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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走后的第二天,小锥伯和小斯坦杰逊就登门了,斯坦杰逊是个阴沉的年轻人,而锥伯则生得粗大丑陋、傲气凌人。他们坐在客厅里,把脚跷得高高的,如同是在自己家中一般。
斯坦杰逊道:“我们是奉了父亲的指示,前来向您的女儿求婚的,请你和你的女儿我们两个人之中,你们究竟看中谁,我呢,只有四个老婆,可是锥伯兄弟已经有七个了。因此,我看,我的需要比他大。”
锥伯大声喊道:“不对,不对!斯坦杰逊兄弟,问题不在于咱们有了多少老婆,而在于你我究竟能养活多少,我的父亲现在就已经把他的磨坊给我了,所以,我比你有钱。”
他们还说了许多话,但除了能让他们的品德显得更肮脏龌龊以外没有任何其他作用。约翰·费瑞尔用鞭子把他们赶了出去,这是他宣泄愤怒的唯一方式。
第二天早晨,费瑞尔起床时,他看到自己的被子上辈钉了一张纸,正钉在自己的胸口,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一行粗重的字:“限你二十九天改邪归正,到期则——”
他不知道那可怕的势力是如何进入自己屋子的,他更不知道那未完的恫吓究竟是指什么,他只知道,自己已被逼上了绝路。
从那以后,每一天都会有一个数字出现在屋里,有时在天花板上,有时在门板上,有时贴在花园的门上或者栏杆上,恐怖的阴影日渐深沉,不断摧残着这个老人和他女儿的身心。
终于,当“2”这个数字出现的那天,费瑞尔崩溃了,这天晚上,他独自坐在屋里,这一个月来他几乎把所有能够变卖的财产都换成了可以随身携带的珠宝,早已收拾好了一切随时准备带着女儿逃命。
可他实在想不出来,在这重重的包围下该如何离开……
万籁俱静之中,他听到一阵轻微的爬抓声,费瑞尔屏气凝神,拿着猎枪就冲了上去,谁知他打开房门后只见一团黑色的事物飞快地滚进了屋里,待他定睛一看,地上爬着的人,竟是杰弗逊·侯波!
“天哪!”约翰·费瑞尔惊道:“你可把我吓坏了,你为什么这样进来?”
“快给我些吃的。”侯波声嘶力竭地说:“两天两夜我都来不及吃一口东西。”他自己抓起桌上的冷肉、面包便狼吞虎咽起来:“露茜可好吗?”
“很好,她并不知道这些危险。”这位父亲回答说。
“那很好。这个屋子的四周都已经被人监视起来了,这些人算得上很厉害,不过他们要想抓住一个瓦休湖的猎人,可还差一些。”侯波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自己是爬进来的。
原来在先知拜访费瑞尔的第二天早晨,他就去了盐湖城,他在那里找到了一个打算前往内华达山区的朋友,将一封写给杰弗逊·侯波的信交给了他,信中写明了迫在眉睫的危险情况,并且要他尽快赶回来。
当晚,他们的逃亡就开始了,这是他们最后一线逃出生天的机会……
…………
他们昼夜不间断地逃跑着,他们穿过了崎岖的山道,越过巍峨的大山,在乱石中前进,走过狭窄的鹰谷峡道,却丝毫不敢停下半步,因为他们知道,每前进一步,就和他们刚刚逃离出来的暴政横行之所远了一步。
他们逃亡的次日,大约中午时,眼看口粮就要吃完了。不过这难不倒侯波,在大山之中,任何飞禽走兽都能为这个猎人充饥。他选择了一个隐蔽的所在,拾取了一些枯枝干柴生起火来,让他的伙伴们暖和一下。他们此刻已是在海拔五千英尺的高山之上,空气是彻骨的寒冷。
