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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为你疯狂(甜文)-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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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切那么的熟识,只不错那份温暖已成昨日黄花。
  他在我身边站定,我看了看他,自作镇定的笑着说:“可真巧,你居然也赶这趟飞机?”
  那个萝莉在头等舱的位置朝他招手,他对我“嗯”了一声,盯了我一小会儿,然后收起眼光朝那女孩走去。
  此时找位置的人太多,估计他也不便久留。
  我知道,他就在我的不远处。虽然只隔着几排的座位,但却咫尺天涯。




☆、第三章(修)

  想起关于他的那些岁月里,总有夹杂着温暖的打闹声,伴随着一年四季的辗转交替。
  我的整个成长过程,几乎都是他和佘言的存在。
  还有那片低矮的民房印象深刻,夏日漏点小雨,冬日漏点小风。
  那是父亲单位发的职工房,一排排、一列列的非常整齐。
  我家住在第三排的左数第二户人家,左不靠街,又不靠路。荫闭的胡同又窄又长,没个尽头。一直住到我考上高中,家里才收到拆迁令,说这里要建成高档办公区,分给我家一套城南的三室两厅,不久便可搬迁。知道自家有了新房子,全家齐欢,立刻匆匆的坐车去看新房。
  直到搬家的前几日的晚上,发现爸爸一直在晚上单独出门,我尾随了出去,却发现他抽着烟,绕着这个街坊一圈圈的走。我一头一酸,都说人老了就容易念旧情,忆旧事,父亲这刚过五旬,就已经像个老人一样变得脆弱和敏感了。
  我走过去,拍拍爸爸的肩膀,他回头看着我,一丝惆怅的说:“要拆了,我在这里住了都二十几年了,一时竟有些舍不得。”
  我安慰爸爸道:“回家吧,这个地方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可以让它再做点其他更具意义的事情了。”爸爸被我说的淡然一笑。
  我从出生就住这里了,不宽阔的两室,外加一个厢房,唯独一好处就是有个不小的院子。似乎在这些房子里居住人家的孩子们都住在侧面厢房里。
  当然包括林风和佘言。
  他俩家一个住我家左边,一个住我家右边。巧合的是住我左边的姓林,住我右边的姓佘,是我名副其实的左‘林’右‘佘’。
  这俩人经常夹枪带棒的说:“夹着我这个傻丫头,整天在院子里咋咋呼呼有够烦人。”
  林风大我一岁,佘言大我两岁。
  林和佘的父母早就有新房子了,只是这个地方离学校比较近,双方父母为了孩子上学方便,一直都没有搬走。这地块四周聚集了市里重点学校,所以房子基本还是挺吃香的。而我的父母则属于那种老实人,一辈子也没混出个所以然来,所以安安稳稳的一心等拆迁。
  我安然的同这两人做了十来年的邻居。
  林风家比佘言家晚搬来两年,他搬来的时候我七岁,而他八岁。林风从我第一眼见到他,小脸就跟个花猫一样总挂彩,不是这碰破了,就是那跟人打架被挠了,天天往脸上糊紫药水。庆幸的是这脸上将来没留下一道疤,我经常暗道老天真是不公平。
  当然我讨厌他的要死,因为他总是仗着自己长得胖欺负我,经常抓住我的小辫子戏弄我。因这小时候的阴影太浓厚,导致我一直到大学都没有敢留过长发。
  我还记得有一次他居然当着佘言的面扒掉了我的裙子,我气的哭着跑回了家。从此有段时间,我总想拿枪毙了他。而他做过的事情却总忘记,没过几天就来我家蹭饭吃。
  他告诉我,他被佘言教训了,后来自己也觉得这样欺负女孩子不太光彩。从此洗心革面,只欺负比自己大的人,这样才能更显他的英雄本色。而他对佘言尤其佩服,说佘言是他的良师益友,又因大他一岁,甘愿以小弟自居。
  佘言是我右边的邻居,他家靠着外街,他睡觉的卧室正好临路。我经常敲他的窗户。他每次都笑着对我说:“你什么时候能像个女孩子样稳重些?”
