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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颜朗凝望着心上人,一脸虔诚地吃完了鸭梨。秦漠悠闲地靠在沙发上喝酒。郑明明已经连续唱到第七首歌,依然精力十足,并且每一次换歌间隙都不忘强调:“下一首是我擅长的,你们都别跟我抢啊。”三番两次逼退我拿话筒的手。
我觉得K歌这个活动好比K人一样,必须要全民参与才有意义,而目前这个模式实在太让人没有参与感,就好像嫖客兴致勃勃地跑到青楼,结果被老鸨告知今天全妓院公休,楼里的姑娘都只能看不能摸……
我默默地等待到底哪首歌是郑明明不擅长的,等了半天,发现没有哪首歌是她不擅长的。即使唱完《青藏高原》的整个高音部,她也没有如我所愿英雄气短,反而抖擞起精神又开始唱黄立行的《最后只好躺下来》奇Qīsūu。сom书。这首歌真是唱出了我对她的心声,并且我觉得大家肯定都是这么想的,希望她唱着唱着体力不济倒下来,从而让出话筒。一山不容二虎,一个KTV包房不容两个麦霸。
秦漠坐到我身边来,嘴唇动了动,我靠近去听,他说:“你怎么没精打采的?”
我想了一下,实话实说:“K歌么,就是要互动嘛,互相都要动,你看,我们这个简直像在听演唱会,太不互动了。”
他了然点头,转身和负责点歌的服务员小妹说了句什么。
《最后只好躺下来》明显还没唱完,音响猛地一顿,悠扬乐声转瞬响起。郑明明茫然地睁大了眼睛,显然是没料到有人敢在她还没唱完的时候就切歌。我在心中对秦漠叫了声好,一边去拿话筒一边使劲回忆新播的这首歌我到底会不会。可连话筒的一个角也没摸到,手被人用力一拽,膝盖在转身时猛地撞上玻璃茶几,我麻得一个哆嗦,软进秦漠的怀里。
他两只手抱着我,低下头来,模糊灯光下,微皱了眉头。
我突然想起有次陪周越越去影楼照艺术照,照相师傅说,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最适合自己的光影,只要找到这个光影,合理运用,你就会发现,明明镜头是对着你的但拍出来的照片完全看不出来拍的是你……
这位照相师傅深深迷恋芙蓉姐姐,特别讨厌郭敬明。他认为当今的明星,上到演电影的下到写书的,只有芙蓉姐姐不懂光影技术,由此显得她分外朴素可爱;而郭敬明太精于PS及对光影的玩弄,由此显得矫揉造作。虽然我觉得是他误解了郭敬明,也许人家只是想着多学一门手艺傍身。
我和周越越从始至终都不相信这位师傅。但这一刻,看着秦漠在橘色灯光下一张陌生而英俊得令人发指的脸,突然觉得,也许这就是最适合秦漠的光影。
这可真是一个红颜祸水啊。
膝盖在经历了漫长一麻之后,终于从骨头深处往外痛出来,我有往下滑动的趋势,他更紧地抱住我,声音低沉,响在我耳边:“怎么了?”
膝盖和牛仔裤的布料一摩擦,又是一个哆嗦,我张了张嘴巴,觉得声音都是抖的:“你干嘛突然拉我啊,膝盖撞茶几上了。”
郑明明突然凑过来:“你是笨蛋啊,刚点的那首是舞曲,秦漠拉你肯定要跟你跳舞嘛,你去拿什么话筒啊。”
我愣了一下问他:“你点舞曲做什么?”
他正俯身帮我揉膝盖,一只手牢牢握住小腿固定,另一只手很有分寸地掌握着揉捏力道,刚才被撞到的地方变得有点痒又有点酸。他抬头问我:“还疼么?”
我莫名觉得心慌,一边摇头一边继续问他:“你点舞曲做什么?”
他站起来揽住我的腰,把我拉到荧幕跟前:“你不是说缺乏互动?”
