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方也没有问。
他不愿问,不敢问,也不必问。
他知道他们不说,只因为他们不能说,不忍说,也不必说。
他们都不愿伤小方的心。
每个人心里都有个“死颈”,一个很难穿过去的死颈。
如果你一定要穿过去,就一“定会伤到这个人的心。
波娃,你真是个这样的人?
娇雅为什么要如此牺牲?
她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换回来的是什么?
她刺探到什么秘密?是不是和那批失劫的黄金有什么关系?
这个队伍中本来都是平凡的商旅,从来没有人显露出一点武功,怎么能在片刻间制住七十个久经训练的战士?
宋老夫子和严正刚更是身怀绝技的绝顶高手,为什么要如此隐藏自己的武功?
他们究竟是什么来历?有什么秘密?
这些问题小方都没有再间,他觉得自己知道的已够多。
黄金不是在他们的货物包裹里。
卜鹰是他的朋友。
黄金的下落小方根本就不关心,他只要知道有人把他当作朋友就已足够。
对一个像他这样的浪子来说,一个真正朋友的价值绝不是任何事能比得上的。
黎明。
旭日升起,大地一望无际,砂砾闪耀如金。
大地无情、荒芜、冷酷,酷寒、酷热,可是这一片无情的大地,也有它的可爱之处,就像是人生一样。
人生中虽然有许许多多不如意的事、许许多多不能解释的问题,但是人生毕竟还是可爱的。
小方和卜鹰并肩站在帐篷前,眺望着阳光照耀的大地。
卜鹰忽然问:“你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要去?”
“没有。”小方回答,“什么地方我都可以不去,什么地方我都可以去。”
“你有没有去朝拜过藏人的圣地?”
“没有。”
“你想不想去?”
小方的回答使卜鹰的锐眼中又有了笑意。“我想去的地方也可以不去。”小方说:“我不想去的地方也可以去。”
卜鹰又问:“如果我要你去,你去不去?”
“我去。”
队伍又开始前行,能在片刻制伏战士的人,又变成了平凡的商旅。
双峰骆驼的驼峰间,摆着个小牛皮的鞍椅,卜鹰坐在椅上,看着另一匹骆驼上的小方:“再走一个时辰,我们就可以到那个地方了。”
“什么地方?”
“死颈。”
群山环插,壁立千仞,青天如一线,道路如羊肠。
一线青天在危岩怪石的狼牙般锐角间,羊肠曲路也崎岖险恶如狼牙。
他们已到了死颈。
队伍走得更慢,无法不慢下来,插天而立的山岩危石,也像是群狼在等着择人而噬。无论谁走到这里,都难免会惊心动魄、心跳加快。
小方的心跳得也仿佛比平常加快了很多。
卜鹰仿佛已听见他的心跳声。
“现在你总该明白我为什么要做得那么绝了。”卜鹰道:“如果我不能留下他们一只手,如果他们又回到这里来等着我,这条路就是我们的死路,这地方就是我们的死地!”
死颈,死地,死路。
小方忽然觉得手心里冒出冷汗:“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别的人埋伏在这里?”
卜鹰道:“他们不可能还有别的人手。在沙漠调集人手并不容易,班察巴那已将他们人马调动的情况查得很清楚,何况……”
他没有说完这句话,他的掌心里忽然也冒出了冷汗。
因为他已发觉这个死颈、这条死路、这块死地上有人埋伏。
不可能的事,有时也可能会发生的。
心中有死颈,人伤心。
人在死颈中,就不会伤心了。
伤心的人有时会想死,可是人死了就不会再伤心,只有死人才不会伤心。
如果这里有人埋伏,他们这队伍就像是一个人的颈子已被一条打了死结的绳索套住。只要埋伏的人一出击,他们就要被吊起。
颈断,气绝,人死,死颈。
死颈中绝对有人埋伏,他们无疑已走上死路,走入死地。
卜鹰确信自己不会听错。
班察巴那也同样听见了他所听见的声音。
——人的呼吸声。心跳声、喘息声,马的呼吸声、心跳声、轻嘶声。
声音还在远处。
别人还听不见,可是他们听得见。
因为他们已在这一片没有同情、没有怜悯、没有水、没有生命,却随时可以夺去一切生命的大沙漠上为了自己的生存奋斗了二十年。
如果他们也听不见别人无法听见的声音,他们最少已死了二十次。
没有人能死二十次,绝对没有。
一个人连一次都不能死。
如果有人说,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没有第二次,那么他说的就算是句名言,也不是真理。
因为爱情是会变质的,变为友情,变为亲情,变为依赖,甚至会变为仇恨。
会变的,就会忘记。
等到一次爱情变质淡忘后,往往就会有第二次,第二次往往也会变得和第一次同样真,同样深,同样甜蜜,同样痛苦。
可是死只有一次,绝不会有第二次。
人生中所有的事,只有死,才是真正绝对不会有第二次的。
人、马、骆驼,本来都是成单线行走的,一个接着一个,婉蜒如长蛇。
班察巴那在这个队伍中行走的位置,就正如在一条蛇的七寸上。
卜鹰与小方殿后。
第十一章 蓝色的阳光
他们已经看见班察巴那打马驰来,马急蹄轻,他英俊镇静的脸上,已经露出无法掩饰的惊惶之色。
“有人。”他压低了声音,“前面的出口、两边山岩上都有人。”
那里是死结上的喉结,一击就可以致命。
下决定的人还是卜鹰,所以班察巴那又问:“我们是退走,还是冲上去?”
