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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帅,他读完大学后,便出国留学,在美国获得硕士学位。现在,他是一间大公司的董事长,结了婚,有了太太,他的太太也是留美学士,比我漂亮一点,却没修罗罗长得好。”
老妈气得不得了,她咬牙切齿,恨铁不成钢:“左拉拉,你能不能够正常一点?喜欢一些有可能性的,就是和你相配的男人?”
我眨眨眼睛,很不服气反驳:“我喜欢那些外形好的,很优秀的男人,有什么不对?这证明我的品味好,眼光不错。”
老妈毫不客气地说:“但你也应该跑到镜子前,认真地照照,看你自己长得是什么样子呀!”
老妈的意思是说,我配不上那些俊男。
你男朋友呢?(4)
我也有自知知明,知道我不配。
不配又怎么啦?YY(意淫)一下,也没犯法。
其实,我长得也不是很难看——至少,没有古代四大著名丑女,嫫母,钟无艳,孟光,阮氏之类的人物,那样影响市容。
我只不过是普通。普通到走到大街上,落到人群堆里,分不清谁是谁,那种平凡的女子而已。我不过,是皮肤不够白,不过是眉毛过于浓,不过是鼻子不够高挺,不过是眼睛又长又细,不过是嘴巴有点大有点宽,不过是高高瘦瘦,长了172公分的个子,前没胸,后没臀,看上去像根火柴棍。
仅仅。
如此。
而已。
我在家乡偏僻落后的小乡镇,辛辛苦苦的,捱了二天半。真受不了我老妈,好像我目前没男朋友,目前嫁不出去,是她的耻辱,是左家十恶不赦的罪人一样。
回省城前一天,老妈和我推心置腹,意味深长说了一番话。老妈说:“左拉拉,趁着你还年轻,还算不得老,找一个会过日子的男人,把自己嫁了,然后生一子半女,完成做人的任务。”
我懒得和这个老女人吵。
这个老女人也不容易,五年前她的老公,也就是我老爸,因病不幸去世,老女人就把她所有的希望全放到她唯一的女儿身上。不过她对她的女儿祈望过高,所以活该失望过大。
我心不在焉地回答:“嗯。”
我老妈这个老女人,又再说:“左拉拉,你现在是二十六岁了,是不是?这样吧,我给你一年的时间去谈恋爱,如果你能够在二十七岁前,争取把你自己嫁出去的话,我给三十万给你做嫁妆;如果你在二十八岁前嫁,嫁妆是二十万;如果是二十九岁前嫁,嫁妆是十万;超过三十岁没嫁得出去的,左拉拉,我告诉你,我一分钱嫁妆也不给你!以后我老了,死了,我就把我全部遗产,全捐赠到慈善机构去!”
我翻白眼看她。不满:“老妈,你用得着这么心狠手辣么?要知道,我可是你的亲生骨肉哪!”
你男朋友呢?(5)
老妈也跟着我翻白眼,她的眼睛比我眼睛大,翻出来的白眼自然比我壮观得多,她说:“亲生骨肉又怎么样?对付你这个不愿意嫁人的顽固分子,不心狠手辣行么?”
我歪着脑袋,想了想。
好像赶在二十七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也不是很艰巨的事。就是二十七岁之前嫁不出,那三十岁之前,我总能把自己嫁出去吧?
伟大的领袖毛主席,不是说了么: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这话给我改过来是:世上没有嫁不出的女人,只要肯去找男人!
我嬉皮笑脸,没心没肺地恐吓我老妈:“如果我为了这三十万,饥不择食跑到大街头搞拉郎配,不幸找到一个武大郎给你做女婿呢?妈,你说,我以后会不会有成为潘金莲的可能性?”
潘金莲是荡妇。
一个遗臭万年的古代荡妇。
老妈看了我一眼,淡定得很:“左拉拉,我告诉你,做潘金莲,也要有资格的,不是什么人都随便能做的。”
我气馁,顿时憋得一句多余的话也说不出来。
姜还是老的辣。我老妈,说出来的话,往往让我噎得半天没上来气儿。我狠狠地想,如果我长得有修罗罗一半的美貌,相信老妈也不会这样蔑视我。
哼,不过是做潘金莲嘛,又不是要做武则天。
难道做荡妇,也要讲资格?
