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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曼伫立在玩具摊边,吸引他的是能在空中飞舞的木鸟,只是价格让依曼很犹豫,小黑胖子不知道跑哪去了,要不还能从他的口袋中“借”几个银币。
“大家快看呀,鲁特班师傅倾力打造,会飞的木鸟,独此一份呀,只有五只,两个银币一个,卖完为止。”摊主大声吆喝着。
虽然很多孩子喜欢,但是两个银币呀,那可是二百个铜币,或是五十个黑面包。或是二十五个带肉馅和巧克力花的白面包。
尽管是秋祭,但大部分孩子兜里不会超过十个铜币。
狠狠吞了下口水,决定不买了,回头刚走几步。清脆的声音传来:“五个,我全要了。”
依曼循声望去,一个粉雕玉琢小女孩,金发碧眼,年纪不到十岁,喝声又清又糯,听起来十分受用。捡起木鸟,显然十分喜爱,脆声道:“莉莉,还不快付钱。”
依曼这才发现,小女孩有丫鬟相随,后面还跟着一男一女两个健仆,手中拿着各式各样的玩物小吃。
小女孩衣饰华贵之极,看规格绝非普通小地方官宦人家,又有仆人保镖,很显然有背景的,估计是哪个手眼通天的贵族家的小姐。那叫做莉莉的俏丫鬟掏出荷包,看了一眼,吐了吐舌头小声道:“小姐,没钱了,都花完了。”
贵族女孩听后一愣,却如何也不肯放开手中的木鸟,食指点着莉莉的额头道:“都是你,说什么好不容易出来玩,见到什么都要买,这不,遇到真正的好东西,却没钱了。”莉莉听后,口头应是,回身朝着两个健仆做了个鬼脸。贵族女孩摇摇头,从腰包中掏出一个钱袋,依曼偷眼望去,只见那钱袋十分精致,金线雕饰冒火的大鸟一只,上面还镶嵌着三颗豆粒大小的红色宝石,在阳光下光华夺目。
好东西,好宝贝,小女孩从中取出一枚金币,卖木鸟的摊主面有难色,费了好大劲才从附近相熟的同行那里借到钱。小女孩也不看,将找来的零钱一股脑的塞给莉莉。小心的将钱袋放入到腰包中。
依曼早就做好的准备,定位完成,眼前出现无数空间通道,下一刻,精致的钱袋已经落入到依曼的裤兜之中。
异能者七宗罪的第四条是这么描述的:“不劳作,巧取豪夺。”依曼一向认为,这句话很有道理。
不料那衣饰华贵、来历不凡的小女孩忽然停了下来,手一摸腰包,脸色微微一变,猛的回过身,手指着依曼的方向吩咐道:“秋生,冬梅,那边,穿蓝衣服的男孩,偷了我的钱袋,赶快拦住他。”
小女孩的声音不大,却透漏出无比的威严,周围的庄民们再笨,也知道她的出身非富即贵。顺着小女孩手指的方向,纷纷让开,于是,一席朴素蓝衣服的依曼,懵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了一叶孤舟、
依曼心头一颤,心说坏了。
第十一章 比试
被发现了,依曼并不担心,又不是头一遭遇到这种事,估计是那钱袋上装有自动追踪的魔法,不过咱能把它偷来,自然能把赃物送回去,依曼的右手插入裤兜中,飞快的在钱袋中挖出一枚金币,攥在拳头中。
“冬梅,就在那小贼的右手裤兜中,小心,别伤了他,”贵族女孩倒是很有爱心。
