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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我是自由的,想去那便去那,你可以吗?”吕飘香给阮珠撑着伞,目视前方,虽然对轩辕敏之说话,却连眼角也没往那儿扫一下。
轩辕敏之被噎住,吕飘香说道了他的痛处,不是没有机会逃走,但浑身是伤,只怕离开后没几天就会饿死,又逢天楚国数十年一遇的大旱灾,正常人都找不到吃的,何况他不正常。
他曾想过去找官府求助,偏偏没有能表明身份的凭证。
就算有凭证又如何?他苦笑着,家族兄弟要置他于死地,求助官府只怕是自投罗网。
阮珠朝身旁的二个大男人瞥了瞥。
两个男人都挺骄傲的。
一个是一袭淡雅的青衫,纤尘不染,表情永远风轻云淡,但她看得出在那层面纱下面是一颗骄傲的心。
另一个是一身粗麻的补丁衣服,但因为身材挺拔,气质超然,反而有一种野性的美。出身高贵,养成了贵公子的脾性,哪怕如今落魄了,也是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
他们都那么高大,都比她个子高,她站在他们中间感到一股压迫感,从吕飘香旁边朝退后推开几步,但头顶的伞如影随行,始终不离开她。
她披着狐裘披风,就算淋几滴雨也没问题,但身边的几位男人都不这样想,总把她跟大熊猫画上等线,保护到底。
庙里吵闹声传出来,孩子们嘻嘻哈哈的闹着,像抢什么东西玩。
“暖春,你回屋帮衬的暖情,老孙家的孩子多,别让他们弄乱了咱们东西。”
阮珠有些洁癖,不愿外人乱动自己的东西,衣服被不相干的人穿过后,就算再值钱的也喜欢不起来了。
上大学那儿会,花了一百多元在商场里买了一条雪纺长裙回来,被同寝室的人偷偷穿出去跟男友聚会,还沾上了可疑的黏稠物,她看到后非常气愤,宁愿把裙子扔进垃圾桶也不愿穿。
暖春答应着回了庙内。
阮珠往远处群山眺望,希望能看见云世伟在什么地方出现,古代山里的豺狼虎豹众多,不由得她不担心。
没过多久,一个健壮男子的身影在雨雾中愈来愈近,看得清了,是云世伟,肩头扛了猎物。
云世伟也看到了她,挥了挥手,加紧了步子。
“媳妇,我打了一只鹿,两只山鸡,待会给你炖鸡汤喝。”
云世伟把猎物扔在地面,那山鸡就算了,但是所谓的鹿?
阮珠呆呆的看着,嗯,脑袋像马、角像鹿、颈像骆驼、尾像驴,分明是个四不像。她在央视的“动物世界”里看过关于这种动物的介绍,非常珍惜的物种——麋鹿。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全世界只有中国才有,十八世纪野生种群灭绝了,刘晓庆版的《火烧圆明园》只有皇帝才有资格吃。
“喜欢吗?媳妇,这是麋鹿,我以前吃过,味道很好,用血熬的汤最能补身子。”云世伟乐呵呵的,身上衣服脏得要命,前后刮了好几个洞,露出麦色的皮肤,裤腿也裂开了,脏乱程度跟北逃得难民有得一拼。
但阮珠只觉他这次脏的可爱,脏的叫人舒心。
“你拿远一点收拾后,别叫我看到了,我闻不得血腥气,收拾利落了再拿回来烤,烤完把两条后腿给我留下起来,等明天在赶路我要在在马车里吃。”她想了想,麋鹿那么珍贵,被外人吃了可惜,老孙家一十几口人呢:“再把两条前腿也留下来,咱们明天慢慢吃。”
秋季凉爽,晚间的空气度数更低,食物放个一二日不会坏掉。
“媳妇。”云世伟咧嘴笑道:“你喜欢吃,我再给你猎就是了,麋鹿虽然珍贵也不是猎不到。”
阮珠眼睛一瞪:“哪那么多废话,交代你的事情照做就是了。”
云世伟看到媳妇喜欢,心里高兴的紧,爽快答应着,目光瞥到吕飘香:“弹琴的,你过来帮我给鹿剥皮,别想吃现成的,老子不侍候你。”
吕飘香把雨伞递给阮珠:“我去帮忙,你若是累了就回去躺着。”
阮珠看着两人走远,心里感慨,穿到古代还能享受到皇帝的口服,后世的麋鹿都是人工饲养的,就算吃到了也没多大意思,少了一层神秘感。
“不过是一只麋鹿罢了,没吃过还是你娘家穷得很?”
