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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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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见样学样而已。嫪毐从政,概以吕不韦为榜样。嫪毐蓄家童数千人,又招揽舍人复千余人。嫪毐权势渐大,朝中趋炎附势者争往投靠,嫪毐党同伐异,培植羽翼,声势渐渐已能与吕不韦分庭抗礼。
  嫪毐既贵,也不曾忘却李斯,数度盛情相邀,均为李斯婉拒。李斯倒不是放不下脸面,去跟从这个当日的小弟。李斯连吕不韦都看不起,更何况嫪毐。他知道嫪毐终非成事之人,早晚必败,从之虽可得意于一时,祸患却在长远。李斯自感天命荷身,必稳妥以求周全,故而不肯依附嫪毐。嫪毐志得意猖,身边人满为患,也不来强求。吕不韦见李斯拒绝嫪毐,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心里却颇是欣慰,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看来李斯毕竟还是忠心于自己的呀。
  李斯知道吕不韦会这么想。他就是要吕不韦这样想。
  【11、断翅天使】
  情场失意之后,吕不韦突然间颓唐了许多,面容清减,发有霜色。圣人生而知之,先知先觉,所以不为物喜,不为己悲。普通人却往往只有在事后才会恍然大悟,检讨得失。嫪毐先霸占了吕不韦的女人,再来瓜分吕不韦的权力,这时,吕不韦不免有了悔意,觉得太便宜了这对狗男女。然而木已成舟,后悔药无处可觅。吕不韦转而记恨甘罗,他恨甘罗为什么不再度自作主张,当真把嫪毐这个贱人阉了;他恨甘罗把事情办得太过漂亮,漂亮得没有丝毫挽回的余地。
  错误既然已经铸成,也只好一错到底。只要再做一件事,吕不韦就可以彻底地将那个负心的女人从自己生命中抹去。他要杀死甘罗。甘罗的存在,对他既是一种有形的威胁,让他觉得总有把柄攥在别人手里;又是一种无声的嘲笑,嘲笑他既给自己戴绿帽,又替人家作嫁衣。存在就是不合理,所以甘罗必须死去。父子情谊,且等来生再续。
  几天之后,一则神话在咸阳城里传诵开来。这则神话说的就是甘罗的突然暴亡。甘罗死的前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紫衣吏持天符翩然而至,对他说道:“奉上帝命,召君归天上。”梦醒未几,甘罗便无疾而卒。于是满城唏嘘,无尽叹息。没有人对甘罗的死因有任何怀疑。或许他们都以为,像甘罗这样的天才,就应该这样死亡,也只能这样死亡,像流星一般划过天空,用璀璨换长生,以刹那为永恒。
  有些人死得太早,有些人死得太晚,而有些人根本就不应该出生。甘罗过早地得到智慧,却也过早地失去呼吸。通过吕不韦为掩饰他真实死因而编造出来的神话,甘罗得以神化,死后哀荣,更胜生前。妇人们将其奉为神明,为之立庙建祠,香火祭祀,祷告求以为子。此时的妇人,自然还没有读过千年之后苏东坡的那首著名的自嘲诗: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吕不韦瞒过了所有人,却瞒不了李斯。甘罗之死早在他预料之中,甚至可以说是他一手促成。
  一个孩子死去了,另一个孩子却即将出生,嫪毐与太后的孩子。嫪毐与太后日夜交欢,不久太后便怀妊。毫无疑问,这是一次计划外的生育,对太后来说,计划外生育不仅是丢丑,更是要丢掉性命的。孩子他爹束手无策,天真地想要和太后双双殉情。还好太后处变不惊,从容化解危机。她谎称自己生病,行重金贿赂卜者,使诈言宫中闹鬼,当避西方二百里之外。于是太后去咸阳而徙雍城,居大郑宫。嫪毐自然随行。孩子出生之后,筑密室藏而育之,不使人知。
  李斯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或目睹或耳闻了这众多的事情。他一直在思考两个问题:吕不韦为什么不秘密将嫪毐送入太后宫中,而要大费周折,在众人面前演一出诈为阉割的闹剧?嫪毐与太后为何突然行色匆匆地离开咸阳,他们在隐藏什么,又在逃避什么?这两个问题之间,有没有什么联系?
