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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白吃的校草:护草使者-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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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嘀咕:“说剪就剪,也不跟我打声招呼,万一我受到打击移情别恋怎么办……”

我狠狠道:“你敢因为我头发短了就移情别恋试试!信不信我也弄个后宫跟你比!”

他道:“行了行了,说说而已,反正我现在又不要跟你约会!这样也好了,我这就不用天天想你的事,安心去办自己的事就好。”

我问:“楚楚的状况怎么样了?”

他道:“昨天的事好像让她很受打击,她又生病了……”

我道:“虽然注定要跟她分手,但你也不要对人家无情无义啊,该照顾她时还是要照顾她的。”

他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哎呀,有认识的人来了,先挂机。”

挂了电话后,我抬头看天:那头长发,我也很喜欢啊,但是,除了这样,我要怎么样才能惩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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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大概每周去图书馆两三次,现在,我天天都去图书馆,最频繁时甚至一天去两三次。

我又再次心怀不轨了,去图书馆不是为了看书,而是看……美女。

美女比较少上图书馆,但是,会去图书馆的美女一定是高品质的美女,就像我一样,我对此深信不疑。

自从跟顾爵暗地里复合以来,我就已经想好要这么干了:我要找一个跟梓默志同道合的优质美女,然后想办法撮合他们!

我心里很清楚,不论我如何破坏自己的形象,都不会让梓默身心无伤,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得到属于他的爱情和幸福。

他是绝对不会变心或主动去追求女孩子的,所以,我就让帮他一把吧。

其实,我前阵子去图书馆的时候,就遇到过一个优质美女,印象极深——我见过的美女太多了,能让我看过就有印象的美女可是不多喔。

因此,我有了想给梓默牵线的念头后,就一直想起那个美女,为了找到这个美女,就频繁地往图书馆跑。

印象中,那个美女并不是长相特别出众的女生,而是长相很清秀、耐看,戴副斯文的眼镜,身上透着一股子书卷气,穿着有些复古的中式裙子,看起来很是清新舒服。

那个女孩一定很喜欢书,她抱着书的模样就像其他女生抱着名牌一样,我有预感,她跟梓默是同类型的人。

第11卷 第324节:下策

频繁往图书馆一个多星期以后,我终于见到了那个美女。

那时,我坐在图书馆入口处的第一阅览室里的门边的座位上,有一下没一下地翻着杂志,目光却频繁地盯着门外的走道,如果有人进入图书馆,肯定会经过阅览室前面,这样就不会看漏了。

然后,我看到了那抹印象中的身影从门前走过。

来了,就是她!我赶紧放好杂志,跑出去,跟着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走进电梯,上了三楼,三楼是社科、文学、文艺类书馆,果然很合适她的气质啊。

我等下一趟电梯下来后,也跟到三楼,看到她正在电脑前查阅藏书目录。

我走到她旁边的电脑,装作在查询的样子,目光却瞄着她。

几分钟后,她结束查询,走到柜台前,我也跟过去,站在她旁边。

她一开口,我就吓了一跳,吖的,她竟然借什么西方艺术史、非洲宗教概论、中美洲土著文化等一般人不会感兴趣的书籍,而且看这些书的包装,每一本看起来都很有权威的样子,太强了吧?

不过,梓默也喜欢看社科、思想、文化方面的书,这算是一大共同点吧?

女孩拿到书后,很认真地做了登记,很小心地把书放进斜背的布包里,离开。

我一路跟着她,想着要如何才能认识她。

怎么认识呢?想一想顾爵是怎么向女生搭讪的吧:1。直接上去问对方的姓名、手机;2。直接邀请对方去吃饭喝茶;3。直接送点小礼物给对方;4。说对方像他的朋友熟人之类的;5。愿意去撞对方来个道歉……喵的,没一样拿得出手,我还是用自己的办法吧。

我拿出自己的借书证,夹进随身携带的推理小说里,然后把书捧在手上,边走边看。

走过那个女孩前面几米的地方时,我故意“不小心”地使书里的借书证掉落地上,而自己完全没发觉。

然后,我就等,等那个女孩捡到我的借书证交给我。

果然,才又走了几步,那个女孩就从后面追上来:“同学,你的借书证掉了。”

我合起书,惊讶地接过她还过来的借书证:“太感谢了,边走边看书,都没注意到。”

第11卷 第325节:下策

她浅浅一笑:“没事,我以前也喜欢边走边看书,把眼睛给看坏了,所以不敢再这样看书了。”

我道:“是啊,走路看书很伤眼睛的,只是这本书太好看了,我忍不住了。”

她道:“你看的是什么书 ?'87book'”

我道:“推理书。这本是金田一耕助的名作恶魔的绣球歌。”

她笑起来:“我也喜欢看推理书呢,金田一耕助的作品我也看过几本,很有意思。”

我一脸遇到知音的态度问她:“你也是刚从图书馆出来吧,借了什么书呢?”

