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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云志瞪大眼睛去摸那石头,好奇道:“这上边写的什么字体?故弄玄虚,我都认不全。
秦秣一眼扫去,又转头笑吟吟地看着方澈,那意思是要等他来翻译。
方澈正站在她旁边,微低头,笑道:“瑶池行宫,吞吐仙灵,抚我之顶,授尔长生。“他不会写篆字,不过常年鉴赏古字画,一些常用字还是认得的。
秦秣便伸长手去抚摩方澈的头顶,笑眯眯地道:“正是你说的,抚你之顶,授我长生。方澈,我要是不能长生,你可就言而无信啦。”
方澈被她拿话套住,只得无奈一笑,抓下她的手,低声说:“你要是不能长生,我就陪你一起老去。”
秦秣被这话说得心中一跳,仿佛骤然有股温热的水流,直直从虚空中渗透进她的血液里,令她全身都腾起了细细蜿蜒的绯红色。她终于觉得自己傻了太长时间,方澈这话中的浓烈暗示若还不够让她明白什么,那她就该纵身跳进百花池中,洗洗脑子才好。
但是人在面对一件太想确定之事的时候,乍然得到了,又往往不敢轻易相信。秦秣现在就是这种感觉,她明明觉得就是这么回事,又觉得方澈这话来的太过突然,像是不过随口说出,不得当真,不可在意。
方澈根本就不认为秦秣会在这个时候给自己回应,所以说过这话后,就走到那块大石头旁边,轻轻拍了拍石头头顶,对秦云志道:“也就是个噱头而已,你摸摸这石头,看是不是跟别的石头有什么不同?”
秦云志愣愣道;“没什么不同啊。”
秦秣在一旁看着方澈侧脸上利落俊秀的线条,心里翻来覆去地想:“你真的是对我有意?从那个时候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变?但要是这样,他为什么不明白表态?也不对,他如果对我无意,只是普通朋友的话,他又怎么会对我那么好?他每个季度都给我寄东西,他只是闲得无聊?”
方澈当然不是闲得无聊,他一向都很忙,哪有时间给他无聊?
秦秣就站在花丛间,怔怔地望着水池边的方澈,见他周身都弥漫着水池中的雾气,整个面容有些模糊,眉目却显得特别清峭。秦秣又在心中回想这那段话:“你要死不能长生,我就陪你一起老去。”
长久一来的点点滴滴骤然从她记忆中翻出,细密而快速得仿佛风雨敲窗般的拍打在她心弦之上。一道音符铮然清鸣,转而回绕,又扯出一片柔和绚丽的风景,几年过去,竟是分毫也未褪色。
秦秣心中仿佛有管白云羊毫,在笔尖颤动,书下端正小楷的诗篇。
她还是在反复地想:“哪里还用怀疑?可如果要不怀疑,还是要他再亲口说得清楚点才好。但他一再被我拒绝,只怕是不会再说那些话了。这么说来,我要向他表白?”
秦秣并非不会说情话,若是换一个对象,若不需要这么认真,她定然脱口就能说出无数看似情真意切的甜言蜜语。但真到了这样的时候,真到了实实在在可以许下承诺的时候,她反而什么都说不出口了。
承认这东西可以很真也可以很假,无论心意如何,假如不能做到,也就没任何意义。时间才是验证承认的最佳裁决着,行动也比言语实在的多。不过在某些时候,言语又是万万不可少的。毕竟谁也没有读心术,必要的时候又何必吝啬一句言语?