  没有人会告诉李斯答案,也没有人能告诉李斯答案。
  【12、关于吕不韦的分析报告】
  事出必有因。李斯像一个侦探,摆在他面前的案情已然明朗,动机却隐晦不明。他要完成从案情到动机的倒推还原过程。
  先来分析吕不韦。
  奥卡姆剃刀的原则是:如无必要,不得增加实体数目。对一桩阴谋而言,如无必要,不得增加旁观者数目。虽然旁观者未必能成为知情者,但毕竟平添了许多被戳穿的风险。吕不韦为了将嫪毐扮作宦者送入太后宫中,煞费苦心,人证物证全都备齐,该办的手续一道也没落下,该盖的公章一个也没省略。其动机何在?首先排除吕不韦是白痴的可能性,即肯定吕不韦是一个智力健全的完全行为人,完全清楚自己的行为所可能导致的后果。也就是说,他之所以大费周折地演这出闹剧,是经过权衡的,是在众多方案中他认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一个。那么,这个方案的好处在哪里?
  人的视网膜上存在着一个视觉盲点,和黄斑相邻,没有感光细胞,物体的影像落在这一点上不能引起视觉。哈里波特的隐身衣,就是根据这个原理研制而成的。人的心理大概也有这样的盲点。你越藏着掖着,他便越是好奇,越是来劲。你摆在他眼面前,他反而视而不见。所以,新闻联播看过就忘,小道消息越传越广。这种心理原型,可以一直上溯到人类的始祖,偷食禁果的亚当夏娃。
  马尔克斯在他的小说《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维卡略家的女儿安赫拉,在结婚后的第二天被退回娘家,因为在新婚之夜她的丈夫罗曼发现她并非处女。按照当地的风俗,这是奇耻大辱,必须由新娘的兄弟杀了那个让家族蒙羞的男人才能挽回家族的颜面。安赫拉在家人的压力下说出了一个最没有可能的人——纳萨尔。安赫拉的兄弟都不相信是纳萨尔玷污了安赫拉的清白。但安赫拉既然已经指认是他,她的兄弟就有义务杀了他为家族雪耻。兄弟俩并不想杀人,于是便早早就把杀人的时间公开向外宣布,他们希望纳萨尔能在那个日子到来之前逃走,这样他们便可以既雪耻又不杀人。然而,所有的人都当是一个玩笑,听过就算,既没有人去通知纳萨尔,也没有人出面阻止兄弟俩。结果,兄弟俩骑虎难下,在那个预先公布的日子,极不情愿地取走了纳萨尔的性命。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兄弟两个行事稍微鬼祟一点,反而会引起别人的重视和猜疑,则纳萨尔也不至于冤死。
  人的思维定势就是这样:坏事只能偷偷地干,阴谋都见不得光。既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行事,可见其中自然便不会有阴谋。三十六计第一计便是瞒天过海,释义有云:“备周则意怠,常见则不疑。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太阳,太阴。”所以,首先发现太阳中存在黑子的,应该是心理学家,而不是天文学家。
  李斯对吕不韦的心理学造诣并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吕不韦到底想瞒过谁。隐瞒必然源自恐惧,而这世上能让吕不韦有恐惧感的人,能有几个?
