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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是寂寞的味道,还当真以为他就是不沾烟火即将羽化的仙人。
“阿洛。”
那男子听见有人叫他,微微侧过头来,月光下一双紫色的瞳孔闪烁着奇异的光彩。看见来人,他便勾起一边唇角,笑得痞痞的。这般笑容,分明是本故事男主角洞庭洛的标志性笑容。
“黯枫?怎么还不睡?”
“听说,你明日便要动身前往瀛洲?”
“嗯。”洞庭洛点点头,“当年陛下即位的时候,我答应过要帮他。如今烈国与荒陵战事不断,荒陵又连连战败,正好我对烈国比较熟悉,那就帮帮他啦。”
“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越来越像义父了?”
洞庭洛扬扬眉梢,“是么?”
转眼去看山下被夜色笼罩着的、静谧沉睡着的东京城,这座城,是整个荒陵的心脏。
“呵呵,当初决定回来重建枫血山庄的时候,我就料到会变成这样。黯枫,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那时候,爹一点都不担心枫血山庄会被毁掉,因为他知道,我绝对不会容许它毁掉。不得不承认,奇Qīsūu。сom书它不仅是荒陵百姓心中的一座圣碑,也是我的。”
所以,他回来了,回来一点点把山庄重新建起来,一点点清理对山庄不利的对手,一点点把山庄的江湖地位重新拉回来,然后像景浩然当年做的那样,广下战书,挑战群雄,终于成为继景浩然之后,又一位叱咤风云的武林盟主。
只是这头发,却不知在什么时候白了。
黯枫一见他这头银丝就觉心里难受,似有什么梗在心口上,憋闷得慌。
“枉我是你兄弟,做你徒弟,这些年见你四处奔波,却是一点忙也帮不上。”
闻言,洞庭洛一拳捶在黯枫胸口上。
“谁说的?我整天在外面跑,这山庄还不是你在打理?更何况,再过些日子,你的武功便可至炉火纯青,到时候,这武林盟主的位子就该你来做了。唔,看你是不是也会像我一样愁白了头。”
黯枫一愣。“阿洛,你这话的意思是?”
“呵呵,就是你理解的那个意思。我不会永远待在这里。我重建枫血山庄,并不是要它困住我。”
洞庭洛想要的生活,是没有权欲,是没有争斗,是自由自在,是无拘无束。无论现实如何变,无论他曾经做过什么,他这样的想法,从没变过。
“那么,离开这儿,你会去哪儿?”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回到她的身边。”
黯枫皱眉,道:“你是说,乌衣?”
洞庭洛转过来看着黯枫,“黯枫,我没有为爹报仇,是不是很不孝?”
“我不是也没有为我爹娘报仇,照你这样说,我也很不孝?”当初,还是你不要我报仇的吧?
“可是黯枫,我连恨都恨不起来。我甚至安慰自己,她决定这样做的时候,一定是还不够爱我。”
洞庭洛指指黑暗中的一处。“你看见这个没?”
黯枫瞪大眼睛用力看了好半天,才发现那处有一只黑色的蝴蝶,正扇着翅膀,黑暗中飘忽不定,却始终没有距离洞庭洛太远。
“你难道都没有发现,这五年来,我身边一直有这么一只黑色的蝴蝶么?”
黯枫略一惊讶,随即明白。“是她弄的?”
“这五年来,她多半就靠着这只蝴蝶知道我在荒陵的一切吧。这蝴蝶最初我也没有发现,后来不经意间发现了,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便总看着它发呆,心里知道,她一直在等我。”
想她的时候,看着这蝴蝶,便想,她是不是也在想我?这蝴蝶,是不是能告诉她我在想她?
相思三千仞,少年华发生。
这白发,或许是这样来的也说不定。
黯枫无话可说。感情这种事,谁又能分说得清楚?