秦秣有点吝啬,她甚至非常吝啬这一句言语。话到嘴边,她说不出口就是说不出口。她还是有点身在半空不曾着地的感觉,她明明觉得自己的猜测并没有半点错误,但若是不能更明确一点,她就硬是踏实不起来。
或许在爱情面前,从来就不存在什么真正的强者弱者。任你游遍花丛也好,七窍玲珑也罢,倘若真是放下心意,也就免不了患得患失,小心翼翼。有些人性粗放,在意也不过是一瞬之间,有些人心思细腻,惯好于在猜测和怀疑间折磨自己,却越发的放不下。
秦秣从来就不是神经大条的那种人,也没长出一颗水晶心。她倒是不会折磨自己,但是她开口去问方澈,“你喜欢喜欢我”之类的话,她暂时是问不出口的。
她在很久以前跟方澈说过爱与情的定义,古人从未组合过这样的词语,爱情是今人的新词。何谓之爱?付出或者占有,包容或者宠溺,等等等等,各人定义不同,秦秣也只敢说自己喜欢方澈,不敢说爱。
喜欢到想要与之共度一生的程度,或者在多年以后,也就变成爱了。
方澈轻轻拍了拍秦云志的肩膀,然后向秦秣走了几步,对她招手道:“这水里载着莲花,快过来看看。”
秦秣走过去,方澈携着她的手,与她并排站在池边,向水中指点:“你看,长者小花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花。”一片 水汽缭绕,池中水波轻荡,荷花绿叶亭亭,圆圆似盖,小荷尖角,粘着水雾,俏皮得仿佛是初生的小仙子。
秦云志有些稀罕:“冬天都能在水里看到莲花,这百花池还真有点门道。不过这水还冒着热气呢,怎么没把莲花烫死?”
烫死莲花之语可真是大煞风景,秦秣听着,才漂荡荡的回过神来,眨眨眼笑道:“也许是仙家秘法?”
“二姐,你神话小说中毒了吧?”
秦秣抬手又敲他暴栗:“脑子转弯点,跟你开个玩笑你都听不懂?”
秦云志很委屈:“我也实在开玩笑…。”
“百花池之所以出名,就在这一点。”方澈压低声音,故意做出神秘恐怖的语调:“据说这水底有一只千年水妖,到了夜晚就会浮出水面来吸取月光精华,然后在白天吐息而出,用月华阴气滋养百花。所以这里的鲜花可以常开不败,所以这池子里的莲花可以水火不侵。”
秦云志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方澈哥,你编的太离谱了,莲花本来就开在水里,人家就是要浸水才行好不好?”
过得一会,游人渐多,百花池来来去去生息四起,像是一面明镜乍然打破两边世界。
柳昔在离九点还有几分钟的时候到来,跟她一起的是魏明。
她见到秦云志的时候很是惊讶,听过秦秣介绍之后才勉强笑了笑。
柳昔今天穿着开襟的长外套,露出里面短毛衣和短裙,一双高跟短靴衬出她小腿细细。黑色提花针织裤袜露出她短裙和短靴之间,使她整个人都显得比平常妩媚了几分。再加上她化着清丽的淡妆,眉宇间隐隐有凄幽之色,竟显除了格外楚楚动人的味道。
方澈和柳昔毕竟是打小就认识的,他看柳昔这样子,免不了就有些担忧。犹豫片刻,他还是没将担忧的话语说出口来。毕竟对于她无意,若是显露关心,叫她产生误会,那只会害她更加难过。
“你好。”方澈到底只是向柳昔微微点头歉意,然后与魏明打招呼,对两个人都有些冷漠。
魏明懒洋洋地笑着,露出他的招牌表情。
卷四:千山万水一线间 第三十三回:月老
百花池边蒸腾着百花的芬芳,水汽缭得玻璃房顶一片模糊。阳光从厚厚的玻璃中折射出来,温度比起外面要暖和得多。
秦秣一手攀着池边的大青石,微侧头站在那里,笑容明净欢畅。
柳昔咬着嘴唇,心里很不是滋味。她昨天夜里辗转了一宿,想来想去都觉得已经到这地步,自己实在是没什么好争的了。但真要她就此放弃,她又怎么都不甘心。
若论相识先后,明明是她先于秦秣认识方澈的,若论品貌身材,不论是审美观点多么与众不同的人,只怕都不会说秦秣比她漂亮。方澈究竟是哪根筋搭错了,怎么就屡屡对她视而不见,偏偏喜欢上秦秣?
