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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华舍不得放弃,站在飞剑上抱着叶启凡想办法,忽然一拍脑门想起来了,“烦啦,上次去爷爷那儿我不是弄了个传送法阵吗?现在正好派上用场。给他们送几千只过去,再给监狱运回去几千只,剩下的我们自己养一点儿,再送到非洲大草原养一部分。对了,我要去一趟非洲,我要弄匹斑马养养,再弄一棵猴面包树,上回去那树太高,我没够着树枝,那个导游老盯着我,很多东西我都没收。”
“养斑马干什么?不能吃也不能骑。”叶启凡对没用的东西一向没好感,而且他不想去非洲,那里有很多银背大猩猩和呲牙咧嘴的狒狒,谁知道过去以后是什么景象。
“你也不能吃不能骑,我不是也养着呢吗?”苏锦华咬了爱人一口说。
“但我是个好骑手,宝贝儿,我用处很大的。”叶启凡回过身抱住苏锦华左亲右亲,痞兮兮的一点也不像平时的他。
“别玩儿了,向下一点,我把地上的那些牛先给爷爷他们送过去。”苏锦华笑着说,他喜欢这个两面派,很喜欢。
SY军区的叶老将军正坐在家里喝茶,突然好久不见的小孙子和小孙子的男媳妇出现在客厅里,吓了老爷子一跳。老爷子放下茶杯气呼呼的说:“干什么你们?吓了我一跳!聊斋里的鬼出来前还先冒阵烟呢,你们什么动静都没有就来了,好歹也弄点儿黑云一类的啊。”
“爷爷,那太小儿科了,下次我们弄个五彩霞光先在天上飘一阵子再下来,保管您有面子。”苏锦华笑呵呵的说。
“哼,娶个妖精回家我有什么面子?!你们两个干什么来了?”叶老将军说着又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还没等咽下去他‘可爱的’倒霉孙子就急忙献宝了。
“您这儿不是物资紧张吗?锦华给您这儿送来了五千多头牛,您让我二叔赶快找地方。”叶启凡坐在沙发上大大咧咧的说。
老爷子一口茶就喷了,指着两个一脸无辜的倒霉孩子问,“五千多头牛?!你们从哪里弄来的?现在在哪儿呢?”那得多少卡车才能运过来啊!
“从哪儿弄的您就别管了,在哪儿呢也不能说,您快点儿的吧,我们把牛给你们就得走,还救人呢。”叶启凡端起爷爷的紫砂壶对嘴儿喝了一口,这壶还是自家宝贝给找的呢,当时老爷子嘴里还说看不上,其实一直在用。
“那不是对嘴儿喝的壶!你别给我糟紧东西!”叶老将军气得又把沙发布操了起来,苏锦华赶忙拦住了,“爷爷,您别抽着壶,现在可不好找了。”
老爷子愤愤的放下了沙发布,叶启凡得意洋洋的又喝了一口。
苏锦华在空间里探查了一遍,把末世前来不及卖掉的一套乾隆年间的绝品紫砂壶拿了出来送给老爷子,叶老将军高兴了,心肝宝贝似的捧到楼上自己书房去了。
过了一会儿,老爷子下来了,按铃叫了一个下属过来,正是上次带路的那个中尉,“小孙带你们去找建军,我刚才已经和他打好招呼了,你们直接过去就行了。一会儿回来吃饭吧,你们二婶过会儿回来做饭。”
“爷爷,您不用那个叫什么的做饭了?人呢?赶走了?”叶启凡奇怪的问。
“人家叫诗诗,我没事儿赶人家干什么?最近那女孩好像谈恋爱了,难得看到人。本来就是她抢着煮饭的,我们可没使唤她。”叶老将军不高兴的说,亲孙子把他说得好像过去的地主老财一样。
“让我二婶不用准备我们两个的饭了,我们还得回去救人,刚才我们在那边一个人都没见到,一会儿有的忙呢。现在天气不好,您让我二叔他们提早想办法,我爸在监狱建温室呢,你们也早想办法。条件不好您就通知我们,我们过来接您走。”叶启凡敛了笑容说,现在情况真的不好,丧尸好对付,大环境他们真没好办法,估计如来下凡也就弄个五指山,地球那么大谁也扶正不了。
“温室早就在建了,不过这里人太多,不好弄啊。”叶老将军也有些头疼。
“车到山前必有路,实在不行就往南方迁,总有活命养人的地方。”苏锦华轻快地说,他不觉得有什么可愁的。
两个人跟着孙中尉去找叶建军,叶建军把他们领到一大片庄稼地里说,“这里行不行?这里没有牧草,但是苞米杆子随便吃,今年气候不好这片绝收了,现在正好喂牛。”
苏锦华和叶启凡可不懂这些,苏锦华手一挥就把五千多头牛扔进了庄稼地,吓得叶建国下巴差点没掉下来,“你、你们、你,小华你真是妖精啊?!”
