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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晚宴上,侯爵颇有兴致地向我和洛奈谈起今天的狩猎。他说已经发现了那头该死的野猪的踪迹 ,并相信很快就能将其捕获。
我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洛奈则不时插上一句,侯爵的口才很好,叙述时逻辑性很强,还不时冒出几句拉丁文,可看出他读过很多的书(后来,据我所知,当时的法国贵族相当一部分都是文盲,读书是神职人员和下人们的工作,老爷们连写信都是靠口述。甚至有一些贵族作家,出书都不署名,怕玷污了自己的贵族身份)。他边说边嚼上一口烤得金黄的鸡肉,喝上一口陈年的佳酿。我发现,他每次在开口讲话前,必定用餐巾擦拭下嘴角。他的酒量也极好,但很节制,我从未见他醉过。
我的思绪随着他妙趣横生的讲述飞出了城堡,在田野与山间神游。外面对我的诱惑太大了,我真想出去好好欣赏一下那些我从未见过的山,从未见过的树,从未见过的水;而不是躲在城堡中,在心里将它们那活泼泼的生命幻化成为一个个有颜色的影子。在现代,我一直梦想着来一个欧洲n日游,现在既然免费来了法国,不出去游玩一番太浪费了。
“父亲,我也想跟你出去打猎。”想也没想,我脱口而出。
侯爵停了下来,将杯中的剩酒以一饮而尽:“好啊!欧叶妮,也该带你出去一下了,总这么呆着,对你的康复也很不利。”
我没想到他答应的是那么干脆,还以为因为欧叶妮的上次意外,他从此会把我当作洋娃娃一辈子锁在城堡里。
洛奈很支持我这个想法,只是劝我一定要小心,别和上次一样,让大家担惊受怕。
晚餐在一段拉摩的羽管建琴的旋律伴奏下结束了。
我在玛丽的陪伴下回到了闺房,至于侯爵他们……晚上还有什么特殊的游戏,我便不得而知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玛丽便把我叫了起来。
就像每天一样,我开始了梳洗,方便,打扮。只是由于今天要去打猎,所以穿的衣服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一条厚厚的,裆部有绵垫的内裤第一次套在了我的身上,玛丽说这是女士们骑马的专用内裤。
由于当时女人大多是侧鞍骑马,所以我并没有穿皮制马裤,取而代之的是一条乳白色的长裙,裙子很肥大,没有裙撑,是由很结实的布料制成。
脚上踏了一双小巧的短腰牛皮马靴,左脚上还按了一副漂亮的踢马刺。
上身在紧身胸衣外穿了一件上等质料的衬衫,袖口和领口缀有宽宽的蕾丝花边;最外边套着墨绿色塔夫绸的猎装,袖口和领口绣满金色的饰边,正好跟那些露出的白色蕾丝相映益彰。
最后,玛丽给我打上了一条丝制领带,并在上面扣上了一枚金色镶宝石的领扣。最后,玛丽给我扣上了顶奢华的装饰着鸵鸟羽毛的三角帽。
我站在镜子前端详了好一会,尽情欣赏着我这身戎装,直到窗外传来一声悠长的猎号声。
我跑到窗边。看到仆人们早已准备好了,几匹马打着响鼻,猎犬乱吠不止,几个男仆分别往马鞍旁的口袋中装入酒,面包和各种食物。
我想,这次看样子不光是狩猎,还是一次快乐的野营。
玛丽已将一切收拾妥当,催促我下楼。早餐已在床上用完,我便一阵风般跑出了卧室。
大门外,侯爵和仆人们在一起边聊边准备马具和枪械,他穿的仍旧是那身蓝色的猎装,这使我回忆起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
我放慢脚步,轻轻走下了台阶。他正在弯腰检查马肚带和马镫,显然没注意到我。我边向他走去,边仔细打量着他:
他背向我,紧实狭窄的臀部在马裤的包裹下,每块筋肉和沟壑都清晰地印入我的脑中。他修长的腿上套着一双高腰过膝的马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黑色皮革特有的光泽。我不知道为什么,黑色的皮革对我有一种特殊的诱惑,那上面柔和迷离的光晕几乎可以将我体内最深处的火焰点燃。
“欧叶妮,你终于来了。”侯爵转过身,看到了我。
他将一柄漂亮的猎枪插入马鞍边的袋中,然后向我走来。
