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路云飞忽然心中一动,道:“据说曲君武与高察尔王爷的交情并不太好?”
“何止不好,这两人简直大有过节。”
“那么这七颗乌寒珠,必不是高察尔王爷送给曲君武的?”
丁兆雄苦笑了一下,道:“但是这七颗乌寒珠,却已在曲君武的手里,否则,黄衣三魔怎会听他的差遣?”
路云飞沉吟了起来,突然摇头道:“不对!不对……”
“什么不对?”
“这件事我们可能太过主观了,黄衣三魔并没说是曲君武他们来的,事实上他们也未必就只有曲君武才能差遣。”
“难道你认为他们不是曲君武派来的?”
“想我们离开这个是非圈的人,并不只有曲君武一个呀?”
“这倒不错。”
“一定还有另外一些人,也想将我们除掉!”
“会是哪些人呢?”
“一时还不清楚。”
“你敢肯定这一点?”
路云飞吸了一口凉气,苦笑道:“虽然我不敢肯定,但是我觉得,黄衣三魔并不是曲君武派来的。”
丁兆雄眉心一皱,不由也陷入沉思。
想了半天,却仍想不出是谁来。
路云飞虽然也不知道,但心中已有个模糊的概念。
路云飞本来预料黄衣三魔会在今晚再来的。
但这一次,他料错了!
黄衣三魔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因为他们离开胭脂院不久,立刻便被十九个红衣人团团围住。
除了十九个红衣人外,还有两个中年人,其中一个肩扎白布,曾经受过伤。
这十九个红衣人,就是五英山庄近十年来最杰出的年轻武士,他们的武功,虽然不算很高,但他们的精神却十分可怕。
因为他们是雷万英在十年前开始亲手训练的。
雷万英训练他们最主要的一课,就是要有一种不怕死的精神,只有不怕死的精神,才可以练成一套不怕死的武功。
雷万莫教他们学的,就是不怕死的武功。
黄衣三魔,从未见过这种场面——十九个拼命的红衣武士,一齐向他们拼命,出手招式全是只攻不守的拼命打法。
于是,名霸江湖数十年的黄衣三魔,全都在这十九个一齐拼命的红衣武士手下丧命。
十九个红衣武士,死了三个,伤了三个,这六人都不是谢不仁出手打伤或是打死的。
至于吕煌和符猎,他两个已成了强弩之末,连一点还手力量都没有,十九个红衣武士一涌上来,这两个就先倒了下去。
连那两个站在一旁的中年人.也为之大出意料之外。
他们实在想不出,砒霜掌吕煌和穿肠爪符猎为什么竟然如此不堪一击?
这两个人就是五英中的秦起英和燕如英,下令围截黄衣三魔的人,当然就是雷万英。
雷万英能够雄霸一方,抗御曲君武的野心进袭二十年,决非事出偶然,更非侥幸所致的。
吕煌和符猎,如果不是身染奇毒的活,五英山庄的十九个红衣武士,绝不会如此轻松的完成任务,那战况,也一定会更惨烈。
但如今,秦起英和燕如英还未曾出手,黄衣三魔便已全部丧命在红衣武士手下。
真正理由,只有黄衣三魔才会知道。
所谓天作孽尤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路云飞只看出吕煌身染奇毒,其实符猎身上的毒,比吕煌还更严重。
严重到令符猎连一句话都未曾讲过,因为他一开口动气,体内的毒力就会发作得更深,更快。
吕煌和符猎中毒,并非由于练功失慎,走火人魔,而是两人曾经为一本练毒的秘笈,大家拼过一次命。
结果,两人都受了内伤,而且因此引致本身所练的毒功的毒气,渗进了体内,唯一能救他们性命的,似乎就只有那七颗价值连城的乌寒珠。
