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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诩故作深沉地回道:“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
猫爷看了眼天花板:“哦……你不敢。”
“喂!你这家伙怎么又知道我心里的想法!”
在他们的吐槽的当口,埃莉诺已走到了门前,轻叩了两下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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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一章终解 11月7日,大雾依然。()
安伯利再次来到了事务所,这几个月以来,他平均每周要来三天。
猫爷见他走进房间,立刻摆出十分不爽的表情,不过安伯利也不在乎,他绝对是个脸皮很厚的访客,照旧寒暄着:“艾金森先生又和埃莉诺小姐出去了?”
“是啊……这小子总是很有女人缘呢……”猫爷心不在焉地回道。
“嗯……这是一些新的线索,我带来给您看看。”安伯利说着便拿出了一叠文件来。
猫爷接过后只是扫了一眼,就给出了仅仅两个字的准确评价:“垃圾。”
安伯利叹了口气:“洛根先生,前些日子您还能给出我许多信息的,那些我所没有看到的疑点和证据您都能一一指出,可为什么近些日子您什么都不跟我说了呢?”
猫爷哈哈两声冷笑:“因为我的确没什么能和你说的了,杰克的案子有越多的闲人介入,调查的难度就越大,证据和证词的可靠性却越来越小。时至今日,你还能把他当成一个一般的杀人犯来看待吗?不!他就像女王一样有名!街上任何一个醉鬼都有可能说出:噢!前几天我看到一个人,我敢打赌他就是开膛手杰克!”
安伯利的叹息不断:“哎……我也明白,现在这个案子,已经有太多人经手了,事实上,目前我就起码能确认有两位警务人员隐瞒了部分他们认为‘很有价值’的证据,更不要说那些我不知道的了,每个人都妄图依靠这个案件为自己获得利益,根本没几个人在想着保卫公众安全。”
猫爷道:“所以,我想你也不必再来请教我了,我今天就跟你说明白好了,杰克的真面目,一百年后都不会被查出来,警界将英明扫地,你越早抽身出来越好。
至于这场连环凶杀……不久就会停止了,如果我在四十八小时内还不能以侦探的方法解决问题,我就会用另一种方式来处理这件事……总之,很快一切就会结束。”
安伯利皱眉道:“洛根先生……我没听明白,您是什么意思?侦探的方法?另一种方式?您是不是已经知道了什么?或者已掌握了什么?”
猫爷回过头去,望着窗外:“格兰特,你是个优秀的警察,听从我的劝告,你的未来前途无限,不过此时此刻,你问得太多了,我的话也够多了,你走吧,再见……哦不,或许是永别了……”
这句话令格兰特·安伯利终生难忘,一直到他进入了警察部高层的那天都还百思不得其解,这个叫做洛根的神秘侦探又一次说对了,他永远是正确的,甚至那句“永别”,也成为了现实。
安伯利表情复杂地走出了房间,他都不记得自己是怎样道别的,猫爷最后的一句话萦绕在他耳边,成为了一个再也解不开的谜。
…………
在街边的咖啡馆里,王诩正和埃莉诺一起喝下午茶。
这段日子以来王诩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这个海妖很粘人,不过有一点他不可否认,当这位如童话中公主般美丽的小姐向你提要求时,你几乎不可能拒绝……
因此,王诩就成为了一个很称职的男友。 至少在所有外人看来他是,至少埃莉诺毫不掩饰地希望他是。唯一从内心深处挣扎并极力否定这种身份定位的人只有王诩自己。
“艾金森先生?”
“啊?什么?”
“您刚才在发呆,想什么呢?”
“嗯……没什么没什么。”其实他在想,眼前这女人究竟喜欢自己哪点。
埃莉诺用那双能杀死人的眼睛盯着王诩:“我总觉得,您和我在一起的时候经常会表现出心不在焉的样子,难道您很讨厌我吗?”
王诩的内心在欢呼:你真是聪明伶俐、灵气逼人!可为什么你明明知道还要贴上来呢……
“啊?!怎么可能呢!我和你在一起很高兴呢,非常愉快,哈……哈哈哈……”这话不知怎么就从他嘴里说出来了,说完以后他真想给自己几个巴掌。
“是吗……”她竟脸红了。
王诩喝了口茶,给自己压压惊,根本不敢正视眼前的美女,如果说这世上有“秀色可餐”这回事,那王诩就是怕自己撑死。
于是乎,就在这种暧昧的气氛下,王诩的一天又浑浑噩噩地过去了。
他把埃莉诺送回了住处,然后跳上了浓雾密布的市区上空,走高空路线回了事务所。他以为寒风刮过脸庞的感觉能使自己冷静地思考,不过当埃莉诺的样子出现在他脑海中时,复杂莫名的感情又浮现出来……这次涌上来的竟是几许伤感。
…………
11月8日,早晨七点。
王诩被会客室里的来回踱步声吵醒,他干脆起床走出了自己的房间。
“虽然我知道你早就进入‘恼羞成怒’这个阶段了,但你一大早就这么干是不对的!”