“早安,父亲。”我屈身行礼,我到现在对“父亲”这个词仍感到一丝掺杂着惋惜的尴尬,于是,我暗暗决定,从今以后在心里只叫他侯爵。
“你今天真漂亮。”他抬起我的手,轻吻了一下。他和太阳一起露出了迷人而坦率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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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双颊泛起一般女孩在听到父亲的赞美后决不会出现的红晕。
寒暄了几句后,我们要出发了。第一件让我懊恼不已的事就是侯爵竟不许我骑马,而给我找来一头傻呆呆的骡子,还说它是全领地最温顺的牲畜。我看着这头灰不溜秋,只知道低头啃草的骡子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侯爵说这是为了我好,他可不能再允许我被马掀下马背了。
我明白他是为我好,只是,这套光鲜的衣服配那头骡子真是太可惜了。
一个叫哈斯的男仆将我托上了“马”鞍,侧鞍真是讨厌,我只能左腿认上蹬,右腿半盘在身前的一个凹槽中。也就是这头温顺至极的骡子,要是一匹高头大马,我真是无法控制,估计连坐都坐不稳。
不过,侯爵不让我跨鞍骑真正的马,其真正的原因我早已猜出了十之八九。我想,他这个疼爱女儿的好父亲,是怕我的处女之身在颠簸的马背上失去吧。他真是个怪人,一个嫉妒的父亲,一个恋女的变态大叔。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布里萨侯爵已经跨鞍上马,率先走出了索梅恩城堡。
哈斯给我牵着“马”,我的这个坐骑确实温顺得很,它的脚步相当稳,以至没走多远我便将刚才的懊恼抛开了。其实这也是哈斯的功劳,他是我们家的马倌,一个很憨厚的巴斯克(西班牙和法国交界地的一个少数民族)人,他边走边快活地用浓重的西班牙口音跟我们聊着,不时说上几句俏皮话,惹得侯爵和我开怀大笑。
侯爵的领地上没有什么高耸的山峰,到处遍布着低矮的丘陵,河水顺着山谷流过,哗啦啦地向东方流去。
我们此时正顺着一条河谷走着,波光粼粼慌得我睁不开眼,连连压低帽檐。几只水鸟狎玩着波浪,岸边的芦苇在微风的抚弄下翩然起舞。
侯爵从鞍后的袋子中取出了一把鲁特琴,他手指滑过琴弦,吟唱出一首欢快但梢带忧愁的歌谣。
他的嗓音嘹亮而不失浑厚,歌声真挚感人,我虽听不太懂,但看到他入情的样子,也不由得感慨万分。
经过哈斯的翻译,我了解了这首西班牙民歌的大意:一个胆怯的女孩,不了解情人的殷切期盼之情,他的情人则不得不在窗下将真情向她展露……
当太阳爬到半空时,我们到了一个小村庄。
七扭八歪的篱笆环绕在一栋栋碎石料砌成的屋子外边,几个形容枯槁的农妇目光呆滞地望着我们。
人群中只有一个老头向着侯爵喊道:“老爷好!”他整个人成了个问号的形状,看得出这并非是在屈伸行礼,而是无情的劳作摧垮了他的身体。
几个一身褴褛的小孩跑了过来,在道旁跳着叫着。侯爵随手掏出几块糖丢给他们,而当这些孩子还不满足是,布里萨侯爵手中的马鞭便在他们头上挥舞起来。
我对眼前的一切感到十分惊讶,它打破了我田园诗般的遐想。我家领地上的农民并非安居乐业,从他们的外表就可看出,这些可怜的农民其实正在过着食不裹腹,朝不保夕的日子。
我幼稚地向侯爵询问了这一切,他冷酷的回答令我吃惊。
他说,他知道这些人的日子很不好过,但也决不想给农民们施以恩惠。他认为如果这些人要真的丰衣足食了,那肯定要得寸进尺,向贵族们索要更多的东西。百姓们只有处于半饥半饱,才会老老实实,贵族们才会有安全;这样,农民们既没有作乱的力气,而又会对贵族施以他们的小恩小惠感恩戴德。
我感到额上微微汗出。幸亏我是穿到贵族家小姐的身体里,要是掉到这些破衣烂衫的农民家,那可就惨了。同时,我也对侯爵对自己领地上的农民如此冷酷,有一种无法言喻的伤感。想到教科书中万恶的旧社会,我现在算是有直观感受了。
过去我经常小资式的多愁善感,现在看着这些可怜的人,也不得不感慨一回,但一想起洛奈曾说过的:贵族是不能有同情心的。因此,为了能彻底融合进权贵之家,我也得硬气心,咬咬牙,想想生死由命,富贵在天,那些倒霉的农民跟我有何干系?
