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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就是你能做到的极限了,因为你只是个知府而已,要守住自己心中的原则和底线,总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而今夜,你就有一个机会,或者说,我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放下所有负担,去做一个有血气、有骨气、毫无顾忌、为民请命的父母官,就可以改变你今后的人生……”
张栋天的心跳加快着,这是兴奋!猫爷的话其实已经说得非常明白,“因为你只是个知府而已”,“我给你一个机会”,如果这样的暗示他还听不懂,那也就别再官场混下去了。
“下官明白了!请大人放心!”张栋天此刻声音更加洪亮,两眼透出坚定的神色。
做个好官很难吗?
在二十年前,刚刚当上知府的张栋天曾经这样问过自己,他得出的答案是“太难了”。如果你不披上和周围那些同僚相通的外衣,就会被他们当做异类排挤,如果你不收贿赂,每年那三节两寿,拿什么去孝敬你的上司?如果连官位都保不住,又谈什么为民请命?
而二十年后的今天,张栋天顿悟了,其实做个好官并不难,只是要付出太多的代价,可能是人头落地、可能是家破人亡……
但卸下所有的(炫)畏(书)惧(网)和顾及以后,就算是那黑李逵,照样能上堂审案,何况他张栋天!
…………
终于,在赵辩和杜逢春等得不耐烦,想在公堂上再来一番骂战的时候,张知府出来升堂了。
今夜的张知府可是大大不同,人家是心中存公道,身后有正气,加上本身不怒自威的形象,往那明镜高悬的匾额下一坐,说他是皇上派来的钦差也绝对有人信。
惊堂木一响,那洪亮的声音再次传来:“堂下何人!见了本官为何不跪!”
赵辩和杜逢春皆是一声冷笑,心想你这个地级市的市长,还敢动我们中央的高干子弟?
“在下赵辩,乃是吏部尚书赵……”他话还没说完,张大人又是一拍惊堂木:“赵辩!你可有功名在身?”
赵辩真没想到对方连话都不让他说完:“这……”
“既无功名自身,为何见了本官不跪!你可知这是藐视公堂!”
赵辩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没想到这姓张的如此不给他面子,来日定要叫老爹好好收拾他,让他回家种田去。
一旁的杜逢春幸灾乐祸地笑着,不过他这建筑在别人痛苦上的小小快乐,很快就演变成了乐极生悲的局面。
“杜逢春!你笑什么!公堂之上,岂是你嬉笑之地,你与赵辩一样,速速跪下!否则也治你个藐视公堂之罪!”
这两人恶狠狠地瞪了张知府一眼,然后老大不情愿地跪了下来,本来他们以为,这区区知府,应该会给他们赐个座才对,谁知这姓张的居然敢这样,难道他这官儿不想当了不成?
王诩手上戴着铐子跪坐在地,他看着眼前这情景也是相当吃惊的,在来的路上,他已经从旁人那里得知了这二位公子的家世背景,按照他对张大人的印象,不分青红皂白给自己定个罪才是王道,现在这样子,当真是出乎在场所有人的意料。
“王诩!你陈述案情!”
“啊?哦,好的,事情是这样,姓赵的和姓杜的争风吃醋,就让手下打架,我作为跑堂,维护一下醉星楼的治安也是职责所在,所以就上前劝阻他们,谁知他们想要杀了我,因此,我就稍微正当防卫了一下……”
“嗯……赵辩!杜逢春!王诩所说可都属实?”
这二位基本已经傻了,王诩的无耻程度实在惊人,他亮相时那一句:“你们这么喜欢打是吧?来!来跟我打!”其震撼力至今还历历在目,这也能叫“劝阻”?正当防卫的说法就更离谱了,就算有人会耍着双截棍乱吼来正当防卫,也不至于会喊那句“还有谁”吧?
“张大人,他一个妓院里跑堂的说话,岂可轻信?”
“不错,他根本就是个高手,几十个人都打不赢他。”
他们俩现在倒是意见一致了……
“哼……那‘给我往死里打!打死了,本公子重重有赏!’,还有‘宰了这个死跑堂的!本公子赏银二十两!’这话是谁说的?”张知府反问道。
堂下无声了,猫爷提供的这两句证词一字不差,都是赵辩和杜逢春的原话,他们也明白,抵赖是没用了。
“私调城防、纵仆行凶、你二人可知罪?”
“哼!姓张的,你最好放得明白一些,我爹可是吏部尚书……”
“你这芝麻绿豆官还敢来管我杜逢春?!”
两人干脆站了起来,大声叫嚣着,显然已经是忍无可忍,他们带来的手下也在堂外鼓噪着。
“你张大人也根本不被他们放在眼里。”猫爷的话又在张栋天脑海中浮现。
一声惊堂木打断了他们的喧哗:“放肆!公堂之上,你们竟敢与本官这样说话!来人呐!给我掌嘴!”
两个衙役走上前来,当真就要用刑了,杜逢春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敢动我!日后我爹定要找你算账!”
赵辩也说了类似的话,不过张大人依旧从容不迫,大义凛然:“当堂恐吓朝廷命官……给我狠狠地掌嘴!”
噼里啪啦的耳光声响起,赵辩和杜逢春喊得真叫那个惨。衙役们都使上了狠劲儿,张大人平日里待他们不薄,如今这两个纨绔子弟如此猖狂,连他们也看不下去了。
一阵耳光打完,两人已成了猪头一般,杜逢春捂着脸大吼:“都还愣着干什么?这鸟官敢打本少!给我打死他!”
