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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郎
申明:本书由 (。qi70。)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引子
“你准备去哪里?”
“江南。扬州。”
“你去扬州做什么?”
“去做刺客。”
葫芦水边鸳鸯口的一家客栈里,一个须眉皆白的老人正和一个神采飞扬的少年对坐饮酒。
他们在谈心,谈少年的前途。
老人听完少年的“志向”,不禁愕然,半晌才轻叹道;“你要当刺客?”
少年微笑,笑得非常安详,“老伯您也知道,这是我一直想做的事,从七岁起我就立志成为天下最有名的刺客。”
老人道:“令尊……”
少年淡淡道:“他说什么已不重要了。”
“哦?”
“他已经把我逐出了家门,他说我已不再是李家的儿子,他认为我去做当刺客会败坏李家的门风。”
“你还是要去?”
“不错。”
“这代价岂非太大?”
少年缓缓道:“也许的确不小,可对我来说,我已没有回头路可走。既然我已选定了这条路,就一定要走下去。”
老人苦笑。
少年慢慢饮了杯酒,笑道:“老伯不必再劝我了,您知道我的脾气。”
老人叹道:“杀人者恒杀之。你做什么不好,偏偏要做这种杀人的勾当?”
少年笑笑,没有答话。
老人又问:“你知道郑愿吗?”
“我知道。”
“他曾经是天下刺客排名榜上名列第一的刺客,他被刺客界尊为‘天杀’。可现在呢?现在地的下场却很惨很惨。”
“哦?”
“他已经被赶出了中原。”
“哦?’,
“一点不错。”
“为什么呢?”
“你知不知道当今中原武林中权势最大的组织是哪一个?”
“我知道,是野王旗。”
“不错,是野王旗。只不过短短的几年时间,野王旗就控制了黑白两道和绿林锦帆,它的威风,几乎可以和百多年前野王旗鼎盛时期相媲美,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的确如此。”
“五十多年前,野王旗传到了大侠朱争手上、可是他却不爱江山爱美人,野王旗从此没落,直至销声匿迹,江湖因此也得到了五十余年休养生息的机会。”
“但朱争并没有毁掉野王旗,他若是把那面黑色的大旗毁了,江湖上也许就没那么多是非了。”
“这话倒也有理。不过,这件事不能全怪朱争,郑愿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哦?”
“如果他一开始就接替他师父朱争执掌‘野王旗’,他现在就是武林第一人,有显赫的家世、有无上的权力。”
“但他没有。”
“不错,他没有。他只想做杀手,他喜欢过杀手的生活,所以他把野王旗交给了他的师姐南小灿。”
“换了我,我也会这么做。”
“可惜的是,南小仙并未因此而感激他,反而处心积虑想杀他以绝后患。今年四月,野王旗暗中策划了一次行动,一举剜掉了几根眼中钉肉中刺。”
“你说的是发生在洛阳荆劫后的天香园的那一战?”
“不错。天香园的血战,本是为了使武林七大世家和血鸳鸯令互相残杀,南小仙好得渔人之利,但连南小仙自己也没想到,这场血战也帮她赶走了郑愿,收优了秦中来,而且打垮了宋捉鬼的斗志。”
“你说的秦中来,是不是金陵君子庐的那位‘八方君子’ 秦中来?”
“就是他。”
“我听说他一向都自命正义,怎么会去做南小仙的爪牙?”
“天晓得。”
“那位宋捉鬼必就是当年‘钦封通玄显微真人’,以一柄桃木剑打遍天下的南阳宋捉鬼宋大侠吧?”
“不错。”
“久闻宋捉鬼是条百折不挠、嫉恶如仇的硬汉子,他怎么会这么容易就失去斗志呢?”
“鬼才知道。”
“老伯,我一向听说郑愿在天香园战死了,他怎么会逃出中原的呢?”
