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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凉把小贝抱回家,才发现后面跟了一个人,她今天一天都在和季明阳做脑力上的交战,现在实在没力气应付他,就直接下逐客令,“季总裁,我家庙小,容不下您这尊大佛,还请您起驾回宫吧。”
季明阳在夕凉迷路期间已经提高了修为,此刻竟能心平气和的面对夕凉的挖苦,“是挺小的,不过我给你面子,不嫌它小,就勉为其难的让你的小庙蓬荜生辉一次吧。”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不用了,我怕生出来的光亮刺瞎我的眼,您还是请回吧。”
夕凉说完就去关门,季明阳一急,把胳膊伸进了门缝里,结结实实的被夹了一下,夕凉被他吓了一跳,慌忙的把门打开,看见季明阳疼的脸都白了,又急又气,“你傻的?!把脚伸进来也比把胳膊伸进来强吧?!”
“你还好意思说!你要不关门,我能被夹吗?”
这下,饶是夕凉再烦季明阳,也不好意思把人赶出去了。
夕凉给季明阳的胳膊擦了消肿的药酒,又包了层纱布,有些不放心,“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季明阳弯了弯胳膊,虽然疼痛让他龇牙咧嘴了一番,可他还是逞强说:“不用,消了肿就没事了。”
“你先坐一会儿,我去做饭。”
季明阳看着她往阳台上跑,就问:“你不是说要做饭吗?怎么往阳台上跑?”
“我家厨房在阳台上,不行吗?”
季明阳跟过去,想看看传说中的在阳台上的厨房,惊叹不已,“我第一次看见没有火的厨房,你这全用电的吧,还真环保。”
狭小的厨房里多出了一个人,夕凉闲碍事,就说:“走开,油溅身上,你可别哭。”
季明阳跳脚,“你……!我一个大男人,我会哭?”
夕凉无视季明阳的跳脚,带着一丝玩味说:“一般人不会,可一个喜欢喝草莓牛奶的大男人,就说不准了。”
季明阳语塞,可还是脸不红气不喘的狡辩道:“谁说我喝草莓牛奶了,我早戒了,只不过你不知道而已。”
夕凉佩服季明阳撒谎不打草稿的本事,但还是决定实话实说“你女朋友说的。”
“希蓉?对了,你们怎么认识的?”
“没什么认识不认识的,坐电梯的时候遇见了,就做了一个自我介绍,知道彼此的名字而已。”
“那她怎么就跟你说我喜欢喝草莓牛奶?”
夕凉往锅里倒着又,瞥了一眼季明阳,不打自招,说的是不是就是这样的。
“她只说她有一个完美的,但是龟毛有洁癖又幼稚的喜欢喝草莓牛奶的男朋友,既然你是她男朋友,那不就是你喜欢喝吗,对了,你不是有洁癖吗,赶快给我出去,阳台就这么大,小心我把锅砸到你脑袋上。”
季明阳还想说什么,小贝却从后面拉着他的衣摆,力道不大,他却顺着那小小的力道走了出去。
小贝见把打扰妈妈做饭的家伙拉出来了,才坐在地上堆自己的积木去。
季明阳看着左右没事,就坐在地上陪着小家伙玩,哪知道小家伙玩着玩着,就把魔爪伸到了他绑了绷带的胳膊上,季明阳被小贝戳了一下,疼的脸发白,他还没来得及教训小贝,小家伙又戳了他一下,这一戳,直接戳的他冒冷汗,为了不让自己显得以大欺小,他压低的声音问:“小鬼!你做什么呢?!”
“我看看你是不是装的。”
季明阳咬着牙,阴森森的问:“那依你看,我是不是装的?”
小贝嘟着嘴,一副认真思考的模样,接下来的话也像是经过认真思考才说出来的,“看着不像,不过也可能是装出来的,我知道,你就是想蹭饭吃,看在你请我吃肯德基和冰淇淋的份上,我就不揭发你了,不过你得离我妈妈远一点。”
季明阳好气又好笑的说:“你以为我想离你妈妈这么近啊?我告诉你,我躲她还来不及呢!”
