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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武士-第1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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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大人更是神通广大,居然说动了雷霆会馆和魔法公会,在皇城附近,分别有五十名雷霆武士和十位魔法师长期驻扎,即使再有大批的蛮族混进城内,想要攻入皇城,也不再是可能了。

皇城内的后花园里,菲格大帝正紧皱著眉头,看著手中厚厚的公文,只有两年的时间,两鬓已见华发,这个皇帝显然当得并不轻松。

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三大主力军团和近卫军团,人员已经补充完毕,四方军团之中,西方军团由于处在最前沿,早在一年前,已经同三大主力一样,补充了所有人员。

可是有了人,并不代表有足够的战力,同两年前相比,无论是装备,还是训练,都要差上许多。

“利克,国库还有多少金币?”菲格大帝抬起头问道,在他十尺之外,另一张桌子后面,坐著的正是帝国财政大臣──利克.巴布公爵。

“尊敬的陛下,这两年来,我国大量招收士兵,打造武器,再加上两年前的第二次蛮族战争,我国的国库已经很空虚了,除去即将开支的几笔款项,国库里能动用的资金不足一百万金币。”利克公爵放下手中的笔回答道。

“只有这些了?”菲格大帝摇了摇头。

这三年来,是菲格帝国最难过的三年。第二次蛮族战争之中,死伤平民无数,帝国精锐损失三分之二以上。

战后的总结,却令菲格帝国很是意外,按典籍来看,这次蛮族战争,蛮族相对的弱小许多,比起第一次蛮族战争,人类的力量已经非常弱了,特别是魔法师,由于数量太少,根本无法用于正式的战场之中。

几乎仅凭菲格帝国一国之力,将蛮族击败,虽然其他国家也有些损失,特别是天方帝国,差不多被全灭,可是这样的实力对比,同损失相较,似乎小了许多。

战争之后,迈克尔公爵提出自己的看法:这些蛮族,只是第一次蛮族战争遗留下来的余孽,根本不能同第一次蛮族战争相比。

这个看法被大部分的武将支持,甚至有许多文臣也认同迈克尔公爵的看法。从典籍上看,第一次蛮族战争之中,人类的力量空前强大。可是大部分的战力却损失殆尽,比起这次来,损失要大上几百倍,当然,如果那些典籍是正确的话,才会有这样的推断。

目前菲格帝国面对的,已经不是蛮族的问题,而是西方强大的天朝帝国。虽然交出了奥斯曼,可是在进入天朝境内之后,奥斯曼安然逃脱,这笔帐,又算到了菲格帝国头上。

好在奥斯曼逃得相当干净,没有给天朝帝国任何把柄,可是天朝帝国却依然不依不饶,不断向边境增派部队。

从开始的一个军团十万人,现在已经增加到了五个军团,近五十万大军,虽然没有正式宣战,可小的摩擦却从未断过。

边境上是大军压境,政治上也不放松,天朝的使团,干脆一直住在圣西斯堡,隔上几天,就要无理取闹一番,搞得菲格大帝头疼不已。

好在圣西斯堡是雷霆会馆的圣地,雷霆武士可不会因为他们是天朝的使团,就对他们客气,被雷霆武士杀了几人后,他们便再也不敢到街上闹事了。

可是天朝帝国的皇帝,却以此为由,开出天价,要求菲格大帝做出赔偿。而由于暂时没有足够的军力,菲格帝国不得不一再退让。

这令菲格大帝非常恼火,三年前,菲格帝国是整个大陆上,军事力量最强的国家,即使天朝帝国再富足,也不敢如此对待菲格帝国的国君。

“装备的情况如何?”菲格大帝揉著太阳穴,低头问道。

“三大主力基本已经补齐了装备,近卫军正在补充之中,四方军团中,只有西方军团已经补充了一半,其他三个军团不足三分之一。”利克大公爵回答道。

“太慢……太慢了。”菲格大帝抬起头说道,就算是菲格帝国最鼎盛的时候,也不敢向天朝发兵,虽然天朝的军队,是公认最弱的,可是他们拥有一百多万军队,再加上充足的补给、精良的武器。

