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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小马上从沙发上跳下来:“我去做饭!”
搞定!
马啸风打了个响指,只要搞定朱小小这个“厨神”,然后把她带着往伦敦跑,马啸风才不信地狼和狐狸不跟上来,这几天它们的肚子已经彻底给朱小小的厨艺给征服了,为了吃朱小小的菜,地狼可以抛下正泡得火热的妞,胡小仙可以从密西西里的选秀大赛上直接用法术赶回来,可见朱小小对于它们的重要性,因此,只要搞定朱小小,基本上地狼和狐狸就不用太操心了。
晚上,地狼和狐狸在饭菜上桌前准时赶到,朱小小把几个刚从电视上学到的菜式做了出来,吃得两只妖怪差点没把盘子也吞进去,饭饱菜足之后,马啸风把周德安的委托说了一遍,然后直接提出让它们一同前往的要求。
“不去不去,我的约会已经排到了元旦,哪有时间陪你去疯。”地狼直接拒绝了。
胡小仙也笑颜款款地说:“最近我刚泡上一个影视王国的公子,正要让他投资我拍电影呢,可能也没有时间哦。”
这两个家伙!马啸风在心里鄙视了两只妖怪一下,然后直接出杀手锏。
他朝着厨房里正洗着碗的朱小小喊道:“小小,啸风哥要去英国,你去吗?可以坐船的那一种哦!”
朱小小马上从厨房里冲了出来,简单呃要地叫:“我去!”
马啸风回过头朝两只妖怪笑道:“你们听到了,小小也要去,我们这一去嘛,如果有你们同行,那大概十天半个月就搞定了,可只有我们两个的话,可能要两三个月,甚至大半年都回不来也说不定哦。”
两只妖怪一听,蒙了,大半年吃不到朱小小做的菜,那比叫它们去死还难受。
地狼马上转口:“反正那些妞十天八天不泡也没什么要紧的,马啸风,主要是看在咱俩的交情上,我就帮你这一次吧,不就打吸血鬼吗,老子去到伸伸手指都能打死一大片,我就当去运动运动吧。”
见地狼改口,胡小仙也跟着说:“那个有钱公子看上去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其实我早想飞了他重新找个有实力的,可惜就是找不到借口,这下好了,我和啸风你去一趟英国,就说英国的贵族相中我了,让他也好死了这条心,啸风啊,你可是帮了我大忙了,姐姐我就替你杀杀吸血鬼当报答吧。”
不愧都是成了精的家伙,转口也转得这么不留痕迹。
马啸风在心中叹道,但只有地狼和狐狸,好像力量还单薄了一点,魔党和密党的血族加起来,数量应该有十万左右,不用多,它们只要派出一万只吸血鬼,咬到得被它们咬死,于是马啸风有点担心地说:“我们是不是再找上一些帮手,只有我们几个,好像太薄弱了一点。”
地狼挥了挥手,豪气万丈的说:“你太小看我们了,别说小仙了,就算老子我,一个挑了密党的大本营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吸血鬼那些脆弱的家伙,挨上就伤,碰到即死的玩意有什么好担心的。”
“太夸张了吧。”马啸风说,他虽然没有遇上过血族,但也不认为吸血鬼这种妖怪会弱到这种份上。
谁料胡小仙竟同意地狼的话:“大狗说得没错,血族虽然是西方妖怪里最为庞大的一族,但它们并不厉害,你想,一群蚊子打得过一头老鹰吗?”