卜鹰额角上忽然迸起一根青筋,青筋在不停地跳动。
每到真正紧张时,他这根筋才会跳。
他还没有下决定,前面的山岩上一块危石后,忽然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身上穿的衣服,比蓝大更蓝,比海水更蓝。
她燕子般跃起,站在危石上,站在阳光下,向他们挥手:“卜鹰,我想你,班察巴那,我想你,宋老头,我也想你。”
她的声音明朗愉快,她高呼:“我好想你们。”
看见她,卜鹰的眼里,仿佛也有了阳光。
小方从未见到他眼睛这么亮,也从未见到他这么愉快。
这个女孩子本身就像是阳光,总是能带给人温暖幸福愉快。
小方忍不住问:“她是谁?”
卜鹰微笑,班察巴那也在笑,刚才的惊虑都已变为欢悦。
“她姓蓝。”卜鹰说,“她的名字就叫做阳光。”过了死颈,就是一片沃野平原,距离圣地拉萨已不远了。
队伍已停下来,扎起了营帐。
每个人都显得很愉快,是阳光为他们带来的愉快,他们都用藏语在为她欢呼,他们都称她为“蓝色的阳光”。
她是来接应他们的。
“可是我又想吓唬你们。”她的声音也如阳光般明朗,“可是我又不想把你们吓死。”
她抱住了卜鹰:“像你这样的人天下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万一把你吓死了怎么办?”
小方微笑。
他也从未见过如此明朗,如此令人愉快的女孩子。
她并不能算是个完美无缺的绝色美人,她的鼻子有一点弯曲,跟卜鹰的鼻子有一点相像。
但是她的眼波明媚,雪白的皮肤光滑柔软如丝缎。
她笑起来的时候,微微弯曲的鼻子微微皱起,这一点小小的缺陷,反而变成了她特殊的美。
小方忽然发现卜鹰很喜欢捏她的鼻子,现在他就正在捏她的鼻子:“你答应过我,这一次绝不出来乱跑,为什么又跑出来了?”
阳光轻巧地避开了这问题:“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捏我的鼻子?”她又问:“是不是想把我的鼻子捏成像你一样。”
小方笑了。
阳光回过头,眨了他一眼道:“他是谁?”
“他叫小方。”卜鹰说:“要命的小方。”
“为什么要叫他要命的小方?”
“因为有时候他也跟你一样要命,有时候要把人气死,有时候想把人吓死。”
卜鹰眼中充满笑意:“他自己却又偏偏是个不要命的人。”
阳光又盯着小方看了半天:“我最喜欢不要命的男人。”.她又开始笑了,“现在,我已经开始有点喜欢你了。”
她忽然也像刚才抱住卜鹰那样抱住了小方,在小方的额上亲了亲:“我大哥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她说,“他喜欢的人我都喜欢。”
小方的脸居然没有红,因为她的脸也没有红。
她抱住他时,就像是阳光普照在大地一样,明朗而自然。
小方绝不是个扭扭捏捏的男人,很少能把心里想说的话忍住不说。“我也喜欢你。”他说,“真的很喜欢。”
天色已暗了。
营地中又响起了欢饮高歌,歌声比往昔更欢愉嘹亮。
因为其中又增加了十多个少女清亮的歌声。
她们都是阳光带来的,都是像阳光一样明朗活泼的女孩子。
她们也像她们的兄弟、情人一样,骑着马,喝烈酒,用快刀。
喝醉了,喝累了,她们就跟他们的情人兄弟躺在一起,数天上的星星。
对一个心中本无邪念的人来说,世上有什么邪恶的事?
平常很少喝酒的班察巴那,今天也喝得不少。
他配合着卜鹰,拍手低唱:——儿须有名,酒须醉。
醉后畅谈,是心言。
他们的歌声中,竟似带着种淡淡的悲伤、淡淡的离愁。
班察巴那忽然推杯而起,“你已经快到家了。”他说,“我也该走了。”
卜鹰慢慢地点了点头。
“我知道。”他的神色黯然,“我回去,你走。”
班察巴那什么都没有再说,只用力握了握他的手,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帐外已备好两匹马,一匹马是他的白马,另一匹马上已装配好他们需要的一切行装。
他一跃上马,便打马而去。
他一直没有再回头。
天还没有亮,只露出了一点曙光。
大地依然寒冷寂寞。
他迎风走向远方那无边无际的无情大地,那里仍然有无限无止的寒冷寂寞苦难在等着他。
小方忽然觉得胸中也涌起了一股说不出的萧索凄凉,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不跟你回去?为什么要一个人走?”
过了很久卜鹰才回答:“因为他天生就是个孤独的人,天生就喜欢孤独。”卜鹰慢慢他说:“他这一生中,大部分岁月都是在孤独中度过的。”
“你知道他要到哪里去?”
“不知道。”卜鹰回答,“没有人知道。”
这时天终于亮了,旭日终于升起,第一线阳光正照在蓝色的阳光身上。
“我不喜欢孤独。”她拉紧卜鹰的手,“我们回家去。”
小方从未想到卜鹰也有家。
卜鹰有家。
卜鹰的家就在藏人心目中的圣地“拉萨”,他的家也是他的伙伴产弟心目中的圣地。
他不但有家,而且远比大多数的家都宽大幽美华丽。
过了达赖活佛的布面达拉宫,有一座青色的山岗、一片绿色的湖泊。
他的家就在山脚下,青山在抱,绿水在怀,远处的宫殿和城堞隐约在望,晴空如洗,万里无云,白色的布达拉宫在骄阳下看来亮如纯银,到了夕阳西下时,又变得灿烂如黄金。
小方也从未想到,在塞外的边陲之地,竟有如此美妙的地方,美得辉煌而神秘,美得令入迷惑,美得令人都醉了。
货物需要清点,盈利必须算清,尽快分给每一个应得的人,让他们去享受应得的欢乐。
似乎卜鹰将小方交给了阳光。
他们都年轻,他们彼此相悦,卜鹰希望阳光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