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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道士。”
“呃……那我也不要被收,我还很年轻……”庄小北哭的小肩膀一抽一抽的,今天肯定是个黄道吉日,要不然她怎么连位大神仙都能碰上,简直就是背到家了。
“没……”
“我还没来的及成为百姓的公害,我也还没修炼,隔壁的小油菜花都快修炼成精了,我还在原地踏步……作为僵尸我最多让您拿去展览挣点小钱,其它的真的没啥大用处呐,您是大神您就可怜可怜我这个无依无靠的卑微小僵尸吧……”
宁真修重重的喘了口气,伸出修长的手指勾了勾,让她过来。
这么个简单却极富有挑逗意味的动作丝毫没有让庄小北放松警惕,她反到又跳出去好几步。万一他真的要收她,她就跳着跑。能离他远一点是一点。
宁真修认为今天绝对不是宜出行的好日子,否则让他巧遇上的这个小僵尸怎么会这么怕他,他都说了他不会跟道士抢生意,她竟然还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他怀疑自己的魅力值真的在严重下降。
十年前巧遇的黑山老妖级别的僵尸老太婆见到他,连命都不顾了,只要一有机会就往他身上蹭,最后在被骚扰到连酒都没法儿喝的情况下,他不得已才出手灭了她。
而现在这个看上去很嫩的小僵尸,竟然对他的魅力熟视无睹,并且在见过他之后还想吐。
这让他有了百年难得一次的挫败感。
在宁真修以神仙的名义赌咒发誓绝对不会收她之后,她才敢在距离他三丈左右的地方逗留。
再近庄小北就死活不愿意了,距离越近闻到的酒气就越浓,她暂时还不想当僵尸界第一个被酒气熏死的。
这也让宁修真发现了近一百年来除了酒之外唯一让他感兴趣的东西——怕酒的僵尸。
变出牛筋绳往她脖儿上一栓,宁真修打算牵着她出去见识见识各样的美酒,顺便测试一下她对酒的忍耐力到底有多大。
他是爱酒之人,遇到了个见酒晕的僵尸,好奇心被撩拨的痒痒的。
庄小北就不乐意了,外面没有她温馨舒适的小棺材,只有那一帮一帮的人拿着狗血黑驴蹄子对付她,她才不要咧。
不过,作为大神根本就没把她的反抗情绪考虑在内,直接扬手一把火烧了她的温馨小窝,带着她浪迹天涯去了。
这让从没见过神仙的庄小北从此以后对“神仙”一词的第一反应就是:烧杀强掠,蛮不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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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宁真修坐在酒楼里豪饮,在他身后,庄小北老老实实的站着,从头到脚披上了厚厚的黑布。据说只要披上黑布,僵尸白天也是可以出来逛哒的。
周围人声鼎沸人来人往,午饭时间的酒楼是很热闹的,只是客人和店小二无不对这对奇怪的主仆投去好奇的眼光。
他家的仆人真没地位,连脸都不能露。
不过,那主人还不算太吝啬。只见他姿态优雅的将杯中美酒饮下一半,剩下那一半递进了被他撩起一角的黑布里,说道:“这种呢?桂花酿制的。”
看着他此番举动的众人头上皆冒出了一串问号,不知其云云……
不出两步路的时间,那仆人轰的一声,直挺挺的倒下了。
在那仆人刚倒下去,几位热心的客人以为她旧疾复发,好心前来救助,不料掀开黑布,竟是看到枯尸一样的头颅上,分不清是牙齿还是骨头的缝隙中突突的向外溢着绿沫。
顿时尖叫声响彻云霄,当场就有几人被吓死。
土地公公躲在酒楼外的柳树下眼睁睁的看着几缕青魂从那里飘然而出,不禁泪眼婆娑的咬着小手帕告诫自己:“宁大神光临本地是小神的荣幸,几个魂魄而已,不算什么,真的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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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夕阳西沉,宁真修牵着庄小北投宿客栈。
庄小北站在客房门口愣是不愿跳进去,宁真修问道:“为什么不进去,想当守门的?”
庄小北:“不是,我想新开一间房。”
宁真修:“浪费开一间房的银子让你穷站着?”
庄小北脸红了:“你我孤男寡女无名无份的同在一个房间里,不太好吧。”
宁真修:“你的意思是我给你个名份就可以同在一个房间里了?”
庄小北大囧。
不等她出声,宁真修自顾说道:“婢女,不行,人数已经爆满了。仆人,不行,你不够拉风。书童,不行,我从不读书……那就勉强收你为徒好了,教你一些喝酒的乐趣,等到我腻了再把你逐出师门,嗯,关于名份问题就这么定了。”
……
半刻之后,宁真修收一个僵尸为徒的爆炸性新闻传遍了四界。
这条新闻在未来三年内高居各界最受关注性话题之榜首。
僵尸这一冷门类型经此事件之后以掩耳不及之势迅速蹿红,由经各大流言八卦网络夸大其辞之后,成功的摆脱其在小说中总是被正义的道士消灭掉的反面炮灰型的小配角,并光明正大的成立了僵尸会馆。
在僵尸会馆的正面墙上悬挂的正是庄小北的手绘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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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日,在某个小镇里,宁真修对着桌上毫无口感可言的劣酒很不满意,随手将那坛酒塞到庄小北的黑布里。
她晃了几下,没倒。
宁真修:“这果然不能算是酒。小北,你闻闻附近有能把你熏晕的酒么?”
