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天妖皇-第29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因为,有些人家里很富有,却不想练功,便会花钱买装备,以便在亲朋好友面前,炫耀一番。

西门庆便是这种人,原本在华夏国耀武扬威,偏偏遇到晴朗,赔了夫人又折兵。

他先后让血魔、石魔依附在自己的身上,都奈何不了晴朗,还被虐得很惨。

如今,跟血魔、石魔同一个等级的妖魔,都不敢答应他的召唤,来找晴朗算帐。

陆地上的世界,确实很美好,花姑娘大大的有,但也要留着性命才能享受!

辛辛苦苦凝聚而成的战魂,居然就这么没了,还占不到任何便宜,谁愿意做这种傻瓜。

如果西门庆的七个老婆,还在他的身边,那么想依附在他身上的妖魔,还是比较多的。

只可惜,吴月娘等七个女子,已变成晴朗的小妾。

每次想起这件事,西门庆就恨得牙齿痒痒的。

他对冥河的那些妖魔说,谁能干掉晴朗,七个老婆就送给谁。

冥河中的妖魔不计其数,比血魔、石魔更厉害的,也有不少。

因此,西门庆逃走之后,立即抓紧时间,凝聚肉身,再召唤新的冥河妖魔。

且说风花雪月,一经过金牛山,就不肯走了。

惊风:“我听人说,山上有很多矿石,尤其是紫晶。不如,我们去挖上一点吧!”

弄花和飞雪点点头,流月懒洋洋的笑道:“那就先让晴朗等一下吧,走咧!”

多个牦牛怪聚集的地方,往往有矿石,自然也成为风花雪月练功的好去处。

紫晶是一种高阶矿石,可以改变装备的稀有属性。

紫晶的纯度越高,改造出来的稀有属性就会越多,也更高级。

在冥界,常见的装备是武器、头盔、胸甲、腿甲,以及佩饰。

这些装备有两大属性,一是基本属性,一是稀有属性。

武器的基本属性是加攻击,护甲的基本属性是加防御。

稀有属性的范围比较广,可以加攻击力、内力、生命、防御、速度,等等。

而不同类型的战魂,可以镶嵌在武器或护甲中,以增加威力。

有些人,悟性一般,但运气特别好,往往能锻造出一套属性非常高的装备。

实力相当的两人,如果装备的属性相差太远,多数是装备好的能轻易胜出。

增加物理攻击或物理防御的装备,比较常见,但增加灵魂攻击或灵魂防御的装备,很难找到。

能够锻造出一套增加状态防御的装备,譬如中毒免疫、石化免疫、减速免疫、燃烧免疫、盲目免疫、僵直免疫、卸甲免疫、晕厥免疫,等等,已很难得。

晴朗原本不怎么注重装备,因为他拥有太多法宝,懂得太多技能,就算打不过,也足以自保。

可是,自从获得血魔战魂、石魔战魂之后,他开始注重装备。

日后肯定会去冥河,只要能提升哪怕一点点的功力,他亦会尽力而为。

高手过招,往往是极细微的差别,也足以致命。

他还没见过冥河老祖,但对方肯定是金仙级别以上的大人物。

杜杀、哈哈儿、李大嘴、屠娇娇和阴九幽,极有可能是在冥河中。

为着要将他们救出来,晴朗迟早会去冥河,与冥河老祖较量。就算是必败之战,也一定要战!

风花雪月四人,一边杀着牦牛怪,一边采着矿石,渐渐来到山顶。

越是接近山顶,那些牦牛怪长得越像人,修为也越高。

依照网络游戏的等级划分,如果山脚的牦牛怪是五十级,那么山顶的肯定是一百级以上。

风花雪月正在杀怪,忽然听得一声大喝,山顶冒起一片银光!

上百个已是人形的牦牛怪,纷纷被抛上半空,再化为灰烬……

惊风疑声道:“什么人在那里?!好厉害!”

流月懒洋洋的笑道:“上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将身一纵,率先飞上山顶。

只见一个穿着银色铠甲的汉子,身高八尺,姿颜雄伟,拎着一根银枪,正在杀怪。

那些被银枪扫中的牦牛怪,都是在半空化为白光,无一幸免。

流月略一沉吟,惊叫道:“赵云?!!”

