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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丫环道:“小姐窗前的腊梅树开了一树的好梅花。小姐说,若是姑爷起来了,就请姑爷过去。小姐已命奴婢们烫好了乌程酒。”
吕倾城冷冷道:“你们回去告诉你们小姐,就说我这里也有一树好梅花,我就在这里赏梅;不去打扰她了。”
两个丫环低着头不敢吱声,但又没有想走的意思。
吕倾城叱道;“还不快走?”
两个丫环只好走了。
吕倾城近年来火气越大越大,脾气也越来越古怪,她们要再不走,保不准吕倾城会做出点什么来。
她们可不想被杀死。
她们刚走没几步,吕倾城又叱道:“站住。”
她们只好站住。
吕倾城森然道:“我想一个人呆着,叫你们小姐别来烦我。”
她们的“小姐”,就是他的妻子金蝶。
他痛恨金蝶。
他以前崇拜她、惧怕她,是因为她美丽、温柔,而且聪明。
他现在痛恨她、厌恶她,同样也是因为她美丽、她温柔,更因为她聪明。
他以前总害怕失去她,害怕她会被别人抢走或是跟别人私奔。
现在他就怕她不走。
如果她肯离开他,“休”了他,他愿意给她磕头。
这种切肤的痛恨和厌恶源自去年夏初的某一天。从那天起,吕倾城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那天,一个自称来自东海的女人来拜访,表示她可以暗杀郑愿,而且肯定会成功,但她希望能找个雇主出钱雇地杀郑愿。她知道郑愿在哪里。
她的要价并不高……白银七万两。
吕倾城出得起,再高十倍的价钱也出得起,而且他也愿意出这笔钱。
可他说不出口,因为金蝶在座。于是吕倾城推辞了,说了些很激奋的话,大意是说他并不希望郑愿死,更不用这种手段来对付一个落难的人。他还严厉谴责了那个女人的卑劣行径,叫她马上滚蛋。
他说得的确义正辞严,可就在这时,金蝶用很平静的声音说:“我想杀郑愿。我可以出这笔钱。”
吕倾城顿时有一种体无完肤的感觉。她把他当什么看?一个不中用的男人,还是一条癫皮狗?
从那以后,他就尽量避着不见她。他宁愿跑到最下等的酒馆茶楼会耗掉一天,也不愿在家呆上片刻。他宁愿和街头巷脚拉客的土娼楼在一起睡觉,也不想回到他曾为之自豪的“武林第一美人”身边。
从那以后,他对郑愿的仇恨就渐渐淡化,直至消失殆尽。他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和郑愿都是应该伤心、值得同情的男人。
因为他们都曾深爱过同一个不值得爱的女人。
吕倾城现在仍然很伤心。他伤心的是他的青春,已逝的青春。
他虽然还不到三十岁,可自觉已暮气沉沉了。他虽仍可以将方天画戟狂舞半个时辰,可他的心已疲倦,他的斗志锐气已消磨殆尽。
吕倾城发觉自己不知不觉间已走近了梅花,冰冷的梅枝触着他的睑,将他从沉思中惊醒。
然后他听着有人向这里走过来。
吕倾城怒气顿生,他猛一转身,刚想怒吼,又一下僵住。
来人是个穿着青衣、面无表情的人,虽然穿着打扮是男人,可吕倾城知道“他”是女人。
这个人是野王旗的使者,是吕倾城得罪不起的人。
使者走近,双手一翻,将一封信递给了吕倾城,一旋身,飘然而去。
“他”不仅没和吕倾城说话,连看都没朝吕倾城看一眼。
吕倾城第一次碰上这种情况时,还觉得自己受不了这种污辱,但后来渐渐就习惯了。他知道自己的身分。
对于野王旗来说,他吕倾城不过是把杀人的刀、放火的火把。
如果他不想当这把刀、这支火把,他就会被消灭,会有新的刀和火把在等着顶替他。
武林名公子吕倾城居然也习惯了做奴才,这话说出来谁会相信?
