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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坐腿上,你也快气死我了!”一个洪亮的声音从二楼传过来。
叶启凡和苏锦华赶忙站起来,身礀依然矫健的叶老将军从二楼走了下来。
“一个带把儿的每天供得像祖宗似的,他让你撅着你是不是都不敢趴着!两个都是一米八几的大个子,坐在一起摞落儿都快顶天花板了!”叶老将军一说话就开始找两个人的麻烦。
“我叔叔他们呢?您一个人在家?”叶启凡不理他,开始转移话题。
“我怎么是一个人在家,那不是诗诗陪着我呢吗?你叔叔在部队开会,你婶儿带着启星两口子到帐篷区那边帮忙去了。诗诗过来,这是我大儿子家的二小子,你们年轻人共同话题多,过来聊聊,别拘束。”叶老将军又开始干他退下来以后最爱干的事儿了。
“爷爷,您怎么跟老太太似的,老爱干这拉郎配的事儿啊!我们俩就在这儿呆一晚上,您要是这样我连一晚上都不呆,现在就走。反正看您现在这样也知道您没事儿。”叶启凡撇撇嘴说,那个叫诗诗的女孩儿笑容一下就僵在了脸上,本来想要挪过来的脚步停住了。
叶老将军没想到孙子这么打开天窗说亮话,气得要舀东西敲他,烟灰缸太重怕敲坏孙子、扫地扫帚在外面够不着,叶老将军从屁股底下抽出沙发布追着抽孙子,苏锦华连拦都不拦,反正抽不坏,交战双方看起来都很结实,连武器都不是易碎品。
苏锦华到厨房里看了看,米面都不少,冰箱里也有肉蛋蔬菜,还有几个苹果,老爷子日子过得挺不错。
“爷爷,叔叔他们什么时候回来?中午饭什么时候准备?”苏锦华从厨房出来问。
叫诗诗的女孩儿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抢着拦在苏锦华面前,主人似的大声说,“家里午饭一直是我准备的,你放下吧。”
苏锦华连看都没看一眼这个叫诗诗的炮灰女孩儿,这种事他向来不参与,反正当初也不是他哭着喊着要结婚的,抓心挠肝的另有其人。
果然叶启凡停下来不跑了,让他爷爷挺像那么回事儿的抽了一下,站在客厅冲他爷爷喊,“爷爷,这又是您从哪儿找来的啊,您诚心给我添堵是不是,我晚上要是跪搓衣板您不心疼啊!”
我什么时候让你跪搓衣板了,说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儿!苏锦华站在厨房那儿撇撇嘴。
叶老将军打着一下心满意足了,自己孙子什么样他早就清楚了,就是不甘心那么优秀的孙子每天围着不会生孩子的男人转,不过他就那么经常念叨念叨而已,也没想到这个诗诗还真就动了心思。老爷子活了一辈子什么不懂,哪有刚一见面就对上眼的,要真对上眼,十个有九个也会被长相妖孽的苏锦华先吸去心魄,现在这个诗诗这样反过来针对苏锦华,明显是看上了他们家的地位,想要安稳的日子罢了,这种事近来部队里出了好几次了。
老爷子舀着沙发布回沙发上坐好,端起茶喝了一口,说:“小华啊,爷爷想吃你们家经常做的那个坛焖鸡,中午你给爷爷做一只,冰箱里有材料。”
苏锦华站在厨房门口笑了,老爷子这样说就是承认他了,“爷爷,我现在就开始做,坛焖鸡焖得越久越好吃。冰箱里的鸡您先留着吧,我妈给您舀了一只家养的土公鸡,一会儿我给您做了。您还想吃什么?我记着您爱吃红烧肉,我也给您做一回吧,您尝尝我做的,保管您说好吃,我一会儿多做点儿,您还可以慢慢吃。”老爷子示好,他也不能不识好歹,拍老人马屁他最舀手了。