此时,惊风、弄花和飞雪已飞上山顶,听得流月这么一嚷,都情不自禁的望向那个银甲汉子。

弄花:“……真的是赵云常山赵子龙!”

惊风:“偶像哥啊,赶紧过去跟他要个签名……”便施展御风术,全速飘飞而去。

弄花、飞雪和流月也很激动,立即跟过去。

那个银甲汉子,正是刘备军团的赵子龙,如果平时没接到任务,多数会在金牛山的山顶炼功。

赵云来自地星位面的华夏国,三国时期常山真定人,字子龙。

他初从公孙瓒,后归刘备,曾以数十骑,拒曹操大军,被刘备誉为“一身都是胆”。

初平二年,赵云受常山郡人民推举,率领本郡义从吏兵,投奔公孙瓒。

公孙瓒对赵云说:“听说冀州的人,都想要依附袁绍,怎么惟独你能迷途知返呢?”

赵云回答:“天下大乱,不知道谁是明主,百姓有倒悬之危。鄙州经过商议讨论,要追随仁政所在,并不是因为我们个人疏远袁绍,而偏向于将军您。”

第364章

自此,赵云随公孙瓒四处征讨。

当时刘备亦依附在公孙瓒处,见赵云,奇之,深加接纳。

公孙瓒与袁绍交战,派遣青州刺史田楷,占据山东附近的土地。

袁绍亦派数万大军前来争地。公孙瓒便上表,将刘备提升为别部司马,派刘备前去帮助田楷抵抗袁绍。赵云随刘备出征,为刘备掌管骑兵。

后来,赵云因为兄长去世,向公孙瓒请辞归乡。

刘备知道赵云此去,便不会再回来,因此握着赵云的手,不舍得分别。

赵云感动之余,向刘备辞别说:“我永远不会背叛您的恩德。”

建安五年,刘备被曹操打败后,前去依附袁绍。

赵云至邺城,求见刘备,二人同床眠卧。刘备密谴赵云,招募兵士数百,对外宣称是左将军刘备部曲,袁绍并不知道此事。赵云从此便追随刘备,后来随他至荆州。

东汉建安十三年,刘备兵败,便向南逃往江陵。

曹操派麾下精骑,快马追赶,终于在当阳长阪附近,追上刘备。

因情势危急,刘备只得丢下妻儿,仅带着张飞、诸葛亮、赵云等数十骑,向南逃逸。

此时,赵云却向北,进入曹军的势力范围。

当时,有人看到赵云向北而去,便对刘备说,赵云必定是向北投靠曹操。

刘备闻言,用手戟掷那告状之人说:“子龙是不会弃我而去的。”

不久,赵云果然怀抱刘备的幼子刘禅,保护着刘备的妻子甘夫人,平安的回到刘备身边。

之后,刘备便任命赵云为牙门将军。长阪坡英雄救主的故事,流传至今,为人津津乐道。

刘备得益州,封其为翊军将军,从攻汉中。

建兴六年,从诸葛亮攻关中,分兵拒曹真主力,以众寡不敌,退回汉中,次年卒,进入冥界。

赵云看到有人飞过来,双手持枪飞转,舞出龙形银光,顺势刺出,宛如银龙翔空,神威赫赫。

这一招叫银龙逆鳞枪,是他在冥界的成名绝技。

那些挡在前方的牦牛怪,被银枪刺中,纷纷化为白光。

山顶的牦牛怪,修为很高,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复活。

不过,被赵云这么一刺,前方已出现一条通道,再无牦牛怪阻挡。

他将银枪插地,淡然一笑,望向风花雪月四人。

惊风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一支笔和一本精美的小册子,飘落在赵云的跟前,欢喜的道:“偶像哥,给我签个名吧!”

赵云微微一愣,笑道:“行。”

便接过笔和册子,在扉页龙飞凤舞的签下自己的名字。

弄花、飞雪和流月,依样画葫芦,也让赵云给自己签个名。

寒暄一阵之后,弄花笑道:“赵大哥,你怎么会在这里?”