吕倾城苦笑着撕开信封,抽出了一张淡黄的纸条。
“据悉郑愿之出逃系由一神秘波斯胡人曼苏尔安排。
闻曹州魏夫人庄园乃曼苏尔一处别业,望速查明庄园虚实回报,不得有误。野王。”
吕倾城慢慢搓碎信纸,长长叹了口气。
野王旗还是在寻找郑愿。他们还是不放心。他转身离开了这庭院。交待的事,他必须去完成。
在他身后,那树梅花开得那么红,那么艳,却又那么寂寞。
宋捉鬼近来的心情一直很不好。
心情不好的人,酒自然要多喝点,醉的次数也比往日多点,澡也比往日少洗点,衣裳也比往日脏点破点。
总而言之,宋捉鬼现在显得很颓唐、很落魄,很不像个大侠。
他那柄一向背在身上的桃木刻早已在天香园之战里粉碎,连碎片也不知丢到哪处阴沟里去了。他已不再捉鬼,而且很烦有人在他面前提捉鬼的往事。
辛辛苦苦积攒了两三年的银子,他三个月就花得精光。身上值钱的东西,也都被他送进当铺里去了。
宋捉鬼现在已只能喝最便宜的酒,一碟盐水煮花生就已是使他兴奋的下酒菜了。
而一碟盐水煮花生也不过才值十文。
但无论他怎么落魄潦倒,江湖上的朋友们却仍然忘不了他,也不敢忘记世上还有一个叫宋捉鬼的人。
因为他曾经捉过很多鬼,因为他现在还没有失去捉鬼的能力。
而且他认识郑愿。
他是郑愿最好的朋友。
宋捉鬼坐在洛阳最肮脏不堪的一个小酒店里,坐在一张又黑又破的桌子边,穿着身油腻腻的衣裳,阴沉着脸,看着面前的酒碗。
酒碗里已没有酒,他身上也已没有钱。
一文钱也没有了。
但他还想再喝一点。
他觉得头有点痛。至少还要再喝十碗,头痛才会消除。
这时候,他察觉有人在桌子对面坐了下来,而且那人正在盯着他看。
宋捉鬼头都没抬,伸手指指海碗,什么话也没话。
但那人马上就大声喊了起来:“掌柜的,给这位爷上酒!”
这个酒店虽然又脏又乱,但掌柜的却是个很掘的小老头,只认钱不认人。就算真有贵人上门,也休想看到掌柜的有什么好睑色。
所以那人话音刚落,宋捉鬼就听到掌柜的冷笑:“酒有的是,谁给钱?”
那人似乎愣了一下,道:“我!”
掌柜的冷冷道:“中!小二,上酒!”
于是桌上就多了一个酒坛,坛中至少能装二十斤酒。
于是酒碗就满了。
那人很沉得住气,一直等到宋捉鬼喝光了坛里的酒,才笑道:“宋大侠……”
宋捉鬼舌头已有点硬了,眼珠子红得几乎能滴出血来。
他抬眼瞪看那个人,喷着酒气,冷笑道:“先付账!”
那人连忙摸出一小锭银子放在掌柜的手中,赔笑道:
“宋大侠,在下……”
宋捉鬼瞪眼道:“你说的‘在下’是谁?”
那人一呆,干咳了两声,小心翼翼地道:“在下是我。”
宋捉鬼道:”干事的时候总是女人在下面,难道你是女人?”
满店轰笑。
这些酒客都是下九流的人物,常在这家酒店里喝酒。
他们都认识宋捉鬼,知道这丑汉子一喝醉酒,就会滔滔不绝地说粗话。
那人显然不知道宏捉鬼的这个毛病。一时间气得脸色铁青,两眼喷火,一双大手也在不住轻颤。
但他终于没有发作。
他不敢。
宋捉鬼还在胡说八道:“我就喜欢女人在干事的时候一边抖,一边瞪我,……”
那人拚命忍着怒火,咬牙切齿地道:“郑愿在哪里?”
宋捉鬼答得十分干脆:“不知道!”
那人霍地站起身,大声道:“说!郑愿在哪里!”
