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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没开始显怀,腰肢依然纤细。婚纱是鱼尾裙,腰部收得很紧,一字领的设计,上衣全部是白色蕾丝,裙摆柔和地拖曳在地上,非常优雅。
看见盛逸风,脸上初初有些不自在,隐有愧色。
倒是盛逸风落落大方地夸奖她:“你今天很漂亮。”
宛珍露出一丝真诚的笑容:“谢谢你答应做我们的伴郎。”
“不客气,我只是怕我不来,伴娘不小心会看上了伴郎而已。”盛逸风自如地开着玩笑,似乎完全把之前发生过的那些抛诸脑后,而他扮演的只是一个将要出嫁的女孩妹妹的男朋友而已。
其实也没有太多可聊的。孙美丽大概碍于宛珠有意的疏离,也不敢贸然问盛逸风的家境之类的情况,只是随便聊了一些明天婚礼的安排和宛珠毕业之后的打算。
从家里出来后,宛珠有些寥落。
其实,她倒不是故意给孙美丽难看,只是,面对这个从小便对她不亲,连拥抱的次数都屈指可数的母亲,她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深夜里,落在她脸上的巴掌。
时隔那么久,那记巴掌的疼痛却似乎一直都没有消退。
宋启明那次到S市找她回家,跟她说的那些,她也不是不动容。理智上,她也明白,父母确实有值得宽谅的理由。
只是,二十多年的生命里,她像是一根从树根一旁蘖生的枝条,独自生长。
跟父母之间已经隔了太宽的一条河,想要跨越,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血缘,并不能弥补太久的疏离。
假使他们再早一些告诉她父母偏袒宛珍的真正理由,也许她会试着理解并且接受。
但到了今天,该错过的,都已经错过了。
盛逸风自然知道她的心情为什么这么低落——某次晚饭后两人在盛逸风家阳台依偎着聊天的时候,宛珠终于把那次她半夜离家,被他撞见带回S市的原委告诉了他。连带那些让她至今不能释怀的过往——却也不说破,只是乱七八糟地说一些无聊的冷笑话逗她开心。
“对了,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好。”宛珠答应得有些心不在焉。
下得车来,不由有些意外。
这里分明是自己曾经打过工的那家咖啡馆。从前叫“朱小姐的咖啡屋”,后来,她上一次跟郁欢来的时候,就已经换了老板,名字也跟着换了,现在叫“Memory”,似水流年。
两人拣了靠窗的位子坐下来。
一个年轻的服务员走过来,满脸歉意:“对不起,先生小姐,这个座位是预留的,已经有人订了。”
宛珠没有异议。盛逸风耸耸肩,也就跟着无所谓地重新站了起来,打算换个位置。
“Hey Johny~你怎么来了?怎么,巡视业务吗?还是抽查我这个经理合不合格?”
一个穿着件黑衬衫的男子出现在咖啡馆柜台后面,大笑着走了过来,拍了拍服务员的肩膀,一脸调侃:“小子,你可真有种啊,敢让老板挪位子!”
服务员登时傻眼了。
直到那个叫Henry、挂着经理胸牌的男人跟盛逸风一通哈拉之后回了柜台,宛珠还是愣愣的反应不过来。
“你是这里的老板?那个身在美国,不大出现的老板?”