那些打手家丁们蠢蠢欲动起来,似是真要冲进来,可这私闯公堂,殴打朝廷命官的事儿,要干起来,多少是有点心理障碍的,说到底他们只是打工的,可不想把命给赔上。
“大胆狂徒,还想谋害本府!本府就坐在此处!我看谁敢造次!”张大人厉喝一声,全场立即鸦雀无声,的确没有人敢动分毫。
堂上这个人没有绝世武功,更算不上位高权重,但他依然能让人敬畏,因为他现在代表了两个字:正义!
赵辩回过头,想看看那齐少侠究竟在干什么,为何还不出手助他,结果却见齐冰一脸严肃地喊出一声:“好!”
“你……”赵辩简直想吐血了,这人还算什么保镖?看见我被打,他还叫好?
王诩一言不发在那里沉思:“月黑风高之夜,难道这老张是包青天上身了?不太可能……他能这样审案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不怕那两个二世祖的尚书老爹。
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估计是和失踪到现在还没露面的那家伙有关了……”
第一卷惊魂校园第三章被捕 王诩很快就恢复了意识,虽说他身处的郊区比较偏僻没什么行人,但是刚才他表演的这种飞车甩人特技可不是天天可以看见的,很快就聚集起不少围观群众,有人已经打电话叫了救护车,还有好事之徒看到王诩的搏命演出后,凑上来问他是不是在拍电影,需不需要群众演员。
但没有一个人能看到远处逼近的“僵尸大军”,王诩试着活动了下,发现除了身上多出流血,还有遍体的淤青以外,骨头都还算完好。他居然不靠别人搀扶,自己站了起来,然后拨开人群就跑。
他朝着刚才猫爷开车离去的方向奔跑着,右脚的伤口在向外渗血,在马路旁边留下滴滴血渍,身边偶然经过的车辆全都会减速来看看这个满脸满身都是血还在跑步的家伙。大约跑出了一公里左右,王诩才停下来坐在路边大口喘气,身后的鬼魂在之前就渐渐远离直至消失,王诩觉得应该是他们不能离那片坟地太远的缘故。
“包掉在了家里,现在除了本破竹卷和一身血渍的衣服身无分文,以我现在这个造型要搭顺风车是肯定不行了,这里出租车本就不多,想坐霸王车看来也不行,这样子人家根本不会停……”王诩看着名片上的地址,S市东方大街13号2楼,对于四处租房的他来说交通方面还是很熟悉的。于是他大约算了下距离,步行的话,进了市中心还要走一段,也并不是非常远,可能在十五公里左右,只要没有什么意外情况,三个小时就能到了……
越往市中心走,周围越是热闹,行人和车都变得很多,此时是晚上六七点的样子,S市是非常繁华的,这个时候市区可以说是人潮如织,一天工作的结束,夜生活的开始,谁也没注意到人潮中有着一个满身泥污的家伙。王诩在泥地里打滚的做法在他自己看来很是高明,只有更脏的东西可以掩盖掉他身上的血迹,他虽然是这样想的,不过这种做法的结果就是他从一个满身血污的可疑人物变成了别人眼中百分之百的乞丐。
至此王诩依然是神经紧绷警惕着四周,要是人群里突然跳出一个三分像人七分似鬼的仁兄,他绝对不会惊慌,肯定是抡着竹卷敲上去再说。因为猫爷跟他说了“考验”,那么这一路上肯定会有什么妖魔鬼怪出来,王诩对此深信不已,他只见了这个猫爷两面就吃了两次大亏,只要跟这个人有关系的事情肯定会朝最坏的方向发展。
王诩这样戒备着前行,不过思想也偶有分散的时候,比如对面服装店里那位试衣服的美眉,啧啧,身材的确是不错,穿这件也不错,她刚才试那件紫色的也不错,还有之前那件……不对,为什么我又看见她了!王诩一下子如遭雷击,他这时才意识到,这条路他已经走了三次了,而他一直没有转弯,为什么会不停回到这里?
王诩艰难地吞了口口水,立刻得出一个简单正确的解释——鬼打墙,所谓鬼打墙,就是在夜晚或郊外,会重复在一个地方,走不出去。这种现象在现实中确是存在,有许多人经历过,后来有科学家解释,因为生物的行动本能是一个环形,所以在蒙着眼睛或者无意识的情形下,会自然地按照一个圈的方式运动,虽然可能自己以为自己是在走直线,但其实已经渐渐偏离了。
若是在以前,王诩肯定会相信这些科学解释,甚至记下来以后好在哪里卖弄一下,不过现在的王诩如果听到这套科学解释,估计会说出,“老子要是听你这套歪理早就死了十回了!”之类的……
于是他选择相信自己,用自己的方式脱困,他想出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尾行……哦,不,应该说是跟踪那位刚刚购物完毕的美眉,如果说自己中了鬼打墙,那街上这么多人不可能人人都遭到鬼打墙,所以只要跟着别人走出这个怪异的循环就行。他对自己想出了这个“好办法”十分得意,于是傻笑着就跟了上去,并且记下四周的建筑物,确定自己没有重复经过。
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街上这么多人,而王诩偏偏要跟踪那位美眉呢?事实上这个问题在不久之后就有人问他了,他的回答是这个美眉看上去十分苗条,比较纤弱,因此应该没有什么攻击性,凭他的身手也可以轻松将其制服,万一她是个鬼,我就先圈后叉,再圈再叉,送她上西天,阿弥陀佛。当然,如果此时有一位科学家在场,可能会就生物的本能这一学说对王诩的行为进行一番彻底的,更加合理的分析……
总之王诩跟着那美眉走着,终于走出了鬼打墙的范围,他刚想调转方向朝自己的目的地前进,突然冲出了几个墨镜遮面,西装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