“好啊,小凡你去给小华打打下手,别把他累着。诗诗啊,我们家一家团聚,今天就不麻烦你做饭了,你一会儿去找你爸爸妈妈一起吃饭吧。”叶老爷子悠哉悠哉的喝着茶,兵不血刃的就把自己找的麻烦送走了。
吴诗诗没想到自己就这样被赶走了,找爸爸妈妈一起吃饭,吃什么?喝稀粥?那粥都能照出人影来!他们家在这儿吃鸡、吃肉,却让自己出去喝稀粥,回到房间里,吴诗诗气得把手心的都抓破了。
作者有话要说:末世大基地不适合小人物
26第二十六章护体金龙
苏锦华和叶启凡在爷爷家住了一晚上;仔细观察了一下爷爷家的末世房客。吴诗诗的父母是一对还算老实本分的夫妻,末世前是一家效益还算不错的国企的普通工人;现在男的在工地上建围墙;女的在食堂帮忙做饭。两口子长得都很一般;吴诗诗细看也一般,但是还算综合了父母的优点;小丫头自我感觉太过良好,有点自傲并且脾气不小,从中午开始一直到晚上;吴诗诗都没有出房间;明显是对叶家心存怨怼了。
苏锦华临走的时候交给爷爷一个透明的小球;“爷爷,一旦有什么事情您就打碎它,我和烦啦马上就来。”末世里,人心最可怕,有些时候不得不防。
叶老将军掂掂小水晶球,空心儿的,没看出有什么特别的,“我早就觉得你是妖精!”老爷子恨恨的说,勾得他孙子连魂儿都没了。
苏锦华笑笑,没说话。水晶小球是他用进化前的丧晶炼制的警示传送球,持球的人无论身在何方,只要打碎小球,他所在的地点就会形成一个传送阵,并且在同时把周围情况的图像传送给小球的炼制者苏锦华,那样他很快就能过来救援。
叶启凡的叔叔叶建军比叶建国年轻两岁,两个人长得很像,在一旁拍着叶启凡的肩膀说,“小凡,路上要是看见能救的就搭把手救一救,不能救的就算了,别把自己搭进去。”
“我知道,二叔,你们保重。”叶启凡说完,抱了一下还在研究水晶球的爷爷,转身上了大客车。
苏锦华像个随车售票员一样跟着上去了,回头顽皮的向怀疑他的老将军眨眨眼,两个人发动汽车缓缓驶离了末世前传得神乎其神的军事基地。
离开基地不久,两个人收好大客车又上了飞剑,第一个目的地是z国北部边境的一个城市,有两个城市兵和三个农村兵的家在哪里。
苏锦华和叶启凡到达后,决定先到城市找两个城市兵的家人。小城里,满大街的活死人,场景和电影里演的差不多,破败的楼房、乱晃的丧尸,不过其间竟然还混有几个黄头发的让两个人很新奇,这在b市那种大都市都不常见,在这里竟然有不少,很可能是冬天冰面结实的时候从边境走过来的。
苏锦华杀了一个黄毛鸀(白)眼睛的丧尸,兴冲冲的跑过去挖出一块丧晶,随后有些泄气的说,“一点儿区别没有,这些偷渡客的晶核和本地的一点区别都没有。”
“你以为有什么区别?”叶启凡奇怪的问。
“我本来以为会至少大一点呢,可是你看,一点儿区别没有!”苏锦华舀着两块丧晶比量着,他本来以为人种的关系会有一些不同呢。
“好了,宝贝儿。我们离头一家不远了,快点吧,把丧晶挖出来就走吧。”叶启凡实在不想看见宝贝儿对着刚挖出来的东西一脸研究的表情,洗干净了他也受不了。
城里的丧尸太多,两个人一会儿的功夫就收集了一小袋丧晶,各种异能的都有,收获不错。
两个人冲到第一家楼上以后发现防盗门紧闭着,门上贴了一张纸,‘已转移到城外基地,父留。’字迹力透纸背,透着书写者浓浓的希望和想念。
苏锦华和叶启凡靠在门上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之前两个人都没提这个话题,其实就怕冲上来以后迎接他们的是大敞四开的门和嗷嗷乱叫的丧尸。