依曼将攥着金币的右手拿出来,下一刻,五指张开。双手高高举过头顶,健仆冬梅一个箭步冲上来,正要搜身。
“让开,让开,发生什么事了?”蝴蝶山庄的护卫队被惊动了,几名护卫挤开围观的人群,小队长一看那小女孩的装扮服饰,就知道是大队长特意吩咐要小心伺候的那位。
“小姐万福。”小队长生涩的施了个贵族礼,贵族女孩点了点头,算是回礼。
“发生什么事了,”小队长和众人打听。
“那个小男孩是小偷,”有人指着依曼道。
小队长一皱眉,大手一挥道:“搜。”
依曼一动不动,仿佛被吓坏了,最终从他的右手口袋中搜出两个银币,三枚铜币。
“咦!”那贵族女孩微微一愣,打开腰包,钱袋好好的躺在那里,眉头微微一皱,若有所思。
小队长拿着搜到的“赃物。”心说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竟然能有这么一笔“巨款”,看来是小偷无疑了,大声问道:“谁丢钱了,谁丢钱了。”没人回答,又换了个问法:“谁是失主。”
众人齐齐指向贵族女孩,那贵族女孩楞了楞,冷哼一声,也不辩解,带着丫鬟健仆,奔着戏台而去。
戏台演的是勇者斗恶魔并救出公主的故事,情节依然老套了,难得庄民出身的临时演员们演得像模像样,引起阵阵喝彩声,坐在舒服的躺椅上,爱莲蒂娜对刚才发生的事情百思不得其解。忽然右手一抬,健仆冬梅赶紧向前一步听差。
“冬梅,刚刚,你可感觉到有魂力波动?”爱莲蒂娜轻声问道。
冬梅面露惊讶,自己小姐对于魂力波动可是十分敏感的,如果有人燃烧魂力施展异能,小姐不可能没有察觉,怎么这次如此不自信?轻声答道:“属下驽钝,未曾感觉到。”
爱莲蒂娜点了点头不再说话,莉莉将清点好的钱袋递了过来,唯唯诺诺道:“少了一枚金币。”
“哦!”爱莲蒂娜眼角微微一挑:“少的是什么?”
“螃蟹。”
没有证据,依曼被当场释放,只是那小队长察觉到,这孩子一副被吓坏了的样子,却丝毫没有惊慌失措,连汗都不曾流一滴,觉得这孩子不简单。
整理好了衣服,打算继续闲逛,庄主儿子小黑胖子讨厌的声音又出现了:“我当是谁呢,这不是依曼。霍德么?怎么穷得当起了小偷,竟然是我们绿柳山庄的人,我这个未来庄主,真觉得丢脸呀。”
依曼漫不经心回过头,只见黑胖子和几个孩子在一起,其中一个孩子最是引人注目,外罩一件大红喜庆大褂,内里是紧身衣,收拾得十分利落。手持一根齐眉棍。
那孩子向前一步站,手中的齐眉棍一抖,气势咄咄逼人,喝道:“你就是敢在我们蝴蝶山庄行窃的小偷?”
依曼知道他是谁了,蝴蝶山庄庄主的小儿子波哈里特,依曼冷冷一笑道:“我当是谁呀,临来的时候,我们少庄主就嘱咐过,见到蝴蝶山庄的少爷们,只叫名字就可以了,尊称姓氏,是很尴尬的,哈哈哈!”
原来,蝴蝶山庄的庄主白衣温莎。沃利斯,本是一名流浪剑客,因为其人颇有才学,被老庄主赏识,入赘到蝴蝶山庄,只是他的孩子们必须随母姓蝴蝶兰,所以依曼故意提起这个茬,还带上小黑胖子,两人都气的脸变了色。
那波哈里特将外衣一抛,双手握住齐眉棍,就要打过来,依曼回头就往人群里钻,大声道:“打人了,打人了,蝴蝶山庄的少庄主要打人了?”