舞曲还剩一半,郑明明拿着话筒在一边大喊重来重来,颜朗看郑明明喊也跟着喊,服务员小妹手忙脚乱,赶紧重来。我想,固然秦漠理解的这个互动和我设想的互动天差地别,但人家这么好心地处处为我着想,尽管着想的方向很不对头,我也不应该挑三拣四,拂人家的面子。但我从来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跳过舞,音乐响起时,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他拉过我的手环住他的腰背,手下是毛衣柔软的触感。我依稀记得好像有一只手要互相交握,小声提醒他。他笑了一声,将我的左手握住。曲子很熟悉,总觉得在哪里听过,但我这辈子没和哪个男的在清醒状态下这么长时间贴近过,难免紧张,而且我觉得势必要踩到他的脚,就更加紧张,完全没有多余的心思去考虑曲子的问题。
他身上有酒的味道,我一直低头密切关注脚底下的情况。他好像丝毫不担心被我踩到,节奏踩得又稳又从容。他捏了一下我的手:“你在看哪里?”
我心尖突地一跳,连忙抬头:“没看哪里。”
他叹了口气:“别紧张,跟着我就好。”
我也叹了口气:“我跟不上你,我从来没跳过舞。”
他搂了搂我的腰,笑了一下:“你跟得上。”
绕过他的肩膀,郑明明正在对面叉着腰喝水,颜朗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们,发现我望他,立刻移开目光,假装欣赏茶几上一个装牙签的玻璃罐子。
秦漠带着我转一个圈:“现在自然多了。”
我嘿嘿笑了两声:“是你带得好么。”
他愣了愣,突然靠过来贴得很近,气息就吹在我耳边上,直发痒,想挠一下,手又被他握住,他在我耳边说:“宋宋,给你讲个故事,你想不想听?”
他就这么紧紧靠着我,一副就算我不想听也要强迫我听下去的架势,真是令人无从选择。但这件事其实也没什么好选择的,即使他不强迫,我也会欣然一听,因为我有一颗八卦之心。
秦漠说:“宋宋,你还记不记得九年前?”
我想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不过也许这只是他的习惯,就像《诗经》里说正事之前总要先讲点不相干的转移下大家的注意力,比如在痛斥丈夫变心之前先讴歌一下桑树的生长情况什么的,文学上称之为起兴。
我摇了摇头,说不记得了。他没在意,声音沉得别有韵味:“九年前,我妈生病,我陪她回国疗养。和一个女孩子成了邻居。那年你……那年她十七岁。”他顿了顿,像在思考接下去怎么说:“我二十三岁生日,我妈喜欢热闹,在家里办了个舞会,她也来了,还有她的男朋友。那天晚上她一直坐在角落,谁也不理,仅有的四支舞是和我跳的,就是这支曲子,一直是这支曲子。”
我终于听出点门道来,原来他是要讲他的情史。
我点头说:“这首曲子满好听的。”
秦漠看着我的眼睛,很久没说话,而舞曲也行将结束,我被他看得直发毛,在最后一个音符停止时,他终于开口:“我一直没告诉她,那天晚上,我其实很高兴。”
我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说的居然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回忆起年少时和林乔的一段孽缘,不禁油然生起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唏嘘之感。我联系自身情况发表意见:“没告诉那姑娘也好,万一人家不喜欢你,又特别心软,就该三个人都痛苦了。”
秦漠没说话,半晌,轻轻拍了拍我的背:“你看,我们一直都配合得很好。”
郑明明又唱了两首歌。
颜朗水喝得太多,吵着要上厕所,被秦漠带出去了。
失去百分之七十的听众,郑明明的演唱热情无以为继,立刻丢下话筒,过来找我说话。而在和她说完话之后,我也不得不上了趟厕所。
我在厕所里结结实实洗了个冷水脸,水珠从脸上滑下来,落进脖子里,冷得人直哆嗦。
