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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主义嗔-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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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氏物语》有一章的题目是:薄云,恰合我的心意,我但愿“可怜人意,薄于云水”。
  
没有一种病症是风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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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城市热得太快,空调又往往太猛烈,人的身体给冰火九重天折磨着,忽然大家都病了。
  一个朋友是一天去50次卫生间,另一个朋友是在卫生间一呆五小时,前者是吃什么都拉,后者是吃什么都不拉。还有一堆感冒发烧的,更要耗大量卫生纸。再大牌的美女,此刻脸黄黄的泛油光,鼻头红红的,不时吸溜一下,动辄拿一大迭纸狠狠地擤,说话全是浓重的鼻音,也有原形必露之感。所以有人说,看过感冒中的爱人而仍然爱她,才是真爱。
  要求未免太低,但这感慨也未必是空穴来风。《源氏物语》里有一段,女子偶患风寒,服用极热的草药——也就是蒜,与男人会面时便立起帷屏。男人却还是觉得蒜的恶臭飘过来,实在难当,落荒而逃。
  感冒到底是小症,小说里最常描写的是肺结核。当然因为早几十年,这是不治之症,除了这个,青年人没有别的病症可以缓慢凋零。但现时的绝症是艾滋,谁敢让纯情的女主人公身染艾滋?还是觉得肺结核令人苍白消瘦,情绪低落,有一种贵族的纤细感伤吧。济慈、肖邦、鲁迅、斯蒂文生都得过肺结核,有人说肺结核是一个美学鉴赏家,只挑最华丽的灵魂。这是诗人之病风雅之病。
  但这世上绝没有风雅的病。黛玉咳嗽一晚,吐了满盒子痰,痰中好些血星。宝玉再爱黛玉,设若看到这个,也得恶心半晌。茶花女最后卧床不起,咳嗽吐血,喘不过气来,全身涂满灼热的药膏。这死状也是难看的。
  肺结核被攻克,一定给很多文人当头一棒。幸好疾病总是层出不穷,《血疑》让我们知道白血病,以后我就不断在电影电视小说里见到得白血病的白衣少女,都有山口百惠般无辜的脸容。还有再生障碍性贫血,还有骨癌。人家的绝望与生离死别,成为我们的娱乐。
  稍微不那么普遍的病,是红斑狼疮。前有朔爷在《玩得就是心跳》提到,后有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当然是有风险的,红斑狼疮是育龄女性高发,症状之一是脸部有蝶形红斑。可是怎么保证那红斑均匀对称,形状也好?那毕竟不是兰蔻粉底。
  还有重症肌无力,就我目力所及,好像朔爷也是第一人——当然我近年看小说,尤其言情小说,少。一切不得已,用一个绝症就可以诠释,故而《永失我爱》。凡人如我们,也经常永失我爱,但只为着钱、距离或者性格不合罢了,我们多俗。其余比较流行的,还有尿毒症、肾坏死……失忆、失明、失聪,在电视里出现得这么频繁,简直让人不觉得是病。
  比较新异的是《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夏烟鹂得的便秘。她是白玫瑰,可是白是多么容易被污染的颜色。她被丈夫冷遇,与小裁缝私通——真不上品。她终于得了便秘,可以名正言顺在浴室一呆好多小时,看自己雪白肚皮上的肚脐眼,这几乎太带有手淫的暗示了。排泄物的梗塞,象征着性的梗塞。红玫瑰娇蕊的亮相是出浴,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雪白的波鬈,是云石雕像;而烟鹂则是便后,白底小花衫搂得高高的,睡裤臃肿地堆在脚面上,中间一段白蚕似的身体。一个是神,另一个是肉虫,比朱砂痣与蚊子血的对比更令人寒战。
  所有的病,都非常难受。电影里或者让人同声一哭,真正一身病痛的人,那污秽、疼痛、血、发炎、身体溃烂的味道……那痛不欲生而又挣扎求生,很难有人能懂,
  在生命与爱情之间,人都会选择生命。真正见识过死亡而且认真的创作者,其实都知道。有些不再把疾病当作煽情元素,有些还写,不过为着稻梁谋。
  真实人生里,想风雅而死谈何容易。美女作家曼殊菲尔一直自以为,周围人也以为她得的是肺结核,可是我最近看了她的新传记《一次轻率的旅行》——她死于梅毒。
  
薄命怜卿甘作妾
她是个没上过大学的女子,早早嫁了,在柴米油盐和孩子之间,尝试着写写小说,给自己起了典雅的、出自《诗经》的笔名,叫做“琼瑶”。处女作出版之后没多久,她遇见他,已经使君有妇的平鑫涛,那是1964年。
  那一年她写了一篇《白狐》,说有县官曾经救过一只白狐,没多久遇到一个一身白衣又贵姓白的女子,人人都说是白狐来报恩。县官想遣嫁她,女子却宁作小星。男人慨叹,“薄命怜卿甘作妾。”女子低语,声音轻柔如梦,“薄命吗?我应该是幸福的,还有什么事能比生活在你身边更快乐的呢?”
