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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同谋罪。假如警察知道早在美馨死前她就同麦迪有暖昧关系的话,他们会推测出是她和麦迪共同合谋杀死美馨的,为的是达到做长久夫妻的目的。
那样的话,在法律上讲她就是麦迪的同谋,她就应当对当年美馨的死负法律责任。但是,颜妤对同谋罪并不担心,因为没人知道她在美馨死前就同麦迪有了那种暖昧关系,知道这种关系的当事人麦迪已经死了。麦迪在杀死美馨前也真的没和她商量过谋杀计划,只是在谋杀成功后才得意地告诉了她,当时还把她吓得够呛,是那股爱的*使她克服了恐惧。所以,颜妤自信自己构不成同谋罪。
第二,包庇罪。假如警察知道她是在7年前就知道了麦迪谋杀美馨这件事,而7年来一直没有检举,肯定给她定为包庇罪无疑。颜妤最担心的就是这一点,因为从事实上看这种罪名是成立的。
正文 第四十三章 女人,温顺的一只猫
43。女人,温顺的一只猫
这样一来就有点惨了,自己写匿名信*自己,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过,颜妤认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虽然警察已经在麦迪的保险柜里找到了那两封匿名信,但是警察不会查出匿名信是她写的。
既使不幸被查出来了,她也会说自己对麦迪谋杀美馨只是一种猜测,麦迪已经死了,没人证实她当年知道那件事的。
再说7年前很多人不都是这么猜测的吗?包括当时是水库水上派出所的警察汤……猜测,不犯法。但是,这里还有一个关键问题:警察查不出写匿名信的人,也许能查到送匿名信的人。
如果一旦查到了达卫平身上,警察就会顺藤摸瓜找到写匿名信的她。但是,达卫平办事牢靠,警察不一定能找到他。
第三,杀人罪。如果警察能证实她确实谋杀了麦迪的话。但是,警察找不到谋杀证据,因为她搞的是心理谋杀,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
无论怎么估计,这三种罪行似乎都安不到她的身上。
颜妤有些高兴了。
现在颜妤想回家了。那个家现在是她自己的了,虽然空荡一点儿,但是有了一种家的安全感。
她要兴致**地下厨房,好几天提心吊胆没好好吃饭了,她现在就想吃馄炖,她要给自己做一碗鲜滋美味的虾仁馄饨。家里的冰箱里什么都有,死鬼麦迪为她留下了一大笔遗产,为什么不好好享受享受?
颜妤心里又有些感慨:当年麦迪谋害美馨时只想到要与我结为百年之好,没想到才过了7年,我们就好不下去了,我就用这个秘密将麦迪置于死地。这是偶然的巧合还是命运的安排?
人哪!你们总是在挖掘陷阱去谋取猎物,岂不想想,有多少挖陷阱的人最后的下场是与猎物同归于尽?
颜妤继续向前走着,她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来到达卫平开钟表店的那一条街。要不要到达卫平的店里去坐坐?达卫平是完成她计划的有功之臣,应该对他表示表示亲热,或者给他一种奖励?
又一想,也许不去好些,谁知道警察是不是派了便衣跟在后面?
