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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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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凌云最近实在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他一个穷秀才,原本想着能在三年一次的乡试中得偿所愿,再然后顺利继续再考,直到上京师,见天子,平步青云,建功立业,青史留名,也算对得起自己从来不敢松懈的寒窗苦读。结果,谁曾想,天子居然突然把今年的科举考试给取消了!
老实说,从这个方面讲,他的确该哭的。因为他必须再等三年,而且还要日夜祈祷朝中政局稳定,国家没有外患,真真是忧国忧民之心了。
无法参加科考,那就只能继续在穷困中挣扎。还好有个教书先生的活可以先养活自己;还好秀才之名虽无俸禄,却也能免除差徭;还好也略通一些医术,可以帮村民们看看头疼脑热的病症,顺道再帮东家写个状纸,西家写个对联,日子也不至于太难熬。
仔细想想,几亩薄田,三间寒舍,饿不死,还受村民的尊敬,其实也不算太糟糕。
想到这里,心下少许有了些安慰。可转念再一想这科考之事,又觉得闹心。
思来想去,他就哭笑不得了。
都说老天收走了一方面的运气,便会再补偿给你一些别的运气。凌云原本不信,现在却觉得这话说得有点意思。
如果你半道遇到一个不仅年轻而且漂亮,又满身珠玉一身华服的女人晕倒在你面前,你会怎么办?
从医者的角度,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本着悬壶济世的精神,当然应该救回来。而从一个十八岁还孑然一身的男人角度,他却有些迟疑。男女有别,多有不便且不说,关键是这女人的来历,都让人觉得诡异。
此处山高皇帝远,穷乡僻壤,又远离官道,她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看起来,她并无外伤,只是晕倒。若是饥渴过甚,那也好办,就不必有来回不带回之说了。想到这里,他决定先看看这女人有无别的损伤。伸出手指,便轻轻的搭在了那女人的皓腕之上。
只是这么一搭,凌云便倒吸了一口冷气。——原来,这女人,竟还怀有两月有余的身孕!
这下倒更是蹊跷了!
她怀着胎儿,似乎受了些惊吓,但腹中胎儿却是无恙,这又是为何?!
她浑身上下的珠玉,随便哪件怕都是价值连城,非富即贵的孕妇,在豪门之中不知该是如何的众星捧月,怎么会晕倒在这个山脚下?
他实在想不通。
被劫?不可能。这浑身的珠宝他不相信哪个匪贼会不喜欢。
被害,跌下山崖?这种事可能也会有,毕竟侯门深似海,里面的明争暗斗也略有耳闻,但她明显怀着孩子,若是被人害,岂会连胎儿都安然无恙?
而更奇怪的是,她这四周并无外人脚印,甚至连她自身的脚印都没有,难道她是飞来的神仙不成?!
但,既然是孕妇,那此事便不是小事。再也来不及深想,凌云当机立断,便带了人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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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不是大夫,只是自小跟着父亲习得一些医术,只能算是略通。既然这女人只是受惊晕倒,别无症状,那他便决定先备些宁神之药,让她醒来之后先行服下,再作计较。
刚忙活停当,突然听到门口有人笑喊道:“云儿在家么?”
是隔壁的吴大娘。
他马上站起身,迎出去,微笑,应答道:“吴大娘,我在。但不知有何事?”
吴大娘的职业是媒婆,所以每次见到单身的男女她都会笑得格外灿烂。见到凌云,那更是灿烂无双,看的凌云心里有些犯毛。
这个月她都已经提了两次集镇上王员外的女儿了。且不说那王员外的女儿相貌人品如何,但就这王员外吝啬的盛名,他都闻之却步了。这不,怕女儿出嫁不仅赔了人,还赔了嫁妆,所以一定要求要找个能入赘的女婿,将来生了娃,连姓都要冠王家的姓,这实在让男人们情何以堪?!
当然,因为王员外的家产,也有些青年男子主动去求亲,结果都被打了出来。原因就是,王员外嫌弃人家没有前途,将来也就只是个吃软饭的。
因此,王员外在女婿的人选条件上,又加上了一条:必须有文才,秀才以上优先。
于是,身为整个镇唯一的单身秀才,凌云突然感觉压力很大。
照别人看来,王员外特意请了他的邻居吴大娘当媒婆,这诚意已经足够了,而且鉴于凌云年轻英俊,心地善良,人品文采无一不佳,又和知县一块儿喝过酒,将来搞不好还能参加科考,混个一官半职,所以王员外还特地附加了优厚条件,说如果将来生了男孩儿,是必须姓王的,但如果生了女儿,可以考虑姓凌,也算是没有断了老凌家的香火,看起来实在是极大的让步了。只可惜,让吴大娘失望的是,凌云每次都是严词拒绝,真真是不识时务啊!
这个月的第三次,吴大娘又喜气洋洋的进了门,拉着凌云的袖子便道,“云儿啊,你别跟我揣着明白装糊涂啦!我找你,自然是为了你的婚事!我知道你志向远大,可我老婆子更知道,就算是你将来入了朝,中了状元,这没有人拉你一把,没有人花钱帮你打点也不成啊!你要是成了王员外家的女婿,这路不就顺多了么?王员外早年也是从京城出来的人家,场面上都熟。人家既然不嫌弃你父母双亡,家徒四壁,你就应该感激了啊!”