“说什么呢二叔,我家宝贝儿怎么成妖精了,这是用空间丧尸晶核做的容器,我家宝贝的发明!”叶启凡搂着苏锦华不高兴的说,实际上苏锦华的空间法器还只是一张图纸,实物还没影儿呢。
“真的?!那能不能多做几个,我给你们材料,你们帮我们多做几个!”叶建国激动地说,这样就不用每次开着军卡出去找物资了,卡车动静太大,每次后面都会有一群丧尸跟着跑,一不小心抛锚就会有被包饺子的危险。
“当然可以,可是不免费,你们必须付报酬。童叟无欺、亲疏不吝!”叶启凡一副商人嘴脸的回答,苏锦华在旁边终于明白末世前叶启凡的五人小公司是如何发展壮大五十人的了。
“行,你们要什么都行,对了,你们要什么?”叶建国奇怪的问,这两个人可比他们富裕多了,每次看见都是干干净净的,和末世前一点区别没有,这是只有能力到达顶峰的人才能做到的事。
“没想好呢,想好了告诉你们。我们该走了,二叔您和我爷爷他们说一声,我们下次再来看你们。”叶启凡拉着苏锦华往外走,五千多头牛一起臭烘烘的挤在一起,很多还把屁股对着他们,真有点让人反胃。
“你们……变没了!”叶建国追过来还想聊几句,结果眼睁睁的看着两个人拥抱着消失了。自此叶建军十分坚定的和自己老父亲统一了认识,自家侄子就是娶了一个妖精,厉害!
两个人转眼回到草原,按照战士们给的地址一个一个的寻找,可惜一个都没找到,不过倒是在一家还算细心的人家的门上找到了一张布条,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几个字“我们搬到了夏季牧场避难!”
