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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怀瑾在她大三的时候,终于以澳洲交换生的身份来到中国X大学习,虽然和春子不一个学校,可是,她依然无比的兴奋和激动,叶怀瑾对她的若即若离让她能明显地感觉到,他们因为分开的太久太久,那些单薄的往事早已碎裂成了风尘。
他的专业能力极强,经常参与学校的各种大型课题研究,他们之间的交集虽然不少,可是从来就没有什么突破。
后来他又回到了澳洲,随后,和她联络的日渐稀少。
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是,那些年少的誓言总是让她无比眷恋,是啊,叶怀瑾说她是他生命最黯淡时候的北极星,而对她来说,他更是让她努力着不甘沉沦的那人渴望拥有的人,无数次艰难的时刻,孤独的她只要想到他可能在前方不远处等着她,她就无法让自己放弃努力。
他不可能属于她,虽然她明明知道,因为她清楚,他从小就对很多仰慕他的女孩子都是很温柔的。
想来,他可能也是把她当做那些众多的仰慕者之一,如此而已。
可是,她还是贪恋那少年怀里清洁的味道和气息,虽然,他早已成熟成一枚妖异腹黑男,可是,在她眼里还是过往的模样。
这次故地重游,她当然去墓地看了翠花,也去仰望了那矗立在当初废墟上边的那些繁华的商业中心,所有的,都如同南柯一梦,再不显一丝痕迹。
那天的电话,她是站在当初他们一起放学后习惯地约定等待的路口,打给叶怀瑾的。
她痴痴地伫立在斜阳里,眼含着滚烫的泪水,可是,她再也等不到那个从绿化带里突然闪出来的少年了。
她无限眷恋地给他说着这里物是人非的一切,听着他依然没有流露出任何情绪的声音,她知道,他们俩那些美好的过往,都随着时光列车轰隆隆地开远了,再也追不回了。
她怅然地和这条路上的那个幻想中的青葱少年道别,她知道,她以后,要一个人毫无希望地面对这个丑陋的更显残酷的世界了。
果然,几天后,她就成了只身一人,困顿在这个被遗弃的瞭望塔里。
细细算来,这是她很久以来,命运痕迹的最低点了。
她有些诡异地觉得这是不是翠花在用她那喋喋不休的嘴巴,在数落她背信弃义,偏离了当初努力的宗旨,她不该为了保命而调到那样的一个八卦杂志里,虽然,随着她经历的越来越丰富,她发现这个社会黑得掉渣,她一个人呐喊着太寂寞了,人是群居动物,趋利避害是本能,于是,她安慰着自己,这么多年,她一直就把视线和精力都投注在城市里被忽视的那些底层,做得足够了。
现在,她知道,她错得离谱,从她一踏上这块土地开始,她的心就充满着悲悯和惭愧不安,谁都不为,就为了那个连照片都没有留下一张的捡破烂的翠花,被打得满脸鲜血的李铁,还有多少人挣扎在最底层,被侮辱被损害,却没有人能够听到他们悲凉绝望的呐喊和哭泣?