  我都要对他说:“你什么时候肯吃猪肉,我什么时候变女生。”我知道他是回民。
  林风发现我不再穿裙子,也不再扎辫子后,也来念叨,说:“性格不像女孩也就罢了,起码外表应该像个女孩吧。”
  我一般情况下都是甩甩我的短发,骄傲的说:“你管我干什么?不喜欢别看,从我家滚开。”当然,这是心情好的时候,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一般都给用暴力解决一下。每次他都恹恹的不再理我,一个人看起他的电视或者灰溜溜的离开。
  我心里时常提醒自己:“你这王八小子,居然守着佘言扒我裤子,他朝我定雪耻,在你女同学面前,将你扒光。”这个伟大的梦想我一直在心里记着。
  直到我上高一的某一天,这个梦想终于得以实现。
  我们三人在同一所学校上课,那时林风高二,学业已经开始紧张,这小子终于为了自己的未来每天苦逼着自己学习,碰见我就和我絮叨,特别烦人。佘言高三,却很轻松,他从小就优秀,底子非常好,所以也没有那么的痛苦。而他却不一样,这家伙一直混到高二,学业自不用说,一塌糊涂。直到有天他见到他家学业有成的一表哥,甚拉风的开来一辆法拉利跑车,在羡慕和嫉妒的煎熬下,才开始玩命的补习功课。
  可能这小子胎里遗传基因不错,很快那成绩直线上升,还得了学校的大特等进步奖。将来考入好大学指日可待。
  那些老师曾经怎么说来着?“林风这小子太过混账,除了打架斗殴,什么都不做,将来肯定是个烂茬子。”现在老师怎么说来着:“林风这小子,聪明啊,是个好苗子,虽混账了这么多年,但希望还是非常大的。”
  而我在高一,课程还算轻松,没事就抽点时间逛逛街,溜溜公园啥的。直到有天,在上学的路上,老远就听见他班的女生大声的议论他,说他真帅,像流川枫,我好喜欢他…。。
  等我将这些美妙字眼与林风这个名字联想在一起的时候,恶心的差点要吐了。他帅?有没有搞错?那个脸什么时候都没有干净过,因为经常打架,那衣服从来都沾满了地上的烂泥,而且身材还那么胖,那么的挫。
  直到当天晚上在胡同口碰见他,才发现他已经变样了,再也不是当时那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屁孩了。更可悲的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比我高了一头?还是瘦瘦高高!我身高一米六五,中等身材,如今只能抬脸看他。他什么时候背着我长了这么高啊?我还真没印象。
  我拦住他,问:“站住!最近吃猪饲料了怎么长那么高?”
  他停下脚步说道:“你才发现啊?谁像你,不长个也就罢了,连胸和屁股一起不长,整个一男人婆。”说完,用手揉了下我凌乱的短发。
  哎呀!这厮有时候不光手贱,嘴更贱。这场谈话的最终结局是他挨了我两锤,乐呵呵的回家了。
  我整日里盘算着怎么将他扒光,直到有天我碰到一个绝好的机会,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
  那天特别热,校馆的游泳池里挤满了人,当然这里面包括了林风,和那群爱慕她尾随而来的女孩子。我呢?正好是那天的值日生,为了看笑话,所以提早去了游泳馆,坐在看戏台上一直傻笑。
  因为前一天的晚上,我偷偷的潜入林风家,将他晾在门外的泳裤拿走做了点手脚。我记得回去送内裤,正巧碰见他回来,还跟他撞了个满怀。我只说来找阿姨借点东西。
  他站在池边,活动下手脚,就要跳进去,后面那群林风护卫队激动的像刚下完蛋的母鸡,咯咯乱叫。他用力一撅屁股,那泳裤直接裂开一道口子,直到禁区,那白白的股肉透过黑色泳裤的反衬,格外诱人。当然我还是有分寸的,只在那个股沟的地方划开一个小口子,没让他彻底走光。