我老妈和修罗罗老妈,是同父同母亲姐妹,两人的五官长得差不多,都是浓眼大眼樱桃小嘴,年轻的时候,据说出落得水灵灵,人见人爱,追求的人排了长队。
修罗罗老妈,会嫁人,挑了一个帅哥来嫁,受着俊男美女基因影响,修罗罗出落成楚楚动人的美人儿。而我老妈,则瞎了眼,找了一个相貌平平甚至有点丑的男人来嫁,结果,生出了综合他们缺点,竹竿子那样的身材,小眼睛,塌鼻梁,厚嘴唇,脸上还有雀斑的我来。
人比人,总是气死人!
不过,修罗罗并不幸福。
至少,我认为,她没我幸福。
有时候,女子长得太美貌,也不是一件好事,要不,怎么会有“红颜薄命”这成语?
相亲相到猪头男(1)
回到省城后,我便迫不及待,开始进行漫漫的相亲征途。
为了早点能把自己嫁出去,早点成为他人妇,也为了老妈那三十万巨大嫁妆的诱惑,我豁出去了。没有男人要的女人,特别是二十六岁了,还是处女的女人,总归不耻。
因此,我整天祈祷着,求菩萨保佑,老天开恩,上帝大发善心,让爱情这块伟大的诱人的馅饼,能够稳,准,狠,砸到我鼻子尖前,一公分之内的距离,给我牢牢的抓稳。
我是在相亲的时候,遇到曲落阳的。
我第一次见到曲落阳,很狼狈。
甚至可以说,非常非常的狼狈。
能不狼狈吗?丫的,这是本小姐有生以来,进行的第一次相亲,结果就出师不利,无趣,窝火,倒霉之极——当然,我相亲的对象,不是曲落阳。
人家曲落阳,比我暗恋的两个大帅哥——那个从澳洲留学归来的公司老板独生子翻版费翔,还有修罗罗以前的恋人如今却成了她小叔子的江正南,曲落阳还要比他们光彩照人N倍。那两个自以为是的帅男人,和曲落阳相比起来,简直成了傻大个,给曲落阳提鞋也不配。
人家曲落阳同志,是185公分的个,完美的身材扫眼看过去还以为是吴彦祖,棒球帽下的一张脸,正面看像吴尊,侧面看似周渝民,后脑勺看上去和黄晓明差不了多少。
这样一个秀色可餐,魅力无限的花样美男子,随便走到大街,吹一声口哨,包管那些燕瘦环肥,莺声燕语,年轻貌美的女子,一箩筐一箩筐涌上来,闭上眼睛随便抓上一个,也比我养眼得多,妖娆妩媚,风情万种得多。
曲落阳用得着相亲吗?
真是天大的笑话!
曲落阳才没那么无聊,吃饱饭给撑着的无事找事做。无聊的,吃饱饭给撑着的,无事找事做的,是那个叫乔丹的家伙——当然,我也无聊,我也是吃饱饭给撑着的,无事找事做的家伙。
相亲相到猪头男(2)
我献出我珍贵的相亲第一次,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日。
哦,对了,解释一下,我去相亲的对象,那个叫乔丹的家伙,可不是美国篮球史上最伟大的球员迈克尔?丹,两个人虽然同名,但此乔丹和彼乔丹,却相差十万九千里,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媒人是我喜欢的两个帅男人之一,江正南同志客串的。
乔丹是江正南妻子苏子诺的表弟。
我去赴约之前,修罗罗就转告了江正南同志的原话: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别看乔丹貌不惊人,他可是会计师出身的律师,很有本事,独立开事务所,前途无量。
修罗罗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正坐在镜子前,对镜贴花黄。
因为是相亲嘛,为了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表现出来,我肯定要落点心思,精心打扮自己一番了。哪怕,相亲不成功,革命仍需努力,我也要争取来个流水有意落花无情,而不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自己嫌弃别人,总比别人嫌弃自己,要有面子得多,对不?