“对啊,Henry是我的合作伙伴,多亏了他看店,要不然估计Memory早就亏死了。”盛逸风收敛了脸上的笑意,伸手横过桌面,盖在宛珠的手背,认真地望进她的眼睛。
“宛宛,这家咖啡馆是我为了你买下来的。”
“那次,我们……分手以后,郁欢骂了我一通,我才知道,之前我抱怨总是见不到你时,其实你在这家咖啡馆打工,就为了赚钱给我买生日礼物。但我却一点不知道,还以为你是为了复习考试,不在乎我……”
“你跟我说再也不会见我。我想不出别的办法可以挽留你,后来,我就跟我父母要了笔钱,买下了这家咖啡馆。我想,将来如果有一天,你肯原谅我的话,我就带你来这里坐一坐。因为我想让你知道,所有跟你有关的回忆,我都一直珍藏着……”
宛珠的心像加入咖啡的砂糖一样渐渐融化,却还是忍不住呛他的声:“我本来没觉得你是这种纨绔子弟啊?我说,你要是每交一个女朋友都要这么大张旗鼓地买下跟她的回忆有关的地方,那你们家估计早就破产了。”
盛逸风嘴角大大牵起:“所以我只要有你一个就够了啊。”
“对了,你那次在这里打工赚的钱不是给我买生日礼物的吗?礼物呢?在哪里?我想要。”
宛珠哼了一声“早被我丢了。”
盛逸风略略有些失望。
正好这会儿Henry亲自送来几份Memory的特色甜点,这个话题也就就此打住。
其实,原本宛珠只是逗逗盛逸风而已。那个小牛皮的手工钱包,她一直收在抽屉里,那次离家的时候带到了S市。
也不因为其他多余的期待,几度狠狠心想把钱包扔了,最终还是没舍得。那个印在角落的字符总是有意无意地提醒她,这份没有送出的礼物是个遗憾。而那句没有说出口的话,就更让人不能放下。
如果她对盛逸风更主动一些,积极一些,热情一些,如果她不那么计较别人的眼光别人的议论,如果可以更义无反顾一些,可以把自己心里的那些话都慢慢地说给他听,他们之间的结局是否会不一样……
婚礼当天,宛珠换上了伴娘的礼服。
是宛珍帮她准备的。珍珠白色的小礼服,微微带有一点丝绸的光泽,抹胸设计,露出两片如蝶翼般的锁骨,裙摆刚过膝盖,宛珠穿上非常合身。
郁欢帮宛珠把头发绾起,耳上戴了一对小小的蓝色宝石耳环,更衬得耳侧肌肤如雪。
盛逸风也穿了一身正装。来郁欢家接宛珠的时候,看到宛珠穿着礼服亭亭地从屋子里出来,不由眼睛亮了亮,轻佻地吹了声口哨。
宛珠有些害羞,瞪了他一眼。
朱自扬在旁边起哄,“得,老大,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今儿其实把这婚礼是当成你跟宋才女的了是吧?要真那么馋,早点张罗把婚事办了呗。我跟郁欢现在还男未婚女未嫁,正好当你俩的男女傧相。”
盛逸风扬扬眉,二话不说,上前两步就半跪在宛珠面前:“宋宛珠小姐,请问你愿意嫁给我吗?”
居然还不可思议地从兜里掏出一个Tiany的粉蓝色首饰盒,啪地打开,里面是一枚经典六爪款的钻戒。
“喂,我就随便说说,原来你是早有预谋啊……”朱自扬怔了怔便大笑,搂着郁欢的腰站在旁边看热闹。
他们就站在郁欢家的客厅里。
天气很好,那些在空气中飞舞的细小尘埃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成了一粒粒碎的星矢,载沉载浮。
隔壁人家许是正在做早餐,食物的香味一阵阵地飘过来,不时夹杂着隔壁姆妈“阿毛,快点起床,要迟到了”的叫声。
厨房里正在煮一壶咖啡,这时大概煮好了,按钮啪地自动跳掉。
浓香四溢。
这些细微的声响和气味都尽在咫尺,却又隔着极远的距离,听不太真切。
脑子里一片空白,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在此刻停止流动,只有她的心跳声,如此宏亮。如此急切,像一只急于离开树梢的小鸟。
一开口,声音都不是自己的。听起来如此陌生,略略有些发颤,还仿佛有着回音。
