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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肠给送去吧,顺便给李嫂捡几根。”
秋菊应了一声,接过鞋子转身走了出去。
李齐媳妇听了就呵呵地笑,“就说我昨儿做好梦了。”朝秋菊的背影喊,“……你家小姐的手艺好,吃完了再做就是,你别都留着长了毛,多给我捡几根,赶明我称二十斤猪肉送来。”
甄十娘笑骂她,“……就你不吃亏,不过送了一盆米来,带着走还不够,还想着送了猪肉让我给你做。”
被说破了,李齐媳妇脸也不红,“……谁叫你做的东西那么好吃。”叹了口气,“你就是身子骨不行,要不然我真想跟你合伙开个包子铺,就你这手艺,生意一准红!”
开包子铺?
甄十娘想像着自己站在包子铺前叫卖包子的情形,不觉好笑,沈钟磬要是看到这场景,会不会气吐了血?
“糖葫芦!”正要戏谑着答应,被放在热炕头上的简武眼看着喜鹊手里的糖葫芦急的伸着小手叫。
喜鹊笑着递了过去。
“娘吃糖葫芦。”一手接过一支,简武首先递到甄十娘嘴边。
甄十娘咬了一小口,见简文也急巴巴地递过来,就摇摇头,“太凉了,娘等会吃儿。”
“喜鹊姑姑吃!”简武又把糖葫芦递给喜鹊。
喜鹊很气自己的馋嘴。
自从怀孕,她就特别喜欢吃酸的,看到糖葫芦早流了口水,强忍着嘴里那股馋劲,摇摇头,“我不吃,武哥自己吃。”
“都带回来了,你就吃!”知道喜鹊爱吃酸的,甄十娘一把接来递给她,“……别把孩子养成吃独食的习惯。”见喜鹊不接,又笑道,“……你不用顾忌,有身子的人嘴都馋,口味也特别,我怀文哥武哥那会儿,嘴馋的像猫,看人家吃什么都香,直恨不能上前去抢。”
“……谁馋的像猫?”以为是说他们馋,简文瞪着大眼问。
逗的屋里人哈哈大笑。
甄十娘一回头,简武正小心翼翼地添着糖葫芦上的糖稀,红扑扑的小脸上一副满足的神色,另一只小手还紧紧地攥着一窜,“我先给娘捂着,一会儿娘也坐热炕上吃,就不冷了。”
甄十娘心里瞬间泛起一股酸楚。
孩子出去跟人要东西吃,这是打她的脸,可是,她实在不忍心训斥简武。
简武从小嘴馋,可也从没这样过,自打上次她昏睡了两天,简武再出去玩,人家给什么他都偷偷藏起来带回给她吃,就好像那些好吃的只要进了她的嘴,她身体就会好起来似的。
“人穷志短马瘦毛长,说到底,还是家里没有啊。”心里幽幽叹息一声,甄十娘扭头问李齐媳妇,“……顾买办有没有说他家主子是谁?”
说半天话了,顾买办还在家里等着呢,李齐媳妇正琢磨着怎么开口提这事儿,见甄十娘竟主动问起,她眼前顿时一亮。
肯主动问,就说明甄十娘松口了!
“就说你担心的是这个。”李齐媳妇眉梢都带着笑,“上次你拒绝的果断,我就猜你是不知道对方的根底,不敢去,已经跟他说了,他说要亲自见见您。”
这就是想亲自告诉她了。
甄十娘低头想了想,“好吧,我先去见见他再说。”
“小姐……”
就算对方不是沈钟磬,这大冷的天气坐上一天马车,人也得冻成干!
尤其甄十娘还畏寒,见她竟答应了,喜鹊急的叫出声,刚一开口,随即明白了甄十娘的心意,又硬生生地改了口,“小姐若打算去,一定要回来和奴婢说一声,奴婢给您好好准备准备。”
李齐媳妇扑哧笑出来,“喜鹊姑娘放心,天眼见就黑了,要去也得明天一早走。”
感觉眼前有些模糊,喜鹊没言语,迅速转了身帮李齐媳妇拿装好的芸豆和莲子。
……
纷纷扬扬的大雪扯棉絮似的下了整整一天,凛冽的朔风吹在脸上刀子割似的生疼,还不到酉时,上京城的街头便没了人影,城门卒关伟抄着手躲在门洞里来回跺脚,眼睛不住地瞄着城楼上巨大的漏壶,“这漏壶是不是坏了,刚才就差一刻到酉时,怎么现在还差一刻?”