在这种特殊时期,还是谨慎一些好。
公安局的独身宿舍也在公安局的后院,是一座和技术处小楼成犄角之势的二层小楼。
夜已经很深了,除了院子里有一盏弧光灯亮着之外,所有的灯都闭了。偶尔从大院『'口警卫室那里传来一两声警犬的咆哮。
汤的8号宿舍里也早已经熄灯了,汤躺在床上,梅躺在他的身边。这一夜梅是睡在汤的宿舍里。汤的那张床比单人床还大一点比双人床还小一点,那原来是张单人床,后来梅经常来睡太挤了点儿,汤就找来一块长木板,在床边上帮了一条。
梅已经睡着了,这女人觉大。
汤睡不着,他有失眠的毛病,但是不重,有时犯,有时好。具体讲就是一有案子思考过多的时候就犯,没有案子一轻松的时候就好。汤从来不把失眠当做毛病,所以失眠的时候他不着急睡。在他看来,利用夜深人静的时候,躺在床上思考一下自己经手的案子也许是一件好事。
宿舍楼里很安静,走廊里的公用灯光隐隐约约地渗进房间来,制造出一个梦一样的环境。半夜的那遍气开始送了,宿舍也是气暖的,一送气就“咔吧咔吧”直晌,好像暖气片要炸裂一般。安静便被打破了。
汤就在这种环境中思考着自己今天的失败。
今天他本来对询问麦迪的妻子颜妤充满了希望,想在颜妤那里找到问题的突破口,没想到被那女人堵了个严实。汤后悔自己有些大意了,原来以为颜妤一个女人,没经过什么世面,一见警察非什么都说出来不可,其实不然。
看来颜妤对此早有思想准备。
有思想准备更说明有预谋。
汤凭着自己的直觉感郅颜妤在麦迪的死亡事件中一定有特殊的作用。
问题是什么作用?
是受害者?
是凶手?
是知情者?
还是帮凶?
有一点可以认定:从那两封匿名信提供的线索看,既然颜妤在美馨死前就已经和麦迪有了那种男女之间的关系,而麦迪谋杀美馨的动机又是为了和颜妤结婚,那么,颜妤做为当年那起奸杀事件的受益者,一定知道麦迪谋杀美馨的秘密——即使谋杀前不知道,那么谋杀后也会知道。
从这一点上看,颜妤肯定是7年前那起谋杀案的知情者,起码是知情者之一。
既然是7年前谋杀案的知情者,就有可能是匿名信的作者。
因为知情是写那两封匿名信的前提。
这就使颜妤有了写匿名信的可能。
虽然麦迪和颜妤是夫妻,虽然他们在共同对付美馨的问题上利益是一致的。
但是,汤永远记着这样一句话:“国家和国家之间,民族和民族之间,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友谊。”
朋友之间,夫妻之间,莫不是如此。
当初麦迪和颜妤的利益肯定是一致的,正因为如此,他们才共同生活了7年。但是,很难保证在这7年漫长的岁月中不发生什么意外的事情,也许正是这意外的事情导致了两个人的根本利益不一致了。
如果说利益一致的时候麦迪和颜妤是同盟军,那么利益不一致的时候——或者说根本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一他们就可能成为仇人。
那么,会不会存在导致麦迪和颜妤这对夫妻利益不一致的事情呢?
汤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
但是,他有自己的办法,他的办法就是对事物进行逻辑推理。
现在,汤就开始对麦迪和颜妤的关系进行逻辑推理:
逻辑推理的定义是:由一个或者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的过程。
现在汤已知的条件是麦迪的死以及由麦迪导演的7年前的水库谋杀案。
推理的前提是:7年前水库事故是麦迪对美馨的谋杀事件,也就是说,麦迪是杀人犯。那么,从7年前的谋杀事件中能看出什么?