“那你干嘛还把胳膊放进门里让我妈妈夹,你要是不把胳膊放进去,我妈妈也就不会放你进来,你也就不会离我妈妈这么近了。”
季明阳被五岁的小家伙说的哑口无言,他暗骂,“鬼知道我干嘛要把胳膊伸进去!”
可嘴上却说着,“你就当我犯抽。”
小贝奉行不懂就要问的原则,马上开口问道:“犯抽是什么?”
季明阳想也没想的就说:“犯抽就是犯神经病。”
他可不就是神经病吗?要不然干嘛赖在这不愿意走。
哪知他刚说完,小贝就对着阳台喊:“妈妈,坏蛋叔叔是神经病!”
夕凉回头看着往这边跑却又被季明阳抓回去的小贝,笑了笑,继续做自己的事,留那两个在客厅玩儿去了。
听着不停传进耳朵里的笑闹声,她难免的想,如果时间可以停留的话,那该多好。有一个懂事的儿子,有一个不爱自己却爱自己孩子的丈夫,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外面烟花炸开的声响将夕凉从不切实际的幻想中换回,她看着转瞬即逝的美丽烟火,觉得自己太贪心了。
烟花虽美,却只能停留刹那,她拥有几分钟甚至几个小时的这种美好时光,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客厅里季明阳把抓进怀里的小贝放下来,接起了电话,夕凉听着清晰的“希蓉”二字,用了四个字形容刚刚自己的幻想。
痴心妄想。
人家有端庄美丽又有权有势的未婚妻,又哪容得你这般痴心妄想。
夕凉将做好的菜装了盘,端到了桌子上,对着挂了电话的季明阳说:“要回去?”
“叶夕凉,有你这种做好饭还赶人的人吗?”
季明阳以为夕凉会反驳他两句,哪知夕凉却低着头顺着他说了句“没有。”
罕见的低眉顺眼的样子,倒让季明阳忘了说话。
没话说,就吃饭,季明阳拿着筷子,哆哆嗦嗦的,一口饭,吃了三分之一,剩下的全掉桌子上了。
夕凉看着掉了一桌子的米就来气,“你们小学老师没有教不要浪费粮食吗?”
季明阳还没吃饭,又被夕凉惹得一肚子的火,“你以为我想啊?要不是你把我胳膊夹成这样,我至于把饭洒一桌子吗?”
夕凉理亏,不再反驳,只是交代夹在她和季明阳之间的小贝,说:“小贝,喂你坏蛋叔叔吃饭去。”
小贝人小,用的是勺子,碗也是小小的,小家伙和季明阳相视一眼,异口同声的说:“不要!”
季明阳话还没说完,“要喂也是你喂,要一个五岁的孩子喂我吃饭,我还要不要活了?!”
夕凉从阳台拿了个勺子塞进季明阳的手里,“自己吃去。”
季明阳接过筷子,不再说话,拿勺子吃饭,总比被人喂着吃强,可他刚吃了一口,勺子就被夕凉接过去了。
夕凉只是看不过去季明阳拿着勺子发抖的样子,想也没想的就把勺子拿了过来,当她把饭送到季明阳嘴边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做了什么蠢事。
季明阳刚刚只是随口说说要夕凉喂他,等事情真照着他说的发展了,他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办。
夕凉一勺饭,拿回来也不是,送进季明阳嘴里也不是,在她不知进退的时候,季明阳张嘴把饭含进了嘴里。
二十好几的两个人,却因为这亲昵的有些过分的举动尴尬了起来,都不知道下一秒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好让自己显得不是那么不自在。
好在被他们夹在中间的小贝有了意见,小家伙左看看,右看看,在夕凉将勺子塞进季明阳手里时小贝就吵着说:“妈妈,小贝也要喂。”
搁平时,夕凉肯定会说:“自己吃。”
可现在小贝的要求正好给了她一个台阶让她下,她当然不会拒绝。她接过小贝手里的小勺子,一口一口的喂着小贝吃饭,小孩子胃小,一会儿就吃饱了,小贝吃饱就跑去客厅,坐在地板上玩去了,留下了两个相对无言的夕凉和季明阳。
☆、第十三章、狭路相逢
季明阳嘴里还含着夕凉喂的米饭,含了半天才咽下去,大少爷嘴里得了空,又开始无理取闹,“谁让你喂我的?我自己不会吃吗?”