我先在脸上,仔细地扑上一层薄薄的粉底,这样不但使自己的皮肤看上去白皙细腻,还可以遮掩我脸上的浅褐色小雀斑。这些小雀斑,小至针尖,大至米粒,分布在我前额,鼻梁,脸颊,有碍雅观。
然后,我再画眉毛,上眼线,粘扇子那样的假眼睫毛。
到最后是涂口红。口红不能抹得太红,本来我的嘴巴就略大,略厚了,如果抹得像猴子屁股那样,看上去,就成了典型的血盆大口。
我在对镜贴花黄的同时,不时歪着脑袋,对着镜子的我,作着鬼脸。
我知道,我再怎么化妆,镜中的女人,还是无法漂亮起来。
真的,眼睛又长又小,单眼皮,好像永远睡不醒的样子;鼻梁不是很塌,只是有点塌,还好不是朝天鼻,也不是蒜头鼻;嘴巴大得不像样子,嘴唇也厚。唯一可取的是,脸形是标准的瓜子脸。
相亲相到猪头男(3)
我的心,并不是不灰的。
我喃喃地自言自语:“左拉拉,你什么时候有钱啊?你有钱后,就去韩国整容,整成比张柏芝还要美,比范冰冰还要艳,走到大街头,随便抛个媚眼,也能迷死男人一大片。”
修罗罗听到了,不以为然:“女人长得太漂亮了有什么好?如有得选择,我宁可要幸福,不要漂亮。”
我问:“为什么鱼与熊掌不可两兼?”
修罗罗回答得很哲学:“上帝为你开启一扇窗,必定为你关上一扇门。”
我嘟哝:“我贪心,既想要幸福,也想要漂亮。”
为什么不?
不过,想归想,事实证明: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上帝他老人家,吝啬得很,并不是人类想要什么,他便会给什么。
我把我的一张脸,画成该红的红,该白的白后,我便挑上了那条我最喜欢的,绿得要滴出水来的连衣裙穿上,宽大的裙摆上,绣着几朵鲜艳夺目,象【炫|书|网】征着爱情的红玫瑰。本来,我已穿上了一双平跟的白凉鞋了,想想,又换上了五公分高的细跟红凉鞋。
我昂首挺胸,雄纠纠,气昂昂的出发了。
修罗罗没有陪我去,她的理由多多。
修罗罗说,一来呢,她实在是忙,一会儿还要到公司加班,无法抽出时间来去陪太子读书;二来,虽然这是我有史以来的第一次相亲,但我已二十六岁了,不是一无所知的三岁小孩童,也不是羞羞答答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就是没吃过猪肉,最少,也见过猪走路吧?
约会地点是乔丹提出来的——去星巴克。
干嘛非要去星巴克不可?
乔丹说了,在小资当中,不是流行着这样一句很经典的话么:我不在办公室,就在星巴克,我不在星巴克,就在去星巴克的路上。乔丹还说,泡星巴克,是小资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节目,也是小资的标志之一。
大概,乔丹的事务所很赚钱,所以他成为小资之一。
相亲相到猪头男(4)
我是个伪小资,月薪才一千多点,泡了两三次星巴克,就会饿着肚子没饭吃。
不过,我还是喜欢星巴克这个高级的,有档次的地方。
女人总是虚荣的,我也不例外。
我兴致勃勃,按照肥皂剧的老土相亲方式,手中带着本《三朕生活周刊》,故作很优雅地推开星巴克咖啡店的玻璃门,又故作很优雅的,亭亭玉立地走了进去。
目光轻轻一扫,我就看到不远处,一个靠近窗口位置的地方,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手里同样也拿着一本《三朕生活周刊》,在那边朝我看过来。
我心里,不禁“咯噔”了一下。
我感到了一个很大的震慑,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