乌寒珠,本是柴达木高察尔王爷的宝物,但现在那七颗乌寒珠,已落在另一个人的手里了。
黄昏。
雷万英亲自来了天堂镇。
胭脂院的西院,总共有七座大院,十一间花厅,现在西院已暂时停止接待宾客,变成了雷万英的大本营。
五英山庄的三大首脑,都在胭脂院的玉月厅中。
路云飞与丁兆雄也在座上。
现在胭脂院已变成了一个固若金汤的城堡。
尤其玉月厅的四周,更加布满临时设置的关卡,就算是一只小麻雀,想飞渡进人这里一百丈内,亦绝无可能。
因为雷万英已下令,无论是飞来的,或是爬进来的飞禽走兽,都一律格杀勿论,如果是人,更加不必理会来者是何方神圣,总之先斩后奏。
雷万英对于自己的下属,一向充满信心。
他对于自己所发出的命令,更加充满信心。
虽然公子堡曾数次击败五英山庄,但雷万英仍然对自己的属下充满信心,对自己充满信心,对五英山庄充满信心。
因为公子堡未曾赢取最后的胜利,而五英山庄也未曾面临到最后失败。
雷万英深切了解,公子堡与五英山庄之间,必定会发生一场最后的战役,那一战的胜利者,才算是真正的大赢家。
路云飞自始至终,从未低估过五英山庄的实力,那当然是因为雷万英仍然有庞大的实力在。
在灯光之下,今夜雷万英的脸色似乎很好,心情也好像很开朗,因为那十九个红衣武士已贯彻地执行了他发下来的命令,将黄衣三魔杀死。
黄衣三魔绝不是三个泛泛之辈,容易对付的人,不但不容易对付,同时要邀请他们办事更不容易。
雷万英在这儿的耳目向来十分灵通,黄衣三魔还未到天堂镇,雷万英便已得到消息,知道他们会来找路云飞和丁兆雄。
雷万英本也以为黄衣三魔是曲君武邀请来天堂镇的,主要目的是对付路云飞和丁兆雄,但现在他已不这么想。
指使黄衣三魔的人并不是曲君武。
因为,乌寒珠并不在曲君武手里,而且连曲君武也在派人调查,黄衣三魔是什么人邀请他们来天堂镇的。
雷万英开始怀疑两个人其中之一。
因为五英山庄里,出了奸细,而这个奸细,已将五英山庄中不少秘密泄漏了出去,这个奸细正在密谋计算雷万英和他的朋友。
所以,这个奸细将黄衣三魔弄到天堂镇来,目的就是要借刀杀人。
先杀路云飞和丁兆雄,再杀雷万英。
可惜,黄衣三魔这一次弄得实在太不像话,除了谢不仁还没有什么问题之外,剩下两个简直就是废物。
这一点,完全出乎阴谋者意料之外。
而且,雷万英认为这个奸细,就是秦起英和燕如英其中之一。
雷万英突然向燕如英道:“黄衣三魔已经死了,你有什么意见?”
燕如英摇头道:“没有。”
雷万英又问秦起英道:“你呢?”
秦起英微笑道:“吕煌和符猎这两个人,货不对路。”
雷万英叹了口气道:“这两人身染奇毒,而且毒已极深!”
秦起英道:“除了乌寒珠,天下间大概已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救得了他们了。”
雷万英忽然道:“罗飞在曲君武的公子堡里,已经有十多天了吧!他是否真的想置我于死地?”
“不会。
“不会?”
“是的,他要杀的人,绝不会是大哥。”
“你为什么这样肯定?”
“如果他真要杀你,他岂会自露行藏,唯恐天下不知?”
“既然他不是要杀我,那么他要杀的人是谁?”
燕如英接口道:“他要杀的当然是曲君武了。”
雷万英笑了,他很满意他们的答复。
停了一会,雷万英才道:“不错,罗飞要杀的人就是曲君武。”
路云飞插口道:“罗飞和曲君武有仇?”
雷万英道:“当然有,而且是不共戴天之仇。”
“曲君武杀过罗飞的父母?”
“不错。”
“什么时候?”