为了克制天朝军队的装备,菲格大帝不得不向南方郡伸手,提出极其苛刻的要求,供应大量的铁母,甚至为此还派出了特使督军。

铁母是非常珍贵之物,平时每年上交的数量不过百斤,这次自己一次提出上万斤,的确有些强人所难了,可惜那地方实在偏僻,根本无法派出大量的民工去开采,而且听说,铁母也并非是靠开采得来的,而是天上落下的陨石。

天上掉下来的东西又怎么会有许多呢?自己下的命令的确是强人所难了,可是现在必须想尽办法,以提高军队的作战能力。

想想铁母这东西,也的确非常奇怪,比最好的精钢还要坚硬,并且富有极好的弹性,是最好的武器打制材料。

整个大陆都可以看到它的影子,只是数量非常稀少,但南方郡的皮亚路,却是专门盛产此物。

一想起皮亚路这个地方,菲格大帝的眼前,浮现出那个野性少年的身影,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如何?躲在什么地方?

一个从小与野兽为伍的少年,想要找个地方活命,应该是毫无困难的。菲格大帝也说不清,自己是如何看待这个少年的,而且据说,自己的小女儿,似乎非常喜欢与他在一起。

菲格大帝虽然出生在帝王之家,倒是一点也没有门户之见,自己手下的几位大公爵,倒有一半是白手起家的,只有要能力,自己是绝对不会亏待他们的。

只是这小子似乎脑子还不太开窍,作起事来太过冲动,有些事情,并不是没有证据就可以乱来的。

菲格大帝摇了摇头,想来要教会奥斯曼政治,绝对不是件轻松的事情。迈克尔公爵虽然是军人,可同时也是位出色的政治家,在他的教导之下,奥斯曼依然没有半点政治头脑,可见在这方面,奥斯曼是不适合的。

也许作为一名军人,奥斯曼更合适一些,连雷霆武士大师也交口称赞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而且菲格大帝还亲自问过几名同奥斯曼一起并肩作战过的军官,从他们的嘴里,菲格大帝从另一个角度了解了奥斯曼。

不仅仅有著超过雷霆武士的实力,奥斯曼对于战阵也不陌生,而且不是那种只知冲锋的军官,也许将他培养成新一代的战神,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等到手下的军队全部编制完毕,菲格大帝倒是很想与号称大陆第一强国的天朝帝国比试一番,不知道他们的军队是否真的如传说中的懦弱。如果不是看到斯帝亚王子所率领的军队,菲格大帝早已经发出战争指令了。

“除了这些,今天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处理吗?”菲格大帝收回思绪,看著几位重臣问道。

“回陛下,有件小事,也许您会有兴趣听听。”宰相维丝特站起身来说道。

“哦?说说看。”对于这位宰相,菲格大帝还是相当欣赏的,除了有些小气之外,维丝特是位相当合格的宰相。

“是关于奥斯曼的一些传闻。”维丝特小心的说道。

“嗯?是他?他不是跑掉了吗?”菲格大帝皱了皱眉头,他并不想在这样的场合谈论奥斯曼,至少名义上,奥斯曼还是一名逃犯,无论是对天朝帝国,还是在菲格帝国里。

“据说有人在南方郡见过奥斯曼,还有他那只闪电豹。您知道,认识奥斯曼的人并不多,可是闪电豹却不难认,即使是平民,也可以认出那只凶兽。”维丝特小心的说道,看来自己的怀疑并非空穴来风,还好自己没有把话说死。