猫爷听了他的吐槽无动于衷,仍然来回踱步着,脸上时而堆满愁容,时而又摇头苦笑。
王诩叹了口气,走下楼去,当他上来的时候,端着两人份的早餐。他见猫爷还在那儿转悠,于是就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王诩的进食速度很快,明显比任何一种人类所知的生物都要快上几分……正当他要对猫爷的那一份儿早饭出手时,后者突然狂笑一声:“哈!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
“你吵吵什么呢……”
猫儿夺过王诩手中的面包,一口先吞掉了半个:“哼哼……这就是天意!在这最后的一天,我终于把所有的线索串在了一起,得出了最终的答案!”
“哦?你知道杰克是谁了?”
“哈!我连他爸是谁都知道了!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了!只要去找‘那个人’确认一下便是。”
“我怎么听不明白……”
“等我去确认完再来告诉你。”猫爷只花了三十秒就扫荡了桌上剩余的食物,然后拿起风衣和帽子奔出了门……
当王诩再次见到他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不过猫爷依然是精神抖擞的样子,他此刻是春风得意,不知疲倦,内心的那份自我膨胀几乎到达了顶点,如果那份狂妄自大可以具象化出来,没准能把伦敦上空的结界都撑爆。
王诩道:“好吧,现在连我都变得对这件事感兴趣了,既然我已经坐在这里等了一天,你能不能告诉我,开膛手杰克究竟是谁?”
猫爷笑着走到书桌边上,从抽屉里翻出了一本杂志扔给了王诩:“我就是通过这本杂志,找到了真凶。”
王诩随意翻了翻,脸上摆一副死人相:“那能不能劳驾告诉我……哪一页……”
猫爷道:“夹着书签呢。”
王诩翻到那里,从这页开始,印刷着一篇并不算长的小说,标题是《血字的研究》。
“啊?这不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故事吗?你看这个能找到凶手?”
猫爷笑得更加得意了:“哼……我估计你小子就算读过也给忘干净了,那就让我告诉你吧,藏在这个故事背后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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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二章犹他之花上 本章节的创作花费了我许多时间,原本打算以猫爷的主观语调来叙述,可几次尝试都觉得不合适,毕竟这不是一个能令人愉快的故事……最终我还是决定用第三人称视角来写此章。()
我当然不会完全照抄柯南道尔先生的,因为真的很长,大约占了《血字的研究》全篇近三分之一的长度,所以我只是尽量简短地进行复述,不过依然得分成两章才能发完。
或许这个故事会让你对一些宗教产生歧义、不满、甚至是仇视,但我相信这并不是柯南道尔先生的本意,说到底,小说,仅仅是小说而已……
1847年5月4日,北美大陆中部。
那里有着一片被文明遗弃的荒漠,从内华达山脉到尼布拉斯卡,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终年都能见到路上不计其数的枯骨和空中盘旋的秃鹰。
这天,一个孤单的旅客走在这片寸草不生,无限凄凉的土地上,他的脸憔悴瘦削,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包着他突起的骨骼。
他忍受了数个昼夜的饥饿,跋涉过一座山谷,最后挣扎着来到了这片并不算大的高地上,此刻他的眼中早已涣散无光……期待着能够找到水源的渺茫希望也在此破灭。
他把来复枪扔到地上,然后放下了背上的灰色大包袱,自己也靠着石头坐下。一个小女孩儿从包袱里探出了头,她有着一双明亮的棕色眼睛,大约五岁左右模样,穿着漂亮的粉红色上衣,麻布围嘴。从这身打扮可以看出,妈妈对她的爱护是无微不至的。
可惜,小女孩儿的妈妈也已是这荒漠中的一具枯骨了……
她问:妈妈去哪儿了?
他答:我想不久你就会见到她的,如果你渴了,只要暂时忍一忍,过一会儿就会好的。
他只能这样回答,事实上,他认为自己也很快会离开这个世界了。
小女孩儿捡起两块云母石片给他看:“多漂亮啊!真好!回家我就把它送给小弟弟鲍伯。”
大人确信不疑地答道:“不久你就会看到比这更漂亮的东西了,等一会儿就好……”
这个男人叫做约翰·费瑞尔,他是个探险家,在并不算久远的几天前,他还在一个马队中,每天可以喝到干净的淡水,吃到足够的口粮,可现在,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下了他和小露茜两个。
事实上,这个小女孩儿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完全可以将其扔下,甚至是将其吃掉……但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还相信有天堂。
秃鹰已经落在了他们的面前,虎视眈眈地等待着享用大餐,约翰·费瑞尔道:“我们来做祈祷吧。”
小女孩儿回答:“还没到晚上呢。”
“没关系,本来就不必有什么固定的时间,你放心吧,上帝他不会怪罪咱们的。”
祈祷开始了,只是他们都实在太累,很快便都靠着石头睡死过去……
如果约翰·费瑞尔晚睡半小时,他就能看到一幕奇景了。在这片碱地遥远的尽头,扬起了一片烟尘。最初远远看去,还分不清这究竟是尘土还是雾气,但渐渐的,那烟尘越来越高,越来越广,知道形成了一团浓云。
这是一个无比庞大的车队,烟尘弥漫之中,以帆布为顶的篷车和全副武装的骑手们正向着西方移动着。 前队已至山脚之下,后对还在地平线那边遥不可及,这浩浩荡荡的队伍是一批正在迁徙的移民,他们正在寻找着一片新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