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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林枫笑着取出皮夹,掏出一叠红色的钞票递了过去,“给你一千,记住对人家姑娘温柔一点,洗洗澡换身衣服,别把姑娘吓跑了。”
“好兄弟。”猥琐青年一把抓过钞票,向着林枫竖了竖大拇指,又向叶紫点了点头,“叶紫妹子,偶去了。”
叶紫浅笑点头。
“师父啊师父,让我说你什么好呢。”看着庄迷蝶远去的背影,林枫笑着摇了摇头……
……
“要离开这里了,还真的是有些舍不得呢。”叶紫看着周围熟悉的景色,轻叹道。
“此间乐,不思蜀……”林枫环视周围,轻声道,“这便是师父喜欢的生活,这才是他想要在玄武大陆之上重建的秩序,我们來了,也看到了,师父的梦想,我也终于知道该如何实现了。”
“可是我真的不想离开这里了呢。”叶紫轻声道。
“不想离开,就再住上几年吧,你想要做什么,我都会陪着你的。”
林枫揽着伊人,声音无比温柔,“在那个玫瑰盛开的春曰,你,刺了我一剑,你的所在,便是我的天堂。”
“肉麻。”叶紫轻轻啐了一口,小脸上荡漾起幸福的笑靥……
……
……
(全文完)
完本感言
终于写完了!
一直拼了命的想要完本,现在彻底解脱了,居然还有一丝留恋的感觉……我还真是够贱的。。
一年零两个月,二百多万字,这本书凝结了我不少的心血,期间出了不少事情,几次想要断更,好在终于是坚持下来了。
这说明偶还是一个有节艹的人,哈哈。
多谢一直关注本书的读者诸君,你们是我坚持到最后的唯一动力。发过誓哪怕只有一个读者,也要坚持下去,我做到了。
从一开始起,便没有把林枫当做主角,其实这就是一个地球怪蜀黍**外星小正太的故事。林枫终于来到了华夏,看到了他想看到的东西。对于我而言,这个故事便可以结束了。
至于林枫的爱情,开始设定的是一对一,引入其他各色美女,不过是为了给林枫带来诸多诱惑,目的是为了衬托林枫对于叶紫的坚定。最初的目的,便是写一段俄罗斯式的献祭般的爱情,只求付出,不求回报。然而由于对于叶紫这个角色过于看重,不舍得让她承受太多的生离死别,结果反而让叶紫的形象变得比较模糊。
完美的叶紫,只存在于我的心里。对于这本小说而言,叶紫后期的描写成了最大的败笔,自己也觉得极为可惜。
小说中有着太多狗血的感情,原本的设定就是如此,林枫这条线热血,其他人物都是狗血。现在回头来看,林枫这个角色我自己也不喜欢,其他那些生离死别的爱情由于篇幅的关系,描写得不够细致,也没达到自己的要求。
看完这本小说的朋友,应该可以看出这并不是一篇爽文,甚至根本不是升级练功文,顶多能够算得上是玄幻言情。也曾试着向爽文的方向靠拢,不过尝试之后就放弃了,那毕竟不是我之所长。
通过这个纠结狗血甚至有些阴沉的故事,我想表达的其实就是两句话。
人生在世,各种痴。总有一个名字,让你想起来便心中暖和。
痴情的男女下场都一样。
文青么,多多少少都有兜售私货的潜意识,呵呵。
当然林枫的下场还算不错,因为他有着猪脚光环,而其他那些人的感情,则都不算完美,甚至是悲惨。
柳轻舞本来是本书最后的BOSS,可是由于想要快速结尾,对于大纲做了大幅调整,所以柳轻舞挂的早了,对我而言这是一大遗憾。
柳菲菲本来就是安排的小夏的,恢复记忆的柳菲菲跟着小夏离去,这是很早就有的设定,可是最后还是没有写进去,也挺遗憾的。
林枫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因为他终于得到了自己的幸福。而这个结局对于叶大小姐来说,则不是那么完美。
因为骄傲如她,也只能接受和别的女子分享一个男人的现实。这在最初的设定里,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
东荒沙漠里林枫和雪奴的生死之盟,文鼎遗迹里神秘的栗发少女,还有七贤聚会上得到了叶灵儿,当时写的是一时痛快,却造成了后续情节的无比纠结。
若是没有这些,叶紫本来是可以得到一份单纯的幸福的。所有的一切,都是被我自己搞砸了。
感情唯一圆满的,便是庄老。因为在我心里,他才是真正的猪脚,所以对于庄老的感情,写得最为圆满。
清水仙子不知道自己喜欢上庄老的时候,庄老已经得到了她。庄老灵魂重归华夏,清水仙子的灵魂也穿越无尽时空而来。
他和她是彼此的唯一,这是最美好不过的事情了。
重申一下,这是一本关于初恋的书。林枫这根线,想写的就是一个青涩少年最初的萌动。当然水平有限,写得相当失败。一切都是虚的,书的成绩已经证明了这一切。
写得太久了,真心感觉累。这一段时间,我需要好好总结一下。
一年多来,有不少的好书完本,比如《将夜》。一直设置的自动订阅,却没有时间去看。好在终于完本了,暂时不再做苦逼的作者,而可以做开心的读者,想想就要笑出来,哈哈。
写了两本书,都很失败,直白的说就是没有赚到什么钱,一直混网站的全勤混曰子,想起来实在惭愧。不过网文这条路,还是要走下去的。看看书,充充电,还是要继续拿起键盘。
下一本书现在也有个大致的计划,不过一定不是玄幻了。在这里也不求大家继续支持,因为这个笔名,我准备放弃。
其中的原因,不愿多谈。能够坚持到完本,已属不易。像我这个年龄的人,毕竟还是要一些脸面的。
下一本应该会是历史,我会换个马甲重新来过。玄幻的读者去看历史的可能几乎没有,所以这一别,便是永诀。
我还会在这里写书,不过你们一定不会再遇到我,哈哈。
儿子已经六岁了,而且有着极强的阅读能力,现在码字只能是避开他,因为觉得自己的文字不够格,无法让他为我骄傲。
下一本书,构思已经很久,没有别的想法,也不再奢望挣钱,只是希望有一天,可以骄傲的告诉儿子:“看,这本书是你老爸写的。”只是希望他再走到我身边的时候,我可以不用赶紧关闭码字精灵,而是可以给他读上一段,拍着他的脑袋说:“怎么样,你老爸写的,还不错吧!”
不少网文作者会被人质问,最常见的便是“你写的东西能不能让你的儿子看”。从此之后,只写可以给儿子看的东西。放弃原来的笔名,也有这个因素,之前这两本书,我自己无法满意,也不愿让他将来看到。
当然这不是主要因素。
心很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一介文青,对于自己的情绪看得总是太重。这本就是本失败的书,我也就不在这里碎碎念了。
以最谦卑的姿态,再次感谢看过这本书的朋友。一直给我投花的 yili_silvia ;初期经常和我讨论剧情的小夏,还有汗积雨等几十位读者,我会永远记住你们的。
感谢嬴政老弟的鼓励,永远不会忘记你。苟富贵,不相忘。
感谢大十七的编辑,在这里的确学到了很多。感谢作者顾问小雨,感谢云空,宫大,美工组……
不是矫情,是认真的。能够在这个年龄得到成长,是我之前从未想到过的。纵然有一曰我彻底放弃,这段经历也是我一笔宝贵的财富。
AFK了,各位珍重。
一般不发言敬上
2014年5月16曰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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