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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母亲没怪罪,简武来了精神,“我们谢了,狗子中午喝了一大碗粥,在家里坐着不许出屋,于伯母不让他跟我们闹,说他还有些咳嗽。”
总是伤了气管,怕是要养一段时间了,甄十娘就点点头,又问了些狗子的情况,简武想起什么,突然说道,“于伯母还问我们家里的那个男人是谁!”
喜鹊和秋菊身子都是一震,抬头看向甄十娘。
甄十娘眼皮都没动,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我们武哥怎么说的?”
“我猜她问的一定是沈将军。”简武言语间颇为得意,“就告诉她们是我亲叔叔!”有这么个大将军叔叔真的很威风。
这傻孩子!
大家都亲眼看着沈钟磬把她抱回屋,他这么说,岂不是说她……叔嫂爬……墙……
甄十娘一口水险些喷出去,剧烈地咳嗽起来。
见娘反应剧烈,简文不甘地嘟囔道,“我就说是大伯嘛,你偏说是叔叔。”
甄十娘给他们出了道脑筋急转弯却没解。
奶奶的儿子不是叔叔就是大伯,他和简武一直各持己见,争论不下,但简武霸道,什么事都会抢在他前面,他又是哥哥,不好在外人面前跟他翻脸,听简武说那是叔叔,他当时便忍下了。
此时见娘和喜鹊姑姑等人都变了脸,就猜简武的答案一定是错的,那个威风凛凛的沈将军是他们的大伯。
“武哥文哥不许瞎说!”喜鹊变了脸。
话没说完,便被甄十娘打断,“……文哥武哥都回来了,你去看看风岚,晚饭好了就摆上来吧。”
用过晚饭,哄简武简文睡了,喜鹊就凑到甄十娘跟前,“小姐不该让他们出去瞎说,您这一生的名节都毁了。”
“以后也再不会有人问他们了。”她对于良一家有恩,发觉这件事见不得光,于良夫妻会自动替她封口的,甄十娘叹了口气。“文哥武哥小时候看着人家孩子都有爹就他们没有,吵着闹着地要问我要爹,这两年总算不闹了,若知道将军就是他们的亲爹,以武哥那性子,一定会变着法地偷偷认了。”
看着简武很听她的话,可离开她跟前就是个山寨王,主意正着呢,他打心里崇拜沈钟磬,不是她硬压着。早就跑到他跟前打溜须显臭屁了。
这现成的亲爹他怎么可能不去认?
比起骨肉分离的惨痛,她名声毁了又算什么?
喜鹊不死心地问道,“您说。将军知道了他们,一定要接他们回将军府吗?”
甄十娘白了她一眼,“就他那个霸道劲,怎么会让自己的骨肉流落民间?”就算再厌恶她,简文简武也是他的骨血。
小姐也可以和他们一起回将军府啊!
喜鹊看着甄十娘目光就闪了闪。话在舌边打了几个转,到底没有说出口。
甄十娘看出她的心意,说道,“他大兴土木要修整祖宅,就是想让我在这里颐养天年,不准备接回去的。”神色忽然一正。“虽然不同意和离,但我也压根就没打算回将军府,你以后也再不许有这些想法!”声音不高。却少有地带了威严。
她很少这么警告喜鹊。
只是,喜鹊必须明白,要想活的好,她们就绝不能有非分的想法。
否则,只会自取其辱!
退一步讲。她可以利用简武简文让沈钟磬接她进将军府,可两年以后怎么办?
万一她治不好自己的病。岂不要把简武简文留在狼窝里,小小年龄便要与狼为伍,即便侥幸活下来,他们的性格也一定扭曲了。
简武简文可以贫穷,可以没有父爱,却绝不能被扭曲了灵魂,长成一个心理阴暗的社会败类,渣滓。
想起楚欣怡那歹毒狠辣的心性,甄十娘目光清冷凝重。
即便被流言蜚语伤的体无完肤,她也不会把简武简文交出去!