  这是大化投射在文字里的暗示,还是琼瑶以女子的直觉,了解未来的真正脉络?1968年平鑫涛与太太谈判离婚,一谈就是8年。琼瑶想要分手却不舍,只默默接受他所给的一切,成了他家庭之外的一个家。而他,每天来探视她,再回到自己家里去。琼瑶承受着,并且写,所有的沧桑都在文字里。
  所以有了《碧云天》,不育的女教师救了受虐待的女学生,让女生成了丈夫的侧室。男主角照例叹,“薄命怜卿甘作妾。”女生照例反驳,“我快死,却被你们救活,我爱上你,竟能和你在一起,我享受我的生活,享受你和姐姐对我的疼爱,不说我命好已经很难,怎能说是薄命呢?”是琼瑶自己的心声,历历如绘。
  随后又有了《一颗红豆》,二十余年的老夫妻被第三者搅了局。但三个人都是完美的大圣人。外遇表白说:如果她曾有独占男人的心,她就死无葬身之地。男人一听原配说离婚,立刻喊出几千几万个“不”字,至于外遇,他说“薄命怜她甘作妾。”——他的责任感以这么无耻的方式表达。而原配也高风亮节地说,“或者,这个世界和法律,甚至世俗的观念,都不允许一个男人同时有两个女人,但在这社会上,几个男人是真正只有一个女人的?古时候三妻四妾,深闺中也一团和气。我既然不是海洋,总应该有容忍海洋的气度。”那时,是琼瑶情妇时间里最水深火热的吧。
  而她是大学教授之女,琴棋书画精通,她常常在小说里写到那些孤高自许、寄人篱下的孤女,如黛玉。设若黛玉不死,给宝玉当15年不明不白的红颜知己,会否痛彻心腑。
  那种偏居一隅的认命,我相信她是由衷的。来自于传统的儒家文化,也是她对爱情的节哀顺变。因此她写,她带大孩子,她怀着文学和爱情的双重梦想,而她的私生活遭人批评,她的写作也是。纯文学的世界里没有她,甚至有人责她曰:在还有雏妓的时代谈爱情,是不道德的。——文学从来不必道德。
  她不介意吗?像苏青说自己的文章常常排在“木匠奸杀幼女”的下面而满不在乎。真不介意就不会提了,我想她不过是尝试着,以文字的安慰,让自己,能慢慢咽下这醒在喉里的鲠。无论是文坛还是日子,她老是处于卑安的妾之身份。
  平鑫涛终于离了婚,1979年,她嫁了他。此后她的小说里,不调此调久矣。伟大的新月格格舍身给臣下作小,但最后双双战死沙场,她不再承认三人行的可能性。到《还珠格格》时代,她更成了一夫一妻制的坚定鼓吹者,太后赐的小妾,毁了小燕子的幸福生活。
  她不再薄命怜卿甘作妾,也终于不用伤心恨我未成名。以这么多年默默的耕耘,我想关于她的通俗文学巨匠的位置,没有人能够反驳。
  是否,要忍耐很多的屈辱、痛楚、绝望,才有了,恣肆而骄傲的机会?如同,如同,从妾到正妻。
  
安能辨他是雌雄
夏。在草原。清晨逸马在希拉穆仁,是我深爱的黑骏马,微一扬鞭,鞭梢不及马背,它已飞奔,两耳闻得风声飒飒。
  静下来却走得平稳,偶尔叼一口闲花野草,我与马倌聊天,“它是公是母?”马倌答,“都是公的,母马骑上走不起。”我举目看看,人家的马肚下面好大一个话儿,我的马却空空如也,莫名便觉不平,“为啥那匹马有,我的马没有?”马倌笑得,金牙在阳光下闪闪放光,“你那匹是阉过的。”
