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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神重生-第5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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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点吧!”
    李查没有强求。
    他始终都把这个看成自己父亲的师父,看得比自己更加睿智,心思缜密。他不进来,自然有他的理由。
    除非之外,就是李查从杀戮之神穴带回来的那个女明神“黛米摩尔”!
    她的实力,已经不再是明神境界。
    不过,相信来到这,实力恢复,也就只是“一瞬间”的事。
    对于李查帮她杀了提林,她异常激动。
    想想自己几百年来,被困在神穴里面,当行尸走肉的日子,她有种宣泄出来的快感。只是转眼间,心境就超拖许多。
    就这样,众人心中的时间不断地过去。
    当然,里面的世界,时间只有流动,却没有消逝。
    为了让众人修炼,更加顺心,李查还特地让“塔灵”幻造出一副好地方。
    青山,绿水,小湖,鸟语花香。
    白色的烟雾飘浮在众人头顶,如人间仙境。
    环境是有差异的。
    众人在这幅仙境一样的地方,再不流恋外面那充满争执与杀戮的世界,定下心来。
    李哥曾问过塔灵,这个地方是不是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因为,他曾听佛里罗长老说过,万物之灵能带你穿梭时间与空间,到达曾经存在过的地方与事物。
    塔灵点点头,说这是以前,人族所生存过的地方,现今,已因毁灭一族彻底消失,烟消云散。
    李查一愣,随即思及什么,唏嘘不已。
    “你这头笨熊,别糊弄老子,那个问剑三式岂是你耍出来的那么简单?”忽然,远处心誓大声嚷嚷起来。
    只见心誓与大熊正在旁边研究着三招剑式。
    大熊早有跟李查学过。
    所以只是一看,就能轻易地施展出来。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心誓一看就愣住了,认为这剑式没那么简单。
    当然,他骂大熊,也是玩票性质的。他原里意思,只是想跟大熊说,这三式你看得太深了。
    没错!
    大熊虽然被他如此说,但依然憨笑地点同赞同。
    他佩服少爷的这位兄弟。
    因为,心誓有着常人所没有的敏锐眼睛。大熊时常会突发其想,心誓上辈子,会不会是一头老鹰,要不然眼睛怎能如此歹毒狠辣。
    上一次,大熊将那些师父教给他的划痕,给心誓看也是如此。
    大熊那时还不服气。
    但是,当心誓说了几个点子后,他心服口服。
    大熊有时,真的很愧对师父,让他收了自己这么一个笨徒弟。
    要是换心誓去,现在成就肯定还在自己之上。
    不过,后来,李查跟大熊说了一番话后,大熊就再没如此想法了。
    是的,李查当初只是跟他说了一句:“你的勤奋与心灵纯净,才是学剑的好苗子。”
    没错!
    想要学剑,一定要心灵存净,当初,他的师父将大熊吸摄进入深渊,未尝不是这种想法。
    心誓按照大熊的思路,再加上自己对图上的见解,也使了一下。
    虽然比大熊第一天学,好很多,但是,远远却比不上大熊划出这一剑时来得轻巧自然。
    “奇怪了,明明看起来很简单的呀?为什么偏偏如此之难?”心誓猛搔着头,把自己的头都搔成鸟窝了,依然不罢休地嚷嚷道。
    对,这剑招,看起来是很简单。
    但是,心誓一使,却使不出来。
    事出反常,必有妖!
    这更加坚定了两人,认为这三招剑式的高深莫测。
    最后,把李查惊动,大熊赶紧让少爷,为他们示范一番。
    很多人第一次看李查使用问剑三式。
    更多时,李查会不断揣摩着自己的领域。
    在他们想来,李查可能剑也使得不错吧!但,当李查在地上,留下一道如同鸿沟般的大地裂缝时,他们惊艳了。
    轰隆隆!