夕凉刚刚的尴尬一瞬间,灰飞烟灭了,“我没记错的话,是你自己要我喂的。”
“我要你喂你就喂了吗?”
“那我喂你别吃啊,吃了还在那乱发表什么意见?”
“你以为我想吃啊,我不是怕你举着把胳膊举酸了吗。”
夕凉冷笑,“那还多谢你了哈。”
“不用。”
“真没见过你这么厚脸皮的。”
“今天不是见了吗。”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吵的热火朝天,不得不说,两个人在一起,吵起来才正常,要不吵,还真不知道要做什么。
只不过午饭的时候吵,晚饭的时候吵,也受不了,倒不是情绪上受不了,而是嗓子受不了。
季明阳在夕凉面前,是个十足的火爆性子,说话声音都算得上是噪声级别的,而夕凉总是冷冷的,只有在逼急的时候声音会大一点,所以一天吵了两次之后,季明阳嗓子率先罢了工。
夕凉听着季明阳渐渐变了的声音,幸灾乐祸的说:“你再吼,我听着呢。”
季明阳发誓,这要是在自己家,他绝对会再一次的含着番茄酱,做吐血状将番茄酱喷到夕凉脸上,以表明自己嗓子已经坏掉了,不能吼了。可现在是在夕凉家,他翻冰箱看过了,没有番茄酱,所以盘旋在他心里的幼稚举动,并没有被他实施出来。
也亏得他没实施出来,中午才做过的幼稚举动,要是晚上再来一次的话,指不定被夕凉笑话成什么样子呢。
季明阳就着怒火把饭吃完了,饭吃完,嗓子也哑了,夕凉冷着脸送客的时候,他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这不是没事找气受吗?
第二天,季明阳是带着口罩去上班的,昨天中午被夕凉泼了一盆水,晚上又把嗓子给喊哑了,两者齐发,把他整感冒了。所以当季大少爷看见自己右手边百无聊懒的夕凉时,心里的不爽不是一点两点。
不过今天他嗓子疼,说话也就客气了很多,而且他自己都没注意,他在客气的时候,叫夕凉时都不会把姓给加上。
“夕凉,我想吃城隍庙的小笼包了。”
夕凉把头抬起来,问:“然后呢。”
季明阳用看白痴的眼神盯着夕凉看:“然后你就得去买啊,你是来做总裁助理的,总裁助理,知道是什么意思吗?那就是我说什么,你就得做什么,要你去买小笼包,你就得去买。”
夕凉将手里的笔放下,又将季明阳免费送给她的看白痴的眼神还了回去,“季明阳,我现在算知道你为什么不招总裁助理了。”
季明阳因为好奇往前倾了倾身子,问:“我都不知道,你能知道?”
“我当然知道,因为你根本不知道总裁助理是干什么的,我告诉你,总裁助理是协助总裁工作的,包括参谋建议执行协调等,而你却以为总裁助理是给你当保姆的。”
季明阳做恍然大悟状,转而又特认真的对夕凉说:“那是别人的总裁助理,我的总裁助理,就得任劳任怨的听我差遣,否则,别怪我扣你工资。”
面对季明阳的无理取闹,夕凉拿出在面对季明阳时才用得着的两字经,挑了“无耻”二字送给了季明阳。
夕凉骂完了季明阳,然后奉命出去给季明阳买小笼包,留下因为嗓子疼而不能朝她大吼大叫的季明阳。
夕凉以为自己够倒霉的,结果还有更倒霉的。
她刚进电梯,电梯外就匆匆的跑进来一个人,夕凉定睛一看,这不就是面试那天跟她吵架的那人吗。
她把脸转向另一边,想假装没看见,可于成轩不不想这么放过她,他可是清楚的记得这人当日是怎么评判他未来的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