郑明明抓紧时间说了很多废话,这些废话废得让人完全归纳不出大意和中心思想,行将结束之时,我好像随口问了她句什么,针对我那个不知道是在问什么的问题,她回答说:“我特不待见苏祈,真的,所以凡是她反对的就是我赞成的,凡是她批判的就是我拥护的。你肯定是她要反对和批判的,我看着你就特别亲热。哦,你不认识苏祈,没关系,你总有一天要见到她。她是我后妈带过来的女儿。前年她出国,我爸让秦漠帮着照应一下,她就喜欢上秦漠了,听Vanshirly说她在纽约也不好好读书,没事儿就往秦漠的事务所跑,还转了系,非要读建筑。哦,你也不认识Vanshirly,那是秦漠的秘书,嗨,反正你跟秦漠都这样了,早晚全部都会认识。苏祈她妈说她以前自杀过,为了前一任男朋友的事儿,好不容易对感情乐观起来了,千万不能再受刺激,怕她再自杀一回,我们体谅她自杀过,也不好说什么。可秦漠又不能因为她自杀过就娶她嘛,结果她就跑去找我姑妈,就是秦漠她妈,打算曲线救国,彻底惹火了秦漠,她一看秦漠火了,又跑去自杀了,可惜救活了,她怎么就那么喜欢搞情杀,真是搞得我们家永无宁日……”
我深刻思考郑明明口中的这个苏祈到底是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苏祈,前后对比一番,觉得希望不大。曾经为情自杀仿佛是两个苏祈除了名字之外唯一的共通点,但这个共通点实在太不具典型性,完全不能成为判断标准。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丰衣足食的今天,大多数有条件的姑娘都曾经为情自杀或梦想为情自杀,已经成为一种……校园文化。而假如上天执意如此安排,让爱着秦漠的苏祈和爱着林乔的苏祈成为一个人,那就只能化用一下丘吉尔首相的那句名言了,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情人也没有永远的情敌,只有永远的……情杀。
作者有话要说: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更新,同志们的留言还没来得及看。年前回家的时候心情虽然不太好,但放个假还是有效的∶…)
别的也不再一一跟各位回报了,和出版方交涉的最后结果是这文不入V也不停更,但不能再像三生那样连载到那么靠后了,希望大家理解。说句肉麻的话,不过也是老实话,一个人写文太寂寞了,没有读者的支持,我预测自己是写不到最后的,三生是这样,两生花也是这样。所以不管怎么说,谢谢大家的支持。两生花从今天开始恢复更新,祝大家新年愉快∶…)
第十八章
走廊上四面楚歌,震得我脑袋一阵一阵发晕。开门关门之间,各个包厢里飘荡出来的歌声歇斯底里混在一起,如同魔音灌耳。都说下班后来K歌能够使人得到放松。看来这种放松必须通过放纵来达到,真是欲要放松,必先放纵,欲要放纵,只需放松。
本来以为今天晚上已经足够跌宕起伏,转过一条过道,拐角处林乔颀长的身影却告诉我,否极泰来、乐极生悲是亘古不变的真理,生活很精彩,故事也许并未结束。
我预感将要有事发生,因为林乔所在处是回包间必经的过道,想绕远路避开都不可能,真是设计上的一个重大失误。他就站在那个地方,静静地看着我。我赶紧回头看了一下身后,发现没有其他人,确定他的确是在看着我。
嘈杂乐声中忽然传来玻璃器皿落地的一声脆响。低头一看,发现是走动过程中不小心带倒了过道上做装饰的一只小花瓶。我毫无知觉,它却哗啦一倒又哗啦一碎,可见带倒它确实不是我蓄意为之。
我呆呆看着眼前这滩花瓶碎尸,觉得此事必然不能善了。果然立刻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个如花似玉的服务员,从头到脚打量我一番,摆出职业微笑:“小姐,我们歌城规定损坏公物要理赔的,这个花瓶三千,您是现金还是信用卡结账?”
我脑袋里顿时一麻,赶紧接过她的话陪笑:“你看,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不然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