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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反射地说完之后,陈瑜才有那么一秒钟的怔忡——他真的,已经变回陈瑜了。
来者姓高名煜,长相倒也不坏,白白净净、清清爽爽的,不过眉眼总有几分不正经的样子,看着就容易让人觉得此人是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徒。
不过陈瑜却深知高煜很有几分能耐,看上去冲动好骗,其实头脑灵活心思多,特别会赚钱。而高煜正是陈瑜高中时的同班同学,上大学时又在一个学校里,性情爱好又颇为相投,因此倒也勉强算是陈瑜的密友之一。
关于美人这个外号,倒不是因为长相问题,而是因为陈瑜名字的谐音。
本来光他一个人,也不至于会被取这个外号,但不幸在高中的时候,他同班有另外一名同学姓骆名彦,合起来恰好是“沉鱼落雁”的谐音,所以有一次被人无意间连着一起叫,就立马被人反应过来,起哄取笑了。
之后两人被合称为“沉鱼落雁二大美人”,恰恰又都是男生,不得不说是十分尴尬。
幸好高中毕业了,大家各奔东西,这个外号也就没什么人叫了,高煜因为跟他一个大学,算是为数不多还时常拿这个外号来取笑他的人。
而陈瑜至今仍记得很清楚,当年那个带头起哄的人,正是高煜。
此时见到高煜,陈瑜倒是被勾起了几分怨念,没好气地道:“你小子怎么来这里了?我记得你家离这里起码有半个小时的车程吧?”
高煜依旧嬉皮笑脸的,答道:“来特意看你啊,不感动吗?你这样可太伤我的心了。”
陈瑜眉毛一挑:“得了吧,你又不是神仙,怎么知道我会在这个时候出门?又没事先约好。”
高煜这才如实说道:“本来是来接小丽出去玩的,不过她又临时改变主意了,丢下我去跟她那些女性密友出去逛街,叫我直接回去,我想着你也住在这附近,就来过来看看能不能撞上你。”
陈瑜知道,高煜看着有点花,对于女友于丽却呵护备至,可以算是“二十四孝”的模范男友了。
他跟高煜这么嬉闹一番,心底积攒的郁气倒是去了不少,脸上也不再布满阴云。
这一下,陡然却觉得肚子有点饿了,正想好好安抚五脏庙,只听高煜说道:“看来你也没什么事的样子,走,一起去吃个饭吧。咱们也算好久不见了。”
陈瑜也就答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PS:琳妹子还没正式登场,下章会好好吐糟她哥的。
关于更新:
其实大家的怨念我都看在眼里,但我工作日每天外出差不多12个小时,回家后基本上就是放松一下然后睡觉了。真要保持隔日更一章的话估计得每天2点睡觉,6点起来,但这样我身体肯定坚持不了几天。
目前是一周更两章,我也努力向一周三章前进了,但……似乎有点艰难┭┮﹏┭┮。
关于具体更新时间,一般来说,周一到周五,晚上9点之前还没更新的话,那么当天就不会更新了。周末不定。
其实我建议大家可以每日或者隔日来看一次有没有更新就行了,不用总刷QAQ。
正文 第103章 八十五、剥茧抽丝
晚饭吃得还算尽兴;高煜请客;弄了个包厢;叫了不少海鲜。
陈瑜慢慢饮着啤酒,心里倒是有点怀念起在小说世界里的清淡食物来。调味品是没有现代这么多,但味道着实不错;摆的样式也像一幅图画似的。
吃过晚饭后;陈瑜跟高煜就各自回家了。作为多年的好友,高煜已经很了解陈瑜的宅属性;也就不浪费口水邀请他去外面玩了。
陈瑜一个人漫步回到家里;按照习惯开启电脑;打开正在连载的小说文档;却不禁立刻发起怔来。
……他此时实在提不起心思去写文。幸好之前还攒了点存稿;可以不必担心断更的问题。
鬼使神差的,陈瑜打开了网页,搜寻到了他的第一篇小说《剑惊天下》——也即是楚云霄作为主角的那篇小说。
这是他的第一篇小说,也是他的第一个坑文。还是当年他在大学时抽空写的,曾经耗费了不少心血,光是为人设/场景/武功/法术等等都写了好几万字,后来因为赶毕业论文才暂停了更新,等到论文交上去了,却蓦然失去了动力,就彻底坑掉了。
之后陈瑜索性弃了这个名叫“执笔落墨”的马甲,起了个新笔名叫“暮雨”,继续一个网络写手的写作生涯。
当然,后来那些文,他都完结了,而且还保持了日更五千,否则也混不到签约作者,虽然目前达不到大神级别,但也勉强算是半个粉红了。
虽说写的文多了,也渐渐有了一点人气和固定读者,但陈瑜心里最喜欢的,也至今印象尤深的,还是最初的那篇永远坑掉的《剑惊天下》。
甚至当初连载《剑惊天下》的时候,他都做不到日更,因为学业忙,也因为不想写崩了脑内设想好的情节,每一章总是反复修改才能发表出去。
而陈琳,也只追过那一篇《剑惊天下》。后来的文人气再高,陈琳也是不屑一顾地评价道:“各种随大流的情节,简直无趣至极,让人看过就忘!”
