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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莫念倾,还是夏倾,都是坚强的,坚强得找不到一丝脆弱。现在的你,却叫人心疼。
闫枫轻轻的点了倾儿的睡穴,车内,寂静。
这个时候,只听见车夫驾马的声音夹杂着车轮摩擦地面的吱呀。
车在醉楼前停了下来,车夫撩起门帘,对着闫枫道:“主子,到了。”
“嘘嘘”闫枫将食指放在唇上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车夫便悻悻的退到一边支起门帘,他不懂自己家的主子为何非得和这个丑丫头参合在一起。
当闫枫将倾儿送进了房间,便见到了一袭红衣的封细月。
“没想到,闫公子还真是怜香惜玉。”话中带着刺,完全不见他平时的妖娆。
“当初你将她交给我,不就是想我还好照顾她吗?”封细月本可以置他于死地,可是,他还是将他放了,难道不是因为倾儿吗。
“是,可是我没想到,你还让她回来这里。”他本来是要放过她,只要这天下陪葬便好,你却又将她送回来。
“这就是命。”有些人,拼了命的要相遇。
“所以,她就该承受。”只是想放开她,没想到她却自己要回来。那个人究竟有什么好,即使在天南海北,你还是要回来。
“是你?”闫枫皱起眉。
“没错,是我。”封细月点头,是他在天歌的心中种下的疑惑。他放过了她一次,她却还不死心。
“可是,她根本想不起,这一切与她何忧?”她现在只是一个无辜的女子。
“你说她无辜吗?”我这一切都是谁造成的,我本来只想做封细月,一个歌坛冉冉升起的红星。可是,没想,就是因为她,才变得如此境地。他偶尔善心大发,想要放过她,对她催眠,让她忘了一切,她还是要回来。她也怨不得他。
“你爱她。”如果不是爱她,绝对会让她陪葬。
“我恨她。”要不是她,他不会到这个鬼地方。
“可是你却打算放过了她。”不然,怎么会让自己带她走。
“你想太多。既然是她自己要回来的,那么我绝对不会手软。”封细月说完便走。
闫枫看着他离开,只是无奈的摇头,跟着下楼。
门里,倾儿眨巴这眼睛,这一切是怎么回事。那个红衣男子,她似乎认识。长得那般妩媚的人,她努力的搜寻着脑海中的印象,竟还是想不起。
倾儿抱着头在门边坐下,听那个红衣男子的话,定是他要搅局。可是他为何要这么,他说他恨自己,以前他们有什么深仇大恨吗。为什么想不起,为什么想不起,倾儿捶着自己的脑袋。
封细月刚刚踏出醉楼便感觉有人跟踪,闫枫,他倒是不认为闫枫会这么做。
“没想到,堂堂天朝的‘痴王’会干跟踪的勾当。”封细月转身看着那个身穿白衣的男子。故意强调痴王两个字,满含戏谑。
痴王,只不过是我眼中的笑话。
天歌倒是恢复了冷静,倒是笑了起来。他这样说,只是为了激怒自己,那么,我偏不如你所愿。
“看来,你这个痴王真是名不副实。”看到天歌镇定自若的表情,他就不信他能如此镇定。
“我天歌本就是无情之人。”天歌浅笑,仿佛上当的不是他,而是那些算计他的人。
“那么,你为了倾儿放弃了那唾手可得的皇位,却又是何苦。”只是想拆穿面前这个人伪装坚强的面孔。
“欲擒故纵。”这是帝王之术。他这么说只是为了抚慰自己心中的那一道伤,她若是不爱自己,爱着面前这个妖娆妩媚的男子,自己承认爱她,显得多难看。
“那么王爷真是好计谋。”封细月微笑,刹那风华,妖娆绝代。
天歌心中觉得不安,回头,便看到了倾儿,那个倾国倾城的女子。那般凄然的看着他,他的心在瞬间被捅了一个大大的洞,再也无法填补。
“原来,你从来都不曾爱过她。”倾儿一字一句的说着,她从天雪一路而来,总听人说,天朝王爷天歌的的痴情,没想到,他只是为了用来蛊惑天下人。
“是!”天歌闭着眼睛承认。他看不到倾儿的脸上被雨水掩盖的泪,只是封细月那么瞧着,却觉得好心痛。究竟自己只是你们的局外人,也好,你们永远不能在一起便好。看着倾儿跑远的背影,封细月转身,为什么他也觉得好心痛。看到她不幸,不是自己所愿吗?摧毁她所爱的,不是他一直在做的吗?