  后面,“哇”的一声,哄堂大笑。那些女护卫队,各个面红耳赤的相继走开。那些男生笑的直不起腰来,当然也包括我这个设计师。
  我在看台上笑的直掉眼泪。他在水池子站起来,四周看了一遍,一眼盯住看台上的我,他咬着牙,用手指着我,满脸怒色。
  我吓的一溜烟跑走,当天也没打扫游泳馆,因此第二天还被老师给骂了一顿。
  被骂我心里也高兴。
  我这一路上自笑不停,引得路人频频观看。此时还忽然想起一李连杰和邱淑贞合拍的一电影,叫什么《新少林五祖》。里面有个千手观音,曾经对着马大善说道:“打劫,脱裤子。”每每看到,我都觉得非常的有趣。我如今虽没让他脱裤子,但也行径差不多,恰如一女流氓般。
  自此后,我有好多天都紧闭家里大门,并且踩着时间点去上课,下课后,以百米的速度往家冲,万万不能让林风抓着我。
  在学校,他没来找我,估计是怕闻风丢人,不敢来。说实话,我们班也有那几个花痴经常在嘴边念叨林风,我还真怕这些人替林风报仇。
  这家伙到也安静,没整出夜半敲门或者跺我东墙之类的事情。一个周过下来都相安无事。我渐渐宽了心,随放松警惕,开始了我以往的生物钟。
  就在我放松后的第三天晚上,我便被逮着了。
  胡同挺黑,我哼着张信哲的《过火》,远远的走来。一进胡同,就被他捂住嘴,拖了老远。他在我耳边说:“别出声,是我。”
  他抱着我直走到一空着的房子前才放开了我,这里四周安静,非常适合作奸犯科。我心想,就是因为是你我才害怕。
  我不敢大声吆喝,怕把人引来,万一有人问我:“李萧然,你同这小子不会在这里幽会谈恋爱吧?年纪轻轻的就早恋,我可要告诉你爸妈去。”被说早恋不怕,怕的是绯闻对象是他。因为,当时我正在恋爱佘言。
  插一句,我叫李萧然。
  他吊儿郎当的问我:“以为我抓不到你是吗?你再躲躲试试?”
  我瞅着这一张迷死万千女子芳心的脸,呼吸倍快。此时天时地利都不利,定要顺着他来。我说道:“我这只是报小时候被你扒裙子的仇而已,你何必那么生气呢?”因过度紧张,声音有些颤抖。
  “你行啊,为了报仇,居然等了十年。”他歪着头,咬着牙,一脸的痞像。
  我赶紧回他:“你猜对了,本人向来心胸狭隘,你打我一拳,我必踢你十脚。不管谁欺负了我,都要加倍的偿还给他。”
  他突然笑了一声,说道:“这么多年,我怎么没看出来你还有股子这个韧劲啊。”
  我被他固定在墙上不能动弹,嘴歪向一边说道:“让你看出来,我还混个屁啊。”我们俩你一言,我一语的打着枪战。
  这个胡同东西通透,如今我们算在胡同的另一头。说来也巧,佘言正好从外面进来,真是天上掉下个言哥哥。我推开林风的身体,跑到佘言的身边,抓住他的胳膊不撒手。
  佘言被我突如其来的热情给整的愣了一下。他瞧了瞧我俩,不明所以,问:“在这干嘛呢?”
  我忽然扑哧笑了,拉着佘言的手快步走,在他耳边朝他简要的说了一番。佘言听完后,摇了摇头,也自笑了起来。因为这件事情曾经佘言也是参与者之一啊。




☆、第四章(修)

  空姐将半梦半醒的我摇醒,说飞机要进入颠簸期,让我将座位前的那个餐盘收回去。我拉回那久远的回忆,将近十年了吧?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啊,更何况是二八青春的年华,回忆起来总是又甜蜜又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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