可是此时,陈瑜才点开《剑惊天下》的第一章,看到那些陌生又熟悉的文字后,倏然觉得他无法再看下去了,也无法面对任何有着楚云霄的小说情节。
陈瑜沉默了一瞬,找出昔日“执笔落墨”的账号与密码,在作者专区登录进去,删文以及笔名自杀。
反正这篇文已经坑了好几年了,也没什么人气,他也不用怕读者的怨念了。
做完这件事后,陈瑜只觉得有点心力憔悴,匆匆洗浴过后,倒头便睡。
第二天清晨,陈瑜正在半梦半醒之间,却陡然意识到身前似乎有一团极其明艳的光芒,绚烂得让他虽然闭着双眼,也能隐隐感受到那团光芒的亮度与炙热。
陈瑜慢慢睁开一丝眼皮,却立刻彻底清醒了。
眼前确实有一团耀眼金光,而那金光里面,竟渐渐呈现出一道修长身影来,形貌却是穆天齐的样子。然而穆天齐只是凡人里的风度俊雅,此人气质却超脱凡俗,隐隐流露出无上威严,却又容态温和可亲,让人心生既敬且畏之情。
陈瑜还是第一次这样完整地打量着“穆天齐”的身体,只感叹着就算是同样一个躯壳,不同的人果然给人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若说穆天齐是阴险毒辣的大BOSS,那么此人就像是正义公平的化身。
陈瑜心念一转,忍不住出声确认道:“……创|世圣尊?!”
“不错。”圣尊颔首,语气温和。“吾已修复魔界撑天柱,故而应约前来寻你。”
霎那间,陈瑜也不知道是该庆幸那四年的时光并非虚梦,还是该感叹圣尊毕竟言而有信,心情不禁有些复杂,神情有一秒钟的怔然,回过神来,才听见圣尊继续道:“……你可想好了要吾实现的愿望?”
“我……”陈瑜张了张口,却又收了声,一瞬间后,不由渐渐垂下眼睛,心道:我真的要立刻回去吗?这次回到那个世界后,可能就再也无法回来了……毕竟圣尊可不是能够任意使用的免费传送阵。
圣尊似乎看出他的犹豫不决,道:“不必如此为难,你若此时尚且无法决定,吾也可以稍后再来一趟。”
陈瑜闻言,忍不住抬头直视圣尊,脱口道:“真的?”