柳昔越想越是想不通,越想越觉得委屈,越想就有个念头越发清晰。在她看来,虽然秦秣已经先下手为强,跟方澈走到了那一步,但在很多人眼里,通常都是得不到的更好,想到恨急之处,她甚至有些恶意地嘲讽:“就秦秣那干巴巴的样子,方澈不会食之无味嘛?”
女人一旦吃起醋来,胆子都会比平常大上几分。柳昔从小就做着乖乖牌,这时候居然做出了色诱方澈的决定,心里真是又紧张又兴奋,隐隐的还有几分打破禁忌的期待。
她有点睡眠不足,再加上伤心难过,人就露出憔悴之色。早上化妆的时候,柳昔打定要用柔弱战术的主意,干脆连着魏明一块拉了过来,就指望这他能帮忙拖住秦秣。
几人会和后,就在百花池边随意走了走,魏明提议去爬那公园里的萦香山,因为山顶上正好有个月老庙。
秦云志有点不大乐意:“你们都成双成对的,就我孤家寡人,那个什么月老庙,我才不想去呢!”他以为柳昔和魏明是男女朋友关系。
魏明摊了摊手,斜眼看着秦云志,笑道:“小朋友,爬山锻炼身体身体哦!再说啦,你这么小小年纪,想什么成双成对呀?”他说话的时候尾音扬起,故意装出那种小孩子讲话的可爱音,听得让人只觉的讽刺浓重。
秦云志气得一甩手,就想要来揪魏明的衣服。
秦秣拉住他,微微眯眼看着魏明,声音稍沉:“魏明,我家弟弟年纪小不懂事,你也跟他一样吗?”
“嘿!”魏明撇了撇嘴,“真是牙尖嘴利啊,秦秣,看不出你口才挺好的。”
秦秣笑了笑,反倒只是拉起秦云志往花房外走去,干脆不理他。
他察觉到魏明今天浑身是刺,心里就知道他来者不善。要说在平常的时候,魏明气量虽然狭小了些,有事没事也都喜欢刺上别人几句,但是像今天这样几近胡搅蛮缠倒也不至于。
他忽然做出这样的姿态,自然是由不得秦秣不多想几分。
魏明的任务其实就是拖住秦秣,他用挑衅的也好,软磨的也罢,总之不让秦秣走到方澈身边就成。
秦秣这一下快走,魏明有些急了连忙又叫住她:“秦秣,我有事跟你商量呢,来来来,我们详细谈谈。”
秦秣已经带着秦云志走在了前面,她闻言脚步稍顿,等魏明的后话。
魏明便走到她身边跟她一通东拉西扯,没变没际地说着话,久久不见正题。
方澈原本是站在秦秣身边,因为秦秣走快一步,他就稍稍有些落后了。柳昔趁机拉住他的手,甜甜的说:“啊澈,以前学校里也有个花房,里面的花都是我爷爷叫人种的,我还带你去看过呢。你记不记得啦?”
“记得。”方澈吐出简略的两个字,也因为柳昔的话而勾引了回忆。
他跟柳昔在十岁的时候就认识了。两家是爷爷辈结下的交情,他小时候也没少照顾柳昔。但他打小脾气不好,特别是不耐烦像柳昔那样又爱哭又撒娇的小丫头,基本上他对柳昔所做过的照顾就是帮她讲解几道作业题,或者在她偷懒不肯写作业的时候用尺子打她的手掌。
柳昔常常被方澈打哭,后来还学会了向长辈们告状,方澈越发不耐烦,也就渐渐跟她疏远了。十来岁的小孩子没有那么多心思,方澈哪能哪能想到小女孩早熟,没几年情窦初开,竟然对他生出了不一样的感情。
爱情这东西确实是很难说,方澈不喜欢柳昔,偏偏就喜欢上来秦秣—其实他最初的想法只是,这个女孩被摔得很疼了也不哭,还敢把他往地上按,最后甚至威胁他,应该比较经得起折腾。
方澈脾气不好,一向又有些眼高于顶,长到十七岁身边都没几个朋友,难得碰上秦秣他看着顺眼,渐渐地就起了异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