“这些懒鬼!”侯爵说:“去年的租子还没交上来,一问他们,他们竟能找出各种理由,什么旱了涝了的,来堂塞我。真该都给他们吊在绞架上!
欧叶妮,我真羡慕咱们的那些祖先啊!几百年前,波旁家族还没捡到王冠时,法兰西可真是贵族的天堂;每个贵族都可以在其领地上自由地行使权利,真正掌握臣民的生杀大权!”
他说完,轻蹇眉头,叹了口气,纤长的手指又滑过琴弦,一首忧伤怀旧的歌曲流淌出琴箱……
经过那个破败的小村子,我们又走了约莫一小时,直到一座森林出现在我们面前。
侯爵从蹬上站起身,向密林深处望去。
男人们聚马到了一起,碰了下头。随后,侯爵的简短的命令下,五个男仆跃马向林中飞驰而去。那些早已急不可待的猎狗此时也被松开绳索,随着马儿消失在林中。
我后来才知道,他们早已在发现猎物的附近做好了记号,而今天就是准备展开一个包围圈进行围猎。先去的那几个人是驱赶猎物,我们剩下的人则在外围等待劫杀猎物。
侯爵从鞍旁的皮袋中擎出猎枪,哈斯和另一个叫约翰男仆也从马鞍下抽出猎矛。在留下两个断后的人后,我们四人开始小心翼翼地向林中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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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的树木很密,繁茂的枝叶遮住了太阳,光线只能透过树叶的缝隙星星点点洒落下来。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腐烂的叶子,树脂的清香和烂叶的腐臭混合在一起生成一股股奇怪的味道。林中地势还算平坦,没有太多的枯木断枝。哈斯告诉我,很少有人来到这里,除了一些好冒险的猎人和烧炭人除外。
侯爵走在最前面,他的黑色大氅一直盖到了马屁股上,宛若一个巨大的阴影漂浮在这死寂的林中。
哈斯和约翰保护着我走在后面,我的手紧紧握住鞍桥边的短刀,涔涔的汗浸湿了皮质手套的棉衬。
林子中除了不时传来一阵阵啄木鸟凿树的声音外,我唯一能听到的只有我越来越快的心跳声。
“呜——呜——呜——”
从林子深处传来两长一短的猎号声,接着,一阵猎犬的狂吠声响彻林间。
“哈斯!保护好小姐!”侯爵头也不回,双脚扣蹬,他跨下的那匹黑色的骏马顺势一跃,窜出了很远。一团黑雾中,只能看到它口中喷出的白沫和那暴突的双睛。
随后,一声凄厉的嚎叫直穿进我的耳中。
我看到前方不远,从一棵巨大的橡树后冲出了一头野猪,它浑身是血,弯弯的獠牙上闪烁着鬼火般惨白的光。
侯爵早已将猎物瞄准,就在野猪扑向他的一瞬间,“砰”的一声枪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