酉时就可以关城门了。
“才多一会儿功夫,你就抬了三遍头!”赵宇啐了他一口,扭头嘿嘿笑着跟躲在门房里取暖的的哨官商量,“这么大的雪谁还出城,关了吧。”只要没大人物进出城,遇到天气不好,偶尔早个一刻半刻关城门也无所谓。
“关了吧……”那哨官就站起来朝外望了望,忽然声音一顿,“等等,等等,前面好似来了两辆马车。”
正要去放千金鼎,关伟赵宇听了就跑出门洞手搭凉棚?望,果然,纷纷扬扬的大雪中,隐隐出现两个小黑点,不由破口大骂,“谁他妈这么不长眼睛,这大雪天还赶路!”回头冲哨官大声说道,“头,瞧那距离就是到了,也过酉时了,不如关了吧!”
“再等等……”哨官摇摇头。
这么大的雪,把人留在城门外非冻死不可,上面一旦查下来,是他关早了城门,他明儿就得挪窝去刑部大牢过年了。
“酉时到了!”关伟一边喊,一边急不可捺地跳起来放千斤顶。
城门卒最恨这种人,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要关城门了再来,好天气也就罢了,这鬼天气,谁不想早点回去守着老婆孩子热炕头?
酉时正点关城门,即便那人冻死了也与他们无关!
哨官也伸了个懒腰,拿起帽子准备回家。
“头……”千斤顶放了一半,关伟忽然停住,“您快看看,前面好似中堂府的马车!”
第四十八章 入京
终于到了。
掀起马车帘,隐隐瞧见屹立在皑皑白雪中肃穆威严的上京城,甄十娘长长透出一口气,一早不到卯时就起来赶路,再不到,她可真要被折腾死了。
她也没想到,这顾买办竟是当朝赫赫有名的大周最年轻的上书房行走大臣、兵部尚书萧煜府上的买办总管,叫顾鹏程。
听喜鹊说,萧煜虽和沈钟磬是莫逆之交,也是状元府常客,但因当初她和沈钟磬关系恶劣,沈钟磬从不让她见他的好友,萧煜并不认识她。
也因此,她决定来搏一搏。
如能结识兵部尚书这样的大人物做靠山,闹好了她就能为简武简文搏一个锦绣前程。
前世见惯了父母挖空心思逼孩子考大学,为他们找工作搏前程的情形,甄十娘曾经对这些很不屑。
前世的她还故意和母亲作对,死活不肯去母亲费尽心机给她找的市里最大的一所三甲医院实习,还记得母亲曾苦口婆心地劝她,“在那儿实习,只要你好好表现,和科里人拉好关系,毕业后妈妈就能托人把留你在这所医院……”明知道那座三甲医院是她最好的选择,也是每一个医大学生梦寐以求的归宿,可她就是讨厌父母为她拉关系走后门,让人背后对她指指点点,说她是个关系户,是个绣花枕头。
最后硬是自己找了一家以治疗疑难杂症著称的二甲医院实习,后来她才知道,虽然她成绩优秀,可当时仅仅凭她自己初生牛犊不怕虎地硬闯,那所二甲医院她也是进不去的,是母亲在背后偷偷托了人,毕业后她才得以顺利地留在了那儿,直致成为一名赫赫有名的主治医师。
学得一身强硬的本领是条件,若想出人头地,还要有机遇,有人推荐提拔。
“没想到,我竟也会为了文哥武哥来结交权贵了。”想起前世种种,甄十娘幽幽叹息一声,“……真是不做母亲,不知父母恩啊。”
她希望简武简文都能自强不息,但,过刚者易折,善柔者不败,她更怕简武简文太过刚直,像曾经的她一样,不懂转圜,到最后不是过早夭折就是贫困潦倒一生。
使劲握了握拳,既然来了,她就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为简武简文打下一片江山来!