“你说吸血鬼是蚊子?”马啸风对这个比喻感到挺新奇的。
地狼晒道:“难道不是?那帮家伙除了会吸血外,基本一无是处,比力量连狼人还不如,比法术和我们又完全不在一个当量上,有什么好怕的,除了数量是多了点,但也就是杀起来较费时间而已。”
马啸风很奇怪地狼怎么知道这么多,胡小仙逐为他解释道:“早在清朝那会,国门大开,我和大狗也才知道原来这世上除了咱们中国,还有其它国家,所以闲来没事,就和大狗去西方走了一趟,刚好遇上几只吸血鬼,它们这些妖怪笨得可以,竟然没有察觉出我和大狗也是妖怪,想把我们当成普通人类吸血,自然顺手就给我们宰了,后来它们要找回面子,就出动了好大一帮子来围攻我们,最后被我们全部宰掉,好像里面还有几只是亲王级别的,但打起来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像大狗说的,力量不足,法术稀松得很,大狗不时来上个震山劲,那可是一死一大片,场面相当壮观呢。”
马啸风听得直冒汗,原来这两只妖怪早就和人家作过国际交流了,难怪地狼说起来一付胸有成竹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它是自大狂,但血族真的弱到让地狼一打一大片的份上?
地狼见马啸风不是很相信,叹了一口气说:“看来,你还是不太理解,其实吸血鬼的弱和我们的强,是完全合乎常理的,因为它们毕竟不是完全的妖怪,而且修练的途径也和我们大有区别。”
“区别?”
胡小仙说:“不错,吸血鬼为什么那么讲究血统,是因为它们的血,便是它们的力量,血统越纯的吸血鬼,力量便越大,在吸血鬼当中,能够与我们一战的,便只有远古时称为十三血煞的十三头第三代吸血鬼而已,它们是血统最纯正的血族,也是真正的妖怪,而第三代吸血鬼之后,第四代开始,便是吸血鬼通过初拥的方法,把普通人变成了妖怪,这些不完全的妖怪又哪会是我们的对手,何况它们的修练方法还存在着致命的缺陷。”
“无论是吸血鬼,还是西方的修道士,他们的修练方式过于局限于自身。”地狼补充说道:“就算同为人类,中西方的修练方法还是存在着绝对性的差别,我们中方,讲究的是天人合一,借天地之力使用法术,但西方却是以自身的力量来使用法术,人类用的是精神力,吸血鬼使用的却是自身的血能,自身的力量再怎么强也是有限的,以自身力量为战的家伙们,又怎么能敌得过我们以自身力量引动天地之力的攻击。”
“所以说。”胡小仙笑着指着自己和地狼说:“有我们两个,你就算要拆了密党魔党的基地,也不是什么难事,而且马啸风,你也太低估了自己的力量,我察觉得出来,最近你的功力又见涨了,基本上现在大狗不进行妖体化的话,也没办法轻易地胜你,虽然以人类的形态要打败你不是不行,却还要付出一些代价。”
地狼也点头说:“死狐狸这点倒看得很明白,马啸风,其实就算是你,只要不遇上血族现在仅存的几只第五代吸血鬼,年青的吸血鬼基本上你可以打着玩。”
给两只妖怪这么一说,马啸风顿觉信心倍增,既然连它们也说自己也有一战之力,何况再加上这两个破坏份子,大概就算在血族总部,自己也可以横着走了,于是他拿起电话,明确地向周德安表示,这个委托他接下了。
这时的他还不知道,即使再怎么弱的种群里,也存在着一些并不好惹的家伙……
第四集 破军
第六章 … 失落的王冠
伦敦,午夜。
一座维多利亚风格的庄园内,周民在床上翻了一个身,然后看着窗外皎洁的月轮发呆,他睡不着,事实上,他也无法入睡,一到了深夜,这庄园里便静如鬼域,那些说是保护他的“人”,到了夜晚就一点声息也没有,安静得让人觉得恐怖。
但如果只是安静的话,周民还是能够忍受的,比起幽暗的古墓下,这点安静算不了什么,但偏是在这种安静的环境下,却不时传来一种声响。
那是吸吮着液体,然后一股脑吞下肚子的声音。你可以想像,拿着吸管喝可乐声,把那种声音放大千百倍后,是多少可怕的东西,听起来就像一头妖兽在喝着人血。
这种声音让周民完全无法入睡,就像现在,它又在庄园里飘荡着,不知道今天晚上,又有哪种动物遭殃了,周民不知道,只知道明天早上醒来,便会在某个角落里发现一些被吸干了血的动物尸体。
