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杀了我的马。”他第二遍说这句话,流淌的信息是“也许我该杀了你?”。
我微微一笑,眼睛平视着他,没有丝毫畏缩:“它没有死,只是昏迷了。三个时辰后便会醒来。”
他沉默片刻,缓缓道:“周围这么多人,而我又在马上,你悄无声息在一瞬间就迷昏了我的马。能把毒控制到这种程度,真是了不起。”
我勾了勾唇:“好说。”
他收刀,手腕轻动间刀锋便自我眉心撤了回去,“唰”返回刀鞘,而那只手未停,一把摘掉了斗笠,露出一张非常个性非常阳刚也非常倨傲的脸来。
“我是百里晨风,幸会。”说着,一片碧玉叶子飞了过来,落进钟若捧着的锦盒里。
百里晨风!他就是百里晨风!
我忍不住转头朝宫翡翠望去,只见她灿灿如星的眼中也多了几分惊诧之色。
原因无它,这是十年来百里城第一个派来赴会的下属,也是百里城排名第一的刀客。
第一章 洛阳盛会(4)
家族颜面
江湖上对武林中人的称谓各式各样,倘若对方是初出茅庐的热血少年,可称其为“少侠”;若是夫妻俩共同行走江湖的,哪怕不那么恩爱,也得喊一声“贤伉俪”;如若是混了大半辈子而又侥幸没落下骂名的,便一定要称其“大侠”了。
我虽自小长在深院,但因家族从事的是个必须广结善缘的行当,对江湖上的种种规矩法则倒也算熟悉。
遗憾的是,尽管如此,我还是找不到一个可以用来称呼百里晨风的称谓。
他已不算年轻,少侠二字喊出来我怕自己倒先笑死。
他也并不太老,且一向行踪诡秘、行事难料,当不得大侠这个闪光称谓。
更要命的是,他甚至没有一个绰号!
如此一来,害我连“原来是‘某某刀客’大驾光临”这种话都说不得。
我只好说:“原来是大名鼎鼎的百里城的第一高手大架光临,宫翡翠这厢有礼了。”
这段话很长,中途我停顿了三次,第一次停顿时,那个讨厌的败家子萧左就“扑哧”一下笑出声来,但我正跟客人说话,只能在心里咒他笑的脸上抽筋。
第二次停顿时,百里晨风向我走了过来,等到了面前,我的话才总算讲完。
相比于我,他的话简洁多了:“宫大小姐。”
名副其实的寒暄,而且,他没说幸会。
呸!谢谢他至少还记得我姓宫!
“家父生前一直期望能够得见百里城高手的风采,可惜数十年来缘悭一面,今日翡翠何幸,竟盼来贵客,也算替家父一尝夙愿。”
又一段长长的话说完,我很是崇拜自己的涵养又上了一层楼,并感慨做一个继承人有多难。
尤其是宫家这样的大家族。
如果不是亲自接管,我怎么也没想到爹爹留给我的,竟然是如此庞大的一份家业,如果我能不那么要强,就算整天在家数银子,只怕也得数上几辈子。
所以,我实在很佩服萧左,他家垄断了中原地区的盐业长达两百多年,而他居然能在三年内把偌大家业尽数败光,这实在是一种本事。
这样想着,我忍不住向他看去。
他竟也正瞧着我,发光的眼珠隐藏着一丝笑意,表情很值得玩味,那样子仿佛……仿佛看出我是为了家族颜面才不得不隐忍着敷衍百里晨风。
我不禁狐疑起来,而这副神情对他来说大约太过正经,让他有点不习惯,他突然拎起手上的碧玉叶子冲我晃了两晃,然后睨着我冒火的眼睛大笑起来。
这个地痞!他是故意的!
他竟敢,竟敢惹我!并以此为乐!