将近黎明的时候,春子被窗户灌进来的强风冻醒了,她迷迷蒙蒙地睁开眼,以为她又回到了当初逃离人贩子之手,夜晚栖身的那个桥洞。
她的视线落到了头边的包包,忽然笑了,这真的是梦里醒里都不清了。
她飞快地扑到窗前,伸手轻轻一拉,那窗户就随着风被咣当一声刮得大开。
她掏出早就画好写好求救信号的那些钱,一张张地努力扔得更远,她觉得自己的命从来都是极好的,被拐走却避开了被卖掉的命运,被谋杀却能因为住校而幸存于世,被迫分离的初恋情人还能再次看到他,被人威胁划花脸,却能绝处逢生,现在她被关在这里,今夜就起了大风,这大风,绝对会给她带来获救的希望,那些粉粉绿绿的钞票,不管怎么说,都会吸引路人的视线。
她关上窗子,在小小的房间内小步跑操,舒活着筋骨,她一定要活下去。
身上暖和了很多,她又钻在草堆里睡了一觉,清晨竟然是被外边欢快的鸟鸣声惊醒了。
她几步跑到窗前,看看塔底下,什么东西都没有。
不由松了口气,看来,那些带着求救信息的钱被风刮到了远处了。
她拿出小梳子简单地梳梳头发,脱下外套,细致地拣去身上的草屑,她没有洗脸,只是用手掌轻轻地来来回回地搓了几个回合,她要有些精神气,没有一点护肤品,她不习惯肌肤紧绷的感觉。
……
宋清哲他们带着那一对年轻男女,一直找到了春子手机丢失的地方。
“你们俩来这里做什么?”那个警察本着本能的疑惑问。
“她来看她爸爸。”那小伙子结结巴巴地说。
“这里不到夏天是不会解除封山令的,怎么,山里有人?”那警察低声地咕哝着。
宋清哲对那警察招招手,附耳过去,给他说了些什么,那人的脸色一白,低头看看明显的被车轮磨平的草皮,当即就避开那俩人,往市局里拨了几通电话。
宋清哲对宋明哲低声说了几句话,帮着那警察给这两个年轻人上了手铐,拉到一边的林子里藏身,等着警察过来。
兄弟俩开始顺着掉手机的那条路的两个方向寻找,宋明哲前往矿区,宋清哲前往了春子被关押的方向。
宋清哲开着车行走在蜿蜒曲折的山路上,他的目光焦躁地四下寻找这建筑物或者人的痕迹。
忽然,他看到远处的一丛灌木上边挂了张粉色的百元大钞,中国人对这个颜色和形状的纸片都非常的敏感,他疑惑地停车,过去抓了过来。
真的是张百元大钞,他一摸就知道是真的,目光疑惑地翻看着手中的纸币,看清上边的字迹,他顿时不可置信地失笑,这女人,真的是足够聪明。
可是,看看芊芊莽莽的连绵大山,他举起手臂试着风向,根据这里的气候特点和季节,推测着昨晚什么风。
然后,他就上车,开始顺着山路寻找那图画上边画着的圆柱形的建筑物。
……
那个圆形的高高的建筑出现在宋清哲的视线的时候,他的心竟然是说不出的狂喜,等他开到了附近,终于看清那个上身趴在窗台上的女人的时候,他觉得这心脏跳动的频率太快了。
他看着她挥动着手,似乎还在高呼着什么,一打方向盘,车子直接就上了斜坡,直直地开到了那窗口的下方。
宋清哲开了车门靠在车子上边,仰头冷着脸问:“青春子,你在那里干什么?”
“求救啊,快来救我出去,给你一次英雄救美的机会。”春子无法形容自己看到宋清哲瞬间的心思,那是一种怅然中夹杂着熟悉的感觉,让她说不出的兴奋和激动。
“为什么救你,你从来就不是美女,而我更是没有做英雄的潜质。”
宋清哲毫不犹豫地回答。
春子愣了,她气得结结巴巴地说:
“宋清哲,你这个可恶的花心大萝卜,我现在才搞清楚,你追我不过是为了耍我而已,我都成了这副模样了,一天一夜都没有吃东西,这房子里边空荡荡的,连根草都没有,我又冷又饿地被关了两天了,你竟然还能对我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看你的底气十足的,说这么长的一段话都脸不红气不喘,哪里是饿了两天的人?”
宋清哲闲闲地站在下边,他打量着她的模样,她乱蓬蓬的短发,干净的脸,虽然身体被窗子下边的墙挡住了,但是露出来的粉红色的运动服,让她整个人都显得十分的山气。
他忍住心底爆笑的**,以前听朋友说,从来不愿意在外边过夜的原因是因为坚决不想看到情人早上起床的那张脸,无论昨晚多么的情深旖旎,看过早上那张惺忪的脸,绝对下次面对她的时候,不会有欣赏的心情。
现在一看,果然不假,试想谁能对着一个头发乱七八糟,五官黯淡不明的女人说出情愿绵绵的话来?
