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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悠悠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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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我叫木孤烟。我的名字取自于一首著名的古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当然,这样充满古风气息的名字绝不可能出自安哥之口。安哥全名叫木长安,曾经纵横我们整个木湾的风云人物,任何人见了都会尊称一声“安哥”。偶尔,在他心情好的时候,我也会学那些对他充满仰慕的人戏谑的喊一声“安哥”,但是大多时候,我对他的称呼都是“老爸”。
据说,当年我出生时安哥曾找了木湾一半仙的李半仙替我算命。李半仙掐指一算然后一拍大腿对安哥说道:“令千金乃大富大贵之命,更能给周围人带来福运!”
在听了李半仙的话之后,我那小学毕业的老头子在翻了几天的字典之后,终于为我起了他大为自豪的名字:木鑫鑫。
从我开始上学开始,我就不喜欢这个名字。这种讨厌在每当我默写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更甚,于是,在上学一个星期之后,我做了一件让我大为自豪的事情:我给自己改名为木一。而这件事的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我被安哥追着跑了七条街,最终还是没能逃脱他的魔掌。这件事对我震慑颇大,以至于让我在以后的若干年内,都没有再动过改名字的念头。
直到我遇见落日。
在我五岁的时候,我那苦命的老娘便扔下我和安哥撒手西去了。从此,安哥又当爹又当妈一把屎一把尿把我拉扯大。从小,当别的小姑娘在玩过家家的时候,我却跟着安哥的小弟在玩枪械。初时,安哥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我十三岁时打遍整个木湾中学成为名副其实的木湾小魔女。
那时,半夜时分,我总会听到安哥在我那苦命老娘的牌位前满脸愧疚的说:“无依,我对不起你,鑫鑫整天跟着我们这帮大老爷们,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女人的样子,现在又将附近大大小小的小子打了一遍,以后还有谁敢娶她啊!”
其实,安哥的担心完全多余,我虽性子不羁,没有一点女子的含蓄温婉,但样貌却是像极了我那死去的苦命老娘,十足十的妩媚。所以,就算我性子再粗鲁,也不用担心嫁不出去。在我看来,安哥纯属杞人忧天。可是,安哥却用行动证明了他将我改造为淑女的决心。鉴于我在木湾太过“声名远播”,安哥带我离开了这个我们生活的多年的小城,移居南恒市。
定居南恒市之后,为了给我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安哥从此退出江湖,成为了一个庸俗的暴发户。
第一次遇见落日,我十三岁。九月的天空,澄净高远,干净的没有一丝杂质,蔚蓝如洗。淡淡白云飘过眼前,清凉的微风轻轻掀动我薄薄的刘海,这样美好的天气呆在教室里真是暴殄天物。悠闲的走在林荫道上,在林荫小路的尽头,我看到了落日。
多年以后,我都依然还记得,那天我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蓝色牛仔裤,刷的发白的旅游鞋。我从小到大,留的最长的一次头发。以前,我的头发总是比男孩子还短,可是自从来到南恒市之后,在安哥的强烈要求之下,我开始留长发。见到落日的那一天,我的头发刚刚长过耳朵。初秋的微风轻吹,我刚刚洗过的短发在空中略微凌乱。
我曾经问过落日,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在被我纠缠良久之后,落日终于抵抗不住,微红着脸说道:“那时候,我以为你是从漫画中走出的美少年。”
而我,对落日的第一印象就是:没有印象。
历来,人们最喜欢看的戏文莫过于英雄救美,然后,美人为了报答英雄,以身相许,然后,有情人终成眷属,两人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如果是美人救了英雄呢?
