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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我的梦-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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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斯是个伟大的球员,他来自国外,像我一样身材高大,他向全世界展现篮球的艺术。他来NBA时年龄已大,带着伤,但还是什么都能做———投篮、传球、运球、篮板、阻攻。我十几岁还没想过NBA时,就用他的名字“萨博尼斯”作我的网名。

对我来说,与波特兰的比赛中,最妙的是得到一个机会跟他说话。他没有首发上场,当然,我也没有,但我比他先上场。比赛暂停罚球时,戴尔戴维斯,开拓者的首发中锋,走去替补席。我站在那儿等,忽然,光线变了,萨博尼斯就有那么高大,他走到我旁边,我不看就知道他在那儿,因为球场忽然暗下来。我们等罚球时,萨博尼斯问我是否知道瓦蒂斯朱杰拉斯。“瓦蒂斯吗,我知道的,”我说。他是立陶宛的,在上海大鲨鱼只打过一年球,那是我在CBA的新人年。

“他是我的好朋友,”萨博尼斯说。

“真的吗?”我说,“我们叫他Y,他是个好人。”

那晚我打了15分钟,得了7分。比赛前,鲁迪对我说,“不要让萨博尼斯拿球。他传球很好,人强壮,手很管用。阻挡他,不让他去靠近底线的篮筐两侧。”他像个大象,我像个小个子,我们差不多高,但他更大、更宽、更强壮。

鲁迪说得对。我不能只是站在萨博尼斯的后面让他拿球。他太高大了。一旦拿到球,他无论想做什么———运球、投篮、传球———你都无法阻止他。在进攻时,我也不能背对着他。我必须面对着他,利用我的速度,因为他的膝盖有伤跑不快。

我看过萨博尼斯在欧洲打球的录像,是他陈旧性跟腱断裂之前,我都无法相信。如果他没有受伤,一定是NBA最好的中锋,超过哈基姆,超过大鲨鱼奥尼尔。也许他没有奥尼尔强壮,但块头相同,而且他可以从外线投篮传球,他在球场上什么都能做,可以打控球后卫或者中锋。你看到我在篮下过顶传球吗?我跟他学的。

巴特尔也试过那个传球,在国家队训练营。我防守他,把他推出去,所以他不能在底线篮筐处拿球。然后,当一个球员切入底线时,我退后,截到传球。我知道他会掷球,CBA赛季中他为北京鸭打球时这样做过一次。所以我预感到,他又要用这种打法了。

我跟萨博尼斯打过那次球后的第二年,他从NBA退役了,进了立陶宛的一支球队,好跟家人多点时间在一起。我为能在他NBA生涯结束前跟他打球而感到高兴和荣耀。

正如我说,与萨博尼斯交手,是最初几场主场比赛最好的方面。而最糟糕的方面,是听到那首为我写的歌。曲调是采用斗牛士歌曲“Ole,Ole,Ole”,只不过他们把“Ole”换成了我的名字。整个赛季的每场比赛,他们都放那首歌,有时还在收音机里放。这也许是件非常好的事,不是每个人都会有人为他写歌,但我讨厌那首歌。歌里也有其它的词,但我满耳听到的只有我的名字,可能有50次。你知道在那种情形下听你的名字有什么感觉吗?像妈妈叫你做事一样,只是比这还糟。就算我妈也没有一口气把我的名字连喊那么多次。有时,周围都很安静的时候,我会听到脑袋里会嗡嗡嗡地响,“姚明,姚明姚明姚明”。我简直要疯了。我的第二个赛季他们还在放那首歌,但只是开头部分了,还是把我的名字叫上三四次。我想,够了。

我们在主场几乎两周,所以整首歌我听了许多次。他们现在还在中国放,在那儿叫“跟姚明共进早餐”,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离开休斯顿,我高兴的唯一理由就是不用听那首歌了。赛季的第二次旅行我们先去了凤凰城,再去洛杉矶。在凤凰城,人们因为另一个动作知道了我,只是这一次那个动作不是我做的。格伦莱斯(前休斯顿火箭队球员):姚明一定不喜欢我这样说,但第一个赛季我最喜欢的姚明时刻,是那次在凤凰城,赛季的第七场比赛。