……把她当狗使唤》o 作者有话要说:o(∩_∩)o。。。~
作为僵尸,生命力很强悍,不怕死,不怕被虐
就酱紫
下午争取再一更
惊雷
再有一日,宁真修带着庄小北逛集市。
罩在庄小北身上的黑布在她眼睛的位置挖出了两个洞,这是她提了好久的意见才被允许的,以前看不见前面的路总是容易跳倒。
这下不仅能看得见路,还能看见集市上的各种新奇的玩意儿。
她生前是个贫苦家的孩子,没出过那条小山沟,如今在她死后能来到大城镇,也算是死而无憾了。
果然,没跳几步路,她就看到了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红红的果子被一根竹签串成一串,外面挂上了层金灿灿的糖稀——糖葫芦,从古至今大到后宫佳丽小到邻家碧玉的最爱。
(某司:下面的那几只都是跑龙套的,不过内容可是一灭世神雷,筒子们记得自带避雷针呐~)
庄小北扯了扯栓在脖子上的绳儿,引起宁真修的注意,她对着不远处那插满糖葫芦的稻草棒跳了跳,又转身看着他,潜台词是:我看上那糖葫芦了,就算不能吃我也要买来当装饰。
宁真修点了点头。
得到允许后,庄小北欢快的向着那小摊飞跳而去。
于是,在嘈杂的集市上出现了这么一幕,一个被黑布包裹的貌似是人的东西向前冲着,一位绝色美男有些狼狈的手里拽着跟套住那东西脖子的绳索试图减缓它的速度。
很有被猛犬拉着跑的味道。
因为速度太快,庄小北冲到小摊跟前的时候不小心撞上了一个男人。
那人的脸色有些病态的苍白,被她这么一撞,柔弱的跌进了站在他旁边的一位健硕美男的怀里。
健硕美男温柔的搂住病殃男子,看向庄小北时脸上露出不快,冷飕飕的眼神把她冻的忘记了道歉。
病殃男子安抚健硕美男,道:“最近身子是虚了点,自从有了孩子后,吃什么嘴里都没味儿,”他轻轻的抚摸着小腹,“就是想吃些酸的。”
庄小北一头黑线的看向他的肚子,呃……男男生子?!
健硕美男二话不说随手掏出一锭金子扔给了卖糖葫芦的小哥儿,拿着那插满糖葫芦的稻草棒扶着病殃男子转身欲走,不想被一个穿着怪异的俏皮女子拦了去路。
“哇……古代滴糖葫芦啀,偶都米有吃过滴说。”身穿短袖上衣短裤衩的怪异女子咽了好几次的口水,然后抓过身后一个五颜六色的包袱,从里面抽出一张红色的画纸,激动的对着健硕美男说道:“帅哥,偶买你两个,八过偶米有银子,只有银民币,乃凑合着用吧,八用找零啦。”
庄小北作为路人甲一直关注着糖葫芦的去向问题,戏已观赏至此,心中免不了有些疑问。
银民币,什么东西?
健硕美男对此想必也是闻所未闻,心中有些恼怒,顿时黑了脸。
“呐,说话吖,帅哥,要不要卖?咦,表那么闷骚嘛,酱紫很容易被后妈虐的耶~”怪异女子不懂得看人脸色呐,依旧很天真的问道。
健硕美男,抬手,出掌,击退目标,搂回病殃男子,抬腿,走人——身体强健的人一般都很暴力,而且,不怎么擅长讲道理。
怪异女子被他打到了墙角趴着,围观的群众无不一阵唏嘘。
还好那女子的生命力顽强,她扶着墙慢慢站起来,指着健硕美男的背影嘴里骂骂咧咧道:“靠,什么玩意儿,老娘才不稀罕那破山楂。太欺负人鸟,你给老娘等着,能替老娘出气的未来白马良人只是还没来得及出现而已~而已……”
庄小北满头黑线,这是怎样的一个似魔似幻风中凌乱的世道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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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随着宁真修进了集市旁的一家酒馆,找定了个偏僻的角落,庄小北乖乖的跳到他后面站着。
她这次暗自下了决心,师父要是再用酒熏她,她就捏住鼻子练龟息大法,反正她不是活人,不怕被憋死。
不过这次宁真修没有点酒,而是鬼迷心窍的让店小二上了一盘山楂。
看着盘中颜色艳丽如火玲珑小巧的红果儿,庄小北傻眼了,这可不可以让她理解成师父刚才没有给她买糖葫芦,而现在是在……补偿她?
不过,宁真修是那种会补偿别人的人么?
不是,绝对不是。
只见他嫩如葱白的修长手指轻轻拈起一颗小红果慢慢放进朱红的性感薄唇之中,浅尝了一下,瞬间又被他吐了出来。
然后优雅的用丝绢轻拭唇边,道:“就这么个粗糙东西竟也能引的一群人去争。”
庄小北悲凉的望着天边感叹,神仙呐真的一点都不庸俗。
晚饭后,天刚刚黑下来,庄小北站在客房里的墙边睡觉,这时的宁真修正在房门外看来自天宫的一封密书。
本来僵尸的作息时间和人类正好是相反的,但自从跟着宁真修后,她的作息硬生生的练成和他一样的了。
白天游玩晚上休息,这对僵尸来说,是多么大的一个讽刺吖。
收好密书一进房门,宁真修就看见一具僵尸如壁虎般姿势不怎么雅观的贴在墙上睡觉。
“小北。”他一边除去她身上的黑布一边叫她,“醒了,师父有话跟你说。”
“嗯~”庄小北模糊的应了声,宁真修帮她脱黑布的时候她抬了下胳膊配合他,然后转头,接着睡。
“黑驴蹄子,鲜狗血,桃枝,枣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