黯枫以前从不觉得乌衣爱洞庭洛,但是五年前枫血山庄的那场大火,她救他和殇歌,理由是“洞庭洛希望你们活着”。她跑进火里找阿洛,却是想要和阿洛生死与共。
生死与共的爱情,向来只存在于传说,两个人轰轰烈烈,誓要感天动地、鬼哭神嚎。而乌衣做来,却仿佛平淡无奇,理所当然。
不论乌衣做了什么,谁能否认,她不爱洞庭洛?
这时候,洞庭洛从怀里掏出一块红色的玉,这便是枫血玉。年少时在赤城,洞庭洛不辞而别的时候,曾把这块玉放在黯枫枕头底下。五年前,当洞庭洛回到枫血山庄,黯枫将两样东西交还给他。一个是“寒心剑”,另一个,便是这块枫血玉。
“这块玉,本来是想要明日给你的。不过既然今晚你自己送上门来,姑且就此交给你了吧。”
“阿洛?”
“以后,你就是枫血山庄名副其实的庄主。”
“不。我并没有资格继承庄主之位。”
“谁说的?你是前任庄主景浩然的义子,又是现任庄主我的关门大弟子,且武功与我不相上下,人品也完全没话说,你没有资格,谁有资格?”说着将玉塞到黯枫手里,“来,拿着啊!再推我就不爽了哈!”
见黯枫终于乖乖收下,洞庭洛嘿嘿一笑,“对嘛!这才是我的乖徒弟嘛!”
黯枫脸一黑,徒弟就徒弟,为什么还要加个“乖”字?
“乖徒弟啊,人家都说‘成家立业,成家立业’。你看,你现在都做庄主了,你跟我妹殇歌的事是不是也该办办啦?”
黯枫眼神一闪,“我、我跟殇歌能有什么事?”
“什么事?!我眼睛现在虽然没以前好了,不过你对殇歌那点心思,瞎子都能看出来吧?”
“……”
“你看,不说话了吧?”
“……阿洛,我的确是喜欢殇歌。可是殇歌对我,却并不是那么回事。”
“哦?难道殇歌另外有喜欢的人?”
“……她喜欢谁,对我来说其实并不重要。阿洛,我是真的喜欢她。所以我会一直等着她。”黯枫抬起头,注视着洞庭洛的眼,“就像当初你等乌衣,就像如今乌衣等你。”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的小标题和第四卷的卷标都叫做“昨夜西风”,取自晏殊《蝶恋花》中“昨夜西风凋碧树”句,寓“思念”之意。
本来想将整首词写到后文中,不过考虑到洞庭洛和离玩儿相思的时候,晏殊还是小屁孩儿一个,于是不得已放弃了。嗯,我是很尊重历史的小孩,霍霍~~
第八十二章 泡澡
瀛州城下,荒陵与烈国正在酣战,双方人数都不算太多,其激烈程度倒是丝毫不减。
这般规模的战争,近几年在两国之间,已经发生过无数次,烈国秉承着他们的游牧作风,每每强攻入城,大肆劫掠,然后满载而逃,草原上的千里良驹自然将荒陵养尊处优的马儿甩得远远的,让荒陵的将士想追都追不上。几番下来,竟将荒陵军的气势打压得要多低有多低,跟被太阳晒恹的黄花儿菜一般。
不过,最近两次战役,双方皆未讨得好处,总算是帮荒陵拉回点面子。这般结果,对荒陵来说,实属难得。
距离瀛州三十里外,是烈国大军的营地。一大片望不到头的青碧草地,被大大小小的白色帐篷所占据,远远地,见那写着烈国文字、画着耶律氏图腾的彩色旌旗迎着长风飞舞,听那营地里不时粗声呼喝着叽叽咕咕的语言,还有声声良马的嘶鸣,如此情景,竟让人错以为这里并非荒陵境内。
但这里,的的确确是荒陵的国土。
正是埋锅造饭之时,营地上没去攻城的士兵开始做饭了,一时间到处炊烟袅袅。
萧绰一早命人在主营外的空地上铺了一条石子路,这时候,便扶着韩德让在这石子路上慢慢走。
韩德让眯起眼,遥遥望了望三十里外的瀛州城,表情看不出是喜是忧。
萧绰知他心思,便道:“韩大哥,这一次,我们一定可以让整个荒陵都成为我们的国土。”
“我知道,这次我们的胜算非常大,吞并荒陵之日近在眼前。但是不知为什么,越是到这个时候,我心中越是不安。”
“韩大哥?”听见韩德让如此说,萧绰止住脚步。“你为何会感到不安?”