“是南方郡吗?范围似乎大了些,奥斯曼不是从小生长在北方郡吗?就算他逃回帝国,应该在北方郡见到他更为合理一些,不是吗?”菲格大帝悠然说道。

“是的,只是臣记得,奥斯曼似乎有块封地,就在南方郡。”维丝特说道。

“皮亚路吗?奥斯曼似乎从未到过那里。”菲格大帝暗骂维丝特不懂事,他自然很清楚两人之间的关系。

自从维丝特的儿子切拉里死后,维丝特就迁怒于奥斯曼,甚至为此而阻止营救奥斯曼的行动,好在奥斯曼的战力非凡,自己从天朝帝国的军中逃走了。

对此菲格大帝也非常佩服,对于天朝帝国的军队,菲格大帝的确有些看不起,可是锁神链这件神器,他还是有所耳闻的,菲格大帝实在想不通,奥斯曼是如何解开神器的。

“奥斯曼具体在什么地方,臣无从知晓,不过据臣下推测,奥斯曼很有可能在皮亚路。陛下,天朝帝国的使团相当的麻烦,虽然他们不敢在城内闹事,可是对我国相当的不利,如果……”维丝特看著菲格大帝越来越阴沉的脸色,知趣的没有继续说下去。

不过,他的心里却实在想不通,不过是一个野小子,即使是屠龙勇士,也不应该因为他一个人而放弃帝国的利益。

将奥斯曼交给天朝帝国,绝对是最正确的选择,无论从哪方面讲,对于菲格帝国都是最有利的。当然,顺便也可以为自己出出气,即使切拉里不是那野小子杀死的,也同他有莫大的干系,如果不是因为他,切拉里又怎么会死呢?

更可恶的是,他居然不知礼教,一个野兽养大的小子,竟然敢动美丽小公主的念头,在维丝特的心目中,小公主是儿媳妇最佳人选,可惜一切都成空了。

“传我的命令,关于奥斯曼的事情,由近卫军负责,马上开始追查他的下落。但是绝对不可外传,特别是天朝帝国使团,相信各位都明白这其中的利害关系,此事不要再提了。”菲格大帝威严的说道。

“混蛋!他根本就没准备查下去,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交给近卫军去查?”

维丝特将官服随手抛在地上,狂躁不安的转著圈子。

拿起桌上的信,再次看了起来,对于自己的私生子,他并没有多少好感,可是自己已经老了,最痛爱的小女儿,偏偏同奥斯曼走的极近。

论才华,哈里斯远远不如切拉里,更不用谈政治敏感性,除了一手还过得去的剑法之外,在维丝特的眼中,哈里斯一无是处,可是现在他却只有这一个儿子了,哪怕他的母亲是一位低贱的女奴。

“哈里斯这个小混蛋,别的没学会,在狠字上,倒是真的受到了遗传。”看著信中最后一段,维丝特喃喃自语道。

或许这也是个不错的主意,可是这样作值得吗?奥斯曼的为人,实在不令他喜欢,而且以他的眼光看来,奥斯曼这个人,是相当难以收买的。

对于一个从小在山林间长大,与野兽为伍的野小子,可能根本不知道金币是什么,更无法体会到权力的美妙。

金钱和权势都无法打动的人,需要什么才能让他为己所用呢?即使不喜欢奥斯曼,可是屠龙勇士的头衔,以及可比雷霆武士的实力,的确令维丝特心动不已。

“是亲情吗?”

或许吧!奥斯曼为了布郎那个老混蛋,居然不远万里去北方郡救援,之后再次奔波去西方郡,帮助迈克尔那个老家伙击败了巨人族,对于奥斯曼的军事才华,维丝特不想否认。

“米歇尔,你应该与他在一起吧?”

可是对于自己最痛爱的小女儿,维丝特同样头疼。她并不像切拉里那样会以大局为重,拜在大魔导士的门下,虽然是自己的女儿,可是想要控制她,只怕比控制奥斯曼还要难些。

想到这里,维丝特提起笔来,在灯下开始写信。一刻钟后,看著自己写完的信件,维丝特决定不写落款,自己使用的是另一种笔迹,除了哈里斯之外,只有米歇尔和切拉里认得,这应该是最好的签名了。

这种信件,即使是落到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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