漫无边际地想着,马车顺利进了城,来到中堂府已经戌时多了,顾买办把她安排在客房,交给了一个管事嬷嬷。
用了晚饭,甄十娘就早早地歇下了。
习惯早起,第二天不到卯时甄十娘便醒了,闭目养了会儿神,听见昨天跟马车伺候她的丫鬟红儿打进水来,就坐了起来。
洗漱完毕,红儿见甄十娘还穿着昨天那件摞满补丁的厚棉袄,就犹豫了片刻,低声道,“老夫人屋里生了三四个火盆,简大夫穿这个有些厚了,不如换件薄的吧。”这府里,连下等丫鬟穿的都是上好的锦缎,她穿成这样会被人笑死。
虽认识不到一天,红儿很喜欢这个生得国色天香,说话慢声细语的乡下女子,穿着虽粗陋人却不粗俗,温温淡淡的,和自己说话时脸上总是带着一副浅浅的笑容,让人格外安心,尤其那双眼睛,红儿觉得她偶尔扫过一眼来,就能看透自己想什么,说出来的话让人打心里舒服。
“……她这是见我的棉袄摞了补丁,不好看吧。”甄十娘低头看看自己身上,这棉袄虽摞满补丁却格外厚,知道城里大户人家都讲究,她原还有一件没补丁的,只是太薄了,喜鹊死活不让穿,此时听了红儿的话,甄十娘也不多言,从善如流地换了。
上下打量着甄十娘新换上的这件淡蓝色粗布碎花短袄,虽没补丁却也洗的发了白,红儿嘴唇蠕动,犹豫着要不要拿自己的衣服给她穿。
“老夫人一般几点起床?”看出她心意,甄十娘不着痕迹地岔开了话题。
“老夫人一向起的早,这功夫大约早醒了。”提到老夫人,红儿才想起自己的任务,“奴婢这就给您传饭,一会儿二奶奶就该遣人来了。”说着话,红儿推门走了出去。
不一会儿,带着两个小丫鬟端了四样精致的小菜和一盘桂花糕进来,“不知简大夫喜欢吃什么,奴婢自作主张给您要了这些,若不喜欢,奴婢再去给您换。”挥手打发了小丫鬟,红儿亲自给甄十娘盛了碗粥,站在一边帮她布菜。
看看桌上的四菜一汤,比自己过节吃的还奢侈,甄十娘摇摇头,“不用了,这个就好。”
红儿就暗舒了口气,“……倒是个温顺的。”要知道,但凡来府上的客人,早餐定例都是八个菜,是厨房见甄十娘衣衫破旧,起了轻视之心,她一个小丫鬟也争辩不过,只好硬着头皮端了来,这要是摊上表小姐来,大约会把菜摔在地上,直接去哭给老夫人看。
用了饭,甄十娘想起先前提到的二奶奶。
“……二奶奶是谁?”住了一夜,她就见过一个令红儿战战兢兢的管事嬷嬷,可见这府里等级极其森严,她必须抓紧了解这里的人事关系,免得跟刘姥姥初到大观园似的,闹出一堆笑话。
“二奶奶就是二爷的嫡妻,主持中堂府中馈……”红儿给甄十娘斟了杯茶,抬头看看漏壶,“这功夫也该遣人来了。”
甄十娘怔了下,来之前她听喜鹊说萧煜和沈钟磬一样,在兄弟中排行都是老大,怎么会让兄弟媳妇来主持中馈?
就问道,“我听说萧中堂是府里的老大……”因萧煜是殿阁大学生的候补协办大学士,对外尊称为中堂。
“嗯。”红儿点点头,“府里一共三位爷,中堂排行老大,二爷前年落榜后便没再考,帮着打理府里庶务,三爷今年十五,已过了院试,正准备明年的乡试呢……”红儿细心地给她介绍中堂府的情况,“大奶奶一年前生峰哥时难产去了,中馈原是老夫人主持的,因后来病了,才暂时让二奶奶接管……”朝门口看了看,压低了声音,“这个二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