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叫小德子的少年耷拉着一张脸,苦哈哈地说,“皇……公子……太后要是知道了,会把奴才的狗腿打断的……”
男子板着脸说,“朕只是出来体察民情,太后不会怪罪的。”
“公子还用体察民情吗?光看看这街上的热闹和繁华,比起二十多年前,世宗皇帝在位的时候还要好。现在哪个百姓不夸皇上治国有道?!”
他们说话的时候,身边走过三两书生,其中一个捧着手上的一册书说,“这《明王录》我可看了三四遍了,好文采啊!明王此人在史书上只寥寥数笔一带而过,要不是这本书,还不知他的一生这么传奇呢。这样的人物,不该被忘记!”
“可不是?观此书的最大感悟就是,作者与明王之间的深情厚谊。明王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我猜此人定是受过明王的恩惠,用一腔感激之情写成的。”
男子静待那几个书生走远,默默地走到路边的书摊上,随手拿起一本《明王录》,轻轻地摩挲着封面。小贩很热情地招呼着,“公子,买一本不?这书现在可好卖了。这书中的明王,亦师亦友,亦神亦仙,当世绝没有第二个。”
“这书,能卖到天涯海角吗?”男子忽然很认真地问。
小贩愣了一下,“当然。现在可是口口相传啊。”
男子终于笑了一下,转身轻快地对小德子道,“我们回去吧。”
小贩有些莫名其妙,小德子凑过去,掏出碎钱,“老板,快给我一本!”
84、番外之二
那我问爹爹,生命是什么。
他回答说,是崩裂自伤痕的一种再生。
————题记
这里是环绕小村庄的普通山头。山头上有两座孤坟,仿佛历经十数年的光阴了。一个挺拔的男子站在坟前,负手仰望着天空。如果不看他两鬓的白发,光看那背影,会觉得他有举世无双的风华。事实上,就长相来说,确实明媚得很耀眼。
“玉蝉,雪衣,我来看你们了。”他分别摸了摸两座石碑,又分别倒了酒,自己则拿着酒壶独酌。如果是偶尔路过的人,会发现他脸上有一种孤寂,是那种浸透到灵魂里面,让人心疼的孤寂。
他默默地饮酒,间或从薄唇间溢出几句听不太清的低语。半生好像都在兜兜转转间经过,浑浑噩噩,临了要是有人问他究竟是为了什么,也许他自己也答不出什么来。
“爹爹!”一个少女提着篮子走上山头来,嗔怪道,“都说不许喝酒了!”
男子回头,极其浅淡地微笑,“又忘了。”
“爹,我来给两位姑姑上香吧,你坐在旁边看着就好。”少女扶着男子坐下,自己走到墓前,虔诚地燃香。她絮絮叨叨地说许多事,然后提到了他早间写的一幅字,她说,“落款是谢明岚。那是爹爹的名字吗?爹爹不是叫谢白?”
男子望着她的侧脸,像是陷进了某种很久远的回忆里面,目光渐渐涣散。
那年他还小,小到除了爷爷,记忆里再没有别的大人。他牵着老嬷嬷的手去街上玩,看到皇帝出游,带着一个小小的女孩子,漂亮精致,一直坐在銮驾里面笑。
老嬷嬷说,那个小小的女孩子,是皇帝的爱女,排行第六。
他羡慕她脸上的笑容,以及皇帝牵着她的那只大手。如果他也有爹,也被这样的大手牵着,他该多快活。
后来,他跟爷爷进宫,不小心迷路了。宫里的宫女和内侍都对他很好,围着他团团转。可是他不爱理他们,他就想一个人呆着。
这个时候,那个他曾经遥遥看过一眼的小小公主窜到了他的面前。先是背着手仔细地打量他,然后一把抓起他的手就跑。他们跑了好久,直到把那些碍事的宫女和宦官都甩出去老远。小小公主喘着气说,“我知道你不喜欢被他们围着,我也不喜欢。我们自己玩儿!”
他点头,不自觉地握紧她的小手。原来被人牵着的温度是这样的,是这么温暖的。
她是个小迷糊,又贪嘴。她贪嘴的东西很特别,那就是在赤京乃至全国,比黄金还要金贵的葡萄。可是她一点都不讨人厌。她虽然是皇帝的金枝玉叶,可是她没有一点儿架子。她经常被她母亲责罚,然后就一个人躲起来哭鼻子,把鼻涕都蹭在他的衣服上。奇怪的是,他那么爱干净的一个人,却被她闹得生不起气来。
她的母亲对她那么严厉,她却仍然调皮,仍然不断地惹祸。这个时候,总有皇帝,皇子和她身边的小宦官挺身而出,护着她。
后来,护着她的人,又多了他一个。
“爹爹,紫藤花又开了。”少女状似不经意地提了一句,“难道我叫紫烟是跟这花儿有关?”他又模棱两可地嗯了一声,抬手按住胸口的地方。种花养花,这么多年他习惯了。花年年常开,爱便生生不灭,她好,他就好。
“爹爹,最近市面上有一本书叫《明王录》,写得可好了。女儿真仰慕那本书的作者还有书中的那个明王……”紫烟回过头来看他一眼,吐了吐舌头,“当然,还是爹爹最好。”
他笑着摇了摇头,“那本书写得确实好,也写得并不夸张。紫烟,有机会去帝都走走吧,也许你会遇见那本书的作者。”
“爹爹,你认识写书的人?”少女来了兴致,跳到男子的身边。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
“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伟大,英明而又无愧于自己姓氏和血统的人。”他说的很含蓄,却又饱含着感情。这一下,少女迷惑了。
他又想起那个江南夜里,那个人到医馆来,直截了当地要他离开。无论什么时候,任何在那个人面前,都像是低一等的凡人。那个人的城府,心机,手段,明明都是一等一的,却舍不得对那个女孩子用任何一丁点的权术。这也是最后,他心甘情愿放弃的原因。
那个人说,必须要让帝国稳定下来。而他这个可能有机会混淆皇室血统的人若留在朝中,不仅止不住流言蜚语,也可能给新皇的统治带来无尽的隐忧,这样,那个人就不能带着小葡萄去过她想要的生活。
而且必须一定,要让她觉得,是他自己心甘情愿地离开的。
他妥协了。不为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哪怕就是为了成全小葡萄自小的愿望。他愿意离她远远的,愿意另一个人给她幸福。
她和那个人有三个孩子,而他和她只有回忆。
为什么不呢?不能相濡以沫,就相忘于江湖。
那个人甚至直白地对他说,“正如你所想的,我有绝对的私心。”
现在想想,当年他们两个大男人还打过两架。那个人和她刚成婚那会儿,赤京城里都是她不受宠的传言。彼时他以为那个人不过是一个血统纯正的边王,便狠狠揍了那个人一顿。后来在炎凉,他又被那个人揍了一顿,没有任何理由。
他和那个人,究竟算不算朋友?那个人在西北为战火所困的时候,只想到了他,彼时的谢明岚。他们之间有过君子协议,如果那个人不幸丧于战火之中,他会好好照顾她们母子。
“爹爹,你又在想什么?”