太阳队的斯蒂芬马布里狠狠地绊了他一下,结果他摔倒了。马布里径直从他身边过去,我想体育馆的每个人都笑了。我们笑了他一个礼拜,姚明很不错,因为他不发脾气。如果你被绊摔跤,从容面对,球队每个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的。那以后他不再是中国来的傻大个,而是我们的好姚明。

每个人都因为这个原因记得凤凰城的那场比赛,但我并不为此烦恼。斯蒂芬是个很好的球员,他们从罚球区顶部做了一个挡拆战术,我就离开杰克查卡利迪斯以阻止斯蒂芬。我们在罚球区的中间,我试图退后,但重心已经在脚后跟了,就摔了一大跤。我想,难道比印第安那那第一场比赛还糟吗?那之后我们第一次跟湖人队过手,虽然我知道大鲨鱼奥尼尔受了伤不能上场,还是感觉很大的压力。因为查尔斯巴克利前一天晚上在电视上说,整个赛季我都不可能拿19分。他与另一个体育评论员肯尼史密斯打赌说,如果我得19分的话,他就吻史密斯的屁股。在我看来,巴克利坚信我做不到。对此我并不在意,但我觉得每个人都会看,我到底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得19分,那会儿,我甚至不敢肯定我是不是有一天能够做到。但我把这事当玩笑,我在国内学会了一个本事,就是不要太把事当回事。

“好吧,”当记者问我关于巴克利的话,我说,“我就只得18分好了,免得他太难看。



如果巴克利看到我们跟湖人比赛前一周火箭队的训练,也许他就不会打那个赌了。我开始觉得强大起来,打球更强悍,灌篮许多次。我有一次说我不喜欢灌篮,因为我们中国同胞会觉得那样不礼貌。那只是玩笑,但人人都当真了。相信我,在中国,许多人常试着对我灌篮,只是我不大做,我不觉得那是个好习惯。很多时候,我灌篮前还没起跳就被罚犯规,或者球被拦截未进。在CBA,没人能阻挡我的跳投或者钩射投,那不是比灌篮更明智吗?NBA训练二周后,我就频繁在训练中灌篮。你知道为什么?我更自信了。NBA比CBA比赛节奏快得多,球员更高大、更粗壮,跳得更高。在CBA,不是很多球员能阻挡我上篮或者跳跃钩射,而在NBA,许多球员能在篮筐上打,所以我发现还是灌篮好。我得变,只是变化需要时间。

我并没有存心让巴克利在我下一场比赛就立马收回他的话,但事情就那样发生了。我的脚好多了,觉得自己更强大,而没有大鲨鱼奥尼尔,湖人没人能防守我。我得了20分,9投9中,加两个罚球全中。我们赢了,巴克利打赌后的第二天就输了。(巴克利没有亲肯尼史密斯的屁股,在全美国电视观众面前,他亲了史密斯借来的一头驴。英文ass可以指屁股,也可指驴。巴克利后来还打过其它的赌,但再也不打有关我的赌了。)在中国我们说,“人要是不走运,喝凉水都塞牙。”我从未去过拉斯维加斯,但听说巴克利常去。他在那儿也那么不走运吗?我来到NBA后对巴克利的感觉变了一点。以前我是很尊重他的,而现在只是喜欢而已。多数人很爱他,一些人不喜欢他,但没人真的恨他。他很搞笑,玩世不恭的样子,让人难以恨他。我不知道他说的话多少是真的,多少只是为了吸引眼球,我想大概各占一半吧。

我尊敬他,因为在上一份与火箭的合同中,他做了卡尔马龙在湖人做的事。他签约加入只是为了得一次总冠军戒指。他是超级巨星,但拿的薪水比应得的少,为了总冠军戒指做了牺牲,为荣誉牺牲。如果让我请世界上的三个人吃饭,我会第一个请巴克利,第二个请萨博尼斯,第三个请我的女朋友。但如果我女朋友问起来的话,拜托,就说我提到的第一个是她。