    惊雷声响彻天际。
    地动山摇,天风变色。
    当他使用出剑袭时,大地裂开了,出现一道看不见边的沟渠。就如同整个大地与天空,被划成两半似的,触目惊心。
    沟渠,足有几十米来宽,只是一望渠沟下面,深不见底。
    “果然不简单!”心誓瞠目结舌。
    大熊,则是一脸共有荣焉的骄傲。
    李查不像他们,一生都在学剑。但却拥有比他们不差的学剑天赋,这让心誓很是嫉妒发疯,而大熊则是崇拜得发疯。
    但是李查在使完这剑后,依然摇了摇头,貌似很不满意。
    对!
    就如同心誓所说,这问剑三式是绝不会那么简单的。
    他记得亘古之剑的剑身曾经映出一幅幻象,里面的那个男人顶天立地,一出剑,无数星球灰飞烟灭,那才是问剑三式的最终效果。
    在三式都使了遍后,李查继续研究起亘古之剑。
    他有个强烈预感,说不定,这问剑三式的奥妙,就存在于亘古之剑中。
    只要亘古之剑摸索透了,那么,问剑三式也将水到渠成。
    与外界的惨烈战争相对比,这里安静非常。
    闭关还在继续……


第①卷 第六百六十章 结婚

    岁月流逝无痕,时间轮转无迹!
    转眼间,众人在万物之灵内,已过不知多少个年头。
    除了身上毛发茂盛,才偶尔能看出众人进来的年头很长久以外,根本无它可寻。
    当然,李查也不笨。
    想要知道里面的时间过了多久,其实很简单,直接询问塔灵就行。
    虽然塔灵现在“贵”为一件开天辟地的圣物,然而,依然是李查眼中的塔灵,会憨笑,会大叫,也时不时地会喊几声主人。
    发自肺腑的称呼,当然,它是没有肺腑的,这只是李查心中的感觉。
    欣慰!
    这让李查欣慰异常,自认没有看错人,呃,不,是物!
    像今天,李查心血来潮般,就会问塔灵:“我们进来多久了?”
    “三年!”塔灵回答道。
    “外面的时间依然没办?”
    “是的,主人。哪有可能变,你可太不相信我的能力了吧!”万物之灵有点委屈,有点扭捏道。那语气,活生生就跟个受了苦,不敢说的小媳妇一样。
    李查一怔,随即不禁笑骂:“别跟那两头笨熊一样!”
    他说的是幽灵双熊。是的,除了出去到处闯荡惹货的金光,小黑龙,还有幻尾狐外,几乎都在这里。
    幽灵双熊,可是性格最像痞子的两兄弟。
    这不,就连塔灵也被教坏了,时不时lou出几句流里流气或是恶心人的话。
    幽灵双熊现在也已经冲刺到了低阶神诋的境界。
    三年的时间,它们异常努力,就跟拼了命般地修炼。
    据它们自己说,它们兄弟俩也不容易。没有kao山,没有人照顾,就从野山老木中一步一步地踏着脚印闯到这一步。
    曾让人追杀过,也曾跪地求饶过,但是,它们虽然腰弯了,下跪了,但脊梁骨并没断,还是很有骨气的。要不然,也不可能修炼到这种程度。
    对!