宋捉鬼涎着脸,傻笑道:“骚婆娘,你过来呀!来来来,让我好好摸摸……‘一呀摸……”’
他居然哼起了“十八摸”。
那人实在忍不住了。在江湖上混的朋友,实在没几个受得了这种污辱。
他突然一声低吼,猛地欣翻桌子,撞向宋捉鬼。
桌子翻起的同时,他已一猫腰,挥手从靴帮里摸出把匕首,随着桌子冲了过去。
没想到宋捉鬼居然没有躲,居然就被压在桌子下面,一双大脚从桌下滑出,滑到那人的胫骨上。
于是那人连一声都没叫出来,就痛晕了过去。
他的一双腿已经断了。
宋捉鬼吃力地欣翻桌子,哼哼卿卿地爬了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到那人身边,刚蹲下身子,就哇哇大吐起来。
于是一滩一滩的秽物就吐了那人一脸一身。
好一会儿,宋捉鬼才止住呕吐,摇摇晃晃站起来,走到柜台前,用虚飘飘的声音道:“这个骚婆娘是德州白家的老七,他不小心跌断了腿,你去找个大夫给他看看。”
掌柜的冷笑道;“钱呢?”
宋捉鬼转身往外走,嘟嚷道:“他身上有银子,有许多许多银子……”
曼苏尔老爷近来的心情,实在是糟透了。
他的身体一向就不好,饭量也越来越不如从前。他发现自己碰到的人越来越让他心烦,想躲都躲不掉。
他本就在担心自己活不了多少日子了.可这些苍蝇似的人偏偏还要来烦他打扰他,他每天都要想方设法才能清醒一会儿。
今天天还没亮,他就偷偷溜出了他在太原的别墅。
他把自己装扮成一个肮脏不堪的老丐,希望这能让他安生一点。
果然,没人再凑上前来赔笑脸没话找话了,没人拐弯抹角穷打听了,也没人横眉立目、拔刀硬问了。
人们现在都躲着他走,实在躲不开就捂鼻子皱眉头,生怕沾了什么秽气似的。
曼苏尔老爷虽然安生多了,可并不开心。
谁总挨冷眼会开心呢?
更何况曼苏尔老爷就是他、他就是曼苏尔老爷呢?
曼苏尔老爷虽然不开心,但却又不愿回到别墅去。
他实在受不了那些人的罗唣。
这些天来,夜深人静的时候,曼苏尔老爷老琢磨一件地不明白的事……他什么时候“名满天下”了?
以前很少有外人知道他,很少有人听说过曼苏尔老爷的名字。他虽然富甲天下,但他有几十个名字,他的财富分摊到每一个名字底下之后,就不太引人注目了。
他在天下各地都拥有庄园别墅,有数不清的生意。
但知道这些庄园别墅和商号码头完全属于他曼苏尔老爷一人的,普天下找不出第三个活人来。
除了他自己外,就只有一个活人知道。
这个活人就是大侠宋捉鬼。
可自从武林中出了个郑愿,而郑愿又神秘失踪后,曼苏尔老爷就“成名”了。
不知是谁传出了流言,说是曼苏尔老爷亲自安排了郑愿的“出逃”路线。要找郑愿,只有求曼苏尔老爷帮忙。
于是曼苏尔老爷就成了万众瞩目的名人。
曼苏尔老爷自然矢口否认。
他的确是为郑愿去某个地方避难安排了一切,但知道这一计划的人只有极少的几个老朋友,怎么会泄漏到江湖上去呢?
曼苏尔老爷无论如何想不通,于是他偷偷潜行至太源原,来找他的两个心腹老仆。
他只找到了一个,另一个已经死了,被埋进黄土里了。活着的这一个已只会说一句话:“不关我的事,是曼苏尔老爷让我做的!”
的确是曼苏尔老爷吩咐他们亲自将郑愿送入了瀚海沙漠。至于郑愿现在究竟是在沙漠的什么地方,这老仆并不知道,连曼苏尔老爷也不晓得。
曼苏尔老爷愤怒了。他发誓一定要找出杀人凶手,为他的老仆报仇。结果策二天野王旗就派人送来了三颗首级。说是已代曼苏尔老爷完成心愿。
据凶杀现场目击证人称,凶手的确是这三个人。
曼苏尔老爷有苦难言,有气难平,就算他明知这是南小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