“我也不清楚。我只听说最近中原道上要找他算账的人很多,除了南小仙外,他的仇家没有一干,也有八百……他是职业刺客,他杀的人实在太多了。”
少年昂然道:“老伯.你错了!”
老人愕然。
少年道:“郑愿并不是职业刺客,至少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刺客。”
他顿了顿,缓缓道:“他杀人不是为了名为了利,而是为了伸张正义。他杀的人,都是江湖上臭名昭著的人物和那些表面伪善其实凶残恶毒的人。他并不是利客,他是侠,是侠客。”
老人浩叹。
少年也叹了口气,道:“他的悲哀也正在于此。”
老人茫然。
少年道:“他分明是侠客,却不以侠客自居;他绝对不是职业刺客,却偏偏无法为自己辩解;他明明是在行侠仗义、为民除害,却又生怕别人认为他伪善;他不屑于无耻,却认不清在这个世界上,惟有无耻的人才能飞黄腾达。”
老人沉默。
少年道:“老伯以郑愿之事教我,是希望我不要落到他现在的地步,我很感激老伯。但我要告诉老伯的是,我不会步郑愿的后尘,我不会去行侠仗义,我不会去做侠客。”
他饮尽壶中酒,大声道:“我要做的是职业刺客,真正的刺客!”
第一章 追寻郑愿
有些人就算是拚了命为自己树碑立传,让别人为自己吹捧宣扬,也不会留在世人的记忆中,更不会被后人提起。
就因为他们本就是无足轻重的人、平凡的人、庸俗的人。
他们是鱼目,是砂粒。
也有些人,拚命想躲避尘世的喧哗,希望人们忘记他们,但他们的事迹却广为流传,永远不会被人遗忘。
就因为他们本就是高尚伟大的人、智慧的人、有作为的人。
他们是明珠,是纯金。
在江湖上、武林中,更是如此。
江湖重的是英雄,武林重的是武功。
秦中来就是江湖人心目中真正的英雄,他也身负着足以傲睨武林群豪的武功。
他是一颗璀璨的明珠。就算他想不发光,别人都不会同意。
”除暴安良”和“知恩图报”,本就是血性男儿最重要的美德,而这两种美德在秦中来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
他不惜性命,血战天香园,和为恶江湖多年的天香园主人、身兼血鸳鸯令令主和离魂门门主、以及天下刺客组织首脑三种身分的绝代枭雄荆劫后进行过殊死搏斗,浑身浴血,最终以“天劫指”神功重创荆劫后,为荆劫后的彻底灭亡立下了汗马功劳。
他同样也感恩知报。
野王旗在最危急关头消灭了荆劫后的数十悍勇杀手,拯救了七大武林世家数百人的性命,也从死神那里将秦中来的性命抢了回来。于是秦中来就甘心舍弃自己的家业,加入野王旗,为野王旗拚命。
这样的人,怎么会不被人爱戴呢?
“八方君子”秦中来是野王旗主人南小仙的左膀右臂,是她最敬重的人,是她视为“畏友”的人。
难怪,当卫士禀报秦君子求见时,南小仙立即站直了,一面说“快请”,一面亲自迎了出去。
今日的南小仙已不同往昔,她已是天下武林中权势最大、威望最重的人,是武林第一人。她已深谙权谋,更深知“满招损、谦受益”这句话有多么正确。
她虽然驻颜有术,魅力无穷,但已深知该是她显示一种稳重、成熟、落落大方的“王者风度”的时候了。
所以她出迎的时候,神态特别安详、特别谦恭。
一身黑袍、黑须飘拂、面色苍白的秦中来一步一步迈上台阶,神情冷漠,目不斜视。
他好像总在思索着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放在他心上。
南小仙柔声道:“秦先生一路上辛苦了。”
秦中来垂目拱手道:“幸不辱命。南疆各派,如七圣教、百药教、点沧派、大理段氏后裔等各门各派均已宣誓效忠本旗。”
南小仙盈盈一福,道:“这都是秦先生的功劳,贱妾五内铭感。厅内略备小酌,待贱妾亲自把盏,为秦先生洗尘。请。”
秦中来淡然道:“这是秦某分内之事,何言功劳?