我已经火冒三丈,想都没想一撩裙摆就想冲过去把他踢出门,偏偏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客客气气的响了起来。
“宫大小姐言重了。”
是百里晨风的声音。
我的手一松,厚重的裙摆“哗哧”一声落了下去。
转过脸,百里晨风的嘴巴一张一合:“百里城上至城主下至城众,对令尊大人都不无尊敬。这些年来,贵府送上的每一张请贴都被城主保存完好,至于无法参加的原因,实在一言难尽,还请宫大小姐海涵。”
肯定是我大家闺秀的风范震慑住了他,他总算不好意思再和我“寒暄”了。
我很辛苦才没对他露出狰狞的表情,细声细气的说:“既如此,您一路车马劳顿,还请到客房先行歇息。用完晚膳,珠展正式开始。”
“我与萧左兄多年未见,可否把我们的住处安排在一起?”
见你的大头鬼去吧!不要跟我提那个名字!
我秀秀气气的一点头,满脸堆笑道:“当然可以,钟若会为你们安排。”
然后,我就眼睁睁的看着钟若引着那个混蛋和百里晨风谈笑风生的走了。
极少有人能把我气成这样,这个打击对我来说很大,折磨了我一下午,所以晚饭我就多吃了些。
很快,我就后悔了。
为配合此次珠宝展览的盛况,我共准备了九套衣衫,其中又以要在开幕礼上穿的紫金百凤衫最为华美,也最为我所喜爱。
可是现在,开幕礼即将开始,我却因为吃的过多而无论如何也没法把腰身裁剪极细的紫金百凤衫套上身。
在心中大骂萧左的同时,我决定放弃紫金百凤衫,改穿云英紫裙。
穿戴完毕,揽镜自照,我不得不承认我实在是有些自恋。
因为我突然发现,穿上云英紫裙的我,也一样美的紧。
我的上身着一件琐里绿蒙衫,绣以惟妙惟肖的飞鸟含枝图,窄袖小衣配上折裥密布、翠盖珠结的长裙,显得身材修长而气质优雅。
光有好的服装,当然远远不够,发髻才是能否体现完美着装的关键——飘动感极强的云英紫裙,最适合梳以飞天髻。
把头发分为数股,每股弯曲成髻鬟,每一股的线条都必须清晰,层次都必须分明,再把花箍、钗、簪、流苏等饰品穿插其间……这当然很麻烦,所以我从不自己梳头,梳头的时候也从不睁眼。
——我怕看一眼过程就会被吓的再也不想梳头。
幸好,我有个专为我梳头的巧手丫鬟,每次都把我的三千烦恼丝打理的只能用“美妙”一词形容。
“眉妩,”我目不转睛的盯着镜中清雅飘逸的发式,对丫鬟说:“你这丫头的手可真是巧!”
眉妩抿着小嘴一笑,道:“其实,用来配合紫金百凤衫的流苏髻才叫复杂呢,梳成后也特别好看。可惜……”
我倏的沉下脸,眉妩忙住了口。
我拼命咬着唇,半晌,终未忍住,猛的一拍桌子,恨声道:“都怨那个王八蛋!”
“大小姐说的是……”
“还有谁?”我撇撇嘴,清清脆脆、掷地有声、一气呵成的痛骂道,“就是那个天下第一败家子萧左呗……无赖、地痞、流氓!”
眉妩愕然,半晌才期期艾艾的小声说了句:“大小姐,婢子还是第一次看您对……对一个男子,有这么大的反应呢。”
呃?我怔了怔,真的么?第一次对一个男子反应强烈?好象、好象是真的呢……
“呸!”我突然跳起来,拧身面对着丫鬟,大声说,“我告诉你眉妩,我对他,什么反应都没有!我就是讨厌他——我从来从来从来没有像讨厌他一样讨厌过别人!你明白了么?”
眉妩眨眨眼,乖巧的点点头:“明白了,大小姐。”
便在此时,门外响起风纤素的声音:“大小姐,开幕礼就要开始了。”
“嗯,来了!”我转身又照了照镜子,再一次觉得很满意,翩然出了门。
门外,夜幕初临,华灯已起,长长的抄手游廊上挂着的灯笼在晚风中看上去犹如两条红线,我扶着风纤素的手臂缓缓从下面走过,来到举办此次珍展的展厅前,站定了。
风纤素推开展厅大门,里面坐着的十位贵客纷纷转头,乍一见我,目中均露出惊艳之色。
我轻轻一笑,不经意间转眸,却望进一人的眼中。
那双眼睛,如此漆黑晶亮,宛若深不见底的古井,幽幽、幽幽……是他!那个怎么看都不顺眼的萧左。
天知道他破落户似的坐在那些衣着华贵的宾客中间,怎么还能摆出这副悠然的模样来!
