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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出手,我给你阳光-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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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只是我的感觉。

  冬天,我很少出门。我习惯一次性在超市里把一切食物买齐,最好是能吃上一个星期。面包,泡面,水果,麦片,牛奶,薯片,酸奶,茶,咖啡。。。。。。然后,就一个星期把自己关在房子里,尽情的吞食。外面发生的事情,我全然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自己想要过好自己的人生的精力都不够了,还怎么会有精力去管别人的事情呢。

  有一次,在我住的地方不远处起火。风是吹向我所住的地方的。我住的地方整幢楼的人都从家里跑到公路上去了。怕火势蔓延到这里。而我,却在房间里看着电影,吃东西。全然不知道外面的事情。

  起火的事情,我是事后才知道的。邻居们都说得好惊险。说还好当时风向转了。才没有蔓延到我们所住的这幢房子。在谈论这件事情的时候,他们还在心有余悸。

  我觉得好笑。他们都跑到安全的地方了,还怕什么呢。我还在房间里照样过我的生活,如果是他们知道的话估计是要吓晕过去。不过,我看过了,火当时确实快烧到我们住那幢楼。那天火留下的黑印就是证据。我看到那黑印后,一点怕的感觉都没有。因为我从来都不怕死。

  在一个星期里,我看完了所以我以前想看,但却没有时间看的电影。感觉很畅快。

  起身拉开窗帘。是中午。好久没有见到阳光了。感觉好亲切。关了电脑,打开CD机,给自己冲了杯绿茶。靠在落地窗前,看远处公园操场上踢球的人。

  我是不喜欢运动的。不过,我喜欢看别人运动。看着他们运动时身上挥洒着的汗水,感觉每个生命都在跳动。不喜欢运动,所以才看别人运动,这样至少我能感觉到我还活着。跟他们一样是跳动着的鲜活的生命,只是我跳动的没有他们那么激烈而已。

  喝完茶,把杯子放在书桌上。看着桌上的书,我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看过书了。随手抽出一本书,那是一本很旧的书,纸都泛黄了。快速的翻看着书。突然从里面划落了一张照片。那是我在孤儿院时拍的照片。看到下面标的日期。是我10岁的时候照的。里面女孩比男孩要多。孤儿院也收留被遗弃的婴儿,所以女孩才会比男孩多。重男轻女的思想造成的。

  看着照片上的人,我只认识萧美跟陈姨。可是,站在我身边的那个男孩是谁呢。在我的记忆里好象有他的一段记忆。盯着他,我陷入了沉思。

  我记得,在照相的时候,他硬是坚持要跟我站在一起。我好象曾经喜欢过他。没错,我真的喜欢过他。因为我们手里都戴着糖果戒指。照相的那天他硬要求我的戴上的。

  他,是个头圆圆,头发很乌黑,有一双大的眼睛的阳光男孩。小的时候,如果有人欺负我跟萧美,他都会站出来帮我们。有一次,他因为帮我们,被打,头流了不少血。

  那天是六一儿童节。院里给每个人都发了节日礼物跟零食。零食里面就有一种糖果戒指。那天我们看完六一的节目后,就各自去玩了。六一我们能放一天的假。这是我们最开心的事情之一。我跟萧美拿着零食,最先冲到操场的跷跷板上,边摇跷跷板边吃我们各自的零食。就在这个时候,他走了过来。

  “寒,我喜欢你,你做我的新娘吧。”他羞红了脸说着。

  “为什么喜欢我。”我当时很不解。

  “就是喜欢。你要不要。要的话,我们就交换戒指。”说着,他把他零食袋子里橙子味道的戒指递给我。

  “哦,好。”我傻里傻气的找出我零食里的糖果戒指给他。我的是草莓味道的。

  “萧美是我们之间的见证哦。以后,你就是我的新娘了。”他指着萧美说。

  “恩。”我已经拿着糖果戒指在舔了。

  “好,我给你们做证。”萧美笑得像花痴一样。

  在接下的日子里,他逢人就说我是他的新娘。说得老师们都拿我们开玩笑。

  “你应该把多点东西拿给你的新娘啊。怎么只顾自己吃呢。老公要疼老婆才对。”午饭的时候,老师说,然后全部的人都笑了。

  被老师说后,他从此吃饭就会不断的把他碗里的菜夹给我。他对老师的话都很当真。然后,我走到那里他就会跟着我。说是保护我。这样的日子直到我12岁的时候结束。那天来了一个陌生的男人。他把他领走了。在离开之前,他还跑到我身边对我说,你是我的新娘,不能忘记了哦。我会回来的。回来接你。

  他是我喜欢的一个人。是这样的吗。那时还小,我想那应该不算的。不过他是我在孤儿院里唯一喜欢跟他在一起的男孩。

  可是,那时我跟他交换戒指,是因为我喜欢橙子味道的糖。如果我不跟他交换的话,那我就没有办法得到那糖果了。不是因为我喜欢他。但是他却不知道。还没有等我告诉他这事情的时候,他就离开了。他说会回来,但直到我离开孤儿院也没有见他回来。

  看着照片,想着自己小的时候因为一粒糖果把自己给买了的事情,觉得很好笑。不过,那个男孩叫什么我真的想不起来。

  22年里,他是唯一一个在我生活里出现的男孩。从此以后,除了偶尔希望有人做伴,就去找萧美玩之外。我一直都是一个人。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坐着,一个人画画。不是因为我喜欢他,或是他当时离开是说会回来带我走的承诺,我才一直一个人,而是我的本质如此。

  喜欢一个人,这就是我的生活。不是想要坚持什么,只是此时喜欢。

  [正文:第十一章       萧美的爱情故事]

