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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夜幻·绝尘书 语笑嫣然
楔子
原本是曙光微透的清晨,现在却换成了疏影横斜的黄昏。
原本坐在贫瘠的自家小院里,捧着一本捡来的书,此刻却锦衣白袍,踩着一片纤细的竹叶,飘然地悬浮在半空中。
较低的竹林中,征友几名形态猥琐的山贼,围着一名途经此处的单身女子,并对其动手动脚。它们已经撕破了哪个女子粉红的衣衫,直到竹林顶上的白色身影出现,他们才停止了所有的动作,面露惊恐慌乱的神色:
“‘玉面飞骑’姜晨峰——”
山贼们丢盔弃甲落荒而逃。
可是,半空中的男子还在发怔,他怎会是“玉面飞骑”姜晨峰呢?那不过是他刚才看的那本书里的男主角之一,姜晨峰俊朗潇洒,器宇轩昂,乃是故事中所描绘的——东离国叶荒城中行侠仗义的少年英豪。可是他——它是阿洵,一个客栈的店小二,五短身材,眼耳口鼻生的没有一点儿可取之处,他甚至穷得连老婆都讨不起,只能眼巴巴地望着那些婀娜多姿的美女,经过他的面前,却牵着别的年轻公子的手,或者是对他投来鄙夷的目光。
他什么时候变成姜晨峰了?
他一紧张,想要从那片竹叶上跳下来,结果,脚底的气流泄去,他像沙袋似的砰的一声摔在地上,摔了个四脚朝天。
这时,刚才那位被欺凌的少女粉面含春,笑盈盈地奔过来,一把抓住阿洵的手,搁在胸口:“你是姜晨峰?你真的是姜晨峰?啊……我居然被‘玉面飞骑’救了,我……我……”女子激动得说话都有点儿结巴了。她又低头看了看阿洵,娇滴滴地道,“姜公子,为表谢意,明日正午,小女子在河边的银楼画舫设宴款待公子,公子可一定要来哦——嗯,到时候,公子要小女子如何报答,尽管出声便是。”
阿洵长大了嘴巴,瞪圆了眼睛,看着那春心荡漾的美人儿羞答答地跑开了,半晌,磨了磨牙,剧烈地长叹一声:
“美女啊——”
(楔子完)
§ 叶荒城
阿洵没有去银楼画舫。
他用了一夜的时间,摸索、思考,大致明白了事情的走向。此刻,他真的是姜晨峰了。他从镜面般的河水里看见自己的倒影,那是一张曾经并不属于他的脸。那张脸,英俊、完美无瑕,仿佛是天神般光彩照人;那副身板,亦是颀长挺拔,跟他原来的短粗截然相反。他的锦衣,墨绿镶边,白色的袍子绣着一株淡雅的兰草,银质的护腕,趁着纤长而有骨节分明的十指,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书里面所描绘的,独属于姜晨峰的俊朗。
他凭着对书中文字的记忆,进了叶荒城,找到了姜府。府里的家丁和丫鬟都对他行礼,称他小少爷,他问他们现在是什么年代了,他们都用一种“小少爷又不知到哪里去花天酒地喝的脑袋不清醒了吧”的表情看他。
此刻的年代,正和书中的结尾处描述的一样——比阿洵曾经生存的年代,足足早了一百年。
阿洵进入书中的世界了。
他基本上有九成笃定自己的这个念头。
他变成了姜晨峰,从外貌到声音,甚至连功夫和记忆,都是姜晨峰的。只不过身为阿洵的那部分记忆还在,他有点儿激动,也有点儿害怕。可是一想到明天就能跟美人儿享宴游河,这还是生平第一次受到如此尊贵的待遇,他兴奋得全身的毛孔都在跳舞。
沐浴更衣——
就在阿洵除下银质护腕的那一霎那,镜子里的他,突然发出一阵银白色的光芒,转瞬功夫,光芒消失,他变回了阿洵。
矮矮的,五官丑陋的阿洵。
他猛然吓了一跳,重新将护腕戴上,一瞬间他又变回了英俊的姜晨峰。反复几次,每一次都是在他摘掉护腕以后,他就变回了阿勋;戴上护腕,他才能是万人迷姜晨峰。