湖人比赛的两晚后,在主场对克里夫兰的比赛中,我第一次单手抢到篮板,那是一个我终于能够自如发挥的标志,篮球又充满乐趣了。CBA打球时,我常单手抢篮板,我的手足够大,能很轻松地拿球。但前八场比赛,我都格外小心拿球,用双手,不翻转,一次比赛只求得一次分,我希望的就那么多。

当然,对达拉斯的比赛中,第一次跟肖恩布雷德利对抗时我做的远比这些多。每个人都很感兴趣,因为我们是联赛中最高的两个球员。比赛前巴克利又说了我的坏话,说跟我相比,肖恩布雷德利就像比尔拉塞尔,而我还没准备好打NBA。中国人都知道比尔拉塞尔在凯尔特人多次赢得总冠军,所以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我来NBA之前,常听到人们把我跟布雷德利,还有前步行者的中锋里克史密斯相比。我一直觉得我可以比他们更好,或者说我想做到更好。我对里克史密斯了解不多,但觉得我知道该怎样对抗肖恩布雷德利———跟他保持接触。给他空间,他就每次拦截你的投篮,而贴近他,如果你有我的身高,你就可以钩射或后仰跳投,而不用担心他的拦截。

莫里斯泰勒(火箭队队员):姚明第一个赛季,有两个时刻是我的最爱,对达拉斯的第一次比赛就是其中之一。首先,就想看两个如此之高的人对打会怎样,而且不知道姚明会打得如何。他打湖人时得了20分,但那时大鲨鱼奥尼尔不在场上。我们坐在板凳上,看到姚明和肖恩布雷德利对阵,好像在他眼里布雷德利只有6尺2一样。那时,我们就明白姚明会不同凡响的。

比赛一结束,我们就赶去达拉斯机场飞回休斯顿。从巴士下来上飞机时,斯蒂夫把他装着西装的包给我,“哎,新人,拿着包,”他说,“你得了30分,但还是新人。”斯蒂夫到哪儿都带着这只包,但从没叫人帮他拿过。“好吧,”我说,“我来拿,没问题。”杰伊纳莫克,我们的设备经理,看我把包拿下车,说,“好,是新人的活。”

我把包从巴士拿到飞机上,很短的路。一上飞机,斯蒂夫就拿回去,“谢谢,新人,”

他说。

那是整个赛季他唯一命令我做的事,我知道是个玩笑,但不认同这样的做法。在国内也是一样的———老球员可以让年轻球员做任何事,比如买吃的,或者其他。我从不那样,但我不能阻止别人那么做,而我自己永远不会那样做的。我会让新人帮忙,但那是不同的。我说过,要跟队友平等。我是说跟所有的队友平等。

球队要求新人做事,那就不同了。因为那不是一个人做,而是所有新人一起为球队做事。每次客场比赛,我得去设备经理的房间,取球员酒店住房单,运送他们的训练装备。就是说,如果巴士9:30离开去做投篮练习,我就得8:30起床。那是唯一我要做的事情。我很幸运,因为我们有4个新人———Boki、我、霍金斯和马多克斯,所以一个人只要拿两、三包训练装备。

下一场比赛是在休斯顿,对乔丹所在的奇才队。自从18岁在他的训练营打球后,我再没见过他。我记得,如果能从球场五个不同地方投篮命中的话,就可以得到一双乔丹签名的球鞋。我那么紧张,几乎不会走路。要求投篮的地方其实很容易,但我第三投没中。乔丹的神奇之处在于,每次他投篮,你可以从他的身体动作看出,他在等待球进篮,太神了。

中国的记者们现在说,如果我2001年被允许参加选秀,也许就是状元秀,而不是夸梅布朗。那样的话,他们说,也许乔丹会打到季后赛,可能现在还在打球。这不是我能想像出的事———那件事没有发生,如果发生的话,很多事都会连带着发生改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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