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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启明昨晚在某高级夜店玩通宵,天亮了才回家睡觉。一觉睡到下午醒来,手机一开机看到朋友发来的短信,才知道罗天宇在S城出事了,赶紧打电话过去表示关心。
罗天宇的手机是由他妈妈代接的,说是人已经抢救过来了,不过还在昏迷中,暂时不能接电话。
罗太太在电话里怨气冲天:“实在太不像话了。他以前一直都很乖,完全是被那些混账朋友带坏的。”
在罗太太心中,自己的儿子没有错,错的都是别人。如果不是别人带坏了罗天宇,他绝对还是好孩子一个。
和罗太太通过电话后,霍启明想起了游星。此时被抓进派出所的游星就肯定没人管了。虽说当时整批人一锅端,论理该会互相照应。但是其他人都不认识游星,应该没人会管她的。而且几个年轻人都是由家人出面去作保交钱领出来,都免不了要挨上一顿臭骂,谁还会有心思管素不相识的她呀!游星很可能还关在派出所没出来,他正好可以去上演一场“英雄救美”。
当然,这场“英雄救美”,霍启明意不在于游星,而是想着可以借此机会叫上叶田田一同前往,当着她的面不辞辛苦奔波两地特意去“拯救”她的好朋友,一定会让她大大感激一番。而这一感激,印象分绝对可以飚升,不愁叶田田不对他另眼相看。
霍启明越想越觉得这计划甚好,马上给叶田田打电话。谁知,她的回复有如冰水浇头,一下就让他整个人凉透了。 连家骐!该死的连家骐居然抢在自己前头完成了 “英雄救美”,又请两个女孩吃饭,又顺便开车载她们回G城。叶田田说起他时声音里满是感激——这感激,原本是他计划要收获的,现在却被别人摘了果实,而且还是他最讨厌的连家骐!
霍启明越想越气,气得快要疯了,为什么偏偏是连家骐?他凭什么那么好运抢在了自己前头?老天爷简直像在偏帮他。
生了半天闷气后,保姆来敲门唤霍启明下楼吃饭。他拉开房门走出去时,正好斜对面霍丽明也从自己卧室走出来。
一般情况下,霍丽明是不住这里的,她和她的母亲有自己的私宅。不过她的母亲前年病逝后,老头子就时不时地叫她回家吃饭,还专门为她布置了一间卧室,她也很温驯地常常应召回来做孝顺女儿。对此,霍启明冷着一张脸不置可否。只是暗中心想幸好他自己的母亲也不在世了,否则看到这般情景也会被活活气死——外室养的私生女儿居然也登堂入室了!
看见霍启明,霍丽明微微一笑停了脚步,示意让他先过去。对于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她总是格外的礼貌周全。
霍启明对这个所谓的妹妹一向没好感。其实凭心而论,霍丽明是个很乖巧的女孩子,因为先天性聋哑,她不像一般女孩那么叽叽喳喳,每天总是安安静静的。如果她不是老头子和外头的女人生下来的,霍启明一定不会讨厌她。然而她是,他就没有理由也没有原因地讨厌上了她。
尤其是得知霍丽明喜欢上了连家骐,而老头子也想极力促成这门婚事,不惜以部分资产作陪嫁。这无形中等于动了霍启明的奶酪,他就更加不喜欢这个妹妹 了。因为她的存在让他的利益受到了威胁。
平时霍启明是不太答理霍丽明的,但是今天他却主动开口问道:“丽明,最近有没有和家骐见面呀?”
