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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花儿,那些青春-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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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我爸妈说,我走了千万别告诉朝晖我去成都工作了。除了成都,可以告诉他我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城市。
    我妈含着泪点点头,说我明白。难怪人人都说母女连心呢,从来我想什么,一说我妈就明白。
    第二天一早我就把合同拿去邮局寄了。
    接下来我们一家就开始准备着离别了,每天都伤感兮兮的。我开始练习起早,否则我一个月那点点薪水还不够用来扣早上上班迟到的罚款。我妈说工作了可不能像现在一样懒散了,那些穿起来跟盘丝洞里妖精似的衣服就甭穿了,还有那些穿起来跟小学生似的也甭穿,得穿点正式的如白衬衣黑西装之类的。
    我妈还特地强调,你这头发,跟一金毛狮王似的,要么你把它弄一下,要么你干脆再把眼睛染成蓝色假装外国人得了。
    得,就我那一点点小破英文水平也能装外国人?那以前我们班那些就全是英美土著了。于是我特别不忍心地,把头发染成黑色,再拉直。然后照镜子的时候,发现还是一长发飘飘的美女,所以弄得我特自信,觉得生活也美好起来。
    我妈看了头发后勉强点了一下头,说还成。接着说我脸上死皮太多以至于皮肤看起来没有活力让人觉得我跟三十多岁的女人似的,于是天天拉着我往美容院疯跑。美容小姐对我这张脸又是修剪又是刮的再用水蒸汽蒸了半天,最后又把我脸当一气球似的抱着捏了半小时,再打上白色的石膏,又过了半小时把石膏取下来刚好是一面具型,又抹上这样水儿那样露的,才告结束。
    离开的时候我妈给了她两百块大洋还一个劲儿跟她说谢谢。我说就丫们把我在哪儿当一玩具似的玩了半天你还给人两百块?
    我妈冷不丁的甩过来一句话:小屁孩,懂啥呀?这叫投资。
    终于明白我爸说的那话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呀。
    之后又去了几次美容院,经我妈这么一投资,我也还变得人模狗样儿了的,已经跟大学里那个青不楞登的傻丫头不太像了。我妈又给我买了一套护肤品,说皮肤重在保养,花了三四百还不甘心又买了几套衣服。前前后后折腾了一星期,花了几千块钱我妈才满意地对着我微笑了起来:〃成,拿得出手了。〃
    也就是说以前我是一村儿姑。想起冯桥他妈还骂我是妖精,敢情是夸我呢!
第三部分 有钱人的日子真他妈爽 第27节 正式录取通知
    我很快接到了成都那家通信公司的正式录取通知,其实以前我去面试的时候他们就对我挺满意的,人事部的那老头把我全身上下盯着看了一遍,又问了一堆不着边际的问题之后就点头了,然后说过几天请我正式签合同。
    上大学时候的我爱幻想,爱把生活中一些特平凡的际遇幻想成特紧张刺激的过程。一直以来我都以为面试是一个特紧张又特严肃的过程,没想到我的第一次面试却是如此的无聊和索然寡味,就觉得跟一陌生人随便聊了两句,一点实质性的意义都没有。
    以前不是说面试方要想方设法给我们设门槛儿么?于是我开始怀疑他们是不是横着竖着看我不顺眼就随便找几个问题把我打发得了,以此来犒劳我在他们公司门口排了一早上的队。
    没想到人事部那满脸皱纹像松树皮儿的老头倍儿和蔼,就问了我芳龄几许?家有几口?周围良田几亩,是否学会了牛耕等就让我过了。
    我中学的时候表姐就大学毕业了,她去上海的一家公司面试找工作,他们年轻的老板看了她的简历后莫名其妙的挥起手来打了她一耳光,然后问她:〃什么样的感觉?〃
    表姐也特牛掰,不假思索的反着手给了她老板一耳光,然后笑着说:〃就你这样的感觉〃。然后那男的就正式地说:〃你被录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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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跟我说这段经历的时候我对她充满了敬仰和崇拜,直到现在她已经成了一个拖着孩子的黄脸婆了,我看到她的时候都还点着头想说:成啊,小样的,牛掰!