当然,春子今天例外,她是被关押,才无奈地显示这种面目的。
春子听了他的话,当即就努力地让自己冷静下来。
她耐心地打量着宋清哲,其实他很帅气,靠在车旁的他,西装笔挺,白色的衣领挺括洁净,玉树临风的模样实在动人,虽然嘴角的笑容有些讽刺的味道,但总体来说社会精英的味道十足。
还有,这毕竟是她关押此处,迄今为止看到的唯一的一个人。
他的个子很高,想到那次看到他泳装的健壮身材,当时还有些垂涎不已,不过鉴于他的花花本性,她还是努力让自己退而远之。
唉,她一想到自己每次遇到他时候的狼狈模样,都汗滴滴地无地自容,第一次醉酒,被他吃光抹净,还没有讨回公道,竟然险些被他强了;第二次她在叶怀瑾家里黯然伤神,他陪着她吃东西;第三次,她在饭店为了保护下属,把他拉进了麻烦里,他竟然帮助她摆平,而且还在医院陪护她,百依百顺;第四次,她被杨丽丽连累,到了他的办公室道歉,他一脸漠然;现在她被关在这里,他又第一个找到了这里。
她又不是傻子,如果他心里没有她,怎么可能从S市跑到这里?
“你车上有工具吗?把下边的锁破坏了,放我下去,行不?”春子提出救援的办法。
“不行,我车上没有工具。”
“那我怎么办?你老远过来就是为了看我的笑话?”春子急了。
“唔,你这么一提醒,我倒是想到了老远过来的理由,春子,我在追你,今天救你下来,能不能就答应嫁给我,我是认真的。”
宋清哲从怀里掏出一盒烟,含住一支用打火机点燃,而后面无表情地抬头对她说。
春子呆住,有这么求婚的?
“切,谁要嫁给你,你那些莺莺燕燕,我还不被醋死!”春子鄙视地说。
宋清哲噗地把手中烟丢在地上,抬脚捻灭它,抬头看着她:“不答应?那白马王子就走了,你继续在你的城堡里,等你的黑马王子来救吧。”
说完就开了车门,矮身坐了进去,关上门,瞬间车子竟然动了。
春子看到他的车开始掉头,当即就吓晕了,她抬手把手中的包包狠狠地丢了下去,手脚并用地爬到了窗子上边,双腿一前一后地跨坐在窄窄的墙上,大声喊着他:
“宋清哲,我愿意!”
“宋清哲,我愿意,你不要丢下我——”
宋清哲从反射镜里看到她那模样,当即笑着停了车,摆弄好车前的一个摄像头朝着的方向,重新走下去,过去捡起她丢下的包包,仰头:
“青春子,说出这些话,可是你心甘情愿的?”
春子气得嘴角直抽,半晌软软地说:“是心甘情愿的。”
“嫁给我,是不是你埋藏在心里许久的秘密愿望?”某男继续恶质地逼问。
春子彻底呆住,继而一咬牙,满头黑线地点头:“我,我老早就对你这大众型情人心存觊觎,娶了我吧宋清哲!
喂——这样行不行,现在可以救我下去了吗?”
宋清哲本来听到她的话,脸上一派和风般的温暖,待听得最后这两句,知道她前边的话不过是在应付他而已,顿时就寒着脸:
“青春子,你知道我这样的人,娶你回去也是因为到了适婚年龄,你不要妄想太多了,安安稳稳地做好妻子的本分;作为交换,你的事业,有我罩着,自然可以施展拳脚、肆无忌惮了,怎么样,成交吗?”
宋清哲看着她,明明眼神诚挚,笑容温暖,偏偏这话让人感觉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