是误会,是猜忌,让我们彼此伤害。
从此越走越远。
你说不爱我,我却爱你,直到沧海变桑田。
第九十二章
天朝朝歌,醉楼。
武林大会实行的是淘汰赛,所有人参赛的人,随机抽取号码,单数的选手对阵双数,到最后总决淘汰,选出武林盟主。
那临时搭建的舞台,是用香楠木制作,众人只闻奇香,倒也觉得心旷神怡。
封细月站在台上,大红的衣衫,广袖掩鼻。
众人倒是知道了,这个妖娆妩媚胜过女子的男子,就是如今风国之主。此刻的他站在这竞选武林盟主的舞台,更是一枝独秀。
“哈哈哈,雕虫小技。”一个男子站上台,他就是最后四强中的一个。“莽夫”草野,那个一双赤臂走遍整个光和大陆的人,其人如名,长得像个莽夫,满脸的络腮胡子。秉性也像个莽夫,只要别人戏谑他的本事,他便会和人吹鼻子瞪眼。
“阁下是?”封细月呢喃轻语,众人皆倒吸一口气,倒是他的一声问话酥软到骨头里去了。
“在下草野,前来讨教。”说罢便露出他的一双铁臂。若是这天下之兵,月华如今风轻辞手中的剑,排行第十,这铁臂却算得上是第九。
“看到没有,铁臂。”一个人呼出声来,那是一双乌黑的手臂,让人不禁生出些同情来。
“铁臂倒是不见,玄铁铸造的护手腕,却是因祸得福。”这铁臂本来是一对桎梏手臂用的,打在人的手上叫人求死不得求死不能,偏偏有人便对草野用了这东西,可他命大,竟然那铁臂同他的手融为一体,只是那结痂的痛苦,只有他自己才了解。
“难怪。”这个人总是见到不满,动辄得咎,原来都是因为受过苦,所以迁怒别人。
“喝哈。”之间眨眼的功夫,草野便泄了气,封细月还是一副媚笑,完全没有将面前这个传说的铁臂放在眼里。
“心因饱经风霜而温存,你却厮杀成性,这天下定也容不得你。”封细月只是轻扬自己的广袖,草野便倒在了地上。他看到这个拥有一双铁臂的人,有种和自己同样的嗜血,所以,他只是施毒,同时也是解毒,不愿毁了他的一双手臂,也许,他会用得着他。
“这?”众人皆是疑惑,却也诧异,这个天下榜上排行第九的铁臂,言过其实了吧。还有这封细月倒是敢冒天下之大,公然用毒。
“这样子不配与我动手。”封细月笑道,莫子涯站在公证人的席位上,只是凝眉,他当日所见,封细月妩媚妖娆,蛊惑人心,便觉得他是一个邪恶之人。现在他当着天下之人做出这样的事来。
“这比武也是有规矩的,你不该施毒。”莫子涯公正的说,众人也同意,这天下,要是随了这个人,定是血雨腥风的。莫子涯一生被封为老顽童,却又是遵守江湖道义的,所以天下人才会敬他,让他做这个裁判。
只听话音刚落,便见莫子涯抽出自己手中的木棍,木棍平凡武器,只是武器的尖透着阳光折射出些许的光辉。
“好一个,执手相携,从此白头。”封细月倒是不慌张,他知道,这莫子涯的功夫了得,却和自己相去甚远,如果是以这个人祭他的离魂鞭,冲着他是武林第一世家的开宗者,他莫子涯就有这个资格。
“呀,那就是白头吗?”看起来不过是一个走路用来支撑的拐杖之类的东西。
众人倒是急欲看看,那白头倒是有什么奇特之处。
封细月抽出自己染红的长鞭,直接将莫子涯的白头缠住。笑着开口:“只是杖尖镶了一颗金刚石,就以为可以攻无不克了吗?”