轩辕敏之凉凉的声音在耳旁响起,阮珠横他一眼,这个人没长记性,活该他被铁链子拴着。
“你是怎么认出我的?”几个月前,她跟老公上街溜达,意外碰到轩辕敏之,双方没聊过一句话,他偏偏记得自己?市集上开口要她买下他,她倒是买了,但他耍少爷脾气,她阮珠还没受过这个?
“本王过目不忘,凡是见过的人即使过很久也有印象。”轩辕敏之冷哼了一声,不屑的道:“你是那妓子的恩客吧,不然他怎么会那种目光看你?”
“什么……恩客,你怎么说话呢你?”
“能做出来,就别装无辜,你们女人哪有不偷腥的?”轩辕敏之撇撇嘴,满脸的鄙视。吕飘香对她不一样的眼神,他才留意了她,才在市集上要求她买下自己,但随后竟胆敢把他转手送出!轩辕敏之又怒了起来:“敢把本王送来送去,好大的狗胆,以后本王发达了,把你们一个一个都送山里的铁矿挖石头。”
天楚国的冶铁业之苦,莫过于挖石头的工人,去了鲜有活下来的人,基本都是犯了事的死刑犯往山里送,若缺少人手时候常有人贩子哄那外乡人,一帮一帮运往山里运。豪强人家也常常捆了仇人送去,山里的工人都是在那儿苦挨,体弱者拖不得三四个月的事。
阮恼火起来,活该这人倒霉!她刚才还在心软,想帮他一把。好吧,现在收回。朝他冷冷的道:“你还是先顾好现在吧,还想以后……哼,谁知你能不能活到以后?”
轩辕敏之还需要□,让他明白走出宫殿便没有傲的本钱。
阮撑着雨伞转身走进庙门,懒得再跟这种男人废话,没得少了许多脑细胞。
吃晚饭时候,跟孙家人都围城一个圈,挺大的一只麋鹿摆上来,单单少了四条腿,云世伟把最嫩的脊椎旁的肉切下来递给阮珠,便撕下来一大块狼吞虎咽起来。
阮珠一边吃着烤肉,一边喝着暖春熬地鹿血汤,这是自打离了猫耳镇,她吃的最香的一顿,吃得多了,晚上便睡不着了,由暖春和吕飘香陪着在庙外看夜景,其实也没什么好看,雨还在下,树林沙沙的响。
直到屋里的孩子们都睡着了,她才进来,孩子有时候很可爱,有时候很恐怖,等以后她有孩子一的那个要好好管教。眸光一抬,轩辕敏之坐在墙角闭目打坐。
想起刚才吃饭的情景,可怜的人也不知为什么那么招人烦,大家都在吃鹿肉,喝鹿血汤,唯有他啃着干巴巴的米饭团子。
不过,她是不会心软的。
暖春在中间拉了一个布帘子,把自己人跟孙家隔开。
云世伟已经呼呼大睡,即使这么凉的天气,他的身上仍然暖和和的,她躺在他的身边,不一会儿也进入梦乡。
黑暗中,只有吕飘香还在睁着眼睛,荒郊野外,他不放心,总得有一个人守夜。
轩辕敏之行功一周,把体内的毒液压下去,睁开眼睛朝另一位同样清醒的男人冷笑一声:“妓子也懂得玩感情了,下贱的东西,我们轩辕家怎么有你这种败类的血统。”
吕飘香眼眉微微一暗,似动了杀机,手指按下琴盒,轻轻一弹,盒底开启,一柄形状古朴的宝剑拿在手中……
☆、47新章节
“若有骨气;随我去树林里。”吕飘香站起来,向轩辕敏之投去凛然的一瞥;脚尖轻轻一点地面;身形突然离地;笔直地向庙外掠去。
轩辕敏之也站起来,但不能像吕飘香那样使出轻功;万一动了真气,好不容易压下毒素再肆虐开来,小命说不定就交代了。慢悠悠地出了庙门;等他来都树林。
吕飘香等候多时;一手叉腰;一手擎剑,意态悠闲,眼睛斜瞄着来人,淡淡得道:“念你有伤在身,先出剑吧,免得被人笑话我恃强凌弱。”
轩辕敏之掠了掠手上铁链子,抬起头来,慢吞吞道:“我没有剑。”
“你的湛卢呢?”