这其中的缘由谁也无法解释。
但重要的不是解释,而是结果,是目前正在发生的事。翌日阿洵没有去赴约,银楼画舫中的富家小姐,伤心失望地等了很久。后来她才知道,就在她的姜晨峰前来与她相会的路上怡红院的如花姑娘勾走了姜晨峰的魂,姜晨峰流连温柔乡,被如花姑娘迷得七荤八素的,喝了整整十大坛女儿红,大醉三天三夜不醒。
富家小姐伤心欲绝,可是她坚持要在画舫等姜晨峰。阿洵醉了三天三夜,她便等了他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只站在画舫的桅杆上,好像随时都要跳下来。这个消息轰动了整座叶荒城,许多人不辞辛苦地前来观看那痴情的富家小姐,富家小姐的爹娘在岸边哭断了肝肠,它们的女儿却欢喜地说我一定要等到他来见我,我要让他知道我爱他的决心。
她好像有点儿疯了。
阿洵在怡红院醒来的时候,从如花姑娘口中得知了此事,心里一慌,疾速朝着画舫奔去。那时画舫已漂移至江心,与堤岸相隔了二十余丈,桅杆上的富家小姐远远地看见阿洵,突然狂喜,挥着手喊:“你终于来了,你终于来了,你等着,我这就过来见你……”
说罢,她竟勇敢地纵身一跳。
她竟然等不及,想要自己游上岸。围观的人们顿时骚动了,阿洵也惊愕得不知如何是好。却只听得一声惊呼,水中的女子开始挣扎,胡乱地扑打着水面,大口大口的水呛进她的嘴里。
她便那样死了。
事情在叶荒城里成了笑谈,都说,“玉面飞骑”迷死了一个活生生的美人儿。阿洵听罢府中下人的议论,哭笑不得。
但是,总觉得心理压抑得慌,说不出其中怪异二级暗色的滋味。
眼皮也老是跳。
没过多久,阿洵正在后院跟丫鬟们逗笑话,谁的笑话若是能惹得他发笑,他便陪谁去郊外放风筝,丫鬟们争先恐后,好不热闹,突然听得背后一阵轻咳:“辰峰,你又在胡闹了——”阿洵回头一看,有一个着青衫灰袍的男子,豪迈潇洒,左耳上还戴着一颗黑色的耳钉,在那放浪不羁的外形之下,却装着严肃稳重的灵魂,这不正是书中所描绘的,姜晨峰的兄长,姜临绍?
丫鬟们吐了吐舌头,道了声“大少爷您回来了”,然后纷纷退下。
姜临绍的背后,款步走出了一名红衣女子,那艳丽的容貌,举世无双,一瞬间满园的娇花都被衬得黯然失色。阿洵不用细想便知道,这女子,便是时刻跟随在姜临绍身边的,如贴身婢女般,也是左膀右臂的紫官姑娘。
最神气的是,她还是当世第一美人儿。
阿洵嬉皮笑脸地凑上前:“紫官姐姐,你回来了,小峰好惦记你呢。”书中说,姜临绍带紫官去了遥仙岛办事,而书的内容,就在那里戛然而止了,没有下文。阿洵正在纳闷着,作者何以只写了一半,这里头莫非有什么玄机,哪知道,自己就被稀里糊涂地卷进书中的世界来了。
书中的姜晨峰,一向喜欢与紫官斗嘴说笑,它们是一对欢喜冤家。
但在紫官的心里,隐晦地深爱着的人,是他的哥哥姜临绍,而姜晨峰爱美人,将她们当做天上的彩霞一般欣赏,但却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他从来都不曾对哪个女子动过真感情。紫官睨了一眼阿洵,故意配合:“冤家,你惦记着我,我可未必惦记着你呢。”说话间姜临绍已独自回房了,他对自己弟弟的那一副风流成性的脾性早就习以为常,也无话可说。他梳洗一番后便早早地歇下了。
第二日,叶荒城里又出了件怪事。
城南和城北两家怡红院的花魁,为了争夺某位富家公子,双方大打出手,花魁甲抓烂了花魁乙的眼珠子,花魁乙咬断了花魁甲的耳朵,两个人双双身亡。悦来客栈里,有一位极斯文秀气的官家小姐,路经叶荒城,对客栈厨师做的菜赞不绝口,竟活生生地撑破了自己的肚皮,死状极为惨烈。