很可惜的是,他的离魂鞭,刚好就是这白头的克星。
离魂鞭,使用三棱磨砂而成,中间的特殊设置,只是为了聚光,就是这世界最坚硬的金刚石,也是逃不过那聚焦的阳光。
只是轻轻的旋转了一下离魂鞭,那白衣的尖端便冒出了一阵白烟,封细月再一拉动离魂鞭,离魂鞭便从白衣的顶端将那冒着火光的杖尖削掉。莫子涯见他松开自己的白衣,便执白衣直逼封细月的喉咙。白衣却变成了一根普通的木棍,封细月运气,这白衣也只是给他的颈部造成了一点红痕,就在莫子涯接近他的时候,他再次挥出离魂鞭,那鞭身正好缠上了莫子涯的腰身。
只是一提气,莫子涯便被挥出了一丈开外。
“师傅小心。”暗影一声焦急的声音,却是天歌挡在了莫子涯的身前。暗影过去扶起莫子涯,却见莫子涯口中吐出来鲜红的血来。
“我还以为你要坐到什么时候?”封细月轻笑,只是一个莫子涯便让你动手了,还说什么欲擒故纵,也好在你这么说,不然你和倾儿联手,才是我的劲敌呢。
“这么对付一个老人家,你算什么本事?”天歌看着封细月,不知道他要得意到几时,只是这又是计谋吗,如果是封细月和倾儿的计谋,要一个白发老者来受罪,这是何苦,更何况还是倾儿的爷爷,他们真是狠得下心。
“只要你来了便好。”封细月不为别的,只要他动手就好。他知道,倾儿此刻就在人群当中,倾儿在乎莫子涯,他便要莫子涯来祭他的离魂鞭。她爱天歌,那么天歌便要万劫不复,才能让他觉得平衡。
“你我的兵器同出一门,何不拿出来给这天下的英豪瞧瞧。”离氏穷毕生之力只铸了两把武器,一把是封细月手中的离魂鞭,另一把便是天歌手中的离殇。说是同出一门,其实封细月的兵器占了优势,因为他用来现代技术改进,可以找出天下利兵的弱点,比如白衣,他便是将自己便是的钻孔镶上了一片凹凸镜。
“要瞧,也得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天歌手中的离殇,刀型剑身。人们都说刀正剑义,这把离殇无疑是正义的融合。刀身细腻光洁,仿佛从未饮血,其实天歌也确实从不用它来杀敌。
“果然是漂亮!”难怪那老头子说,他一生铸剑,最得意的便是离殇。
“过奖。”天歌只是执起离殇离开离魂鞭一寸的距离,便转身想绕过离魂鞭,直取封细月的要害。离魂鞭鞭身柔软,从天歌的身边轻回。天歌只是轻轻一挡,两兵便发出来一声脆响。
天歌一个转身,向左旋出,右手执离殇,剑尖指地。
两人都盯着对方的眼睛,从刚刚的对仗来看,两人的内力不相上下。封细月倒是一惊,这个人倒是什么都能与他这个现代人匹敌,自己只是占了自己来自现代,了解得比他多,他倒真是一个不二的天才。
天歌只是微笑,那笑只是因为寻着了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
两人都目视对手,便又开始动手,那眼中的意味分明,这一仗,只是他们自己的战争,生死与人无忧。
看着台上的两个高手对决,底下的人都紧张的屏住呼吸,害怕自己的一个呼吸打扰了台上的两人。
两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