夏季牧场在哪里?两个人对视一眼,对草原人的粗犷无言了,您好歹也留张地图啊。没办法,两个人又走了一遍传送法阵回到监狱询问夏季牧场的位置,战士们对这两个人去而复返都很奇怪,但是谁也没敢问。
苏锦华现在每到一个地方就留下一个传送阵的阵眼,没阵眼的地方他们才用飞剑。不过,叶启凡的锦华剑上加上了变异猴子的速度系晶石,远非普通飞剑的速度可比,上午他们到草原也才用了十几多分钟而已。
能到夏季牧场避难就说明还活着,战士们安心了一点,拿起家乡地图开始分析家人可能的落脚地。夏季牧场有好几个,战士们研究了一下划出了两个比较靠谱的地点,苏锦华把地图拿上重新开启阵眼,两个人又消失了。战士们镇定地该干嘛干嘛,很有默契地共同选择了沉默——肯为自己去救爹娘的妖精都是好妖精,偶尔扰民也是好妖精,瑕不掩瑜。
两个人赶到第一个夏季牧场时没有找到要找的战士家属,但是却遇到了不少幸存的牧民,他们正在为突然气候变冷而奇怪。
苏锦华和叶启凡把气候变化的原因和大家讲了一遍,牧民们很明智的开始收拾家当准备搬家。他们祖祖辈辈就是游牧民族,大迁徙对他们来说稀松平常,当初老祖宗都打到欧洲去了,现在从北向南迁几千里算什么,丧尸?丧尸有什么可怕的,对这些有弯刀、有异能的人们来说,世界的变化就是臭了点儿,狼群的队伍壮大了一点而已。
在第二个夏季牧场,苏锦华和叶启凡找到了两家战士家属,听他们说还有一些人在更远的牧场。两个人把情况和牧民们说了以后,趁他们收拾东西的时候往更远的牧场进发。
不管有没有战士家属,两个人都决定把气候变化的事情尽量向北部地区的人们通知到,对他们来讲就是跑跑腿、动动嘴的小事,可是如果因此而救下更多牧民和他们视若珍宝的牲畜,那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苏锦华和叶启凡的黑色拉风悍马奔驰在草原上,觉得自己还挺有圣母潜质,当然,这个说法要忽略掉草原上那些突然消失不见的无主牧群。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节奏要加快了
第四十二章战争
苏锦华和叶启凡在入夜之前把所有地图上表示的放牧地点和暂居地全部通知到了;晚上就宿在了最远的一个牧场,这里临近外蒙边境;天高地广;满天星辰好像一伸手就能摘下来一样。气温虽然很低;可是两个人睡在牧民为他们临时腾出来的蒙古包里,篝火熊熊燃烧着;竟烤得人皮肤发烫。
苏锦华躺在羊毛毯上觉得舒服极了,蒙古包里还能闻到青草的味道,入眼都是艳丽的色彩;连做梦都是美好的。无奈身边的人一点儿烂漫的细胞都没有;叶启凡出去放水回来之后兽性大发;把他按住了狠狠的冲撞了一通,据说是听见了旁边帐篷的和谐声音,想要比试一番。
苏锦华无比鄙视叶启凡的这种无聊行为,进空间恢复了体力之后又出来睡在蒙古包里,蒙古包里的装饰很漂亮,十分符合他喜欢色彩浓烈的审美,算计着回程的路上收集一些手工艺品带着。
午夜,苏锦华忽然被外面传来的履带声音吵醒,坐起来以后发现叶启凡已经起来了,正一脸严肃的守在门口看着外面。
“怎么了?”苏锦华轻声问,虽然他看不见外面的情况,可是隆隆的声音让他直觉的感到了一丝危险的意味。
“E国人的坦克和装甲车!”叶启凡冷冷地说,浑身的肌肉紧绷着,锦华剑已经握在了手里。
苏锦华穿好衣服和叶启凡并肩站在一起,他们可不认为这是一次友好访问,北欧现在的天气可想而知,E国人想干什么稍微长脑子的人就能想明白。
他们的结界对付纯物理攻击还没有试验过,那么大冲击力射出的炮弹结界能不能挡住,两个人一点把握都没有。E国人猫在铁皮盒子里,不知道会不会对这些牧民发动攻击如果E国人不对平民射击,他们也不打算惹事儿。现在这种情况最应该做的就是马上通知军队,国与国的战争不是任何个人能够左右的,而且修仙者也不能涉世过深,否则应天劫的时候会计算在内,弄不好九天雷劫都会下来。
苏锦华和叶启凡紧紧盯着E队,暗暗祈祷他们不要射杀平民。可是事与愿违,E国人最后通过的一个装甲车停下来了,一队E国士兵端着枪走了下来,黑夜里,枪上的红外瞄准镜发出点点亮光,和满天星光相比像野狼的眼睛一样显得格格不入,所有的美好都被破坏殆尽。
牧民们早就全部起来了,和苏锦华、叶启凡一样暗中观察着,心中和他们是一样的想法。这时候看到E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