不,落日不是英雄。那时的他,只是一个沉默,倔强而任人欺凌却无力反抗的少年。
多年以后,当我站在H市最大的夜总会中望着那个眼神锐利,神情冷硬的可以令H市风云色变的黑帮少主时,内心一片荒芜。
我在荒芜之巅等了他七年,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无数流年从指间如风无声穿过,我却依然不肯回首看众生一眼。只怕一回首的瞬间,错过他的隔世容颜。
七年之后,我终于能够再看他一眼。一样的容颜,一样的眉眼,不同的是,他与我对望的双眼之中再看不到那些缱倦缠绵,铭心刻骨,只余漫天风雪,蚀骨寒冷。
我的落日,终于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再也不需要我的保护。只是,他的记忆里再也没有我。
南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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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转学生
1997年,木孤烟13岁,成为南恒一中初二八班的一名学生。彼时,她的名字还不是木孤烟,木鑫鑫是她无比痛恨却又无胆更改的名字。
初时,木孤烟一直以为自己会在木湾度过自己的初中与高中时光。她从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离开那个自己从小到大十分熟识的地方,到一座陌生的城市一个陌生的学校。因此,当班主任郝佳明领着她站在南恒一中的重点班初二八班的教室里的时候,木孤烟仍有一种恍若隔世之感。
“同学们,这是我们班新转来的同学木鑫鑫,以后,她就是我们班集体中的一员了,和大家一起生活和学习,有什么困难,大家要热情帮助新同学。现在,让我们欢迎木鑫鑫加入我们班集体。”说完,郝佳明带头先鼓起掌来。
郝佳明是初二八班的班主任,今年刚从师范学院毕业。皮肤黝黑,性格严肃,因为身高在老师们海拔普遍较低的南恒中学中分外突出,所以人送外号“郝大个”。
随着稀稀拉拉的掌声落下,郝佳明也已环视完教室一周,最后,他的目光定位在最后一排靠墙的那张孤零零的桌子对木鑫鑫道:“你先坐在那里吧!”然后转头对班长楚殇说道:“楚殇,你出来一下。”
楚殇轻轻点点头便随着郝佳明走出教室,而木孤烟则在初二八班全班同学的注视下漠然的走向自己的座位。随意的将书包扔进抽屉,木孤烟曲起手肘轻撑着头,静静的望着窗外。
郝佳明一离开教室,初二八班的人便开始窃窃私语。
“木湾中学的人怎么能转到我们学校来?而且还是我们班?”说话的男生叫做罗宋,长着一张娃娃脸,看着甚是可爱,但却是班里所有老师最头痛的对象。
“罗宋,这你还不明白,想想你是怎么进我们班的不就知道了?”坐在罗宋后面的一个男生有些不屑的轻哧道。
听到这个男生的话了,罗宋立即恼羞成怒道:“曹一飞,你还好意思说我,你还不是和我一样。”
原来,南恒中学的重点班并不完全都是成绩优异的学生,其中还有一部分是教师子女和南恒市特权人物的子女。曹一飞的妈妈在南恒一高当化学老师,而罗宋的爸爸则是南恒市的大企业家。南恒中学的新食堂和宿舍楼全都是他捐钱建的。因此,虽然罗宋的成绩在班里每次都是吊车尾,平时也总是大祸小祸不断,可是所有的老师都睁只眼闭只眼。
曹一飞的成绩虽不像罗宋那样每次在班里垫底,但也比他好不了多少。不过由于他从小到大被他那个当老师的妈妈数落习惯了,因此脸皮早已磨成了铜墙铁壁一般。而罗宋,却是一个极其要面子的人。
曹一飞望着罗宋急的急赤白脸的样子,淡淡嘲讽道:“不就是走后门吗,敢做就要敢当,至于急成这样吗?”
罗宋气的小脸通红,扭过头去不再搭理他,转而和同桌于扬说话。
曹一飞也冷哼一声扭过头,将视线转到最后一排的木孤烟身上。
这是一个漂亮的过分的男孩子!