  【13、关于太后的分析报告】
  李斯分析完吕不韦,再来分析太后。
  牛顿第一定律的陈述是:物体倘不受外力,便会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人也是物体,太后也是物体。太后不好好地待在甘泉宫内保持静止,而是突然作起了加速运动,风急火燎地离开咸阳,直奔雍城大郑宫。可见太后定是受到非同一般的外力。苍蝇专叮有缝的鸡蛋,巴掌只掴无耻的脸蛋。要找出外力,先要找到内因。据官方给出的说法,太后之所以离开咸阳,是因为宫中闹鬼,太后染恙,当避西方二百里之外,方可平安。李斯是不信这一套的,他是一个无神论者。他不相信有神鬼的存在。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伟大的神,只有伟大的人,没有作恶的鬼,只有作恶的人。人才是世界的主宰。所有的荣耀,所有的权柄,所有的国度,源于人,归于人。而人啊,只有短暂的一生,从生到死,如昙花一现,再开无期。除了他自己之外,没有人能对他的死亡负责。活着既是手段,更是目的。在短暂的一生,要穷尽最多的可能,而不是无奈地等着死亡的降临。没有报应循环,没有末日审判,一切都是允许的,一切也都是被允许的。要让这一生轰轰烈烈,风风光光,才不枉来人间一遭。不管用什么手段,不管用什么计谋,总之,要让此生完满,不许留丝毫遗憾,因为这一死,将会死好久好久……
  话说回来,太后匆忙离开咸阳的真正内因是什么呢?首先排除太后赶着去投胎的可能性。太后明显是在藏匿,怕为人见。她藏匿的不是嫪毐,她藏匿的是她自己。在这段日子里,太后起了变化。一个女人会起什么样的变化?通过对词语的联想,李斯从投胎想到怀孕。莫非太后怀上了嫪毐的孩子,乃受惊而逃?从嫪毐入宫的时间推断,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然而,太后平时本就是深居简出,甘泉宫更是非常人所能入内。能见到她的人有限得很,况且她贵为太后,随时有拒绝别人见驾的权利。太后选择远远地藏匿,可见是在躲避一个经常来见她的人,而且是一个她不能拒绝见的人,她担心那个人发现她有孕在身。吕不韦本来有这个可能,但太后没有躲避吕不韦的道理,她怀孕了,还该感谢吕不韦这个媒婆,要请他吃酒才是。那么除了吕不韦,只剩下唯一的可能性。
  能够让吕不韦和太后都忌惮不已的,只能是秦王嬴政!秦王嬴政就是李斯在寻找的答案。然而,答案只能回答问题,却不能解决问题。
  尽管如此,秦王嬴政的出现依然令李斯大感兴奋。他已经从吕不韦和太后的身上感受到了嬴政巨大的影响力。斯人不言,威严自在。对李斯来说,嬴政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人名,而是开始变成一个鲜活的人。算来,秦王嬴政已是十五岁的少年了。嬴家有王初长成,养在深宫人不识。在那宏伟而幽深的华丽宫殿里,一个孤独而年轻的王,正在一天天成长,长得高大,长得强壮。他有着怎样的模样?他有着怎样的思想?
  
第七章 王者现身
  【1、李斯,最佳编剧】
  吕不韦已经很久没找李斯闲谈了。这仿佛是一种信号,表示李斯已经在相国面前失宠,于是舍人们见到李斯,也就不再像往日那般客气。李斯一笑置之,并不计较。他知道,吕不韦只是暂时地冷落自己,不为别的原因,而是吕不韦需要慢慢消化他对李斯的怨气。对此李斯也无能为力,辩白只会让情形变得更糟,除了等待,他已别无良策。
  李斯没有料错,吕不韦的确对李斯怀恨在心。最近发生的这些烦心事,几乎可以说全因李斯一人而起。首先就是嫪毐。嫪毐现在仗着太后的权势,已经不将他这个相国放在眼里,明里暗里都在向他发起凶猛的挑战,他秦国第一权贵的地位已经岌岌可危。嫪毐虽然是自己亲手养大的毒蛇,但毕竟是李斯把嫪毐带到自己面前来的。没有李斯的多管闲事,嫪毐绝不会有今天,他吕不韦也不至于有今天。其次就是甘罗。吕不韦甚是疼爱这位养子,如果当时不是李斯竭力在自己面前推荐甘罗代己,那么现在死的该是李斯,而不是甘罗。白发人杀黑发人,情非得已,痛何如哉。甘罗死了,意味着吕不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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