还有人称“挂面西施”的年轻老板娘,见客人付账的时候不慎落下了两锭黄灿灿的黄金,她贪念顿起,抓了金锭就跑,结果撞上了疾驰中的马车,当场死亡。可那老板娘素来为人厚道,从来也没多收过客人一枚铜钱。
第四桩命案出现的时候,阿洵正在家中后院的凉亭里嗑瓜子。姜临绍走进来喊他,他才恍然想起,姜家的兄弟素来嫉恶如仇,对城中的治安也是很维护的,又有其是遇上常理所不能解释的怪异之事,它们力所能及,必然要管上一管。
阿洵只好丢了瓜子随姜临绍和紫官一起,前往义庄检查尸体了。
死者是一名年轻貌美的舞娘,据说是舞娘前两天烫伤了左手,皮肉都烂了,舞娘嫌这只手难看,于是自己抽刀砍断了它,然后,失血而死。姜临绍皱着眉头仔细地看了看尸体,狐疑的双眸,渐渐露出微光。
§ 腐骨山
传闻中,饕餮指一直被腐骨山上,一个叫做窃香门的神秘教派掌管着。姜临绍上一趟去遥仙岛,恰好听闻有人议论饕餮指和窃香门,所以才对叶荒城接连发生的怪事有此猜测。他们马不停蹄地赶到腐骨山,经过几番打听,终于找到了窃香门的所在。
繁花似锦。
云影天光景色旖旎。
窃香门的门主是一名年轻的女子,名叫灵素。她双目失明,空洞的眸子,像一口枯井。但她清秀飘逸,性情也极为冷傲孤僻。
“饕餮指害人?嗬,笑话!我窃香门历来遵从祖训,将饕餮指以圣物镇压住,严加看守,怎会容许它流落民间,肆意为祸?”美人儿灵素柳眉一蹙,不怒自威,轻轻一幅绣便命门下的人将访客赶走了。阿洵等人吃了闭门羹,在离窃香门最近的飞鹤客栈歇了脚。
那天夜里,他们挑灯夜谈,想着如何能让灵素的态度软化,愿意与他们合作,共同追查清楚这件事情,但是讨论却毫无结果。阿洵呵欠连天,一个劲地只想睡觉。紫官骂他:“你的态度能不能不要这么轻慢,好好向大少爷学学不行吗?”
阿洵摸了摸耳垂,嬉皮笑脸地说:“改天我也去穿个耳洞,紫官姐姐就喜欢我,不喜欢我大哥了。”
紫官的脸顿时羞得绯红:“呸——再说我割了你的舌头!”
姜临绍无奈地站起身,负手仰头望着窗外皎洁的明月,突然见院中的梨花树下,有人影一闪,他警觉地飞奔出去,那人影踉踉跄跄,几乎跟他撞个满怀。
“灵、灵素姑娘?”
众人顿时一愕。
2010…12…31 13:46 回复
水晶莓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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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会员5 12楼
窃香门的门主灵素,双目呆滞,却饱含热泪。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几位,我错了。原来白天阿洵等人离开窃香门以后,灵素左思右想,觉得不妥,于是便到密室查看。饕餮指存于密室之中,用九曲玄冰做匣,封印镇压。灵素进取的时候,饕餮指尚在,但她仔细地看,那九曲玄冰上却有了摩擦的痕迹,想必是被人不止一次地开启过。灵素心中狐疑,却冷不防地遭到门下弟子的暗算。
〃那弟子,是我新收的孤女,名叫拂晓。因为密室的钥匙一直都由门中四到五名弟子保管着,拂晓也是其中之一。窃香门素来平静,我也不曾对任何弟子严加苛刻,所以,拂晓才有了可乘之机,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几次三番拿了饕餮指,下山害人。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