对于这些尸体,那些保护他的“人”解释说,这不过是动物死了太久,血液干枯了的原因。
周民才不会相信这些鬼话,他曾经把一只鸟尸解剖开来,发现里面的血肉组织都是新鲜的,就像刚死不久,所以,周民怀疑这些动物都是给这庄园里那些大白天也要披着连帽斗蓬的怪人所杀,或者,是被他们(它们?)吸干了血而死。
一想到吸血,周民自然想起了吸血鬼,继而想起那个被一枪打成无数蝙蝠的女人。
这几天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梦一样,而周民的直觉告诉他,他已经卷入一个非常危险的梦里,无论是那变成蝙蝠的女人,还是现在这些“保护”着他的“人”。
这一切,都要从他在撒哈拉沙漠里发现的那顶王冠说起。
看着窗外的月光,周民在恍惚中,似乎回到两个月前,在撒哈拉大沙漠上看月光时的情景。
就在这称为人类禁地的大沙漠上,周民和他的考古队无意发现了一个古城,而他的恶梦,也是从这个古城开始的。
古城被淹没在滚滚黄沙之下,周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也不过挖掘出古城的一角,但他们很幸运,他们挖掘出来的那一角,是古城的皇宫,在那由数万块一平方长宽的花岗石所砌成的皇宫里,在那已经破烂不堪的皇座上,周民发现了那顶王冠,由不知名金属制成的王冠上,嵌着一颗如血般鲜艳的红宝石,当周民珍而重之的捧起它时,周民似乎听到了,千万人民对着他的王冠欢呼致意的声音,那一刻,周民如朝圣者般跪在皇座前,把王冠高高地举起。
此后,在皇宫里,周民的考古队又发现了古物若干,但这些东西都不及这顶王冠来得珍贵,因为经过考古队中一个资深的考古专家鉴定,这顶王冠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但王冠的造型古雅,工艺繁复,单是王冠的沿边便用上镂空雕琢的工艺,可在五千年前,根本没有这种工艺的产生,何况五千年前,人类还没有帝制的产生,这顶王冠又是为谁而造的呢?
一连串的疑问反而使得这顶王冠显得更加神秘及有巨大的收藏价值,周民立刻决定把它带到英国伦敦,为这顶王冠召开记者发布会以及举办一次拍卖会,然后用拍卖所得来作为他的考古队活动的经费,但王冠从古城里被带出来后,那颗鸡蛋般大小的红宝石却迅速地变得暗淡,周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红宝石只是光泽变得暗淡,却没有破碎,他也就不放在心上。
让考古队继续挖掘古城后,周民便带着王冠乘坐飞机直达伦敦,一下飞机,他就把王冠存放在帝国银行的私人保险柜里,然后就去忙活准备发布会和拍卖的各项事宜。
但却在发布会的前一天,变故发生了。
周民还记得那一天,伦敦下起了小雨,雨雾像一片轻纱般罩住伦敦这个贵妇人,周民向来讨厌下雨的天气,但那一天,他心情特别好,只要明天的发布会一召开,欧洲的考古界必因他而震动,到了那时候,即使他自己不出钱,也会有大把的财团争着赞助他的考古队,对于这一点,周民还是把握的。
那一天,由于该准备的事情一早就已经准备好了,闲来无事的他花了一天的时候,把伦敦一些有名的景点都逛了一圈,晚上回到酒店的时候,门一开,房间里却出现了四个神秘的男人,他们表情严肃,穿着带帽的长风衣,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
周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进入房间的,看到他们,周民第一个想到的是要投诉酒店的保安不力,第二才想到叫人把这几个不速之客撵出去,任何人都不喜欢自己的房间突然闯进来陌生人,而且一来就是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