上了。现在想起来,我和他开始约会的第一个晚上,就已经行动放荡,喝得醉醺醺的,象个下贱的女人,这才给他抓住机会来玩弄我。在英国这个古老、呆板的国家里,我这个加拿大人,外国人,可以说是他们玩弄的好对象,这点我却糊糊涂涂没有搞清楚,是我活该!我已超过十八岁了,成年了,不再是年幼的婴孩,对事物应有独立的判断能力,今天却落到这种地步,怪谁呢?我很想对这件事做个冷静的思考,可一想到伤心处,又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可是,纵使我泪流成河,也唤不回变了心的人了。一整夜,我都时哭时停,辗转难眠,只得起身跪在圣母像前。玛丽亚呵,玛丽亚,请怜悯我,把德立克还给我吧。我爱他,请帮助我!

圣母默默地注视着我,一语不发,慈祥的面庞让我心碎。我知道,除了自己,谁也帮不上我的忙了。是的,我恨他,但我并不想采取任何报复行动,我只给他回了封简单的信,说来信收悉,香槟退回。

我还是跟以往一样过日子,但是现在,时间象是停摆了一样,过得特别慢。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残酷的事实啮啃着我的心,不断地提醒我,我是一个被人抛弃的可怜女孩。温莎电影院内梦般的回忆,也不断地刺激我心中的伤痕。温暖的阳光,再也融解不了我冰冻的心了。

情场虽然失意了,但事业方面,我的运气却不错。通过一位朋友的介绍,我进了一家叫做查尔西·克拉里昂的报社工作。这家报社的新闻完全属于地方性的,有大篇幅的广告栏,譬如产品广告、招生广告等等。上至社论,下至某条路的路灯不够亮度、某公车的班次太少、专偷牛乳的小偷,以及妇女界的各种新动态等,各种查尔西地方的大小事情,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虽然是芝麻绿豆大的事,但因笔锋犀利,观点正确,内容丰富,所以深受各界的好评,在伦敦西南一带销路不错。报社的总编,是强硬的帝国主义者,他的言论,总是具有相当的政治色彩。报纸的排版也做得很好,一个星期出一版(周刊),用活字印刷。因为各类人员互相配合得很好,所以虽然不是什么大报,在地方上还是很受欢迎的。所有的工作人员也兢兢业业,即使在八月或圣诞节前后的广告淡季,薪水勉强才发得出来,大家对工作的热忱仍丝毫不减。我的薪水开始每周是五英磅,但如果我能拉到广告,就可以抽一点回佣。

这样,我便想利用工作的忙碌,把以前那段伤心的往事暂时忘掉。另一方面,我不断地提醒自己,千万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千万不要对男人百依百顺,使他误认为你是个随便的女孩,要知道适时说“不”。我工作得很认真,我要让那些充满优越感的、自尊自大的英国人知道我这个加拿大女孩的头脑和办事能力比他们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段时期,我白天埋头工作,干得昏天黑地,晚上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我的小屋,倒在床上为自己哭泣。我发誓,一定要在工作上占一席之地,让别人另眼相看。在公司里,我的工作态度是数一数二的,我常常很谦卑地给别人斟茶倒水,同事之间有什么事,我也自告奋勇地前去帮忙。我还试着写些散文、记事等小文章拿去投稿。一有时间,我就去附近的餐厅、旅店、商场招揽广告,凭我的三寸不烂之舌,终使吝啬得出了名的老板肯刊登广告,我也从中抽到百分之二十五的红利。在我的努力下,我的收入已达到每周十二到二十英镑。连总编也大为侧目。为了替公司着想,不让我由广告费中抽红利,他干脆付我每周十五英镑的薪金,让我专心干自己份内事,还提升我为总编助理,在他办公室旁的一个小间里办公,享有一定的特权:可以跟总编同进同出,可以和总编在同一房内午睡。

但后来有一次,头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那位总编辑看看四下无人,拍了一下我的屁股。我正视他说,我已有未婚夫了,此刻正在加拿大。我严肃的表情使他以后再不敢对我随便动手动脚了。不过,说真的,他这人还是有许多可取之处,我们的工作配合得很好。这总编的名字叫连·赫波克。以前曾在另一家报社当过记者,后来积了点钱,就自己出来闯,想办一家大规模的报社。他是魏西的人,魏西人多为理想主义者。不过后来他察觉到自己终究势单力薄,只得慢慢来,先由查尔西着手。于是,他就把一家即将关门的报纸整个买下来,开始惨淡经营。幸好他在市议会有些熟人,和土地司的劳动党员交情也不错,因此很能抓到一、两件独家消息。例如不久前,一家营造商承包了市议会的一座新楼,但却偷工减料,原本应该采用钢筋水泥,他却只用了水泥,省掉钢筋。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开工那天还大肆铺张,极尽风光。这事经报社披露后,全市哗然,纷纷指摘。那营造商还不认帐,指控克拉里昂报歪曲事实,威胁要报社赔偿一切名誉损失。也是天意,那幢大楼建好没多久柱子就出现了龟裂。报社赶紧把有裂痕的柱子照片登出来。营造商庆功宴还没举行,就被取消了施工权利。从此,克拉里昂报声名远播,业务更是蒸蒸日上,订阅的人越来越多,别家的报社更时常偷偷摸摸派人取经。

渐渐的,我对总编助理这个新的工作,已经熟悉了,写稿也增加了,拉广告的时间则渐渐减少。一年后,我上报的文章越来越多,“葳芙·米雪儿”

的名字,在一般读者的心里,也越来越熟悉。薪水也升高到每周二十个金币。

总编大人对我的工作成绩很满意,而我又很愿意接受新事物,于是他又耐心地教我如何写稿。例如,怎样用醒目的大标题来吸引读者,怎样用简洁的文字,达到一针见血的目的。听说这些是早年他当记者时别人教他的,现在他又毫不保留地教给了我。例如,他对11  路及22  路公车的行车路线很不满意。

为此,我写道:“11  路售票员小姐因高峰时间载客量过多,体力不支。”看了这段话之后,他说:“要注重人!没有把人写出来!你应该写:法兰克·唐纳奥迪逊,一个二十七岁,活力充沛的男人,太太克琳丝,六岁的男孩比尔,五岁的女孩艾美,本来可以组成一个美满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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