四周的看客围上来,波哈里特也不好动手,从怀中掏出手套扔到依曼脸上:“是男人,擂台上见。”
依曼撇撇嘴,这小子,装什么贵族。小小年纪就学起人家决斗了,《八卦游龙掌》和《燕山一百零八剑》都练得熟练了,在本庄内,依曼也算是在同龄人中无敌手了,欣然跟在波哈里特后面,走向擂台。
两个孩子要决斗,其中一个还是蝴蝶山庄的小公子,吸引了很多看客,爱莲蒂娜听说另一方叫做,依曼。霍德,没有兴趣,待得知是刚才的小贼,立刻吩咐手下人在擂台下找了个好位置。
波哈里特手中齐眉棍一撑,三米多高的擂台一跃而上,不到十岁的孩子就有如斯身手,帅气而又干练,引得一阵叫好声,
依曼心道,咱气势上可不能丢,见擂台边有楼梯,楼梯两边是几对儿石制的栏杆,中间穿着铁链作为扶手,用手碰了碰,那栏杆十分结实,依曼向后退了几步,一个助跑,猛的跳起三尺高,身体向下一沉,左脚一踩右脚背,猛的向上一跃,一个前滚翻稳稳落在擂台上。
人群惊呆了,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好,如雷般的叫好声传来,武师们却面面相窥,这种身手只有在吟游诗人的口中才能出现,略有身手的武师都明白,踩自己的脚背,是借不上力的,这是颠覆常识的。
“难道是纵云梯!?”一名武师语气十分怀疑。
“不错,能够在空中借力,只有天武尊门的不传秘笈纵云梯。”其他武师都纷纷赞同。
“这个依曼是摄日神剑霍德的养子,难道霍德武师与天武尊门有关联?”有武师提出这样的想法。
汉唐帝国乃尚武帝国,十大武学门派,源远流长,弟子满天下,每十年举行一次比武大会,各大门派按照民众的意愿,推选出侠义之名誉满江湖的正义之士,作为候选者进行比武,胜者为汉唐帝国的君主,任期十年。这种武林盟主担任君王的传统,极大了推进了汉唐帝国武学发展,当然,君主的权利受十大门派制约,在议案中只有一票的权利,而十大门派各有一票。
擂台下面的爱莲蒂娜,对于什么纵云梯之类的毫不关心,她感兴趣的是刚刚收集到的资料:“异能死亡轮换,很有意思呀!”
波哈里特呆了一呆,没想到依曼上来就华丽的露了一手,气势上已经没压了一头。其实依曼那里会什么纵云梯,他是用空气膜卷成筒状,用光之心语异能吸收光能,强化空气膜,制成他的独门武器,无影棍,然后将棍子无影棍担在楼梯两旁的石柱上,借着无影棍的弹力上了擂台。至于左脚踩右脚背,完全是受吟游诗人演义的误导。
孩子比武,掌握不了分寸,所以不许用真正的武器,依曼选了一把柳木剑,波哈里特手中齐眉棍挽了个棍花,毫无表情道:“我这齐眉棍是铁木制成,硬度堪比生铁,蝴蝶山庄的人绝不占兵器上的便宜,胜之不武。”说着将齐眉棍扔到一边,选了一根杨木棍。
白衣温莎和妻子蝴蝶兰夫人对望一下,目光中都有笑意,侠义乃汉唐帝国立国之本,波哈里特小小年纪就懂得此道,前途不可限量。
波哈里特学者大人的摸样一抱拳,:“请。”依曼没说什么,将《燕山一百零八剑》一板一眼的施展开来,波哈里特也使出了家传棍法,二人见招拆招,柳木剑杨木棍碰撞之声不绝于耳,颇有几分看头。
几个回合,依曼感觉越来越吃力,好几次都差点被对方的棍子打到,招式也越发凌乱,下面的武师们也都看出了门道,依曼严重缺乏对敌经验,只会死板的按照剑谱上出招,仗着身体敏捷异常,堪堪避过几次危机,落败是迟早的。
要知道武学讲究的是无拘无束,灵动非常,所谓招式是死的,人是活的,万般招式皆有可破,唯有以无招胜有招,方才可立于不败之地。
依曼心思灵动,是了,《燕山一百零八剑》是大路货,估计波哈里特这小子也学过,刚使出上半招,就知道下半招是什么样的,提前想好了破解的办法,所以才会被压制,得想个办法,临时变招?不行,平时没练过,施展起来肯定生涩,不如,对了,老爹的摄日剑法,虽然破绽很多,但自己练得纯熟了。
依曼的招式忽然变了,东一式西一式,《燕山一百零八剑》混搭着上阵,有些简直匪夷所思,十分别扭,偏偏依曼使得十分娴熟,波哈里特十分不适应,对手的招式变得十分诡异,简直是匪夷所思,尽管破绽百出,但他毕竟还是个孩子,抓不住稍纵即逝的机会,一时间手忙脚乱,被步步逼到擂台边缘。
看台上的武师们“咦”了一声,他们知道霍德最有名的是摄日剑法,依曼在落败之余,想当然要使出这套剑法,没想到依曼施展的却是一套满是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