“老了,总是想起过去的事情。紫烟,我们回家吧。”他站起身,紫烟过来扶住他,两个人往山下走。紫烟问,“为什么我不跟爹爹一样姓谢呢?听说以前在赤京城,有一个士家豪门就是姓谢呢。可惜后来没落了,家财丧尽,只留了一座很大很空的院落。”
“你最近总用听说听说,打哪儿听来这么多的说?”他敲了敲少女的脑门。
少女的言辞开始闪烁,“镇上听来的。”
这个小村庄离一个大镇不远,而那个大镇离赤京不远。谢白在这里住了很多年,村里的人只知他与女儿相依为命,很少有人知道他的来历。
紫烟就叫紫烟,她不姓谢。村里的人都以为她是随着母亲的姓。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谢白的夫人,也没听他提起过。
村里的日子过得简单而安逸,一转眼,瘦瘦小小的干瘪女婴,已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村里年轻气盛的少年们可就坐不住了,纷纷央求着家中二老来提亲。此时,谢白坐在村长夫妻的面前,有些不自在。他独来独往惯了,并不擅长与人打交道。特别是当这些人提来大袋小袋的礼物,他就更不自在了。
“紫烟是个好姑娘,相貌出挑,学问也是一等一的好,不知道犬儿可有这个福气……”村长话说一半,谢白就打断了,“村长,这事儿我说了不算,得紫烟自己拿主意。”
“怎么不算?婚姻大事,自古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村长夫人瞪圆了眼睛说。
“比起那些繁文缛节,我更希望她以后都活得幸福。”谢白说得平静,不卑不亢,反倒是让村长夫妻愣怔了。家里的儿子一哭二闹三上吊,非要娶这个紫烟,他们又岂是真心满意这门婚事?
谢白送走村长夫妻,刚转了个身,就听见少女欢快的歌声。就在刚刚,他做了一个决定,“紫烟,我要出一趟远门。”
紫烟摇头,“女儿愿侍奉左右。”
谢白看了一眼院里的紫藤花架,没有说话。他这辈子负了三个女人,一个把他从紫藤花海里牵出来,一个为他死在异国他乡,另外一个他亏欠了最多。这么多年,他一直放不下心中的芥蒂,如今十数年光阴过去,紫烟都已经到了可以嫁人的年龄,他这一生还有什么不能一笑而过呢?
“爹要去哪里?”紫烟挽着他的手臂,亲昵地说。
“去看一个故人。有些话想要单独跟她说说。”
金陵是帝国敛金聚银的地方。自从和西北各国全面通商之后,北方以燕京和炎凉为首,南方以赤京和金陵为头,各自拥有着盛世之下最奢靡的繁华。金陵的商业更是全国之首,许多商界巨贾都以这里为腹地。
传闻中富甲天下的如意宝斋大老板齐兴,就住在这里。在谢白的记忆里,齐兴还是那个瘦瘦黑黑高高的少年。他有独门的雕刻技术,甚至比当年的炎凉第三宝还要出色。
谢白坐在马车中,听紫烟念赤京的来信。近来上了年纪,视力越发不好。这么多年,他唯一还保有联系的,就是舅舅了。舅舅年事已高,承蒙天恩,在赤京安享晚年。舅舅不用本名日久,朝中大臣多只知道工部尚书李元殊而不知道当年的天下第一工汴梁。李元殊是明王还在朝中主政时,所赐的名字了。
也是舅舅告诉他,他的身世并不像外界传闻的那样。他确实是谢家的子孙,汴樱和谢蕴的孩子。
谢白和紫烟在辛镇住下来,紫烟很喜欢这个江南小镇,雀跃不已。翌日,谢白就去了郊外。
数里只有一座孤坟,坟上有刚奉的花,也并没有什么杂草,看来是有人一直在用心照顾着。谢白看着石碑上的那五个字,多少恩怨情仇都涌过心头。他蹲在坟头,亲切地说,“我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原谅你,但真的看到你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已经放下了。说到底,还是我欠了你。”
当年,李霓裳被关金陵之时,曾偷偷托人去医馆给谢白送了一封信。
信中只是提到,霓裳对于偶遇李德海,又得知谢白的身世也很疑惑。更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