他拿起来复枪,出去碰碰运气,打点东西。拴好骡马,他回过头来,只见老人和少女正围着火堆取暖,他释然地微笑了一下,看来他们已经逃脱了追踪,再过几日,便可踏上一片自由的土地。
侯波翻山越岭,走了两英里多路,可是一无所获,越行越远,最终他还是猎到了一只野兽,由于尸体巨大,他只割下了部分的肉块,装在口袋了满载而归。
但侯波刚要举步便发现自己陷入了困境,他已走得太远,迷失了方向……
天色灰暗了下来,就像一朵阴云笼罩在了侯波的心头,不过在天完全变黑前,他终于还是找到了一条熟识的小道,得意重回路径,忙碌了半天,心力交瘁,疲倦的感觉袭来,不过他还是坚持住,往归途而去。
当侯波来到了那个熟悉的山谷口,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觉涌上心头,那几乎是一种本能,他急忙向前奔去,连打来的兽肉都扔在了地上。
就在刚才生火的地方,侯波看到了一个土堆,他的毛发都竖了起来,那土堆上插了一支木棒,木棒裂缝处夹着一张纸,纸上草草写了几个字:“约翰·费瑞尔生前居于盐湖城死于一八六零年八月四日”。
他刚离开不到半天,那位健壮的老人就此死去了,而这几个字竟成了他的墓志铭。杰弗逊·侯波四处寻找着是否有第二个坟墓,可是没有!看来露茜已经被这班可怕的追赶着带了回面对她原先已注定的命运,成为长老儿子的小妾……
侯波没有放弃,他天生就不是一个会放弃的人,他把快要熄灭的火堆挑燃起来,找回自己失落的兽肉,烤熟以后捆作一包。他虽然已经疲惫至极,但仍然踏着这帮复仇天使的足迹,穿过大山,一步一步地沿着那仅有的踪迹追寻而去。
几天后,他又见到了城市,他在山崖上看着脚下摩/门教徒们的田舍家园,愤怒地挥舞着拳头。侯波此时已是形销骨立、憔悴不堪。
他看到了一些主要街道上挂着旗帜和其他节日的标志,他正猜测其中的原因,正巧看见一个人骑马朝他本来。侯波认出他是一个叫考博的摩/门教徒,侯波曾经帮过他的忙,于是他拦住了考博:“我是杰弗逊·侯波,你还记得我吗?”
考博带着毫不掩饰的惊异神色望着他:“你疯了吗!你竟敢跑到这里来,要是有人看见我和你说话,连我这条命都要保不住了,四圣已经下命令通缉你,你还是快点儿跑吧。”
侯波恳切地说:“我不怕他们的通缉,考博,你一定知道整件事了,我们是朋友,你要如实回答我,露茜·费瑞尔小姐现在怎么样了?”
“她昨天和小锥伯结婚了,站稳了,嘿!你要站稳些,你怎么魂不附体的样子。”
“不要管我。”侯波有气无力地说。他的嘴唇都白了,颓然跌坐在地:“你说结婚了?”
“昨天结婚的,新房上挂着的那些旗帜就是为了这个。究竟该谁娶她,在这个问题上锥伯和斯坦杰逊还有过一番争执呢,他们两个都去追赶过那两父女,斯坦杰逊还开枪打死了她的父亲,因此他就有更多理由要求得到她。但是,他们的四圣会议上争执的时候,因为锥伯一派的势力大,于是先知就把露茜交给了锥伯,可是,不管是谁占有了她,我想都不会长久了,昨天我见她时,已是一脸的死色,这哪里还像个女人,简直是个鬼了。怎么?你要走了吗?”
“是的,我要走了。”杰弗逊·侯波说时已经站了起来。他的脸就像是大理石雕刻成的一样,神情严峻而坚决,一双眼睛闪着凶光。
正文第二十四章凶手 王诩听完了这个故事,只问了一句:“那后来呢?”