初五一大早,李齐媳妇就来了。
想到以后真开了药厂还需要李齐夫妇帮忙,而且她们也知道她就是简大夫的底细,见李齐媳妇问起,甄十娘索性就跟她说了实话。
“……你竟然是大将军夫人,这么多年竟被你捂的严严实实。”李齐媳妇惊的合不上嘴。
“我父亲获罪,满门皆被杀头,我能在将军的保护下隐姓埋名苟活到今天已经是万幸了,哪还敢到处张扬?”甄十娘轻妙淡写地掩盖了她被遗弃在这里五年的真相,“不是他立了大功,得了万岁的恩旨,现在也不敢来看我。”
梧桐镇的人大都同情她们母子的遭遇,一旦知道她是被沈钟磬遗弃在这里的,一定会指着脊梁骂他狼心狗肺。
可不管怎样,沈钟磬毕竟是她儿子的亲爹,即便他们心再不合,她也不能在外人面前诋毁他,让简武简文将来提到父亲的时候抬不起头,闹得父子相见两相恨。
李齐媳妇唏嘘了好半天,“……真想不到沈将军竟然还是个这么重情义的人,那种情况下竟然都没抛弃你。”她见过因娘家失势,被夫家休弃或撵入家庙的女子比比皆是,在她眼里,当年甄十娘一家获罪,满门被斩,不为别的,就为撇清关系向万岁表示忠心,沈钟磬也该把甄十娘休了。
可他却念着夫妻情义冒着杀头风险把她藏在了这偏远的小镇上!
甄十娘暴汗,是他休不了她好不好?
一个喜新厌旧薄情寡义的负心汉在她三言两语下就变成了一个重情重义的痴情郎,甄十娘暗嘲自己这翻云覆雨的功夫真是炉火纯青。
这才华,不玩政治真可惜了。
可,这谎言就是她自己撒下的,她总不能转过头就去推翻了,勉强压下心里的不舒服,轻轻转了话题, “毕竟还没有赦免的明旨下来,李嫂出去千万不能乱说……”
第九十四章 招兵
“你不说我也知道……” 李齐媳妇连连点头。
沈钟磬是名声赫赫的大将军,随便杀个人就像撵死只蚂蚁,躲都来不及,她可没那个胆子出去传这些。
又聊了一会闲话,李齐媳妇拿出带来的灵芝,“我知道你现在不稀罕这个了,这是我和你李大哥的一点心意,你好歹收下了。”唏嘘道,“要不是你救活了狗子,我们这场官司是脱不了了,昨儿一回去,你李大哥就把春哥给禁了足。”
甄十娘就想起昨天晚上狗子娘一进屋就给她磕头,硬要把祖传的白玉手镯送给她的事情,“……她的我也没要,能救活狗子也是他命大,都是邻居住着,你们这样,倒让我无地自容了。”以后还要开药厂,仰仗李齐夫妇的地方还多着呢,这颗灵芝她不能收。
李齐媳妇就沉了脸,“她家里穷,那玉镯又是祖传的,你自然不能收,我这个你可得收了!”并非虚应,她是打心里感激甄十娘。
真惹上官司,就不是一颗灵芝的事了。
“明知我不缺,您还拿来膈应我!” 甄十娘一把拍开她,“你若真感激我,就让李大哥明儿帮我招几个实诚可靠的小厮来。”
她想好了,既然沈钟磬不同意减人,她索性就把人都打发到药厂干活去,也省了工钱,现在让李齐帮着挑,将来他带起来也方便。
这话说的实诚,李齐媳妇打心里感动,不客气地把灵芝收了起来,“你要几个小厮,都什么样的,我让你李大哥立即去办。”
听说甄十娘想要几个懂药的,李齐媳妇惊愕地睁大了眼。“阿忧是想……”
“我是不能再行医了,琢磨着想做点药材生意……”甄十娘不疾不徐地说道。
“是……”李齐媳妇目光闪闪地看着甄十娘,她想问:
是和军中做药材生意吗?
能不能两家合伙做,她们占小头也行!
甄十娘背后是名声赫赫的大将军。随便接一单军中的生意,就是滚滚的财源,哪怕自己只占一层利,也比瑞祥药铺赚钱!