    这也正说明了一个问题,生活本就是一特平常的过程,惊心动魄的大起大落只是瞬间或者偶尔的事情,接下来的只是平淡。所以我应该把人生的重逢或者分别,也看成了一特平淡的过程,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朝晖问我想不想见一见他的新女朋友,我说成啊,正乐意着呢,看你丫又找了一什么样的货色,要是连我都还不如的话你就打地洞算了。
    朝晖笑得格外淫荡,说小样,你见了面就知道了。
    我想他说这话有两层意思:一是我见了肯定会大吃一惊,接着自卑得口吐白沫鼻喷鲜血倒地而死,因为我面前站的是一惊世骇俗的超级大美女;二是他已经跟大美女有过一腿儿了,说不准这大美女我也认识。
    我挂完电话,看看我的周围,竟然抓不到一个可以前去助阵的朋友,便心生悲凉。我想要不把我妈拖着一块儿去算了,省得我单枪匹马的被人害了还不知道咋回事儿呢!可一想朝晖要见着我妈,还不得把大美女跟一内裤似的团一团,然后往沙发底下塞?于是我把目标转向冯桥,但又怕他不会去,因为朝晖见着他又得跟吃了苍蝇似的难受。
    回过头来一想,我还真是一开着大扇子尾巴的孔雀,既然朝晖都有新女朋友了,那他哪还会在乎冯桥喜欢我那点破事儿啊,说不准他早把那些青葱岁月抛到九霄云外的地方去了。
    于是我厚颜无耻地给冯桥打电话,电话一接通我的眼泪就转了出来,说话也是带着哭腔,十分凄惨。冯桥在那边以为我被绑架了正在给他打永别电话,紧张得要命,一个劲儿的吼着问我到底怎么了,我在哪儿?
    我顿了半天都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冯桥的声音也越来越大,心想完了,估计挂了电话他得操着家伙去北京的某个黑暗的仓库里寻我的尸体去了。
    于是我鼓足勇气说了句:丫有女朋友了。
    冯桥不说话了。
    我歇了口气又有气无力的说出了一句,跟要死了留临终遗言似的,上句接不了下句。
    丫欺负我,让我去见她。
    冯桥冲我咆哮:你傻呀,那种场合是你这样的人去的么?
    可是我还真想去见她。你就让我傻一回吧,最后傻一次。
    还没见过你这么执着的。好吧,几点?
    你不怕朝晖?
    我从来就没怕过他,我一直把他当我兄弟,包括现在。
    不知道怎么了,我觉得冯桥越来越成熟了,我心目中那个穿着白色纯棉T恤总带着点点忧伤的冯桥离我越来越远,而正在向我靠近的是一个我从来就没接触过的冯桥,是时间改变了一切还是其实原本一切就该是这个样子?
    我从冯桥的车上下来,抬头看看周围全是五花八门闪烁着的灯光,来来往往的人一个个儿打扮得特光鲜,我冲冯桥傻笑,一个劲儿往车里钻。
    我应该穿吊带背心低腰牛仔短裤脚底再踩一缠带儿特性感的高跟凉鞋,然后再戴一紫色或者蓝色的眼镜以表示深沉,然后我就可以大模大样的拿鼻孔看朝晖的新女朋友。或者我应该穿一袭显特高贵的丝质长裙,这样我也可以抬头挺胸的从人跟前儿过。
    冯桥说没事,哥们,你靓着呢,这里一溜烟儿全像坐台的而你像个出入高级写字楼的白领儿。
    我说得了,这样鹤立鸡群的感觉挺傻逼的。
    又想起了以前朝晖老跟我说的一句话:这日子还得过下去不是?