这是曹一飞对木孤烟的第一印象,确切的说是初二八班所有同学对木孤烟的第一印象。因为是第一天上学,木孤烟还没有拿到南恒一中的校服。因此,当木孤烟站在初二八班全体同学面前的时候,穿着她平时穿的白衬衫,蓝牛仔,刚开始留的头发刚刚长过耳后,过长的刘海遮住了她的眼睛,她伸手轻轻一拨,洁白修长的手指划过凌乱不羁的黑发,有一种乱人心神的美。抬眼轻轻扫过面红耳赤的小女生,木孤烟内心忍不住暗暗轻笑。
彼时,她还是木湾的混世魔王,整天跟着尹漠混迹与各种游乐场所,抽烟斗酒,溜冰台球,K歌跳舞,无一不熟,无一不精。而尹漠最大的爱好就是调戏那些情窦初开的小女生,看她们为他脸红心跳,争风吃醋而沾沾自喜。木孤烟跟着他那么久,早已耳濡目染的将他那一身坏毛病学个透彻。
“没想到木湾出来的人这么娘!”班长楚殇和曹一飞是同桌,楚殇刚从教室外面回到座位上,曹一飞便趴在他耳边阴阳怪气的说道。曹一飞这么阴阳怪气不是没有原因的,刚才木孤烟那番搔首弄姿的动作挑逗的全班的女生都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就连一向矜持文静的柳依依都忍不住微微红了脸。
柳依依是班里的学习委员,也是初二八班的班花,曹一飞暗恋柳依依已经很久了。初一的时候,曾有九中的学生在放学的时候截过柳依依。曹一飞知道后,狠狠的料理了那人一顿,为此,还被学校通报批评。不过可惜的是,落花有意随流水,而流水却无心恋落花。柳依依喜欢的,则是曹一飞的同桌楚殇。
楚殇的爸爸在南恒市市政府工作,楚殇从小在市委大院长大,举手投足之间不经意就流露出一丝贵气。楚殇的样貌偏向他爸爸,剑眉星目,风神俊秀。这样一个英俊贵气的男孩,仿若从童话中走出的白马王子,在情窦初开的年纪,正是女生们暗恋的对象。因此,整个南恒中学,有大半的女生暗恋楚殇。
楚殇的妈妈和曹一飞的妈妈一样都是南恒一高的老师,不同的是,楚殇是整个南恒中学的骄傲,从小一路到大领的奖杯无数。而曹一飞则是给南恒一中“抹黑”的人物,曹一飞的妈妈每次数落他的口头禅就是:“你看人家楚殇怎么怎么样……”曹一飞从小到大听这句话听的耳朵都快磨出茧子了。按理说,被大人们这样比较,曹一飞应该是很讨厌楚殇的,但是,两人竟奇异的成了朋友,从小一路到大在整个南恒活的风生水起,肆无忌惮。
曹一飞和楚殇的座位在教室中间靠近窗户的位置,而木孤烟的座位则在教室的另一边,孤独的占据着最后一排的位置。
听了曹一飞的话,楚殇回头,隔着大半个教室的距离遥望着木孤烟,心情复杂而晦暗难明。良久,楚殇才开口道:“她是女生。”说完,不再理会曹一飞惊讶的神情,径自低头看书。只是,良久,却没有看尽眼中一个字,脑海中尽是那一个人飞扬不羁的身影。
回头仔细看了木孤烟一眼,曹一飞不得不承认楚殇的话是对的。怪只怪他在一开始的时候,从潜意识里就认为从木湾中学转过来的一定是一个男生。而木孤烟因为长期与一帮男人厮混,举手投足之间全是男孩的落落与潇洒,没有半分女孩子的娇柔与婉转。先入为主的印象,再加上她那一身酷似男孩子打扮的外型。因此,曹一飞和整个初二八班把她当成男生也不奇怪了。
“曹一飞同学,你来回答一下这道题。”正当曹一飞胡思乱想之际,代数老师肖老头忽然“钦点”他道。曹一飞从上课开始心思就一直没有在课堂上,因此根本就不知道肖老头问的是哪道题。虽然有点紧张,但因为有楚殇这个坚强的后盾。因此,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