    它们比有些人,还有争一口气。
    有些人,天生就是贱骨头,遇上什么事,一下子不是被挫折打得不敢抬起头!这两头熊却做得比他们好,腰变了,但是脊梁骨并没有断。
    吃苦过,下跪过,才更显荣耀。
    这也不知是谁跟它们说的,李查听闻后,深深点头赞同。
    它们的痞气,原本是用来伪装,保护自己的东西,不过装久了,难免就难以改掉这坏习惯,这才有了后来教坏塔灵的事。
    当然,金光不在。
    不然,金光肯定还会收拾它们一下的。
    对,如果说两头混熊,是地痞流氓的话,那金光就是流氓头子,还是只动手不动手的那种狠角色。
    “主人的主人,不带你这样的!塔灵那是自己偷听我们说话,才学的!”熊老大义正言辞地大声道,一脸我是清白的样子。
    “对,大熊说的对,塔灵这家伙整天贼头贼脑的,一直偷窥偷听我们的话,明显不安好心,这是要嫁祸我们,赤裸裸地嫁祸!”熊老二则显得很是愤慨,特地还伸出毛茸茸的黑色指头,颤抖指着上空道。那样子,就像被人控告“强尖”了一头母熊的正义之熊似的。
    两头混熊,皆一脸憋屈,誓要找回真相,还自己清白。
    然而,塔灵一句话,就让他们彻底无语了,那就是“你们天天生活在我肚子里,说话,我还用得着偷听吗?”
    两头混熊一听,当即傻了,如同被烤熟的鸭子般,嘴紧紧地闭上。
    它们在想,在暗自打算,这是你的地盘,我们听你的……等出去后,再跟你算帐!
    至于它们真能,真敢找塔灵算帐吗?天晓得……
    看两头熊的傻样,旁边几个声音,哈哈大笑起来。
    在这个安静的地方,偶尔有几次闹剧,能调剂调剂下生活也很不错呀。
    又是十年过去……
    接着,是五十年!
    上百年!
    几百年……
    如果是人或物,过上这些年头后,肯定是物是人非。
    然而,在万物之灵里,生活,环境却依然如旧,一点也不改变。
    除了众人的感情更加深厚以外,这是唯一的变处。
    这里面,就不得不提到一些喜事。
    那就是丹罗茨竟然与铁手谈起了恋爱。
    在众人的起哄下,他们很快地结为了夫妻。
    毕竟,同在一个团队长活了这么久。
    男有情,女有意,哪有可能不水到渠成。
    当初,法神之手小队成员在知道丹罗茨是光明教廷派进来的暗谍时,都很愤怒。
    但是,铁手第一个原谅了她。
    要不然,也不会是铁手第一个摘得“小队之花”。
    竟争可是很激烈的啊!
    再则,还有另一对,令众人更想不到,最不敢置信的,竟然是比盖森也结婚了!‘
    今天,众人就在万物之灵中,给比盖森见证婚礼。
    青山,绿水,小湖,一排小屋。
    众人就在这小湖边,搭起了很有婚庆式的棚子。
    这是万物之灵里,塔灵用神通威能拟造出来的。
    各式食物,也不知塔灵从哪弄来,花样百出,香味扑鼻。
    其中,到场的还有比尔森。
    他是由万物之灵不知用什么办法,呼唤进来的。
    虽然他还没进来时,一脸阴沉,满腹心事,但进来后,立即换上一副笑脸,坐在长辈的位置。
    新娘是谁呢?
    新娘此时正在打扮。
    很快地,一个身穿白纱,头带纱帽的女子从挂满红色魔法灯饰的屋子里走出来。
    这女子,非常的漂亮,倾国倾城,如漫步云端的天女。
    只是一出现,在场所有人,李查也不例外,都愣了一下。
    当然,要是她的脸不那么冰冷如万年雪山,就更好了。
    这个女子,就是白海伦!
    此时,她带一身白纱地走出来,走到李查的身边。
    “你不是说要当伴郎吗?衣服也不换一身?”白海伦嗔怒地道。
    后面,又跟了一个穿白纱的,可爱的脸庞显得成熟多了,论姿色,虽然略逊白海伦一点,但是胜在可爱无敌。
    这个人,就是贝莎。
    贝莎一出来,也是抓着李查的手臂不放,扭捏不依地让李查换一身衣服。
    李查真不想如此麻烦。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师兄那的婚礼能搞出这么多花样。
    不过,这些女人倒是挺喜欢花样多的。
    李查呢?则嫌麻烦。
    对,他也是很怕麻烦的!就跟那种不敢结婚,也是怕麻烦的人一样。
    别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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