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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的,偏生这两人一个讲的起劲,一个听的入神,像是天生有缘分一般。
至此,小晚秋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玩伴。
一个改嫁的歌女带着的拖油瓶,所有人都避而远之的雏鸡,因为他天生秀气又没有院子里男孩的剽悍劲,总是被那些冷眼瞧着他们家的人嘲笑。
小孩子不明白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说起话来不分轻重最是伤人,他们只知道把从父母那里听来的话用作自己最有力的武器,在他们父母拉着他们手说要离章陵远一点的时候,似乎他们就隐隐意识到,这是个可以欺负的人。
因为没有人会站出来保护。
章陵的母亲那时候尚还年轻,可以看到昔日在歌舞场里嬉笑怒骂的娇态,颇像个貌美又肆意的凤姐,人们偶尔也会说句真心话,而不是嫉妒她的样貌和唾弃她自甘堕落。
“她命苦,苦了一辈子。”
这是真的,做不得伪。
即使是改嫁跟了个老实的工人,这辈子也像是被打上了烙印,包括她的孩子。
爷爷奶奶第一次打小晚秋就是因为她死活不听劝,非要跟章陵一起玩。
那时候秦晚秋已经偷偷跟章秋联系很久了,大约是在夏季的某一次被奶奶看到晚秋跟着章陵在掏蚂蚁窝,老人直拍大腿,“小囡囡作死哦。”老人一边大呼秦晚秋的名字,一边把挣扎着要跟章陵一起的她抱回了家。
原本秦晚秋和章陵配合的十分默契,只是私下碰头,绝不给第三个人碰见,因为章陵说了,要是被别人知道他们是朋友,就会有魔鬼来拆散他们,他们就又要变成孤家寡人了,秦晚秋对章陵的这番话很是信服。
这件事刚被发现,两位老人就意识到对秦晚秋的是非观教育刻不容缓,连她每个下午必看的美少女战士也不给看了,老人决心要和秦晚秋促膝长谈,讲清楚跟章陵混在一起的严重性。
原本以为一向乖巧听话的秦晚秋会乖乖受教,没想到她捂着耳朵直摇头,用女童特有的尖细女高音大叫道:“我不听、我不听!”
爷爷彻底被她激怒了,狠狠打了她屁股一巴掌,她被突如其来的疼痛吓到,眼泪瞬间决堤,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一嗓子更比一嗓子哭号的响亮。
她小身板钻过两位老人的身子就跑到了卧室里面,还不忘说道:“我再也不要理你们了。”
奶奶也没见过这孩子委屈成这样,不禁责备老头子,“我说你怎么下手没轻没重。”
爷爷看着关着的卧室门摇了摇头,走到厨房斟了杯小酒闷头喝着。
奶奶看这一老一少闹到如此地步,敲了敲秦晚秋的门,没人应,便兀自做饭去了,孩子嘛,谁没挨过打,等他们想通了,就又是和和睦睦的一家,大人总是在为他们着想,为他们好的。
秦晚秋这厢正哭的伤心,忽然听到有东西砸他们家窗户的声音,打乱了她抽泣的节奏,好奇心战胜了委屈,她渐渐止住哭声,走到窗边踮起脚想要看看是什么东西在她伤心的时候还要来捣乱。
会不会是天上的鸟雀要来报恩?说不定上辈子他们就欠了自己恩情,秦晚秋一直对童话里的东西深信不疑。
仰着脸看了半天,还是不锈钢窗户的床沿,什么都看不到,她只好再拿来小凳子,踩上去顿时拔高,看见了院子外面正冲她挥手的章秋。
她费力的打开窗问道:“你干什么呢。”
章陵有些腼腆,“这不是怕你有事吗。”
秦晚秋委屈地哼哼了两声,却发现内心奇迹般地被治愈了。
章陵跟她说:“你出来吧,我带你去玩。”
秦晚秋有些胆怯,“我怎么出来啊……摔着怎么办。”
章陵不以为意,“我不是在这里接着你吗?就一平房你怕什么,有我呢。”
当小晚秋迈着小腿从窗户里面钻出去的时候,那是她第一次为了自己争取什么,她心中觉得无比刺激,就像拣到阿拉丁神灯,就像第一次坐上飞毯。
章陵牵着她的小手,跟她说:“走,我带你去买香芋蛋筒。”
那时候最好吃的冰激凌就是香芋蛋筒、冰砖和红豆冰棒了,其中又属香芋蛋筒为小晚秋最喜,那时候的蛋筒又和现在的麦当劳可爱多有很大不同,做工看起来粗糙,蛋筒外壳也通常是软掉的,但就是让人百吃不厌。
他们一人拿着一个蛋筒从小卖部一直逛到大院里唯一的娱乐设施,秋千前面,小朋友见到章陵来了都是一阵哄笑,插着队把他挤开不让他等到秋千,秦晚秋看着那群霸道的孩子小声对他说:“那我们走吧,我不玩秋千了。”
有明眼的孩子看到秦晚秋就提醒她,那时候他们已经会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你怎么跟章陵在一起啊,小心变得跟他妈一样。”
秦晚秋很是受不了他们这样欺负自己的朋友,就打抱不平,“你说什么呢,不要乱说话。”
于是,一群孩子就躁动了,推推搡搡地扭打在一块,章陵一直护在秦晚秋前面,一边使劲躲开那些涌过来的小拳头,一边回头对秦晚秋笑,“别怕,有我呢。”
秦晚秋至今忘不了章陵说那句话时的模样,那么用力,那么认真。
后来,孩子们都长大了,她也一直拿章陵当哥们,她说要考到南城高中的时候,章陵用同样认真的语气对她说:“你等我。”
其实,那个时候章陵念的高中并不好,他也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也就在那所三流初中里随大流跟着一帮不学无术四处惹事的男生在街上混。