  我靠,这脸丢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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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阳光酷烈,草原无遮无挡,一望无际盛大的绿。我坐在旗杆下,抱了一头小白羊,与小孩们聊天。满怀软香暖玉,我问,“这羊是公是母呀?”小孩的母亲是个中年妇人,闻声热情前来,“这不就是俗话说的,要知道你妈是公是母,掀开尾巴一看。”尾巴掀开半晌,我仍不明就里,妇人帮我指点,“喏,这个是出粪的,这个是出尿的,这是头小母羊嘛。”我继续懵懂,“那公羊呢?”妇人骇笑,“公羊的尿从肚子下面走嘛。”大约不信有这种白痴,停停又加一句,“这说得再清楚也没有了。”此时已笑翻了一地的人。好在日头毒,人人晒得红头赤脸,再加一份绯红,也看不出。
  雌与雄,岂是那么好辨的?
  此行,是经山西去内蒙,到五台山那天正是盂兰盆节前日,五爷庙外便听得鼓乐罄钹,原来是有人还愿送戏。舞台一角有个牌子,《潘杨讼》。
  在酷日下的园子里,我看向舞台,很吃力地辨认,那描了惨白脸孔,是潘仁美?他们惊他吓他,而他不过是披发苍凉的老人。一个敦实的胖老太太,是佘太君吧?一直挂着一种稳扎稳打、胜算在握的笑容,她骄矜地坐下来,正在八贤王身边,但输赢还没定呢。
  自然没有字幕,我正觉得闷,忽然分花拂柳,上场一个极清俊的小生,剑眉星目,满面扑粉,腮红却红得柔和,仿佛天然肤色。而盛夏午后的太阳照在我头上。
  我站得那么近,他的厚底靴,踏踏踏,就在我头顶上,袍裾微掀,里面是大红丝裤。气宇轩昂,却线条柔和轻盈。是个女子吗?我拿不准。
  他是谁?杨家将里有这一号?可怜的我,正“杨六郎”、“杨宗保”地乱蒙,皇帝已经唤道,“寇爱卿,”——岂有这么年轻俊美的寇准。
  烈日当头,几乎是喷火的龙,毒焰。他们都避到树荫下,惟我在舞台的正下方,半痴半迷。寇准在台上忽遇难题,举重若轻,起了好主意,则眉目一场,娇憨如好女,又明明有大将之风。我越看越心惊。
  山间之戏简陋着。鬼卒着戏装就从后场忙忙冲出来,大约人有三急,再一刻,已经换了衙役,气定神闲上场。戏份完了的演员就在不远处,往脸盆里白花花倒洗衣粉,出那么多泡沫,七彩妆容浸进去,重手搓出来,一张张朴实憨厚的脸,是一部返璞归真的戏外戏。
  周围多的是散漫的游客,乱着拍照,上香,到处闲逛。大家都只是偶尔到此一游吧,想来往后,也不大记得五台山,五台山也不大记得我们。我在阳光底下,也是一种暂时的存在。然而我眼中的寇准,那么美,敷粉胭脂,黑靴红裤,大义凛然,却又聪明机巧。他哈哈长笑,我忽然看见酒窝,女子无疑了。
  那一刻,我只觉恍惚,仿佛我不是一个游客,与五台山半日之缘,而是附近乡野人家的女儿。偶尔赶庙会,烧香许愿求一个好人家。在庙里看了一出戏,便遇上前生的冤孽。
  若他是男子,我会嫁他,洗手作羹,追随他天涯海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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