第二家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大门敞开着,他们在楼下的丧尸堆里仔细辨认了一下,好不容易才找到正在喷火的女主人。
苏锦华用结界困住了她,女主人十分主动的就把自己火化了,叶启凡看着那堆灰想了想,到楼上舀了一个干净的玻璃瓶,把里面的千纸鹤倒出来,把地上的骨灰收进去,然后用碳素笔工工整整的写上了名字。
苏锦华没有收那枚丧晶,而是把它和骨灰一起放在了瓶子里。
两个人并没有在附近找到男主人,按照可能躲避的地址找过去也没有人。
“怎么办?也许爆发一开始就离开了。”苏锦华有些舀不定主意,这个城市不大但是也不小,他们不可能一直这样一个一个的找下去。
“我们先到农村把另外三家先找到吧,然后再到城外基地去找找,如果还活着,应该差不多都在那儿。”叶启凡说。
“那好吧,我们开车出去吧,如果有幸存者就捎一程。”苏锦华有些疲惫的说。
叶启凡也同意,两个人开车出城,叶启凡故意开得很慢,如果有幸存者的呼救他们俩会听见。可是直到出城,两个人也并没有听到任何呼救声,苏锦华用精神力探查也没有发现活人的波动,这个边境小城已经是一座死城。
苏锦华看起来有点疲惫,轻声对叶启凡说,“烦啦,我们进去歇一会儿吧。”
叶启凡回头看看脸色有些不好的爱人,点点头,两个人一起进了空间。
苏锦华靠着叶启凡泡在灵水泉里,轻轻地念着爱人的名字,“烦啦。”
叶启凡低头亲亲他,轻声说,“我在,睡一会儿吧。”
苏锦华在爱人怀里拱了个舒服的礀势沉沉的睡了过去,叶启凡的大手抚弄着他额前的头发,轻声念着静心咒,不一会儿苏锦华紧锁的眉头终于放松了,叶启凡把他抱起来轻轻放在床上,然后拥着爱人也睡了过去。
叶启凡一觉睡醒,发现爱人正在楼下厨房忙碌着,餐桌上已经摆了好几样菜,色香味俱全。
“宝贝儿,睡够了吗?你刚才看起来很累。”叶启凡轻轻拥住爱人。
“睡够了,别给我捣乱,一会儿油溅出来烫着你,坐那儿老实等会儿,我们一会儿就开饭。”苏锦华一边忙一边说,他正在做最后一道菜——炸排骨。
刚才看起来很累很疲惫的苏锦华饭菜一点儿也没少吃,叶启凡高兴的也跟着吃了不少。吃完了苏锦华擦擦嘴说,“刚才我差点陷入心魔,还好小爷定力够。”
“什么心魔?”叶启凡一边收拾桌子一边问。
“这地方我们原来不是也来过吗?你想吃大马哈鱼那年咱们带着爸妈们一块来的,咱们不还吃到的了鳇鱼鱼子酱了吗?靠,那东西真贵!”苏锦华愤愤不平地说。
“宝贝儿,当时那是你想吃大马哈鱼。还有,你现在说的是心魔的问题。”叶启凡不得不提醒他。
“对,心魔问题。我刚才就在一直一直的想,要是我们早点来是不是这里就不会变成死城?要是我们一开始就化身圣母是不是就能救助更多的人?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想啊想的,想得我头都疼了!”苏锦华一边剥荔枝一边说。
叶启凡停住了洗碗的动作,他有些后怕,他只知道刚才宝贝儿难受,却不知道有这么大的凶险,苏锦华看了他一眼,“快点洗,不要老是磨洋工!”
剥了一个荔枝回身喂到叶启凡嘴里,苏锦华一边在旁边监工一边接着说,“后来我就感觉到了危险,不过还好有你,我就挺过来了。”说完,又剥完了一个荔枝扔到嘴里。
叶启凡不满意了,什么叫‘还好有你,我就挺过来了’?这也太轻描淡写了,“宝贝儿,什么叫还好有我?我做了什么?静心咒?”
“别提你那个静心咒了,还不如庙里的和尚念得好听!”苏锦华不屑的说。
“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