“逸风,别开玩笑。”
盛逸风站起身,将她的手温柔地拉过来,“我没有开玩笑,宛宛,嫁给我吧。我会照顾你一生一世。”
她没有挣扎,他也就顺理成章地把戒指套上了她的左手无名指。
大小刚好。没枉费他有次趁她在车上睡着偷偷摸摸拿绳子圈下她的尺寸。
切割得非常完美的钻石在她纤细的指间璀璨流光。如盛世年华般华美动人。
纤纤十指,唯有这里,才是专属于幸福的位置。
“买戒指的钱是我自己赚的,可不是拿我爸妈的钱。所以,戒指不大,如果你喜欢更大的,等我赚了钱给你买。”他低笑着在她耳边说。这个女人貌似到现在还没回过神来。倒是便宜了他了,趁她还没反应过来就给她套了戒指。
缘定终身,从此没得反悔。
朱自扬在旁边吹了声长长的口哨,郁欢想笑,却落了泪。
直到被塞到车里,开往孙美丽家的路上,宛珠还有些踩在云朵的感觉,明明只是来参加一场婚礼而已,怎么就先被戴上了订婚戒指。
盛逸风偏头看她一眼,忍不住笑,“喂,回神了回神了,可别等会儿司仪问新娘愿不愿意嫁给新郎的时候你跳出来回答是。”
“胡说八道。”宛珠瞪了他一眼。“我记得我好像没说yes啊,你怎么就自作主张把戒指给我戴上了?”
“别人看到的是你的外表。我看到的是你的内心。你的内心跟我说了yes,你不知道吗?”盛逸风一本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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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T下载结局A 到了家,宛珠便开始履行伴娘的义务。其实也就是帮宛珍拿一下手包,间或帮她检查发型而已。孙美丽帮她请了一个化妆师,随时补妆,倒不需要宛珠担心。
宛珍跟Raymond已经正式注册,婚礼不过是给亲友一个交代而已。司仪将新郎新娘请上台之后,宛珠和盛逸风站在台下等候。
宛珍穿着婚纱,白色蕾丝头纱别在发间,优雅美丽不可方物。
那个叫Raymond的中年男子大概慑于她的美丽,说“我愿意”的时候,声音几乎是颤抖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台下的亲友发出善意的哄笑。宛珍也露出一抹娇羞的笑意。
轮到宛珍宣誓时,在司仪阅读完长长的誓词之后,宛珍低头顿了顿,才轻轻地说了句“我愿意”。
抬起头的时候,眼眶里隐隐有泪光闪动。
他人都以为是婚礼当天,新娘心情激动。
只有宛珠知道不是。
明面上的这场仪式,是为了庆祝新婚。另一段新生活的开始。
私底下那场小小的仪式,为了遗忘,为了与过去彻底分崩离析,在他们的心里进行。
宛珠和盛逸风上台送上戒指,宛珍却没有接戒指,反而跨前一步,将宛珠紧紧拥入怀里。
宛珠手里还拿着男方的戒指盒子,被宛珍猝不及防地抱在怀里,身子不由有些僵硬。
她们俩的身量相似,宛珍的呼吸暖暖地吹在她的耳侧,宛珠眼中忽然有些湿润。
一滴大大的泪落在她□在外的背部,接着是第二滴,第三滴。沿着皮肤蜿蜒滑落,明明应该是冰冷的,却奇异地带着温润的温度。
一直以为,所有的伤痕都不可能愈合,就像所有的落叶永不可能再回枝头。
但,所有的斩钉截铁,不过是因为没有遇见。
我以为我们再不可能相容无间,我以为我们再不可能有这样心意相连的一天,而那只不过是,那时我并不知道,当你拥抱我时,感觉会有那么好。
二十三年前,当我们还在同一个女人的子宫里相拥而眠,你的心跳,我的心跳,节奏类似,如最美妙的音符般相合,温暖了未到人间之前那段漫长黑暗孤独的旅程。
现在,我又听到了你的心跳。久违了的节奏。
瞬间,血液喧哗,心尖像被一阵风拂过的湖面,涟漪阵阵漾开,牵得心一阵阵地酸痛。
长长的二十三年间,第一个拥抱,竟然温暖如斯,熟稔如斯。好像