圣尊并不着恼,耐心地颔首道:“自然。吾从不虚言。”
说完,圣尊微一挥手,一道纯净如皓雪般的白光便在瞬间击中了陈瑜的额心。陈瑜只感到额头传来一丝温泉般的暖意,却又转瞬即逝。
陈瑜虽然知道圣尊不会无缘无故地害自己,却也不禁微带疑惑地看向圣尊。
圣尊立即解释道:“吾已施法,在你身上设下召唤之印,你若想好了,便以掌心按住额头,直呼吾三次便可。”
陈瑜微微一怔,道:“多谢。”
圣尊并未多做停留,轻轻颔首致意,随即陈瑜只见眼前那团金光似乎变得更亮了一些,而圣尊的身影同时开始变淡,不过顷刻间,整个人便已消失不见了。
金光也在圣尊完全失去踪影后,彻底黯淡下来,眨眼间已消散于空气之中。
目送圣尊离开后,陈瑜下意识地呼出一口绵长的气息,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精神紧绷。
而几乎没过几秒钟后,陈瑜却忍不住扪心自问道:我真的是因为不想舍弃这里的一切,所以才不愿意回去那个世界吗?圣尊既然可以随时往返两个世界,看上去法术也不是很难施展,应该也不会介意教会我这个法术……所以,这个根本不能作为借口。
——还是我……其实是……不想面对楚云霄?
想到此处,陈瑜心中立即一震,一时间不觉呆怔住了。
陈瑜与楚云霄分开已有三年多,独自一人在魔界更是待了两年多。
一个人待得久了,也等得久了,便仿佛连当初为什么要等待的心情也几乎淡忘了。
可是若说陈瑜现在对楚云霄已经毫无感情,却又大错特错了。
陈瑜并不擅长煽情剖白,但他至今还记得,在那寡亲缘绝情缘的百世轮回之中,在每一次的众叛亲离、一生孤绝之中,陈瑜为了保持平和的心境,为了让自己不会被仇恨怨怼控制而陷入疯狂,不由得不回想起他在现代时家人的温暖……以及当初成为穆天齐之时、与楚云霄一路的相伴同行。
到了后来,思念最多的,也最清晰的,是他在玉笥山上、楚云霄刚刚向他表明心意之后,那十余日短暂而甜蜜的时光。
有了那样永难磨灭的经历,陈瑜只觉得,他终此一生,恐怕也不可能放弃对楚云霄的感情。
陈瑜收回思绪,无意识地轻轻一叹。
——可我现在到底在犹豫什么?
——对了,圣尊难得才来这个世界一趟,我居然都忘了问他一句,关于楚云霄的情况……
陈瑜心头一紧。
——不过,圣尊承诺过不会对楚云霄袖手旁观,言下之意也是要保住楚云霄的性命。他能抽出功夫去修复魔界撑天柱,那么多半天界之事已经安定下来了。有圣尊这座大神在,楚云霄应该不会有事了。而且,圣尊是当着我的面答应看顾楚云霄,楚云霄真有什么不测,他也不应该不告诉我。
陈瑜心中念头翻转片刻,方才稍稍放下心来。
却在此时,“叮”的一声轻响从手机里传出,是新短信提醒的声音。
陈瑜微微一愕,只觉得刹时什么气氛都没了,有些哭笑不得地拿起手机,打开新短信一看。
发信之人正是陈琳,而她的话却是鲜红的一行大字:“刚才有人在企鹅上敲我,说你居然登录了你那个执笔落墨的马甲了!!但你居然不更新反而还把文给删了!!!!”
看着这好几个感叹号,陈瑜完全可以想象出陈琳此刻的心情有多么愤怒。
陈瑜有点意外,他真没想到至今还有人惦记着他那篇坑文。
可是就算再有读者惦挂着,他也真的没办法再写下去了。
陈瑜也不犹豫,立刻发了一封短信回复陈琳:“抱歉。”
陈琳几秒钟后就回信了:“你……没事吧?”
这次陈瑜却沉默了良久,才再次回复陈琳道:“你有空过来吗?我有点事想跟你面谈。”
陈琳很快就答复道:“给我一个小时。”
陈瑜知道陈琳的学校宿舍离这里虽然不算太远,但也不是很近,就算搭车也差不多需要半个小时。
而现在时间才早上七点,陈琳估计也是刚刚起床,也需要吃点东西填饱肚子。
陈瑜心里也不太着急,自己也起身去冰箱取了一包方便面煮上,再配上几块午餐肉以及一颗新鲜青菜,弄了顿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