霍丽明看着他翕动的嘴唇,明白了他的意思,有些赧然地一笑:“没有,连氏企业有意明年在香港上市,他最近比较忙。”
霍启明皮笑肉不笑:“家骐忙吗?那他今天中午怎么还有空请叶田田吃饭啊?丽明,家骐恐怕是不太想见你吧?所以故意找借口推托你。”
霍丽明脸色一白,整个人顿时就僵掉了。看着她这副模样,霍启明却心情大好地吹起了口哨。给别人制造了不痛快后,他的心里就没那么不叫痛快了。
周一早晨八点左右,叶田田接到连家骐打来的电话。一如既往的言语简洁:“你今天有空吗?我让人带你去新工作地点报到。”I
“下午吧,我下午没课。”
“那下午两点,你到校门口等我的车。”
在约好的时间,叶田田等到了要等的车。车里坐着一个司机模样的中年人,下车替她拉门:“叶小姐是吧?连先生让我来接你。”
司机驾车载着叶田田一路南行,很快出了城,开上了近郊的—处山岭。进山的路口有自动铁门应声开合,车子一进去,就如同进了绿色的海洋,修得平坦宽敞的山路两旁植满葱笼绿树,繁茂青翠的枝叶有如绿云出岫般族拥在一起,形成一片蔽日绿荫。
车行至半山时,一个L形的拐弯后,视野中突然跃入一片缤纷色彩。叶田田定晴一看,发现那片缤纷色彩其实是无数姹紫嫣红的鲜花。原来从半山开始,处处皆花坞,百花千齐繁似锦。
难以置信地下了车,叶田田看着眼前有如天然图画般的斑斓花海又惊又喜:“好美呀!”
真的是很美,美得无法用笔墨或文字去形容与诠释。
视线所至的范围内,所有土地都被五彩缤纷的鲜花覆盖。不同颜色的花朵间隔有致地分区种植着,或深红、或浅碧、或橙黄、或艳紫、或粉蓝、或纯白的各色繁花,如同鲜艳的彩笔挥洒,将半山绘成一片如梦如幻的唯美世界,仿佛彩虹落人间。
叶田田情不自禁地走进花田,径绕花树,人绕花转,漫中百花丛中,清馥花香时淡时浓的丝丝萦绕,她简直要忘情地沉醉了。在大都市的水泥森林中待得太久的人,最是无法抗拒这样迷人的自然景致。
花海深处,有个人突然站起来,朝她微笑挥手:“嗨,你是叶田田吧?”
那是个浓眉大眼的男子,大概三十出头的年纪,一身蓝色工装,洒脱开朗的笑容,是很容易令人放下戒心心生好感的那类人。
叶田田也微笑回应:“是的,我是叶田田,请问您是……”
“我叫曾少航,以前和家骐念同一大学,不过不同系,也年长他两级,算是同校师兄。这个彩虹花圃是我们起合伙搞的,他昨天打电话给我说要安排你来做课余工,欢迎欢迎。”
“谢谢曾先生,不过我对养花一窍不通,以后工作时还要请你多多指教。”
“不懂没关系,慢慢来好了,我也不指望你一下就能成为花博士,走,我先带你参观一下这里。”
叶田田在曾少航的带领下参观了彩虹花圃,这里种了个少观赏类花卉,还有一个很漂亮的玻璃温室是专养兰花的,另外有十来个工人负责日常的花卉养护。 曾少航本人是学园艺专业的,是这方面的行家。花圃的日常工作都是由他一手打理,连家骐是只投资不管理的股东。
“不过家骐对种花养草也挺有兴趣的,那是他的业余爱好之一。他有空时会经常过来坐一坐,看一看。”
参观完整个花圃后,曾少航又领着叶田田去了山头的一栋小木屋,那间小木屋盖得很别致,尖尖的屋顶,高高的烟囱,原木的颜色,没有经过任何粉刷,还是那种质朴的深褐色。这样一幢小木屋立在花海之上,简直像从童话故事里跑出来的。
“这是我家,进去坐坐吧。介绍你认识一下我太太,她和我与家骐都是同一所大学毕业的学生,彼此都是很熟悉的老朋友了。”
曾少航的太太是一个不算很漂亮但却很有味道的女人,她穿一件波西米亚风的大花裙子,留一头弯弯曲曲的长鬈发,微褐的肤色,大眼睛,深酒窝,鼻梁很挺,有点像混血儿。