“在十二年前,罗飞的父亲罗南,死在曲君武安排的由卜大庆出面的血宴毒酒阴谋。”
“罗南?这个名字好陌生。”
“罗南这个名字,你当然会感到陌生了,因为这个名字根本就是假的,甚至连罗飞这个名字也是假的。罗南的真名是罗志远。”
“他为何要用假名?”
“名字本来就是一个代号,真的假的又有什么关系!”’“雷庄主何以知道?”
“这些都是罗飞亲口告诉我的。”
原来,罗飞在未曾大闹胭脂院前,便已秘密拜会过雷万英,他将自己的一切计划,向雷万英透露。
他说,他要混入公子堡。
所以,首先他要布局,使曲君武以为他和雷万英之间有仇,其实,他一切都是在演戏,制造假象。
这幕戏只要瞒过曲君武,他就有机会混人公子堡。
在十月初七那天,雷万英将会发动一次总攻击,罗飞(奇*书*网^。^整*理*提*供)就在那天暗杀曲君武。
雷万英点头同意了。
梅婆子被罗飞杀死,是因为她已经越来越不听雷万英的命令,雷万英早有意要将她除掉了。
任何人不听雷万英的命令,都只有一条死路,但那十三个死在罗飞剑下的妓女,却死得太冤枉了点。
而燕如英之受伤,当然也是其中一幕戏。
而于这些戏能否瞒过曲君武,雷万英可就不管了,因为即使罗飞失败,对五英山庄也毫无影响。
在雷万英的面前,有两壶酒。
雷万英忽然对燕如英道:“如果我要你将这两壶酒都喝掉,你敢不敢喝?”
燕如英没有马上回答他的问话,看了看酒壶,却反问道:“是不是这两壶酒都是毒酒呢?”
雷万英笑道:“你只请对一半。”
“一半……”
“因为其中只有一壶是毒酒。”
“既然两壶都得喝下去,无论哪一壶有毒,喝下去就必死无疑了?”
雷万英也没回答他的问话识道:“现在我要你两壶都喝下去!”
路云飞和丁兆雄脸上都现出惊愕之色,不知雷万英在搞什么花样。
燕如英却眉头也不皱一下,拿起了酒壶,仰头都装进肚子里,两壶酒喝完,燕如英连一点异样都没有。
雷万英大笑道:“你果然对我充满信心。”
燕如英也笑笑道:“大哥既然要我喝下两壶酒,就算明知一壶有毒,我也不会不喝的。”
雷万英大笑道:“好,好,我告诉你,你先喝下的那一壶,的确是毒酒,但是,第二壶却是解药。”
“未知大哥用意何在?”
“只不过试试你的胆识。”
燕如英默然。
雷万英突然冷冷一哼,盯视着燕如英道:“你以为连毒酒都敢喝,便足以表示你对我很信任,很忠心?”
燕如英脸色微微一变。
雷万英又冷笑道:“燕如英,直到现在,你终于现形了,你连毒酒都敢喝,显见那七颗乌寒珠已在你手里,黄衣三魔就是你从中捣鬼的!”
燕如英面色再变,手中突然撒出一蓬红色烟雾。
雷万英怒道:“你竟用亡魂散?”
一蓬红色的烟雾散开后,雷万英、秦起英、路云飞、丁兆雄等纷纷后退数步,闭住了呼吸。
这刹那,燕如英转身飞掠出外。
雷万英怒道:“燕如英,你跑不掉的!”
可是,燕如英已在刹那之间,冲出了重围,负责关卡的人见是燕如英出来,并未加以拦阻。
亡魂散是一种含有剧毒的烟雾散药,幸亏众人避得快,否则全遭了毒手。
雷万英突然向秦起英道:“从今以后,五英山庄就剩下你和我二人了。”
话声一顿,转向路云飞道:“十月初七,曲君武的七十大寿,我本来想送份大礼去的,但现在我改变了主意。”
路云飞道:“你本来想送什么?”
“一口棺材。”
“无论是谁,都绝不会喜欢别人送一口棺材的。”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