若换做是我,早羞愧的连头也不敢抬了……我轻嗤一声,迅速掉转目光,高昂着头走进门
第二章 珍展之变(1)
醉翁之意
直到宫翡翠走到了大厅中央,我才跟进去,置身角落不再移动。
永远不抢主人的风头,是我的一贯原则,但仍有一道目光穿过众人,落在我身上。
我抬眸,是百里晨风。
我冲他微微颔首,他的眼睛闪烁了一下,却转回头去。
那边宫翡翠已走上看台,环视众人笑吟吟道:“多谢各位不远千里应邀而来,参加一年一度的珍展。宫家自我高祖爷爷起从事珠宝生意,传到我这已有四代,一向恪守行规,精工细做,不敢有丝毫松懈。而今,家父虽已亡故,可宫家的金字招牌犹存。这次我们要展出的珍宝只有七件,但我相信,各位看后都会觉得不虚此行。”
说罢拍了拍手,厅中的灯顿时灭了,只留墙角两盏微弱的灯光,淡淡照映着前方的黑色帷幕。
宫翡翠上前,缓缓拉开帷幕,厅里的呼吸声顿时加重。
圆形的看台上,一女子背对众人坐着。
一束灯光不偏不倚的照着她的背——那是全裸的光洁肌肤,散发着象牙的色泽。
长长的珠链垂于背上,随着呼吸轻轻起伏,折射出水一样的光芒。而链子的尽头,咬在女子的唇间,她半侧着脑袋,刚好让人可以看见那长翘的睫毛,与丰润的红唇。
天生尤物,已经够令人销魂,更何况那串珍珠绝世圆润,长长一串不下三百颗,颗颗大小相同!
我目不转睛的看着,宫翡翠的确聪慧,竟想的出这样妙的展示方法。在那仅有的灯光下,真不知道是美人衬托了珍珠,还是珍珠点缀了美人。
“南海檀珠。”宫翡翠道,“一共三百六十五颗,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圆满之意。”
她介绍的很简单,是因为在座的都是行家,不必她说自也知晓能够找出这么多大小一样的珍珠,绝非等闲之事,就目前来看,世上也只有这么一串而已。
帘幕落下,将美人与珍珠一同遮掩。
我从宾客们脸上看到了若有所失,连那一直嬉皮笑脸的萧左,都低垂着头有些古怪。
怎么,他也为宫翡翠绝妙创意而感到震撼么?很好,看来第一件珠宝就勾起了大家的兴趣,真是个不错的开始。
我的视线与宫翡翠的视线在空中交集,彼此一笑。
帷幕二度拉开,这一次,宾众的呼吸声却变细微了,良久,惊叹声才响起,显见众人对所看见的东西极为赞服。
一个身穿黑袍的女子坐在黑色的波斯地毯上,头埋于膝,长发四下垂散,只有插在发间的一只手,白皙如玉。手上戴了一只火红色的镯子,就那么一点红色,便绚亮了整个大厅。
然,那只是陪衬,而已。
真正的焦点是女子身旁与她等高的一只墨玉花瓶。
花瓶以整块黑玉雕成,玉色不纯,间有白色,但雕刻之人极为高明,将黑色部分雕刻为桩,白色部分雕刻为梅,如此一来,墨枝白梅对比鲜明,真真令人拍案叫绝!
我完全理解众人在面对那只花瓶时为什么会如此失态,只因我当初看到它时,也着实震惊了一番,唯有四个字可以形容——巧夺天工。
而宫翡翠,显然更知晓该怎么突出它的精绝,她竟不知从哪弄来了几枝红梅,插在瓶中。那艳丽的颜色,犹如女子手上的红镯,点缀着黑白二色,又彰显着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