曾太太含笑把叶田田迎进屋,拿出自己亲手做的玫瑰花馅小酥饼和桂花糖来款待她,配的是茉莉花茶。
桂花糖和玫瑰馅小酥饼的味道好极了,配上茉莉花茶更是香甜可口。叶田田忍不住一连吃了好几块,唇齿间留满花香。曾太太见她喜欢,还特意包了一盒点心给她:“带回家去慢慢吃吧。”
叶田田有些不好意思:“这怎么好意思呢,曾太太,吃了还要拿的。”
“没关系,自己做的小点心,有人爱吃我倒是高兴呢。”
“曾太太,你做得真的很好吃。”
曾太太堯尔一笑:“你不用叫得那么客气,什么曾先生、曾太太的,我的名字叫陆晓瑜,你就叫我晓瑜,叫他少航就行了。”
遇上这样没有架子的老板夫妇,叶田田没有任何异议地笑着点头:“好啊。”
第四卷 爱情的萌芽
叶田田的心已经发了芽——一株爱情的芽,柔弱的、瑟缩的,却也是固执的、顽强的,芽瓣一点一点探出头来。像春雨淋漓中的小草,哪怕头顶正压着一块石头,也阻挡不了嫩芽的萌发。
叶田田非常喜欢彩虹花圃,可以说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个缤纷天地。
尽管曾少航对她说,她双休日有时间过来帮忙就行了。可是只要是没课的时候,她就会兴致勃勃地跑去花圃。虽然花圃在城外南郊,但从学校搭公车出城正好有一班是直接经过山脚的,坐上约半个多钟头的车就到了,非常方便。
花圃里的活计叶田田其实帮不上什么忙,连给花儿浇水这样不需要技术含量的活都有自动洒水装置完成。顶多跟在花工后面打打下手,学着松松土、施施肥什么的。此外,她还跟着陆晓瑜学起了插花和利用可食的花卉做甜点。
陆晓瑜是学英语专业的,毕业后做了SOHO(家居办公)一族的专业翻译,专门负责翻译金融方面的英语资料或文件。因为在家工作比较随心所欲, 所以她有大把时间和心思美化她的家。小木屋外面是锦绣花海,小木屋里面也处处插满了美丽的花。花在她手里,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还可以烹饪成精美可口的小点心。
陆晓瑜首先教叶田田做玫瑰酱。
先带着她一起去玫瑰花坞摘花,精心挑选那些花瓣厚实、颜色鲜艳的红玫瑰。摘回两小筐玫瑰后,再将花瓣一片片轻轻摘下,用清水洗净、阴干,就可以进入正式的制酱过程了。
大朵小朵的红玫瑰花瓣先薄薄地铺一层在白瓷碗底,再均匀地洒上—层细白砂糖。然后,再如此这般一层花瓣一层糖地慢慢累积。花瓣薄薄地铺,砂糖均匀地撒,一边铺,一边撒,一边用擀面杖轻轻地捣。用不了多久,花瓣和砂糖就混和成了糊状的玫瑰酱,颜色鲜艳,味道芳香。
陆晓瑜找出两个漂亮的玻璃瓶,把做好的玫瑰酱分别盛进去,再浇上一层金黄的蜂蜜进行腌渍,然后将瓶口密封起来。
“好了,过一两个月再打开,就是散发着浓郁芳香的甜酱了。可以抹在面包上吃,也可以冲成玫瑰露喝,还可以加在牛奶或红茶里面,或者是用来烤玫瑰蛋糕、熬玫瑰粥……反正用途多得很了。不仅美味,而且美容,女孩子吃最好不过了。”
做好的两瓶玫瑰酱,陆晓瑜都让叶田田带走了,还顺便送了她一瓶自己之前做好的玫瑰酱。
叶田田把三瓶玫瑰酱拿回学校后,送给游星一瓶,自己留了一瓶,另外一瓶准备拿回家给妈妈吃。
游星似乎心情不太好,接过玫瑰酱随口道了一声谢后,就愁眉苦脸地对叶田田说:“刚才罗天宇的妈妈给我打电话了。”
叶田田不解:“她打电话给你干吗?”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