看出一种犯罪规律。
每个人都有自己思维的固定模式,做为警察汤知道罪犯也是这样。
罪犯在做案前设计情节和计划的时候,有自己的固定方式,不管每次的案情如何变化,作案对象是谁,总是万变不离其宗。
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犯罪规律。
7年前,麦迪设计的水库谋杀案基本特点是:让凶手自己和被害者共同在受害现场,这样一来,当事故发生后,凶手和被害者一起就会被别人看成是意外事故中的受害者,其实是让没有思想准备的受害者真正受害,而凶手自己则因为有思想准备而死里逃生,同时也因为被人误认为是“受害者”而得以解脱凶手嫌疑。
这是一种比较高明的犯罪规律,它利用了人们“受害者不可能是凶手”的思维定势,使凶手在一开始的时候就逃脱人们的注意,虽然要冒点儿风险,但成功的可能性却很大。
前不久在高山滑雪场上发生的空中索道事故就是这类事件。
当时事故发生时汤正好在场,他本来想就这起事故进行调查,但被滑雪场经理阻止了。虽然他表面上接受了滑雪场经理停止调查的劝告,但他并没有停止在暗中的调查,他不是针对滑雪场而进行这种出力不讨好的努力的,他是针对麦迪的,他凭直觉仍然感到这起高山滑雪场索道事故也是麦迪捣的鬼,或者说是麦迪的另外一次阴谋。
在调查中,有人反映看见麦迪是那天早晨第一个到索道去的,那时候天刚亮,麦迪在索道乘降亭停留了一会儿。汤估计那段时间里麦迪完全有可能是在破坏14号坐椅的安全带的卡子。
汤在调查中也曾经找过那两个受害的年轻人,两个年轻人讲了他们当时抢先上了14号坐椅的情况。这就是说,如果那两个年轻人不突然抢上去,那么,乘坐14号坐椅的就是麦迪和颜妤。出事的也只能是麦迪和颜妤——当然,麦迪有思想准备,他会像那两个年轻人一样吊在坐椅上一直到终点,而颜妤则会坠下去丧命。
汤本来准备在一切调查结束之后,就高山滑雪场索道事故对麦迪实施刑事拘留,以此为突破口,再一次调查核实7年前的水库谋杀案。但是,麦迪的突然死亡使这一计划失去了实际意义。
但是,滑雪场索道事故调查结果对分析麦迪死亡事件却提供了帮助。
……身边的梅发出一声模糊不清的梦呓,并且在翻身的时侯将自己的一只胳膊搭在汤的身上。汤将胳膊拿起来,想送回梅的被窝里,但是,他却借着月光发现了那只胳膊的魅力。胳膊颀长浑圆,洁白如玉,好像刚刚出水的洁白的荷藕,汤的目光顺着手、小臂、肘弯和大臂看上去,就看见了腋下的腋毛。汤在胳膊上轻轻地亲吻了一下,放在自己被窝里,就那样搂着。
汤让自己的思维集中了一下,继续自己刚才的推理:
现在,汤将7年前的水库溺水事故和滑雪场索道事故做了个比较:
这两起“事故”的基本情节是一样的。
也可以说,滑雪场事件是水库事件的翻版。
都是凶手和受害者在一起,就像一起事故。
这就是麦迪做为罪犯的犯罪规律。由此推理:
如果说7年前水库事件是麦迪为了谋杀美馨设计的,那么,由此是不是可以推断:滑雪场事件是为了谋杀颜妤设计的!
如果说在7年前水库事件中麦迪谋杀美馨的动机是因为有了颜妤,那么,由此是不是可以推断,滑雪场事件麦迪谋杀颜妤的动机是因为又有了另外一个女人?
有没有另外一个女人存在?
如果存在,那个女人是谁?
汤不得而知。
汤也意识到了,7年前的水库事故和高山滑雪场事故也有不同点:水库事件是已遂谋杀,而滑雪场事故是未遂谋杀。
那么,被谋杀对象会有什么感觉呢?
水库事故中的被谋杀对象美馨已经死了,她无法说自己的感受,也无法对自己的感受做出正当的反应了。
但是,在滑雪场事故中被谋杀的颜妤活着,经历了这么严重的事故,事后她能不好好想想吗?
会的会的——那么,颜妤会想什么?
她会想到麦迪早晨曾经自己单独出去了一会儿,她会想到是那两个年轻人抢占了应该由她和麦迪坐的14号坐椅,她会想到麦迪在索道上的表现。当然,她也可能看到了14号坐椅安全带的卡子是被一种硬器掰伤的。
这样一来,即使是再不懂得犯罪学的人也能看出索道事故其实是一种犯罪行为。颜妤也一定能看出来。
这样一来,颜妤就能够感觉到已经悬在自己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了。
由此她必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