赵云微笑道:“没什么任务的时候,我会在这里练功。”

惊风:“你还练啊!都这么厉害了……佩服,佩服,真不愧是偶像哥。”

赵云淡笑道:“你们不也经常练习。让自己变得更厉害一些,没什么坏处。”

其实,还有一点他没说。

在冥界,就算被杀,也可以复活,记忆并不会丢失,就像是有无尽的生命。

如果不追求兴趣的极致,迟早会厌倦生命。

他的兴趣是武道,自然想让自己在武学方面的境界,达到极致。

飞雪提议:“赵大哥,我们四个,跟你切磋一下,如何?”

赵云正愁没对手呢,听到飞雪这么说,自然很高兴,立即答应。

风花雪月四人,取出武器,便在金牛山的山顶,合力对付赵云。

赵云果然厉害,将银枪舞得密不透风,只见银光闪闪,让惊风等人根本攻不进去。

上百个回合之后,赵云笑着朗声道:“退!”将银枪一旋,连舞三个大圆圈。

风花雪月四人,果然被银枪的劲风,逼得连退三步。

赵云收起长枪,微笑道:“先不打了,待会儿你们帮我一个忙。”

惊风搓着双掌,笑道:“能够为偶像哥效劳,是我惊风的荣幸。”

赵云:“如果你真把我当朋友,不必这么见外。”

惊风讪笑道:“谢谢偶像哥……谢谢赵大哥。不好意思,我太崇拜你,一时改不了口。”

流月笑着摇摇头,心道:惊风这家伙,不可能崇拜别人,肯定要搞点什么。

而赵云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放在心上。

对方的话,是真也好,假也好,对他没有任何影响。

在冥界这么多年,他已是为自己而活着,遵从内心的需求。

弄花:“赵大哥,你说的那件事,什么时候开始?”

赵云略一沉吟,刚准备说“快了”,那个放在空间戒指中的传音贝壳,突然‘嘀嘀’响起来。

他拿出来一听,大喜道:“牦牛王已出现,快跟我来。”收好传音贝壳,率先而行。

“牦牛王?!!”惊风的眼睛,贼亮贼亮。

所谓牦牛王,是牦牛怪的高阶品种,据说一万个牦牛怪中,有一半几率出现一头。

普通的牦牛怪,一旦变异成牦牛王,皮毛就会变得坚硬无比,防御力超强。

最奇妙的是,它的唾液,可以将普通的铁矿石,变成锻造材料中的极品神铁!

因此,牦牛王是众多军团争夺的魔兽,将其捕获之后,带回总部驯养。

只不过,实力接近普通真仙的牦牛王,并不容易对付。

在金牛山的北面,有一个山谷,方圆上百里。

那个已修成人形的牦牛王,就在山谷的中心,有三四米高,毛发极浓极粗极硬。

有一个相貌魁梧的大汉,匍匐在一块大石的后面,盯着那个牦牛王的一举一动。

他叫典韦,是曹操军团的悍将,来自地星位面的华夏国。

典韦是陈留己吾人,有大志气节,性格任侠,膂力过人,擅使两枝铁戟,重八十斤。

其时同乡刘氏与睢阳人李永为仇敌,典韦便为刘氏报怨。

李永曾任富春长,家中备卫甚为严谨。典韦驾车,载着鸡酒,像是正在等候别人的闲汉。

当李永府前开门,李永亲自出府时,典韦便怀匕首向前截杀李永,并杀李永妻。他提着李永的首级,慢慢走出来,取出车上刀戟,步行离去。

由于李永的居所近市集,此事发生后全市惊。从后而追者,虽有数百,却无人敢近。

典韦行了四五里,遇上李永伴众。双方转战不久,典韦竟脱身而去,自此为豪杰之士所赏识。

因他驱猛虎过涧,被奉命寻找人才的夏侯惇认为是奇才,推荐给曹操。

由于他可以单手举起欲坠的旗杆,被曹操称为“古之恶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