“不在身边。”
“是我糊涂了,都落难到了这地步了,湛卢宝剑怎么可能还在身边。”吕飘香帘讥诮地看着他,“没有剑那你跟着我林子里做什么,难道最近生活太艰难,活不耐烦了想自杀又没勇气,特意找我了结掉你?事先声明我吕飘香剑下不杀废物和孬种,如果你有必死的理由不妨说来听听,也许我一时心软给你根绳子拿去上吊。”
“妓子就是妓子,说话都带着脏字。”轩辕敏之撇嘴,两只眼睛犹如深渊,看到里面的情绪。
“我成为妓子还不是拜你所赐?”吕飘香澄澈的眼睛透出一丝冷意,声音仍然平淡如初:“你说我若是收你做一名弟子可好,再给你起个艺名叫风华绝代白牡丹,送去澜河岸的媚情楼独挑大牌,凭你的才貌绝对让那些恩客趋之若鹜,用不上多久就能名噪远近,成为澜河岸的一代名妓。”
“你真卑鄙。”轩辕敏之勃然变色,双拳握了握,腕上铁链子哗啦啦的直响。
“既然知道为什么还惹我?”
吕飘香手腕一挥,长剑指向轩辕敏之的咽喉,剑刃锋利,吹毛立断,是为青虹,三国名将夏侯恩佩戴,长坂坡之战被赵云夺取,后流入天楚皇宫。
但什么时候到了这小子手里?轩辕敏之对那剑尖低在自己的喉咙上脸看也不看,面不改色的望着持剑人:“我觉得你不应该颓废下去,做个琴师能有多大出息?“
吕飘香斜视了他一眼,淡然而笑:“我怎么不觉得自己颓废,做琴师不偷不抢,凭自己本事吃饭,万事随心,萍踪遨游,何等逍遥快活。当然你们这些利禄熏心人是不会懂得其中乐趣,你们都为权利而活。”
“但是没了权利只能活得像狗一样低贱,我以前还不太懂,以至于失败了,现在彻底懂了。”轩辕敏之摊了摊双手上铁链,表情无奈。“如果你肯帮助我,他日我若夺回南岭江山,必不会亏待你。”
“你找错人了。”吕飘香收剑入鞘,朝林子外的山神庙走去。“我们的关系还没好到我可以不计前嫌的帮助你。”
“你这个傻瓜,给你荣华富贵都不要?”轩辕敏之暴吼。
如果我要想荣华富贵,即便张张嘴,便会唾手可得,还用得到你轩辕敏之施舍,可是荣华富贵于我有何益处,我要那么多钱干嘛,我能用多少钱?
吕飘香的脑海闪过阮珠的身影,心思瞬间变得柔软,普天之下,他只要她!
第二天一早,阮珠跟大家商量,回渝州娘家,她实在不堪长途跋涉的颠簸,每天从车上下来,骨头都要散架了一样,再走去不知道会不会还有命在?
云世伟眼看妻子赶了这么久的路吃不好,睡不好,照原先憔悴多了,怕出现意外,说你做主好了,我听你的。。。
暖春暖情一听到要回家乡,乐得直颠。
吕飘香无所谓,反正她去哪,他就跟着到哪,赶他也不走。
接下来与孙家结伴而行,出了山区便是千里沃土平原,灾情没有南疆诸省那样严重,据说入夏后下过几场雨,庄稼得到滋润,今秋的收成还好。
北上的难民越来越多,大部分往京城去的,也有一些人走得累了,不想再走了,便在一些州县停下来谋生。但僧多粥少情况下,又有粮商抬高价格,粮食总不够用,饿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