夫人赐宴,本不敢辞,但适才路遇二三旧友,秦某已答应他们相晤一叙,还讫夫人见谅。”
南小仙也没有强留。她知道这位秦君子是个言出必践的志诚君子,已经讲定的事,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违约的。
她既然要用这位左右手,就必须首先尊重他自己的意愿。必须“礼贤下士”。
秦中来并没有马上走,他又作了一揖,道:“秦某回到中原,沿途听到不少有关本旗及夫人的传闻,不知确不确,敢请夫人明示。”
南小仙道:“秦先生但说不妨。”
秦中来顿了顿,沉声道:“听说夫人仍在密令本旗中人暗中查访郑愿的下落,不知此事可真。”
南小仙轻轻一叹,幽幽道:“不错。”
秦中来沉默良久,才缓缓道:“不知夫人意欲何为。”
南小仙默然道:“秦兄,难道你以为我是想赶尽杀绝吗?”
秦中来不说话。
南小仙眼中已闪出了薄薄的泪光,她的声音也在微微颤抖:
“秦兄,你或许还不知道,野王旗本来就是应该由郑愿执掌的。家父已将野王旗传给了他。当初郑郎……
郑愿误会了我的意思,以为我是权欲熏心的女人,这才弃旗出走。我不避嫌疑,不惧流言,代掌野王旗,目的只不过是想为江湖做点有益的事,我希望江湖上能少一些血腥的屠杀、武林中能少一些无谓的争斗。……我并不贪恋旗主的位子,只要我的郑郎回来,我立即让贤。
南小仙耿耿此心,可对天日,若有欺心,天诛地灭!”
秦中来还是不说话。
南小仙已泪流满面:“家父已风烛残年,他渴望能再见郑愿一面,若若婆婆更是牵肠挂肚,每天以泪洗面。
…… 、我……我不应该去找他吗?不应该吗?”
秦中来沉默。
她为什么总有许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呢?
飘了一夜的大雪,到天明时还纷纷扬扬。小院里的一树红梅花开了,开得艳丽夺目,开得让人心醉神恰。
吕倾城靠在栏杆上,痴痴地凝视着红梅,苍白憔悻的脸上隐隐泛出了晕红的光泽,惺忪的眼睛也变得明亮了。
他已许久未曾被什么东西打动过了,他醉倒的时间比清醒的时间要多许多倍,而且在他清醒的时候,讨厌的头痛病又时常折磨着他。
他已厌倦了生活。
世上已没有什么可以吸引他,就连酒也不能。
他喝酒只不过是为了醉倒,仅此而已。至于是名贵的贡酒,还是劣质地瓜酒,他都无所谓。
可现在,在这个清晨,在刺骨的风中,在洁白的积雪上怒放的红梅,竟使他完全陶醉了。
他看着雪中红梅,他的神情那么专注,那么奇特,就好像他从未见过雪中红梅,就好像这院落不是他自己的,就好像这树梅花也不是他自己栽的。他栽这株梅树时,才九岁多一点。转眼间就快二十年了,梅花还是这么俏艳可爱,他却已经疲倦了。
人生真是不可琢磨啊!
吕倾城终于收回目光,轻轻叹了一口气。他这才发现,身边已垂手站着两个丫环。她们都屏着呼唤,战战兢兢的,就像两只不得不拜见猫的小老鼠。
吕倾城的神情马上就变得像清晨的寒风一样冷:
“什么事?”
一个丫环嗫嚅道:“我们小姐请,……,请姑爷去赏梅花。”
吕倾城道:“哦?”
另一个丫环道:“小姐窗前的腊梅树开了一树的好梅花。小姐说,若是姑爷起来了,就请姑爷过去。小姐已命奴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