  在照片的后面写上一些字,然后把照片重新夹到书本里,把书放回原来的位置。这时,手机响了。我拉开桌子的抽屉,拿出手机。手机对于我来说好象是多余的。因为它几乎不会响起。通讯录里,也就三个号码,萧美,陈姨,闻琳。

  “寒,我今天跟阿笠都放假了,想让你见见他。”是萧美,我已经很久没有她的音训了。她想介绍她的男人给我认识。

  “恩,那到阳光咖啡屋吧。那里的咖啡很好,也舒适。”我已经把阳光咖啡屋当成是另一个可以让我安静简单的生活的空间。没有跟萧美说咖啡屋的地点,因为这家咖啡屋在N城就一家。而且家喻户晓。

  “好的,我们现在就过去。等会见。”

  “恩,我先到那里等你们。”说完我们都挂了电话。

  很久没有萧美的消息,我真的没有想到。下次跟她见面,她会带她的男人一起出现在我面前。对于她的男人,我从来都没有兴趣知道,那次在山上听她提起他的时候,我只是希望他能真心的对她好就行,至于相貌,那不重要。对于一个对爱情有美好向往跟憧憬的女人来说,男人对她的爱,比他自己本身的相貌更重要。萧美一向对爱抱着美好的梦想。她希望有一天能有自己的家,里面住着她爱的人跟爱她的人。还有他们的孩子。

  我换了衣服后就出门了。还是坐在老地方。在等萧美的时间里。我给自己点了一份蛋糕,我实在太饿了。我是怕饿的人。对于食物的依恋比任何事物都强。我不能没有吃的,如果我被饿到的话,心情会很不好。什么都做不了。有时,觉得很庆幸,庆幸自己依恋的还好不是男人。依恋食物,你永远都不用担心会被背叛。

  在我的蛋糕吃到一半的时候,萧美跟他的男人出现在咖啡屋门口。我朝他们招了招手,他们看到我了,随即向我走来。萧美今天穿了一件粉红色的羊毛裙,外面加了件羽绒服。很适合她。很清纯的一个人。那个男人高她一个头,有180的个子,不是很胖。留了个寸头,皮肤是健康的黑色。像是参过军的。他穿了件褐色甲克,跟黑色裤子。整体来说,他不算是很帅的人,很多地方都还算顺眼,但是,他的眼神我很不喜欢,他的眼神带点奸诈。眼睛就是心灵的窗户,心怎么样,窗户就会流露出或多或少的东西出来,任他怎么掩饰都不能全部隐藏。

  “寒,你来多久了?不好意思,在路上塞车。”萧美坐下来后说,是那个男人给她拉的椅子,给人的感觉很绅士。随后他也坐下了。

  “没多久。”

  “你还没吃午饭,你还是像以前一样。”萧美了解我的习惯。

  “忘记了。你们要点什么吃的吧。”

  “恩。”我们各自要了一杯咖啡,他们要的都是爱尔兰咖啡,我还是老样子。

  “寒,这是阿笠,阿笠这是寒,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你好。”他向我点了一下头。

  “你好。”

  “你最近都在做什么,怎么都没有跟我联系。真不够朋友。”萧美向我发标了。

  “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而且,我还怕打扰到你不是。”我说着,看着她跟她的男人一眼。

  “说的是那里的话,我们是经常在一起的,对不?”她用很温柔的眼神看着阿笠。

  “是,没事的。”阿笠点头说。

  阿笠不是那种能任着萧美使性子的人。因为萧美在他的面前,就像一只小猫一样温顺。能让她做这样改变的人,一定是她很喜欢的人,我了解她。

  我们三人坐在一起,只有我跟萧美在说话,阿笠只是坐在那里,对于我们的谈话,他只是偶尔的回答一下问话而已。我能感觉到他的不耐烦。最后,他在接完一个电话后,向我们道别离开了。

  他离开后,萧美对我说,“他想要自己做点小生意,为了我们的将来,所以最近比较忙。”她眼里充满了对未来生活的憧憬。

  我跟萧美在咖啡屋坐到傍晚,就离开去吃了晚饭。晚饭后我们去了超市买了一大堆吃的东西,一起到我的出租屋去了。

  “你的房子弄得很不错哦。”萧美每件东西试了一遍后说。

  “简单的东西比较耐看。”

  “恩,不要太复杂,太复杂负担太重。你的床好舒服哦。我好喜欢。”

  “喜欢今晚就在这里过怎么样?”

  “好啊!不过你不怕我晚上梦游吗?”萧美坏笑着。

  “怕啊。我很怕,但我知道怎么医治梦游,要用一把青草,一匙酱油,一匙盐,然后全部让梦游的人吃下去就行了。”

  “哇,寒,你好毒哦。真没有想到。”

  “我,还好。”我们都笑了。

  “寒,跟你说我们的故事要不要?”一说到他,她的眼里又放光了。

  “好啊!我们到被窝里去吧!夜里天冷。”

  “我跟阿笠都是大福超市的员工,原本超市里那么多的人,我们走到一起的可能性很小。我们是因为一件事情而走到一起的。”

  “跟我同时应聘进去大福工作的有两男三女,我们要接受半个月的培训才能正式上岗。在我们培训期间,就有一个男人不断的向我献殷勤,想追求我。但是我不喜欢他,所以在培训期间我总是避开他。”

  “好不容易,半个月后,我们正式上班了。我原本以为他已经因为我的拒绝死心了。可是没有想到,他还是对我紧追不舍。后来,我实在没有办法,就请经理帮忙,她就把我分配到零食区,跟他负责的区域离得远了,我也清静多了。阿笠是老员工,比我先进去大福工作,主管要我们两个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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