凌云无奈笑道:“吴大娘,不是在下不识抬举,实在是高攀不起啊!还请大娘再转告王员外,是我不识抬举,实在是多谢他厚爱了。吴大娘,如无旁事,还是回家歇着吧,我这里还忙着呢。”
吴大娘早料想会是这个结局,只是,第三次被拒绝,脸色总是不大好看的。再说,为了这门亲事,王员外居然能舍出了一两银子给自己,要是真的不成,不知道那吝啬鬼会不会连利息都要算回去!这个凌云真是书生脑子,榆木疙瘩!更何况,在她看来,这婚事对父母双亡穷得叮当响的凌云来说,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怎奈这孩子实在是太固执了!
好话说尽,却无一用处,看来,只能动之以情了。
只见吴大娘幽幽的叹了口气,语重心长道:“我是看着你长大的,你也像是我的干儿子一般。你父母去世之后,我对你如何?”
“吴大娘对我一直很好,我都铭记在心!”
“那你总该知道,我总不会害你。这婚事你还是多多考虑一下,省得将来后悔呀!你年纪也不小了,也到了成家的年龄,我看着怎么会不着急?你父母死的早,我就把你当儿子般看待,希望能帮你讨一房好媳妇!说实话,就你这几亩薄田,三间草房,保不齐一场天灾,就衣食无靠了,你让我怎么放心的下啊……这王员外虽然刻薄,但对自家女婿总不至于亏待了不是?他家小姐年纪正好,相貌也端庄,却是哪里亏待了你?”
凌云实在是词穷了。他本就不是个善谈之人,而对方既是长辈,又是能言善道的媒婆,实在是让他无言以对了。张口结舌,就是找不出一句话来对付。果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了。
他只好耐着性子、面色诚恳的缓缓的说出其中一个理由,“吴大娘,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您待我如子,也该替我想想,假若我真的入赘了王家,纵然衣食无忧,却是从此无后啊!我就算是穷死饿死,也绝不能做让父母在九泉之下无法安息之事!还望大娘体谅!”
这是凌云第一次说出了这么严肃的理由,用这么严肃的神态。
吴大娘本想再说些什么,也终究没说出口。最后只好一甩袖子,失望又沉痛的叹了一声,“罢了罢了,我回头转告王员外一声便是。唉!”
说着话,人已走出了小小的院落,并大力的带上了柴门。
凌云看着她气冲冲的背影,只是苦笑了笑。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君子最重者,便是这气节。为五斗米折腰,实为人不齿也!
折返进屋,入了内室,他赫然发现,那女人竟已经苏醒。看她神色清明,看起来好像醒了有些时间了。
只见她坐起了身子,背靠着床头,微蹙着精致秀眉,面无表情的上下审视着自己。
那神色,透着让人不可逼视的尊贵之气,比沉睡之时更胜几筹,加上她通身的气派,直看得凌云莫名有些紧张,忙开口问道:“夫人,您醒了?”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终于开古言的坑啦。。。。
看官们不许霸王哟。。。。据传,本人是养霸王体质,那啥,俺想要各位帮忙,向世界证明,俺,其实不是的!
咱们的口号是,热爱交流,拒绝霸王!哦耶~~~~~~~
第二章
苏月醒来也有了片刻,也隐约听到方才外面的对话,再加上对这家徒四壁的打量和房中飘着的淡淡药香,心下也早已隐隐了然。此刻看着眼前这个有些局促的面色白皙俊秀的布衣书生,便微微颔了下首,轻声应道:“多谢公子相救。”
这声音不疾不徐,不轻不重,不温不火,不远不近,正是恰到好处,让人觉得温和,却并不感到可亲,似乎有着天生的拒人于三丈之外的震慑力,只听的凌云愈发有种说不出的局促感,因抬手施礼,垂首道:“夫人不必客气。但不知夫人此刻可有不适之感?”
苏月眉头蹙的更紧。彬彬有礼自然是没有错,可对方明明是自己的救命恩人,现在却如此的局促之态,也是让她有些不安。书生,果然都迂腐难当。
略一思忖,她便掀开棉被,下床,微微一笑,“我并无不适,只是有些头晕罢了。公子是我的救命恩人,该是我施礼感谢才是,公子你不必多礼。”
说着,人已经盈盈的屈了屈身子。微一低头,珠翠叮当,清脆悦耳。
老实说,这穷乡僻壤之地,本来礼数就不周全。也只有像自己这样的读书人,才略知些礼数。平生所见女子,还真没有见过行如此优雅之礼的,所以硬生生把个凌云给闹了个不知如何应对,手僵在了半空中,嘴里忙道:“夫人……多礼了……”
苏月抬起头,又是微微一笑,“是公子多礼在先。此处想必就我与公子二人,还是休要繁文缛节的好。”
本是美人,早已倾城。再此一笑,着实倾国。
老实说,这的确是凌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女人。因此,她这一笑,也让凌云更加不知手脚该怎么摆,忙回道:“夫人这话着实在理,你我还是都不要多礼的好。只是,但不知夫人是何地人士,怎会突然出现在这山脚之下?”
苏月轻轻叹了口气,道:“此事说来话长,他日再慢慢跟公子细说。”
人家既然这么说了,凌云当然也就很识时务的不再追问,只好轻轻点了点头。
苏月又道:“敢问公子这是何地?”
“运州梅县。”
“运州梅县?”苏月喃喃重复了声,略一沉吟,忽又笑道,“我蒙公子相救,大难不死,实是感激不尽。只是,我虽苏醒,现也无碍,却还是要打扰公子一段时日。”
凌云微怔,“夫人这是何意?”
苏月道:“此地我人生地不熟,实是途中意外,才不知何故沦落至此。凭我一己之力,怕是难以返回家园,故而想在此地静待家人来寻。只是,时日着实不定,因此……”
凌云当然听得懂她的请求,也自然明白她的难处,但他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他只有这三间草房,这东间是自己的起居地,中间一间是会客的厅堂,顺道摆放些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