    于是我进了酒吧的大门,向前走了10米后往右拐,基本上走完了一条长长的走廊,才到了朝晖跟我电话里说的包厢门前,还没进去就听里面跟地震了似的,闹得轰轰烈烈。冯桥捏了一下我的肩膀,推开门,里边坐满了人,桌上摆了两瓶红酒和一瓶瑞典伏特加还有一扎百加得冰锐。
    我靠,这帮子人全是人头马的量还是怎么着呀?想喝叉酒喝到死啊?我一边想一边在心里跟自己说,我今天打死也不喝,尽量少喝,有种朝晖你丫就来把我打死,打死了也不喝。
    这些年在成都别的本事儿没学到,酒量是练出来了。一个人抱着红酒当饮料喝的时候谁有我牛啊?怎么这会儿却像个胆小鬼了,怎么着都有点我为鱼肉你为刀俎的感觉。真他妈的,一旦失去了爱,世界便没有了光彩。
    我看这帮子人还真牛,一看都是纨绔子弟,连一十六七岁的小丫头的用的手机都是目前北京市面儿上很少见着的款,据说这手机大概七八千港元。
    朝晖过来挨个儿介绍,反正怎么着全是他们家的表亲近邻,还有以前的高中同学,一看就知道有两三对儿还是情侣。用新款手机的小丫头是他二叔的女儿,刚刚高中毕业正准备出国,所以朝晖说先带她出来感受感受一下外面的世界的精彩和无奈。


    跟这样的人站一块儿,我还觉得我真老,老得跟我妈跟我站一块儿似的。
    朝晖把所有人介绍玩了就是没见着她女朋友,我正纳闷的时候看一倍儿时尚的女的推门进来,她进来的那一瞬间我差点倒地而死。
    就在我还没来得及挖个地洞钻下去的时候她走到我跟前来,嗲声嗲气的用典型的四川普通话跟我打招呼儿:〃林朝,咋就这么有缘分喃?〃
    我正准备转身离去,冯桥拉住我的手,一把把我摁下来在他身边坐下。我心想朝晖你丫还真是一王八。
    我用红酒杯倒了杯特醇的伏特加,一口喝掉。喝完了我立马就后悔了,要充大头蒜也不应该喝白酒啊,我应该倒上一杯红酒来慢慢品着,一边品还一边做出傲视群雄的模样。兴许是伏特加就摆我面前,离我特近,所以我觉着还顺手,就做出了这样不理智的举动。喝完了觉得喉咙里烧得要命,舌头也麻麻的,竟然有点上头的感觉。
    人就怕豁出去了,既然有了个口子,那再流点儿血出来就没什么不可能了。于是我又喝了一杯,完全违背了我刚进来时的初衷。我看坐我斜对面的朝晖,正低着头耐心地跟叶旖旎说悄悄话呢,那小呢子还做出一副头头是道的模样,时不时点头微笑。
    人有时候就是贱,是特贱,明明知道这是一陷阱,我还拼死拼活的哭着喊着要往里跳。
    朝晖端着杯酒过来,也是醇的白酒,他站到我面前来,突然间跟孙子似的低下了头。〃林朝,听说你要走了?不管你去了哪儿,我都希望你幸福!〃
    我拿手中的酒杯碰他的杯子,说得了,哥们,你的祝福我记着呢!
    说完这话觉得自己有种体虚的感觉,额头上冒出了汗。我一屁股坐沙发上,把杯子往茶几上一磕,无奈用力大了点,那个漂亮的红酒杯子刚好从脖子那里断了成了两截,杯身慢慢倒了下来,倒在茶几上,我的手里就只留下一个杯座儿,尖上还有一直往下掉的玻璃粉末,像扯着一根断了风筝的线。周围的人同时看着我,看着我的这只手,安静了足足有20秒。
    我朝大伙儿挥挥手说没事儿,没事儿,接着玩儿。
    朝晖扯着嗓子唱了首姜育恒的《别让我一个人醉》,叶旖旎在一旁像个家庭主妇似的帮他招呼着这一大桌子的客人,我是小看了点她的能耐。
    人生象醇酒,有时浓烈有时薄,多情岁月滴滴在心头。
    看到朝晖唱歌那样,想到了我们大学里那些天真无邪的快乐生活,我们坐在酒吧的舞台上,周围全是掌声和喝彩声,真傻,这么多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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