她道:“各大洲的文化、艺术、宗教等方面的书,因为我想考人文社科系的研究生,所以现在要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我衷心地赞叹:“你是学社科的吗?竟然研究那些书,好厉害。”

她摇摇头:“我是学计算机专业的,但我想朝人文社科方面发展。”

……

就这样,我们边走边聊。

十来分钟后,我们走到第一女生宿舍区,在三岔口分别,当然,我已经和她认识了。

她叫叶琳,计算机三年级的学生,是个书呆子,没有男朋友,手机号码我也问道了,真是个良好的开端。

上次想撮合梓默和小樱,差点两头不讨好,这次,我会认真和用心处理的。

在我有意识地制造了几次“巧遇”以后,我跟叶琳算是熟人了,除了手机,还成为了网友,经常在网上聊天。

我没有急着把梓默介绍给她,只是好几次在QQ上问她有什么反映现代社会的、比较通俗好懂的文化、思想、社会方面的书可以介绍给我,她很热情地向我推荐了一些新出的书籍杂志,说没想到我居然也对这种书感兴趣。

我这才告诉她,我对这些书不感兴趣,只是有一个朋友很喜欢看这方面的书,经常来我们学校找我帮忙借书,所以我帮他打听一下。

叶琳说你那个朋友是学社科专业的吗,我说他是学土木工程专业的,但文科也学得很好,超喜欢看书。

再然后,我总是有意无意地跟她提起梓默,不时提起这个朋友如何出色,当然,没有做得很刻意。

直到将近一个月后,我才等到了可以让梓默和叶琳见面的机会。

第11卷 第326节:下策

那次和叶琳在QQ上聊天,她开心地告诉我周末有一个著名博主的讲座,这个博主经常撰写时事、社会评论,在网络上很有影响力,粉丝达四五十万人之多,而她也是这个博主的粉丝之一,有机会去听这个博主的讲座,她觉得太棒了。

我听后立刻觉得机会来了,立刻表示自己也想去看看,向她问清了讲座举行的时间、地点。

她听说我要去,很高兴,说会帮我占位子,我说我要带个朋友去,请她多占一个座位,她答应了。

然后,我迅速点开梓默的QQ,跟他说了讲座的事。

梓默听后很兴奋,说他也看过那个博主的博客,很欣赏他的洞察力、思考能力和观点,还说他经常在那个博客上留言,这次讲座,他无论如何都要参加。

我把讲座举行的时间、地点告诉他,约好了和他见面的时间。

这段时间,我跟梓默见面的次数已经逐渐减少,但还是保持着比较亲密的来往,关系并没有本质的改变。

就像我所计划的那样,我研究过梓默的喜好,一点点地向他展现我存在的、他可能不习惯或不认同的方面。

在我刻意的表现之下,我们的不同和差距越来越明显,而这些不同和差距,是我们在高中时代所没有表现出来或被我们刻意忽视的,比如,我喜欢吃甜食、他喜欢吃咸的,我喜欢看动漫和韩剧、他喜欢看主旋律,我我喜欢在网上看书、他喜欢看实体书,我喜欢流行歌曲、他喜欢古典音乐,我喜欢吃零食、他喜欢吃面食,我喜欢逛街、他很少逛街……

这些差异,不断扩大,我们在一起时虽然玩得来,但愈来愈缺少激情和热情,平淡得就像普通朋友一样。

但我知道,他对我还是有期待的,因为,在他的身边,没有比我更熟悉、更亲切、更合得来的女性朋友。

我相信,只要他遇到了比我合得来的女生,他对我的期待,一定会慢慢消失。

在这样的期待中,周末来临了。

虽然是周末,但因为有重大事件,我还是起得比较早,从衣柜里挑衣服。

别误会,我不是研究怎么打扮,我是在研究如何打扮得既让梓默对我的形象没感觉,又能衬托出叶琳的出色与气质——这个难度是很大的,比研究怎么得漂亮更难!

第11卷 第327节:下策

把非最好的衣服全部挑出来后,我反反复复试穿了N遍,才决定穿那件宽松的灰底大花休闲T恤和七分紧身裤,穿那双过于男性化的平底休闲鞋,并把十只指甲涂成黑色,另在脖子上吊只蜘蛛挂链。

这样穿也不丑,不会丢我的脸,但也过于平庸和随意,女人味几乎都快没了。

叶琳的穿着风格是简洁素雅,她尤其喜欢中式复古的风格,跟我这身打扮正好相反,我们站在一起,梓默的目光一定会更愿意停留在她身上。

看时间差不多了,我以吊儿郎当的姿态出门了。

在文化综合大楼楼下,我很快等到了梓默,我们打了声招呼,就上楼了。

在二楼的一号阶梯大讲堂,我一眼就看到了叶琳,笑着走过去,拍拍她的肩膀。

她转过头,笑着站起来:“来了,位置占好了!”

我道:“是啊,就怕来晚了太挤。”

她道:“你们来得挺早的,还有十几分钟才上课呢。”

我往旁边稍微闪一点,向她介绍:“喔,差点忘了向你介绍,这是我的同窗好友梓默。”

梓默客气地对叶琳点点头:“你好,很高兴你通知我们这个好消息。”

叶琳笑道:“不客气,有人作伴很好啊。听九月说你在民族大学读书,周末一大早就跑来我们学校听课,真的很难得呢。”

梓默笑道:“我可是这位望天博主的忠实粉丝,他的博文我几乎全看过了。”

叶琳道:“那真是太好,我们一定很有共同语言。啊,你们快点坐下,人越来越多了。”

我故意坐最里面的位子,这样,无论梓默坐哪里,旁边都会坐着叶琳。

结果是,梓默坐在我和叶琳中间,他似乎有点别扭。

我眼珠子转了转,问梓默:“我昨晚去看了这个博主的博客,真的写得很有意思,特别是那个关于食品安全的时事评论,写得太好玩了,文字很幽默,观点很有趣,又犀利又搞笑,我边看边笑。”

梓默果然被我的话吸引了注意力,兴致勃勃地对我道:“是吧,你也觉得很有趣吧?这么严肃的话题能写出黑色幽默的味道,看后令人印象深刻,真的很不简单吧?”

第11卷 第328节:下策

我点点头:“我看了以后,恨不得把那些文章打印出来,丢给我们楼下士多店的老板娘看看!我上周在她家的店里买到了一个发霉的面包,差点就吃下去,恨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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