只是。甄十娘身份今非昔比,自己本就欠了她人情,这些话李齐媳妇是再不好意思问出口了。
看着她目光闪亮,甄十娘就明白了她的心意。心里也有了谱,只是,萧煜那面一直没有信儿。不知这药厂什么时候才能开起来。现在谈这些为时尚早,就笑着和她聊起了别的。
甄十娘没再继续谈药厂的事儿,李齐媳妇微微有些失望,可心里却打定了主意,难得撞上大运,竟和名声显赫的大将军夫人成了知己,这条大腿她可得抱紧了。
送走李齐媳妇。甄十娘就叫来了喜鹊,“……我想明儿去趟上京城。”把和太医院合作开药厂的打算说了,“……好歹能给文哥武哥留下点产业,你们将来能有个依托,不至于寄人篱下。”
喜鹊有些吃惊。
甄十娘以前也常说想开个药厂,她从没当真,不想突然就要付诸行动,“她那身体能行吗?”心里担忧,张嘴想劝,想到甄十娘的命不长了,可文哥武哥的路还长,是该趁沈钟磬肯扶植他们的时候做点什么,就又点点头,“……小姐也趁机给萧大人和萧老夫人拜个年。”
“我就是这个意思。”甄十娘想了想,“明儿我就带冬菊去。”又笑道,“那天只是听她说话利索,就买了回来,不想竟然是个难得美人坯子……真是捡到宝了。”
冬菊脸上的疙瘩在甄十娘的调治下,几天功夫就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了,一张白净的小脸露出来,竟是少有俊俏。
小巧的瓜子脸,白嫩的肌肤,一双斜插入鬓的柳眉微微翘起,小小年纪,竟少有地带了股媚色。
“不行,小姐要去就带秋菊。”喜鹊果断地摇摇头,“冬菊不托底,留在家里让奴婢看着。”见甄十娘笑,就瞪了她一眼,“……奴婢是说真的,这两天越瞅她言谈举止,越不像个粗使丫头,那一脸疙瘩也不似过敏。”
“她那是被人毒的……”甄十娘淡淡说道。
喜鹊睁大了眼。
“喜鹊姑姑才看出来啊!”秋菊一脸你真笨的表情,“冬菊姐姐来的第一天小姐就看出来了,早就让奴婢打探了。”得意地看了眼甄十娘,“这件事儿说起来还和将军有关呢,真是山不转水转,她到底转到了将军身边……”
听说和沈钟磬有关,喜鹊腾地坐直身子,“……要说快说,别卖关子!”
“哪卖关子了,人家不是一直在说嘛……”秋菊小声嘟囔了句,继续说起来。
原来,一得了沈钟磬荣归的消息,老夫人就开始张罗着买人添丁,给他选贴身大丫鬟,冬菊当时就在上京城最有名的牙婆冯妈手里,同时还有三个要好的姐妹,个个都如花似玉,为巴结将军府,把她们卖个好价钱, 冯妈也花了心思,专门请了人教礼仪,还诱惑说,她们若能被将军府挑去,一旦伺候大将军满意收了房,就是一世的荣华富贵。
这么大的诱惑,再好的姊妹也翻了脸。
四人当中,数冬菊礼仪学的好,人又通透,连礼仪嬷嬷都夸,说这次将军的大丫鬟非她莫属,她也幻想能从此飞上枝头做了凤凰,谁知,选丫鬟那天一大早,她脸皮就开始发痒,还没到将军府就起了一层红疹。
冯妈治了几个月也没治好,失望之下辗转卖到了梧桐镇的刘妈手里。
秋菊长相甜美,待人热情,很少有人能拒绝她的坦诚,甄十娘特意把冬菊和她安排在一起,一来作伴,二来也有监视之意,谁知几天功夫,秋菊便把这些底细都给打探了出来。说到最后,秋菊感慨道,“……因是准备送给将军的,嬷嬷调教的特别严格,她那举止比大家闺秀还端庄,看着自然不像粗使丫鬟。”
“我说呢……”喜鹊一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