韩德让也止住脚步,低头望着萧绰。
“阿燕,我们当真会有那一天吗?”
萧绰眼圈一红,一把环住韩德让的腰,将脸颊贴在他胸口上。
“有!一定有这一天!到那时,这世上再没有萧绰,只有阿燕,完完全全只属于你一个人的阿燕!韩大哥,这一天就快来了!”
这时,一兵士急急跑来。
“报——!我军夺取瀛州失败,损兵一万!”
“什么?!”萧绰音调略一挑高。“损兵一万?怎么可能?”
那士兵道:“荒陵那边像是摸透了我们的作战手法,我们攻什么地方,他们早早就派人在那儿守着,我们往哪条路走,他们就在那路上放无数机关利器,我们损失的一万人,大多都是在这儿栽了跟头。”
萧绰跟韩德让对望一眼,皱了皱眉,问道:“陛下知道么?”
士兵道:“知道。陛下让太后和丞相先商量着,他即刻就到。”
韩德让道:“这次荒陵那边的主帅是谁?”
士兵道:“跟之前一样,主帅是荒陵的文官,参知政事李喜。主将则依然是慕泓。其余先锋等也都和之前一样。”
荒陵一向是由文官做主帅,这一点一直让烈国人百思不得其解,当然也时常拿来当笑话。打仗这种事,让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来指手画脚,这在烈国是不可想象的。再说,在烈国,无论文官、武官,皆能横刀跃马,溅血五步。
韩德让想了一想,挥手让那士兵退下。
萧绰道:“不可能。如果李喜依然是主帅,荒陵怎么会赢?慕泓虽强,但毕竟头上压了个狂妄自大、纸上谈兵的庸才,且李喜与慕泓素来有嫌隙,怎么可能……”萧绰脑中忽然念头一闪,“除非——”
“除非,荒陵营中多了一个人。”韩德让接道。“这个人定然深得荒元的信任,所以才会连李喜也忌惮他三分,而且他还深谙兵家之术,更重要的是,他非常清楚我们的作战手法。”
“还有一点,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人,他为什么要隐藏自己不让我们知道?为什么不光明正大站出来与我们对阵?原因只会有一个,那就是——他的身份不能让我们知道。”
“能得多疑成病的荒陵皇帝信任,这样的人可不多。”
“能完全摸透我们烈国作战手法的外人,也没有几个。”
“阿燕,你觉得这个人是——”
萧绰抬起头,墨绿色的眼里,透出一抹冰冷的杀气。
“韩大哥,当初就不应该让他活着!”
洞庭洛独自坐在瀛州城的城楼上,倚着背后漆红的圆柱,不远处,有一只黑色的蝴蝶在静静飞舞。
近来,他望着蝴蝶发呆的次数越来越多了。没什么战事的时候,他可以从早上一睁眼就一直望着,直到日上三竿,直到日落西山,直到月出东山……(= =|||)
“洞庭公子好生兴致,城下尸横遍野,公子却坐在城上赏蝴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
这声音原本算不得难听,但是此时听在洞庭洛耳里,却是刺耳得很。
洞庭洛吸了一口气,忍住想皱眉的冲动,抬起眼皮看了来人一眼。
“哦,原来是李喜李大人。”
这人也是该来了。这几年,李喜败在耶律氏手下不知多少回了,今次自己损了烈国一万骑兵,他怎么还坐得住?
李喜背着手,慢慢踱过来,在离洞庭洛还有几步远距离的时候便停了脚步。
他注意到洞庭洛的视线,便嘿嘿一笑。
“本帅怎么觉得这蝴蝶整天跟着洞庭公子,莫非公子在身上抹了什么异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