秦晚秋当时找他的时候他正站在一堆染得五颜六色的脑袋里,乌黑的头发尤其显眼,当他用认真的表情告诉她,他会去的时候,她并没有当真,只当这个回不去的儿时同伴在哄她,然后要走上一条截然不同的路。
没想到他真的来了,因为离分数线还差了几分,他使劲各种手段让他母亲给他交了一万块钱赞助费,那时候这可是一笔大数目,还是东拼西凑借来的。
可就在他们一切走上正轨,以为会一帆风顺的时候,他走了,在她的身边送了命。
章陵、李衍,他们叫她如何自处。
再也没有人会对她说别怕,有我了……她也必须离开那个总让她买很多午饭的大男孩。
再见了。
一个是永远不会有再见的一天,一个是再见之时不知何年何月。
34
第三十三章 。。。
其实,梅根让叶瑾言跟在方瞳身边的目的还是希望她多学多看,能够跟着见识点这个圈子里的事,毕竟苏墨是剧组的首席形象设计师,在他后面光是看着也能受到不少提携,这份经验光是摆出去已经具有相当分量。
等到她留下李衍在休息室跑出来的时候,正巧看到方瞳抓着王瑛的手在说些什么,最后王瑛还是放弃了挣扎,一把抱住了他,把头埋在他的胸膛,从叶瑾言的角度看去,正巧望见方瞳看着王瑛满足的表情。
她微微撇嘴,弄不清楚为什么方瞳喜欢的人性格这么奇怪的女人。
她见两人谈的差不多工作人员又在叫着要准备新闻发布会准备入场了,她只好用最慢的速度踱了过去。
方瞳见到她过来就顺势松开了怀里的王瑛,有些害羞的情绪把握的恰到好处,叶瑾言心中失笑,这个方瞳看来还真是个性格多变的人。
大概是他把事情都解释清楚了,王瑛跟她保持了一定距离,还冲她歉意一笑,叶瑾言顿时受宠若惊,让这位圈内刁钻出名的大神说句对不起真是比登天还难。
王瑛和方瞳是同学所以毕业后走到一起不假,可是她还有个身份,就是出名的电视剧编剧,据说她在方瞳退隐前写出的剧本,本本大红,从此跻身一流的剧作家,后来因为方瞳的事情也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都怪叶瑾言一开始没给对号入座,要是知道了是这位难伺候的,谁还傻站在原地等她打过来。
王瑛看叶瑾言一副云淡风轻也没有什么巴结表示的表情心底不太舒服,心道这个助理摆这副脸色是什么意思,难道她稀罕她的宽宏大量。
爱妻如命的方大叔对叶瑾言微微欠头,伺候着老婆大人出门去了。
这时候方瞳的私人助理跑来找叶瑾言,跟她说这里先让她照看着点,自己去方瞳住处拿点东西,叶瑾言应着。
那助理又问:“我可能不能及时赶回来,你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叶瑾言哪里知道什么是应该知道什么是不用知道的……只好一言不发地看着男助理,心思又飘远了,只叹这方瞳为了安抚王瑛连助理都用男士,还真当哪里都有潜规则。
助理只当叶瑾言在说她心中有数,于是放心地走了。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陪着明星开启动开机仪式什么的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等到点主办方就把记者都请进来了,开机仪式不同于一般发布会,临时搭建的舞台上主演们和导演都笑呵呵地站着,等待台下高举话筒和摄像机的记者们围上来提问。
其实从几位主演身前话筒的数量就能看出人气高低,记者永远围攻最红的那位,叶瑾言抄手在一旁看着几大主流媒体的话筒都拼着命往女主面前挤就明白女一号是这部戏里面最话题的人物了。
只见女一号穿着条素白的长裙,扎着个马尾,形象十分清纯,这大概是这部戏里面女一号最初还是职场新人时候的造型,白色和粉色一般人是穿不起的,若不是皮肤白皙者,很容易衬得人面色差、肤色黑,可台上的女一号显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似乎只有素白才配得上她出尘的容貌。
若论人气,其次就是这次重出江湖的方瞳,也是媒体的宠儿,受到的关注程度丝毫不亚于女一号,两人站在一起也倒是珠联璧合,契合的很。
叶瑾言看台上一排帅哥美女往上面一站,个个都是耀眼的闪亮生物,顿时有种此剧组就是个终极发光体的感觉……而她自己,就是那个芝麻大小的萤火虫。
“这女一号叫什么来着?”
叶瑾言被身后忽然幽幽冒出的声音吓了一跳,转头一看居然是李衍,不露痕迹地与他错开一步,“这不是你家的投资吗?你连女主都不知道就定了?”
李衍哦了声,理所当然地回答:“这个项目是并购易尚之前原有的项目,后来整合重申的时候是交代给下面人办的,送到总部给我过目的时候我只了解各大概,知道导演和男主就够了,剩下的我相信陈导的眼光。女主看着眼熟啊,应该是当红艺人吧。”
也只有他能把普通人关注的焦点,无数粉丝的偶像,男人心目中的女神说的如此轻描淡写。
李衍选择性脸盲症的老毛病又犯了。
叶瑾言一想也是,易尚这里不过是他们李家的产业之一,甚至算不上占什么大份额,能让他这个集团里面的太子分出神来过问已经很不错了,便敛着眉告诉他,“沈又龄。”
“嗯?”
“你不知道女主名字,所以告诉你。”
李衍哈哈一笑,“看来你功课做的不错。”
叶瑾言对他的热情感到无奈,只好干巴巴回敬,“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