猫爷道:“后来露茜死了,她结婚后一个月终于郁郁而终,锥伯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伤心,因为他娶这个女人仅仅是为了得到费瑞尔的家业,反倒是他的一群妻妾对这个少女的死十分伤心,并且按照教义为其守灵。
接下来的事情可就有戏剧性了,侯波在露茜死后的某个晚上,忽然出现在了灵堂,他摘下了露茜手上的结婚戒指,说‘她绝不能戴着这个下葬’,然后便再次消失。
那以后整整数十年,侯波的人生都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复仇!”
王诩道:“哦,这样啊,后来的故事我有印象,二十年后,侯波追过了两大洲无数个国家,最终在伦敦扮作马车夫干掉了锥伯,杀人后还用德文在墙上留下RE字样,也就是复仇的意思。再后来便是福尔摩斯大侦探出场了。可是你说了那么多,和开膛手杰克的案子有什么关系吗?”
猫爷道:“如果我告诉你,这小说里有部分内容是真的呢?”
“什么?”王诩惊道:“你说福尔摩斯是真的?!”
猫爷虚起眼:“哎……我真是太高估你了……”
“呸!有屁快放!”
猫爷道:“你注意了,《血字的研究》中侯波的杀人方法,他把醉酒后的锥伯带到了一处无人的空屋,直到进了房间,锥伯才把他给认出来。然后侯波拿出了两颗一模一样的药丸,一颗剧毒,一颗类似维他命,他让锥伯先挑一颗,自己再吃另一颗。
因为侯波相信,苍天有眼,像锥伯这样的恶棍必定会挑到有毒的,而事实也确是这样,在锥伯死前,他遭遇了最大的恐惧,他的灵魂无疑充满了怨气……”
王诩打断道:“所以锥伯成了一个冤魂?”
猫爷道:“别打岔,听我说完,你应该留意的是,这个杀人手法其实有些过于理想化了,有许多不可控因素在里面,所以这段无疑是小说而已,我看至少有七成可能是虚构的。因为作者想让锥伯死得更加悲惨一些,让他得到应有的报应。
包括后来提到侯波说‘在我去杀人的路上,我看到那对父女就在我前面走着,他们在马的两侧,始终在前头领着我’。这种颇有几分精神失常的言论,以及侯波最后没有受到法律审判,而是因为心脏动脉瘤破裂死在看守所里,这些都是十分理想化的。
不过这篇还有一些并不像假的东西,也就是我先前跟你讲的那段故事。这段发生在犹他州的故事,最少有九成可能性是真实的,以前我在读的时候就感到奇怪,为什么柯南道尔先生会花这么长的篇幅去描绘这么一段让人不怎么舒服的历史,虽然这个故事里也有许多文学色彩比较浓重的改编,比如写在墙上的数字,或者是过于神话复仇天使这个组织的能力,但总体来说,主要的情节应该就是那样的,是真正发生过的!”
王诩问道:“那也只是你的个人观点吧……”
猫爷挑起嘴角一笑:“所以我今天去找柯南道尔先生确认了一下,验证了自己的判断。”
“什么?”
“不用惊讶,他现在并不算是什么名人,只是一个普通的作家而已,事实上,他还在怀才不遇和大红大紫之间的那个阶段挣扎着。”
王诩的嘴角**了两下:“所以,他就告诉你,这件事是真的?”
猫爷道:“记不记得《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失败了一次,让一个假扮老人的家伙从手中骗去了一件证物,而那个人始终没有再次出现在柯南道尔的任何一
这个人的原型,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认识柯南道尔,他同时也是杰弗逊·侯波的朋友,正是他把这个故事告诉了柯南道尔先生。”
王诩道:“你查得还真清楚……”
猫爷自信地笑道:“那当然了,再说说柯南道尔吧,虽然世界上许多评论家对侦探小说的文学地位嗤之以鼻,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柯南道尔先生的许多还是有些深刻的意义存在的。
他写的案件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